清水江文书的历史真实性考证
2016-03-09戴泽军丁正屏
张 明 戴泽军 丁正屏
(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清水江研究中心,贵州 贵阳 550025)
清水江文书的历史真实性考证
张明戴泽军丁正屏
(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清水江研究中心,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清水江文书是继敦煌文书、徽文书之后,又一古代契约文书的重大发现。其总量估计可达50万份之多,而目前已经入库收藏仅10余万份。清水江文书已经引起学术界极大重视,但质疑清水江文书真实性的声音也不断出现。本文就此对清水江文书历史真实性进行深入考证。
关键词:清水江文书;证据法价值;历史真实性;考证
20世纪60年代以来,先在贵州锦屏,后又在贵州黎平、天柱、剑河、三穗、台江、黄平、麻江和凯里等县市发现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土地山林买卖租佃契约、房屋买卖契约、分家析产合同、账簿、税单、碑刻、族谱、讼词、乡村礼俗等民间契约文献资料,因为首先在锦屏发现,学界最初称之为“锦屏文书”,又因为文书发现范围遍及整个清水江流域,又统一称之为“清水江文书”。2006年,贵州省和黔东南州分别成立“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黔东南州各县档案馆承担具体工作,省财政划拨了文书征集工作专项经费,各相关县也给予了一定数额的匹配。2010年,“锦屏文书”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目录》,2015年9月总投资1900万元,主楼共11层,总建筑面积6874平方米的锦屏文书特藏馆建成并开馆。2011年,贵州大学、凯里学院、中山大学共同获得“清水江文书抢救、整理与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复旦大学同年也将“贵州清水江文书研究”列入985工程第三期项目。到2011年10月,重点县档案馆入藏总数已超过10万件,其中锦屏36482件、黎平24320件、天柱1400(余)件、三穗19542件、剑河8000(余)件、台江1212件[1],学界估计文书的远景储量为50万份,学界完成了一批学术成果且学术研究还在不断深化,清水江文书已成为贵州继阳明文化、夜郎文化、红色文化之后又一文化宝藏,必将对学术研究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很有必要理清其存在的历史真实性。
丁正屏,女,贵州省清镇市档案局《清镇年鉴》编辑。
清水江文书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逐渐被世人所知晓,最初发现地是锦屏县,后来迅速扩展到周边的天柱、黎平、三穗、剑河县等清水江中下游地区,数量也与日俱增,进而在清水江中上游的台江、黄平、麻江、凯里等县市甚至在不属于清水江流域的镇远、岑巩等县也有发现,几乎遍及整个黔东南州,且还不断在新地方发现文书,如清水江发源的都匀市,湖南境内的会同、靖州、新晃等县,学界估计“总量可能高达50万件”[2]。2006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因为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内参,第47期)登载了新华社贵州分社一篇题为《贵州“锦屏文书”流失严重亟待抢救》的内参文章,时任国务委员的陈至立审阅批示,随后引起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抢救文书工作由此从民间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各级财政投入截止2011年就达1800万(其中包括国家发改委直接拨款600万用于锦屏县建造清水江文书博物馆)[3]。政府介入、财政投入让人产生文书的入馆数量如此之高可能存在人为虚报或伪造等不正常现象,因此,清水江文书的真实性,尤其是其远景存量受到质疑。需要对此进行认真疏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本文认为其真实性应该是确实无疑的。
一、持有人视为珍宝,收集艰难
