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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大同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2016-03-09孙聚友

东岳论丛 2016年11期
关键词:儒家和平命运

孙聚友

(山东社会科学院 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山东 济南 250002)



哲学研究

儒家大同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孙聚友

(山东社会科学院 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山东 济南 250002)

儒家大同思想是古代思想家对于人类美好社会的理想追求,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现代中国对于当今世界进步发展的理想追求,二者之间有着历史的相联,观念的相通,更有着价值上的相融。这具体表现为,儒家的大同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具有着“天下为公”的价值共识,贯穿着“公平正义”的治理理念,蕴涵着“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继承发扬儒家的大同思想,探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展示了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华文化的自信,承载了对人类命运的现实思考,它对于解决当今世界发展问题,推进人类的和平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儒家;大同;人类命运共同体

当代社会,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人类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难题需要解决。特别是世界各个文明之间如何和睦相处,和平与发展如何得以实现,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问题。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体现了“睦邻、安邻、惠邻”的诚意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友善,是承贯古今、连接中外、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事业,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支持。它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其目的在于,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其目标是要构建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人类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华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是寻求与其他多元文明取长补短,合作共进的积极探索,它承载了对人类命运的历史思考,也是对当前全球化深入发展的现实回应。

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具体表现为“五位一体”的布局和路径。政治上,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安全上,要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经济上,要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打造兼顾效率和公平的规范格局。文化上,要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生态上,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就要是建立合作共赢新型国际关系,它包括价值共识、制度实践和文化认同三个相互联系的层面。与西方全球主义的模式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价值共识上提倡真正的全人类价值,而不是所谓的普遍化的西方价值;在制度设计上尊重当前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秩序和规则,强调主权平等,反对帝国霸权;在文化上,主张尊重多样性,各文化间和而不同,包容互鉴,反对文明优越论和普世论。这一观念的提出,与儒家的大同思想有着历史的相联,观念的相通,更有着价值上的相融。如果说儒家大同思想是古代思想家对于人类美好社会的理想追求,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则是现代中国对于当今世界进步发展的理想追求。

因此,深入探讨儒家大同思想的当代价值,推动当今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对于实现儒家思想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深入认识和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解决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难题,促进世界文明的和谐发展,揭示儒家文化在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地位和价值,有着重要而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作用。

一、儒家大同思想的内容及其历史演变

大同社会展示了儒家对人类美好社会的理想构建,这一理想社会首先是在《礼记·礼运》篇提出的。关于大同社会的具体特征,《礼记·礼运》载 :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喟然而叹。仲尼之叹,盖叹鲁也。言偃在侧曰 :“君子何叹?”孔子曰 :“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大同社会,就是孔子所说的尧舜尚且没有达到的“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的至善境界的社会。这一尽善尽美的理想社会,主要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

大同社会是“天下为公”的社会,天下为天下人所共有的社会,在这个全民公有的社会制度中,既包括权力的公有,又包括财物的公有。因而,大同社会实行的是选贤与能的管理体制,社会的管理者是被人们公正选举出来的贤能之才,只有选用德贤之人,才能得到民众的信服。正如孔子所说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选举贤能的权力属于全社会的民众,持守的原则是“不恤亲疏,不恤贵贱,唯诚能之求”*《荀子·王霸》,选举的标准是以人的道德修养和管理能力为依据的。儒家认为,只有贤能之人管理社会,社会才能得到和谐有序地运行,而大同社会正是持守的选贤任能的人才管理机制。

在大同社会中,讲求信睦是构建良好人际关系的原则。持守诚信道德,是大同社会对人的社会行为的基本要求。特别是管理者更要做到讲求信睦,合于道义,这样才能引导人们去践德行义。故孔子说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孟子也指出 :“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孟子·离娄上》。管理者的行为合于诚信道德,这是实现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基础。

在大同社会中,实行了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人人皆有“所终”、“所用”、“所长”、“所养”,既为社会发展贡献能力,又拥有社会保障的权力。人们视他人父母如自己父母,视他人子女如自己子女,真正实现了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任何人都能得到社会的关怀,任何人都主动关心社会。社会管理者在治国理政时,必须实行以民为本、重民爱民的政策,保证民众的生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存。孟子曾说 :“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实行爱民养民的仁政德治,重视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实行社会保障制度,这是儒家以民为本思想的重要表现,它充分指出了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其不可剥夺的生存权力。保护每个人的生存发展,这是为政者所应担负的职能和义务,更是大同社会所具有的重要特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谐有序的社会运行秩序,成为大同社会的重要特征。人们依据自身的年龄性别而具有相应的社会分工,担负相应的社会职能,各尽其力。因此,大同社会没有尔虞我诈的阴谋诡计,整个社会处于安定祥和之中。大同社会,就是儒家追求的修己安人、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管理目标的完美实现。

