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村风”吹走群众身边的腐败
2016-03-09姚敬源
姚敬源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扬中市以“清廉村风”工程为抓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基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镇江前列。
市镇村“三级联动”,编密反腐倡廉的“防护网”
市级层面上,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连续三年深入实施“清廉村风”工程,督促各镇(街、区)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措施。按照“四个一”联系制度,由市纪委常委挂帅加强对分片联系的镇、村相关工作的督查,有序推进责任和工作落实。镇级层面上,建立完善领导分工定村制度,与各村(社区)党委书记、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签订主体责任书,围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动态约谈。依托村纪委书记季度例会、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及时掌握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情况、新动向。村级层面上,组织开展村(社区)党委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承诺活动,在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村纪委、村监委会监督合力。村纪委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执行党章党纪和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实施重点监督,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村监委重点对涉农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以及村级财务支出开展监督。
紧扣前中后“三个环节”,织牢环环相扣的“执纪链”
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市镇村组四级信访信息员队伍,发放信访联系卡12000余份,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开展条、块网格化排查。2014年以来,仅村、组两级就接收信访76件次。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建立问题线索月报制度,重点从农委、民政、水利、国土等涉农部门中发现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二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健全以情况通报书、信访建议书、整改意见书,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信访专题民主生活会为主要内容的“三书两谈一会”信访监督制度,及时处置信访调查中发现的违纪苗头或者轻微违纪行为。对有立案价值的线索,严格执行集中排查评估制度,通过“一案一表”,实现全程“留痕式”管理。三是严肃查处腐败问题。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反映村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的信访举报110件次,立案27件,2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群众身边突出的“四风”问题及严重腐败案件,实施“一案双查”,起到较强的警醒和震慑作用。
围绕人财事“三大重点”,培育群众满意的“新村风”
强化基层干部监督。将整肃基层干部作风作为反“四风”的重中之重,扎实开展村级办公用房、办公用品以及办公用车专项整治,清理违规办公用房1200平方米、办公用车17辆,让群众看到“家门口”的作风变化。2015年,开展督查、暗访86批次,查处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4人党政纪处分。
强化村级财权监督。连续三年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委托审计,结合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先后制定完善了村(社区)干部“十不准”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划定行为“红线”。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双代理”制度,在镇一级设立村级财务结算中心,做到“既管账,又管钱”。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村级收入同比增加23.76%,支出同比减少24.48%。
强化村级事权监督。在全市推广村级事务民主监督“432”工作法。以参与权为核心,推行群众提(询)议、“两委”商议、大会决议、代表评议;以知情权为核心,实行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以监督权为核心,实现村纪委和村监委会全程监督,提升村级事务民主监督水平。
(作者系扬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李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