由于当地乡民视所持文书为珍宝,不肯轻易示人,收集工作是艰难的。1961年贵大历史系师生在天柱县调查抄录十余份文书;1964年,杨有根在锦屏文斗寨调查时也收集到文书,当时文书都分散在村民家中,不肯轻易视人;后来政府介入收集工作,就更加困难了。据亲历锦屏文书抢救工作的锦屏县志办王宗勋先生回忆:2001年锦屏县政府与中山大学合作开展文书抢救整理工作后,尽管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征集民间林业契约及历史文献资料的通告》,然而乡民仍不情愿将他们视为“传家宝”的文书交给政府集中保管,为此,征集人员想了很多办法,王宗勋先生的办法是首先是率先垂范,把他自家和岳父家保存的300来份文书交给政府保管;二是经常深入农村,找那些老年人谈历史、侃典故、交朋友,收到较好的效果,不但使这些人乐意将其保管的文书拿给王宗勋先生看,而且还主动为王宗勋先生做宣传工作。王宗勋先生举例,河口乡加池村一幢清代四合院里有大量文书,保管者是名叫姜绍烈的长者,老人性情孤僻,念书不多,却酷爱看书,对本地历史尤感兴趣。王宗勋先生采用迂回方式,投其所好,每次到加池都要与姜老人侃清水江历史,“惊动皇帝的争江案”、“三魁告姚百万”以及“三营故事”等,还把自己写的有关清水江的文章送给他慢慢地他俩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姜老人拿出并动员他的几个兄弟将所保存的1000多份文书交给王宗勋先生。在姜老人的带动下,其他乡民也将所保存的文书捐出,王宗勋先生在加池村共征集到4000多份文书。另一例发生在2002年的平略镇岑梧村,该村村民陆秀锦及其兄弟家有数百份文书,陆秀锦年近80岁,是该村的老文化人,与王宗勋先生谈话投机,吃饭时,王宗勋先生按当地风俗用米酒敬老人,老人感慨小生可爱,一口将半斤酒喝干,王宗勋随后也将自己的酒喝干。老人向王宗勋先生坦露:“从没有干部敬我酒,你看得起我,你懂得契子,我不但把我们家的契子全部拿给你,而且我还要动员村里其他人拿给你。”王宗勋先生在岑梧村共收到文书达2000多份,其中有10来份是康熙年间的,清水江文书往往保存在农村中那些思想保守、甚至“僵化”的老年人手里,文书代表了家族或家庭的精神寄托,倍加珍藏,以防他人偷窃,或被虫蚀鼠咬以及霉烂。其装契工具,多数人家用有防虫功能的樟木打制成箱子来盛装,有的人家则用布袋来装载。装载办法一般是将文书折成15厘米长,5厘米宽,然后将同一块山林或田地的契用纸或布包成一捆,写上山块或田地名称整齐地码放在箱子里,同时还要在契约文书中间夹放干烟叶。装载文书的箱子或口袋多悬挂在最安全房间的板壁或天花板下,每年农历六月“尝新节”要将文书翻出来置于太阳下暴晒一两个时,俗称“晒契”。
历经“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乡民对文书的态度又多了一层担忧,导致征集工作更加艰难,据王宗勋先生介绍,锦屏县文斗村至今保存的契约文书数以千计,他到该村做工作不下20次,每次都一无所获。2003年7月,他们到该村拍摄《契约背后的故事》,并征集文书,在82岁的姜元泽老人家,王宗勋先生再一次希望姜元泽老人把家存的1000多份文书交给国家保管。在摄像机前,老人依然如故:“这些东西不能拿出去!这是祖先传下来的,是传家宝,不能在我这一代把它弄没了。谁知道今后的社会是如何?”不仅如此,文斗人知道王宗勋先生把杨有根先生等从文斗借出去的那些契约带回到县档案馆后,还提出要退回去。文斗旅居台湾的著名作家姜穆先生在《姜氏族谱》中写道:“杨有根教授到文斗做田野调查,收集到我家家谱、山田地契不少……二千年时,锦屏县档案馆王宗勋已取回部分,现存县档案馆……此批资料,不仅是学术研究而已,对我家而言,更是无价之宝,姜氏子孙应予以追回。”
王宗勋先生的亲历不过是整个清水江文书征集的一个缩影,事实上征集清水江文书是艰难的,对于清水江流域存量高达50万份的文书,尽管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比如锦屏县将文书的抢救、保护、征集工作量化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对捐献者由县政府颁发《捐献证》,在加池村召开契约文书等民间历史文献征集工作现场会,宣传征集文书的意义,对积极捐献者公开表彰奖励。县政府还与贵州电视台合作摄制5集专题系列片《契约背后的故事》并在贵州电视节目台连播加以宣传。又比如剑河县和天柱县采取聘请文书征集联络员的办法,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将任务划片包干;再比如三穗县将制作好的“锦屏文书”展板,巡回在各赶集点展出,扩大宣传效果,等等。这些措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乡民不会主动献出文书,必须要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反复做工作才可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文书,多数情况则是“空手而归”。