大同社会理想在儒家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儒家关于治国理政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历代政治家思想家所向往的社会目标。在古代社会中,许多有为的政治家思想家都对理想的大同社会进行了新的阐发,成为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政治目标和社会理想。近现代以来,儒家的大同社会理想依旧为人们所关注和重视,围绕着如何实现大同社会理想,许多政治家和思想家结合社会的发展,对儒家大同社会进行了新的探讨,在促进中国社会和文明的进步中,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儒家大同思想追求的是人类的和平相处,倡导的是人类的共同进步,这一价值观与当今世界的发展主题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是相互贯通的。

二、儒家大同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儒家大同思想作为儒家思想的集中表现,具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超越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的“全球观”,表达了中国追求和平发展的美好愿望,体现了中国与各国合作共赢的目标追求。

1、儒家大同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着“天下为公”的价值共识。

与西方全球主义的模式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价值共识上提倡真正的全人类价值,而不是所谓的普遍化的西方价值。儒家的大同社会追求的是天下为公的社会,实现的是天下人共同的利益。

当今世界,人类生活在不同文化、种族、肤色、宗教和不同社会制度所组成的世界里,各国人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虽然仍然存在着不同国家利益、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社会制度的分歧甚至对立,但无论怎样,我们是共同的人类,有着共同的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需要有共同准则,共同的准则才能保证人类整体利益的实现。而儒家的大同思想,可以为这一准则的确立提供重要的思想基础,这一思想基础就是天下为公。

儒家的天下为公思想,是建立在对人之所以为人的认识基础上的,是建立在人类应当如何生存发展的人文之道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对人的生存价值充分尊重和全面保护基础上的。儒家指出,仁是人的存在的本质属性的规定,“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仁,既是指人之所以为人应具有的仁爱道德,又是社会运行发展所应实施的仁政德治人道。它表现于人的存在的各个方面,贯穿于社会活动的所有领域。无论是儒家对于人的存在的本质属性阐发,还是对于社会运行发展的人道揭示,都是围绕着仁德而展开的,都是以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存为目的的。由此仁德出发,儒家指出,实现社会的和谐进步,尊重人的生存权力,保障民众的生存发展,是为政者所应持守的仁德,是人道社会的基本特征。因此,儒家主张,为政必须实行以民为本、重民爱民的政策,重视对于弱势群体生存权力的落实和保障。孟子曾以周文王为例,指出文王之所以能够为周朝政权的创建奠定下厚实的根基,就是由于其在政治活动中实行了保民爱民的仁政,能够重视保证弱势群体的生存。他说 :“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所以,为政者必须实施仁政德治,保证民众的生存发展。由此可见,儒家以民为本的理论价值在于,它指出了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其不可剥夺的生存权力,保护每个人的生存发展,这既是为政者所应担负的职能和义务,是仁德的实践,更是人道社会所具有的特征。

儒家对于人的生存价值的尊重,对于和谐社会进步发展的追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追求,是相互贯通的。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就其价值追求而言,正是对儒家大同思想的继承发扬。以“和谐相处、合作共赢、和平发展”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原则,与儒家“仁者爱人”“天下为公”的思想有着紧密的联系。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也希望世界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世界各国也应把和平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各自的政策和行动之中。所以,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努力,一起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只有这样,和平才有希望,发展才有希望。而要实现世界的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从思想上确立天下为公、和平发展的理念。儒家大同思想追求的是人类的和平相处,倡导的是人类的共同进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是以相互依赖、利益交融、休戚相关为依据,以和平发展与合作共赢为支柱,二者在价值观上是相互贯通的。

2、儒家大同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贯穿着“公平正义”的治理理念。

维护当今世界的和平,实现人类的共同发展,正确处理好国家之间的关系,促进世界文明的全面进步,是当今社会共同的话题。儒家大同思想倡导的公平正义的理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追求的全球治理观是相互一致的。