二、文书载体特别,说明存在久远
清水江文书的载体有纸、石碑、布、皮、木、竹、禽骨。已征集到的文书,绝大部分为纸版,但也有为数不多的石碑,布、皮、木、竹和禽骨可能因为纸张的出现和普及而被取代,石碑则没有被纸张完全取代。以石材作为契约的载体,记载契约的内容通常是家族或村寨对于重大问题处理结果,并且要举行一定的集体仪式,家庭问题的处理结果或私人之间的事务记载不用石头记载。石契在今天的田野调查中多有发现,榕江县就有百处之多,如榕江县八开乡高同寨寨边坳颈的“严禁偷盗石契”,青石质,略呈四棱柱形,高约0.70米,其记载内容:“当地一惯偷被抓获后,寨众集议,责令偷盗者当众认错赔礼受罚事”。[4]对于石契的发现需要认真调查,因为岁月流失,山川地貌变化,多被湮埋,或位移,石契内容通常与当地世代相传“故事”相统一,可以通过“故事”来寻找石契,找到的石契,其内容也往往与“故事”有关,不会突然出现石契。
纸契最多,凡进入档案馆保存的文书都是纸质载体,纸张种类有绵纸、毛边纸、草纸、构皮纸等。纸张的规格大的长达100厘米、宽达80厘米,小的长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大多数长和宽在40至70厘米之间。据主持锦屏文书抢救工作的王宗勋先生介绍:现在收藏于民间的契约文书(纸质)损坏相当严重,有的被虫蛀鼠咬,有的因长期遭受霉湿而成为‘纸砖”,有的因长期处于干燥环境中变得易脆。按照新的国家档案行业标准,属于严重破损的有30%,一般破损的40%,轻微破损和无破损的20%。他还举例,锦屏县退休教师彭泽元收集到的数百份文书有相当部分成了“纸砖”不能打开,原因在于“文革”中,文书持有人为躲避查抄而将文书用罐子装好后埋在地下10多年。王宗勋先生在该县河口乡好不容易做通一户存有数百份文书的人家同意捐出文书,但主人把装文书的口袋拿出来打开时,里面却全是被老鼠咬的纸屑。对于这样的文书,锦屏县档案馆修裱揭开时颇费一番周折:先将文书打开放在玻璃板上,在上面覆盖比文书大的裱糊纸,然后又放上文书,再覆盖裱糊纸,循环层层相叠,最上面压一块玻璃板,经过半个月文书纸才能达到基本平整,但对于因长期因霉潮形成的“纸砖”,由于设备和技术的限制,目前仍无法打开。许多过分老化焦脆和两面有字的文书,因为缺乏技术与设备,目前尚无法修补。[5]文书收集之原始状态及修裱工作之艰辛复杂,从一个侧面入馆文书存在年代久远。
三、文书所用典故,非普通现代人能及
纸质的清水江文书为毛笔沾墨汁书写,其字体、遣词、用语均与当地传统有关,具有时代烙印和地域特征,一方面苗侗乡民用汉字记载苗侗语。如“天柱文书”中的“墦”在汉语应读”fan”,意为坟墓,但在清水江流域,属于地方民族语言,读“xia”,指种植旱地农作物的土地;又如“攀芹”,侗语意为屋场之边角或指某一特定地理区域之傍山处;还有“柱子占两扇”侗语指木房之两排立柱及隔板;“占二站”则指二柱虽已站立,然尚未拆下或装放隔板;“三公与共”指同一家族之嫡系三房,共同拥有或共同团结;等等。
清水江文书形成时期的传统习俗或称道德用语当属文书中所用典故,如同标语口号,体现时代的普遍认知。清水江文书内容涉及典故与其形成时期的社会认知、道德价值相吻合,现试举几例说明:
GT-006-056*贵州大学与天柱县合作的档案编号,G为贵州大学的拼音编号,T为天柱县的拼音编号,006为档案卷宗第1、6卷(盒),056为第1卷第56件,下同。
立承继字人高鲁寨龙绪堃同缘刘氏安凤夫妻二人,情因年老无儿,如同伯道之惨。今堂兄龙绪渊、堂嫂杨氏云爱,夫妻之幸生三子,长子大标,次子大株,三子大金。堃、凤夫妻二人商议,请凭房族亲戚人等,□与兄嫂商量承继次子龙大株次媳罗氏爱蕊过继与堂弟绪堃刘氏夫妇二人承宗为嗣。堃凭族戚人等,将家产赀财、山场田□、房屋地基、家中牲畜什物等项,概付与继男龙大株管理。自备聘金礼物迎聘壹媳与兄三子龙大金婚配为妻,系远□□媳。此系应□□□□□等契,亲□房内人等,毋得妄争觊觎。父慈子孝,努力撑积,克勤克俭,大恢宗祖之基。相爱相亲,勿伤父子之雅,父宜置家创业,子当养老送终。两无反悔异言。但愿子孙昌盛,家道兴隆。恐后无凭,立有承继合约二纸,各执一张存照。
凭房族人 龙绪祥(押) 龙绪灼(押) 龙绪显(押) 龙绪江(押) 龙绪实(押) 龙绪恩(押)
凭亲戚人 杨绍荣(押) 杨绍球(押) 杨绍柏(押) 杨绍绪(押) 杨胜均(押) 杨胜坤(押) □胜□(押) 龙彦松(押) 龙彦禄(押) 刘选青(押)
房族人 龙振恒(押) 龙彦寿(押) 龙大清(押) 龙大干(押) 笔 龙大海(押)
中华民国十三年岁在甲子阴历十二月十二日 立字
(文书原持有者:龙世宏、龙世德;来源地:高酿镇优洞村)
其中的“同伯道之惨”系典故。伯道,晋代邓攸,襄陵人,为躲避战乱,带儿子和侄儿逃难,危难关头舍弃儿子而保全了侄儿,遂终身无子,有成语“伯道无儿”。如此生僻的典故,现代一般人无所知晓。
GT-006-083
立分关合约字人刘永东妻龙氏生育四子,俱已成立,家务纷纭,难以照料。请凭族戚等,因年迈桑榆,祖遗家业山场、田园、竹木、什物等皆以四股均分,拈阄为定。又以养二老田园需用,而婚配杉木之用及二老年终之田费,用剩之后,原以公平均分。自分之后,仍以熏箎相奏,勿有以强欺弱。或兴或败,在于一心一德。今凭合约,各执一张为据。田园、山场、养老田、婚配杉木列于后,刘宗桂实照:
一土名登高□田二坵,一土名美烟□二坵;
一土名螳螂□山乙团,高攸山乙团,一土名美烟山乙团,一土名壕雪山乙团;
一土名万却左边衫乙团,一土名岗见闻左边乙股;
一土名屋却田三坵,以母生养死葬之用;
一土名高圭衫木,宗桂、宗科二人婚配需用;
一土名高圭地土及圭场坡杉土、登洞杉土、虎赖柴山,又屋边鱼塘、墦山,四人所共之□;
一批则玉女、玉梅二人自后同宗桂、宗科朝夕照料饥寒。
外批:园屋地基第三坪,又得右冲第三坪,左冲第六坪,各处阴地所共。
刘大海 龙原辉
凭族戚 伍永川
刘永清 刘宗廷
民国十四年二月十三 国校笔
(文书原持有者:刘光炎;来源地:高酿镇优洞村)
其中的“熏箎相奏”,指兄弟和睦。《幼学琼林》:“兄弟天下无不是底父母,世间最难得者兄弟。须贻同气之光,毋伤手足之雅。玉昆金友,羡兄弟之俱贤;伯熏仲箎,谓声气之相应”。
GT-006-107有“蓝田种玉”的典故,出自晋代干宝《搜神记》卷十一:“公至所种玉田中,得璧五双,以聘。徐氏大惊,遂以女妻公。”原指杨伯雍在蓝田的无终山种出玉来,得到美好的婚配,后用来比喻男女获得了称心如意的美好姻缘。
涉及分关(即分家析产)的契约,有的文书使用典故“螽斯衍庆,瓜瓞绵绵”。螽斯:昆虫名,产卵极多;衍:延续;庆:喜庆。称颂子孙众多。语本《诗·周南·螽斯》:“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后以“螽斯振羽”、“螽斯衍庆”喻子孙众多。瓜瓞(guā dié),大者为瓜,小者为瓞,喻子孙蕃衍,相继不绝。语本《诗·大雅·绵》:“绵绵瓜瓞。”螽斯衍庆,瓜瓞绵绵为吉祥祝福语,祝愿子孙众多,世代蕃衍不绝。
以上文书内容中使用这些典故,说明代笔人受过一定的传统文化教育,读过“四书五经”,与传统的官学和私塾教学内容相适应,而现代人自1949年以后,特别是“文革”时期受教育的内容则没有此背景,很少写包含这些典故的文书。
四、文书所用计量、计币单位,与当今不同
清水江流域属苗、侗民族聚居区,除语言不同于汉语外,生活中的交易法则也有差异,计量单位就是如此。贵州大学张新民教授认为苗疆计量单位的差异代表了苗侗民族的礼俗风规。此类礼俗风规,清人早已觉察:“苗民入市,与民贸易,驱牛马,负土物,如杂粮布绢诸类,以趋集市。粮以四小碗为一升,布以两手一度为四尺牛拳数多寡定价值,不任老少,水牛至十六拳为大,黄牛至十三拳为大,名曰拳牛。买马亦论老少,以木棍比至放鞍处,从地数起,高至十二拳大,齿少拳多价差昂,反是者为劣,统曰比马。届期毕至,易盐,易蛋种,易器具,以通有无。初犹质直,今则操权衡,较缁铢,甚于编氓矣。与亲党权子母,以牛计息,利上加利,岁长一拳,至八拳则成大牛,至数十年即积数十百倍,有终身莫能楚者,往往以此生衅,虽父兄子弟叔伯甥舅,见利即争,且有爱重贿而相卖,争财产而相杀者,惟在司牧者善导之耳。”[6]
对于这种差异,清水江文书里有体现,清水江流域的苗侗民族的主食为糯米,“手”“把”“边”便成为糯禾产量栽种面积的计量单位。
GT-002-003
土名冲藐右膊:
第十三坵三角形下禾十边。
土名上扣洞脚:
第卅三坵三角形下禾一手;
第卅四坵三角形下禾十五稨;
第卅五坵眉形下禾半边。
土名扣冲左膊:
第十九坵直行下禾八边;
第廿一坵四不等形下禾玖边;
第廿二坵蚯蚓形下禾三手。
陆大悦 壹升七合八勺
杨承源取粮
龙扳□ 壹合二勺
民国七年八月 龚占鳌 推