儒家大同思想追求的是整个天下人类的共同发展和进步,在大同社会中,政治上讲求选贤与能,经济上追求共同发展,人们之间彼此和睦相处,尽职尽能,整个社会安定祥和。这一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和理想追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有着相互一致的目标趋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政治上主张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在经济上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打造兼顾效率和公平的规范格局,在生态上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它追求的是世界各国在和平中走出一条和衷共济、合作共赢的新路子,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保证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正义、合理有序的方向发展,更好地造福于世界人民。

儒家的大同思想,特别重视尊重和保障人的生存权力,主张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一仁者爱人、推己及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思想,也同样适应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当今世界,贫国与富国之间的经济差距在不断拉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同发展中国家之间分配的不均衡现象继续加剧,这是导致整个世界动荡和混乱的原因之一。因此,从全球治理观出发,建立一个公平正义,共赢共荣的国际新秩序,实现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才能有利于解决当今世界出现的各种问题。

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主张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世界秩序,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治理体系。全球治理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由于全球化导致国际行为主体多元化,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成为一个由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共同参与和互动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国际规范和国际机制,以形成一个具有机制约束力和道德规范力的、能够解决全球问题的“全球机制”,而公平正义就是实现全球治理所应遵循的原则。

世界各国应当真正从全人类长远利益出发来考虑当今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而不是从短期国内政治需求出发来制定政策。各国之间的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公平正义的理念。各个国家在世界关系中,树立双赢、共赢的新理念,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利益,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要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客观理性看待别国发展壮大和政策理念,努力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因此,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一是应创造一个“各尽所能、合作共赢的未来”,摈弃“零和博弈”狭隘思维,推动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多一点共享、多一点担当,实现互惠共赢;二是应创造一个“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三是应创造一个“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未来”。所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超越种族、文化、国家与意识形态的界限,为思考人类未来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政治上要坚持正义、秉持公道、道义为先,经济上要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积极主动参与全球治理,构建互利合作格局,承担国际责任义务,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推动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一个理性可行的行动方案。

3、儒家大同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蕴涵着“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

儒家大同思想,体现了儒家对于理想社会的追求,展示着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大同社会的实现,是以儒家思想贯穿始终的,是儒家所追求的治国平天下的价值目标。儒家关于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相处之道,是以持守“和而不同”的原则为其鲜明特点的,它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主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卫灵公》。儒家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至今仍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伦理准则。而在历史上,中国也是真诚地把“忠恕之道”作为国际关系的处理准则。这些思想,同样也适用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对人类各种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儒家“和而不同”的思想,可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启示。

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倡导的是和平发展、和谐相处、合作共赢的国际观,主张世界各国人民应当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文化上,应当持守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原则,尊重不同文明的特点,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正确地学习借鉴、传承人类所创造的优秀文明,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以适应当今世界的进步发展。

儒家文化崇尚和谐,倡导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在5000多年的文明发展中,中华民族一直追求和传承着和平、和睦、和谐的坚定理念。仁者爱人,以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思想,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精神之中,构筑了中华民族为人处事、治国理政的行为方式特点。儒家所追求的大同社会理想,是儒家思想的集中体现。协和万邦、和而不同的思想,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所应持守的原则。因此,维护当今世界的和平,实现人类的共同进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世界各国必须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必须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必须坚持不同文明兼容并蓄、交流互鉴;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之间的关系,实现文明的对话,寻求多元文明交流互鉴的新局面,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寻求各国合作应对多样化挑战和实现包容性发展的新道路,做到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安全,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儒家大同思想可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是促进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思想资源。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兼顾了现实针对性与长远方向性,具有深远影响与巨大生机。大同社会的实现,是儒家修己安人思想的最终价值追求。这一理想社会的实现,是建立在修身的基础上的。惟有做到修身,始能齐家、治国、平天下。同样,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坚持“天下为公”的价值观,需要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需要坚持“和而不同”的理念,需要各国政府和团体共同的努力。尽管各国的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经济策略、文化传统各有不同,但这并不妨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而如能持守儒家所主张的修身思想,做到个人道德的完善,拥有关爱众生的理念,实践“仁者爱人”的行为,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就会有着更为踏实的根基。

[责任编辑 :杨晓伟]

孙聚友(1963-),男,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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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353(2016)011-0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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