其中有“边”“稨”“手”“子”,结合其他文书,“边” “稨”“遍”同意音,“子”“手”“边”、“把”为苗侗民族用来计算糯禾收成产量和田地面积的计量单位,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据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记载:“稻以四剪为手,以十手为把,每把纳秋粮二升焉。”光绪《黎平府志》:“谷多种糯,丰年每亩可收谷三十把,每把可得仓斗八斗。”贵州大学张明先生田野调查:“籽”与“子”同音,指手指头那么细的稻禾,四子为一手,十手为一把;每手三余斤;丰年每亩可收三十把;每边十二斤;六边为一挑。关于“手”“把”“边”作为田地面积单位与“亩”的换算关系,张明先生考证得出:一亩等于三十把,即每亩产糯谷仓斗240斗(2.4石)。[7]
升、勺、合:《孙子算经》卷上:“十抄为一勺,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 汉刘向 《说苑·辨物》:“千二百黍为一龠,十龠为一合,十合为一升。” 晋张华 《博物志》逸文:“当用柏叶五合,松叶三合,不可过度。” 元无名氏 《陈州粜米》第一折:“俺看承的一合米,关着八九个人的命。”石,市石,民国时期重量单位。据赵德馨《中国经济史辞典》,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度量衡市制规定,一市斗等于十市升,一市石等于十市斗。本契约特别注明一石系“三拾□斗”,推知清水江流域使用更小的粮食容量单位,即□斗,从一市石等于政府规定的十市斗和民间的三拾□斗可知:在清水江流域一市斗当等于三□斗。以一市石(三拾□斗)大米重300市斤计算,则一□斗约为今10市斤。
对于这种计量单位早就不在民国时期的官方文书中使用,如以下文书,在面积栏目可清晰得知。这种计算单位及其方法现在在清水江流域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悉和使用。
另一重要计量单位为计币单位,有以下几种货币:
钱。如GT-006-039:
立卖田契人岭孔村龙桂根,今因要钱使用,无从得处,自愿将到土名分村田乙坵,收禾六边,要钱出卖。请中问到高鲁村龙宏波承买,当日贤定价钱贰千五百八十文正。其钱领清,其田交与买主为业。自卖之后,不得异言。若有异言,恐得人心不古,有(由)卖主理落,立有卖契为据。
凭中 龙占渊
代笔 龙应川
咸丰十年八月初四 日 立
(文书原持有者:龙世宏、龙世德;来源地:高酿镇优洞村)
银。如GT-006-090:
立卖地土油山人亚墓村杨福招,今要银使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土名高叩地土油山壹团,上登岭,抵杨□□礼地土为□;下依田坎,抵卖主地土为界;左依正岭,抵杨照礼地土为界;右□正岭,抵杨□忠地土为界,四至分明,要银出卖。先问房族,无人承买。请中上门问到攸洞寨刘上田承买,当日三面议定价银贰两四钱整。其银领清,其油山地土阴阳卖与买主耕管为业。自卖之后,不得异言。若有异言,卖主向前理落,不关买主之事。恐后无凭,立有卖字存照。
亲笔
凭中 杨胜忠
道光元年二月初六日 立
(文书原持有者:刘光炎;来源地:高酿镇优洞村)
铜元。如GT-006-006:
立卖田契字人高中寨刘耀品,今因家下要□使用,无所出处,自愿将到土名括冲田大小四坵,□花拾稨,上抵沟,下抵龙姓田,左抵龙姓田,右抵刘姓□,四至抵清,要钱出卖。请中上门问到攸洞寨杨宗成球□弟二人名下承买,当日凭中言定价钱铜元贰拾五封零捌佰文正。其钱领清,其田卖与买主耕管为业,自卖后,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有卖字存照。
凭中人 刘耀银
讨笔人 龙绪渊
民国岁次癸酉年二□初二日 立卖
(文书原持有者:杨世炳;来源地:高酿镇优洞村)
洋。如GT-006-002:
立卖田契字人高中寨刘耀品,今因家下要洋使用,无所出处,自愿将到土名括冲田大小四坵,收花壹拾叁稨,上抵沟,下抵龙姓田,左抵龙姓田,右抵刘姓田,四至抵清,要洋出卖。请中上门问到攸洞寨杨宗成名下承买,当日凭中言定价洋贰拾陆元零捌仙正。其洋领清,其田卖与买主耕管为业。自卖之后,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有卖字存照。
凭中 刘耀
讨笔 龙绪渊
民国二十年 三月初□
(文书原持有者:杨世炳;来源地:高酿镇优洞村)
法币。如GT-006-065:
立卖田地字人杨□柏,今因家下要钱使用,无所出处,自愿将到土名保蜡中田乙坵,上抵山,下抵山,左抵杨姓田,右抵龙姓山,四至分明,要钱出卖。自己先问亲房,无钱承买。问到高鲁龙绪坤承买,二□言定价钱壹佰捌拾伍仟八百文正。*这里的定价数目巨大,疑是民国政府后期发行的法币。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时,货币发行量已经增加到5569亿元,比战争爆发前增长了394.5倍。日本投降后,为筹措内战军费,南京政府进一步增加了货币发行量,最终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田价卖主领足,其田付与买主耕管为业。自卖□□□□□□□□□无凭,立有卖字为据存照。
代笔 杨胜辉
中华民国癸酉年三月十一日立字
(文书原持有者:龙世宏、龙世德;来源地:高酿镇优洞村)
钱,铜钱,即铜质圆形方孔钱,是中国古代的主要辅助货币,流通时间长达二千余年。铜钱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此后历代均铸铜钱,数量最多,种类亦极为复杂。其间虽有铁钱、铅钱等铸造和流通,但数量较少,且在局部地区流通,影响不大;西汉铜钱铸造的数量最多;魏晋南北朝时期,谷帛为币盛行,铜钱流通有所减弱;唐宋时期,铜钱又趋盛行;元代以用纸币为主,大部分时间禁止使用铜钱;明代中叶以后,银两成为主要货币,铜钱只用于小额支付;清代产生银元和铜元,铜钱的使用减少。笔者所见的文书尚未发现银元,但笔者相信肯定有这种货币在当时的清水江流域流通。民国时期,铜钱最终退出流通领域。古代铜钱的计量单位是文,铜钱一枚称“一文”,始自南北朝时期。因铜钱的一面铸有文字,故称铜钱一枚为一文,清末、民国硬辅币也采用“文”纪值,铜钱一千枚(1000文)用绳子串在一起,称“一串”,一串伍佰文,即铜钱1500文。
洋,指洋钱,又称番钱,番饼,为清代以来对外国流入的银铸币的称谓。
铜元,光绪末年开始在市面流通,初使用“光绪元宝”,“大清铜币”,一枚兑制钱十文,十枚兑银毫一角。后因各省所铸造量轻质差,大量充斥市面,要14枚铜元方能抵1角毫子,不久商民拒收,光绪三十三年停止使用。民国六年(1917)恢复使用,市面上出现大量“民国开国纪念币”铜元,逐步取代铜钱。铜元与银元,银角的比值时有波动,主要根据铜元流通量多寡而定,通常铜元12~22枚兑银角1角,300~360枚兑银元1元。民国后期铜元辅币逐渐被镍币所代替,在贵州、绥远还发行了地方铜元,封,量词,一封为三十六枚铜钱。
法币,又称“法偿货币”、“法定货币”,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后流通的纸币,是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期间全国统一流通的纸币。1935年11月3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表《关于实施法币布告》,宣布从次日起废除银本位制,实行与英镑挂钩并有物资准备的纸币制度,即“法币政策”,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三大银行(后增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币,规定法币1元等于英币1先令2.5便士和0.2975美元,法币成为外币的附庸。法币政策执行后,国民政府强制回收银两、银元和民间藏银,先后以法币换取了民间白银3亿余元。1937年抗战前夕,法币发行总额为14余亿元,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实行通货膨胀政策。到1945年,法币发行额增至10 300亿元,1947年4月发行额猛增至160 000亿元以上,1948年法币发行额更高达6 630 000亿元以上,相当于抗战前夕发行额14亿元的47万多倍,造成物价飞涨,法币信誉完全丧失。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被迫宣布废除法币,并以金圆券1元比法币300万元的比率收回。
清水江文书记录的货币种类同单位与各种货币的流通历史吻合,其形成时间符合历史规律,令人若要杜撰非金融历史学者,根本做不到,存量达几十万文书也非专业人士所能完成。
五、文书落款时间特别,今人难以知晓
清水江文书的形成时期,据目前征集的情况来看,最早的是明代化二年(公元1466年),距今549年,最晚是1950年(天柱卷发现三份1966年7月3日的“林权证”),其中清乾隆至民国较多,且时间相对连续,落款时间采用年月日,年份为“朝代+具体年数”或“朝代+天干纪年”,月份和日则普遍古历,年月日数全部用汉字大写,如“康熙五十三四月八日”“同治十二年十一月一日”“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八日”“光绪拾捌年十二月初三日”“民国十四年十一月吉日”“民国乙丑年十二月十四日”“民国十六年岁次丁卯正月初十日”,等等。也有只表明天干纪年的,如:GT-040-039“壬辰年十月二十九日 ”。还有采用公元纪年的,如:GT-025-086“公元一九五零年二月十五日”
对于从明代经清朝至民国的各个朝代,大家都清楚,以相应的朝代纪年也不存在疑问和歧义,但在天柱县发现有文书中却有几个特别的形成纪年:
(1)大汉纪年。如GT-006-177:
立遵议决合约字人罗永芳、罗平阶、胡国柱、龙喜藩、龙均魁等。缘因争执勒洞村圭蔑溪岭孟坡,顺流右膀杉山壹幅,里历控在县。
兹沐县、营主邹、张,会同各界士绅传斋我□,比赴集议,听从公劝□导,议决胡国柱等所砍此山之木,共计叁仟余株。议以肆成照数,确交罗姓售卖。其余陆成归胡姓等售卖。至此木山地土,胡姓等木砍后,不得再相干涉。此山林现经砍伐未卖者,点兜照成分算。其或胡姓等已卖者,照成澈算分俵银两。所有一切夫费,亦当照成派出等议。今我二□□甘愿遵如所议,激发道德,不得再挟意见争执,致酿隐患。是以出具结于。 县案备查外,复凭众绅具遵议合约,各执一纸为据。倘有翻□□□,公同具呈禀官究治。
原告 罗永芳 罗平阶 罗渊明
被告 胡国柱 龙喜藩 龙绍德 杨必光 龙荣喜 姚俊球
黎属 龙均魁 龙年长 龙生泰 龙庆周
凭各界议 董事会 □□□ □□□
劝学 劝业 龚其昌 黄贞干
团防总局 邓大宾
各里团绅 王大瀛、吴光瑜、龙步云、刘大年,张之红、龙均权
大汉民国元年阴历四月初十日公立
(文书原持有者:罗朝明;来源地:高酿镇勒洞村)
(2)黄帝中华纪年。如GT-039-077:
立卖山场字人地良号寨龙才贵,今因家下要钱使用,无所得处,自愿将到土名王干山场半团,矢(是)与祖益同共,上[抵]登领,下抵田,左抵荣昌山,右抵光彩山为界,四至分明,要钱出卖。先问兄弟,无钱承买,请兄问到本房龙祖益名下承买,当日凭中议定价钱陆百捌拾文。其钱亲主领足入手应用,其山场半团卖与,一概在与买主耕管为业。自卖之后,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有卖字执照。
黄帝中华元年辛亥十二月十四日凭中代笔才多立(元年辛亥十二月十四日龙才贵卖山场字)
(文书原持有者:龙之楷;来源地:高酿镇地良村浩寨组)
(3)天运纪年。如GT-040-233:
立卖田契字人龙明焕、明元兄弟二人,今因要钱使用,无所出处,自愿将到土名半打鸟田乙坵,上抵姚开焕田,下抵买主田,左抵路,右抵买主山,四至分明。要钱出卖。先问亲房无钱承买。请中问到龙恩泮承买。当面言定价银二口乙分八整。亲主领足,入手应用,其田付与买主管为业,恐口无凭,立有卖字据。
内添二字
凭中:龙标明
笔:明焕
天运 丁巳年四月十二日立字
据考证,辛亥革命后改黄帝纪年,亦称大汉纪元,大汉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为民国元年,岁次壬子,即公元1912年。
天运,原指天体的运行,后指天命。《六韬·武韬·顺启》:“事而不疑,则天运不能移,时变不能迁。”司马迁《史记·天官书》:“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天运用于纪年,是在特殊的时期的权宜办法,即世局动荡,不知天命归于谁、政权将由谁建立时,暂用“天运”作为年号。“天运”正式纪年年号在中国历史曾三次使用,一为明崇祯十年(1637)明末江西农民起义领袖张普薇所自立的年号;一为乾隆五十一年(1786)台湾天地会头目林爽文在彰化起义后所用;一为清咸丰三年(1853)至五年(1855),上海小刀会刘丽川的年号。但此中并无幸另外,在清中期起,反清民间秘密组织天地会由于不愿使用清朝年号,在内部开始使用“天运”作为年号,通常的做法是“天运”加“干支”。孙中山建立兴中会后也沿用了天地会的“天运”年号。冯自由在《华侨革命开国史》中曾记载:“清末,孙中山先生提倡革命常用天运纪年”。武昌起义以后,各省独立,有用黄帝纪年者,也有用天运干支者。另一说备查考:民国时期,除了西历纪年和民国纪年并用外,在民间,习惯用皇帝纪年的民众,还仿照皇帝纪年的模式来署年,但是由于没有皇帝了,就将“奉天承运”简化为“天运”来署年,便是天运+干支纪年,1905年,同盟会以天运年号代替光绪年号。结合清水江流域的地理特征,清水江文书中的“天运”应该指民国初期。
对于这段历史,绝大多数现代人是不清楚的,当然现在的清水江流域中绝大多数现代人也无从获知。
六、文书买卖无市,伪造无利可图
造假的动机多数是营利,特别是对处于贫困或者刚刚脱贫的农民尤其如此,而营利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要有市场。清水江文书征集模式是政府行为、封闭有序状态,而非市场行为、开放无序状态。在2006年前,只在锦屏县发现文书,同时关注的主体仅有锦屏县政府、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以及发现锦屏文书的杨有庚先生和慕名而来的两名日本学者,锦屏县与中山大学合作抢救、保存文书也是通过行政方式进行的,由于乡民不配合,征集工作相当艰难。又因为外界对锦屏文书了解甚少,更没有人来挖掘其商业价值,所以也就没有商人进入锦屏收购。锦屏文书真正被外界所关注,始于2001年至2003年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出版的三卷本《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之后,有学者和媒体认为锦屏文书是中国和贵州的东西,不宜由境外机构来牵头。2004年省委有关领导锦屏文书作出三点指示:一是停止与任何境外学术机构的合作,二是加强保护,三是停止媒体宣传炒作。外界进入锦屏收集文书的渠道被阻断。随着2006年8月新华社贵州分社王丽的《贵州“锦屏文书”流失严重亟待抢救》在内参《国内动态清样》(第47期)上登载,擅自收集锦屏文书的空间被进一步挤压,贵州省委、省政府根据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的批示,成立了锦屏文书保护领导小组,保护区域涵盖黔东南州,其中将锦屏、黎平、天柱、三穗、剑河确定为重点,其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外界收购文书,同时动员乡民将其保存的文书交给政府,由各县档案馆统一集中保管。
目前,省和州、县财政虽然划拨征集专项经费,但主要用于建设档案设施、购买设备和材料,还有聘用人员的补助,乡民交出文书是无偿的,锦屏县对捐出文书者待遇如下:一是发给由县政府制作的《捐献证》;二是送文书复印件一套;三是保证捐献者及其后人今后永远免费查阅其所将来的文书,也就是说政府征集文书也没有补偿。
可见,清水江文书从发现到广为关注,其收集渠道主要是政府征集,始终没有形成文书交易市场,无利可图,也就排除了仿造文书的可能性。
从以上诸多因素分析可见,清水江文书的历史真实性是无可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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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军昌)
中图分类号:D90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6)01-0111-09
作者简介:张明,男,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贵州大学“清水江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中国思想史(阳明学)、贵州地方史、清水江学、教育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晚明至民国时期内地侗苗民族地区土地买卖与地权分配研究”(BZS06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11&ZD096);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项目“清水江文书证据法学价值研究”(JD2013013)。
收稿日期:2015-12-01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shb.2016.01.016
戴泽军,男,律师,贵州大学“清水江研究中心”、贵州省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贵州民族大学“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证据法学、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