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庙会到会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性运作
2016-03-08刘显世唐月民
刘显世,唐月民
(1.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3;2.山东艺术学院 艺术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从庙会到会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性运作
刘显世1,唐月民2
(1.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3;2.山东艺术学院 艺术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表现形式,本身置于民众的生活之中,具有“公共性”特征。庙会和非遗会展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交易平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从形成时间上讲,庙会多数有着上百年的历史,甚至有的上千年,而有关非遗的会展是2000年以后新出现的事物,历时较短。从形成方式上讲,庙会是民间自发形成,会展是政府主导形成。尽管两者存在不同,在运作方式上有较大的差异,但目标实质是一致的,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庙会和会展在展示和交易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时,要立足于传统,但又不能完全囿于传统,必须结合时代的新要求,让“创意”和传统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勃然生机。
庙会;非遗会展;公共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文化创意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表现形式,本身置于民众的生活之中,具有“公共性”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存续的重要性,已经成为一种世界共识。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提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欣赏的重要性的意识,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的公约宗旨。2004年8月,我国加入该条约,与国际社会一道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遗余力。我国拥有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名符其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与其他国家情况类似的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也遭遇到生存困境。我国政府对此问题极为重视,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立法保护、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及生产性保护等保护手段。在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与交易方式中,有两个公共性平台极为重要,一为庙会,二为非遗会展。在这里,“公共性”和“平台”是理解问题的关键。对公共性的认知,中西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在西方,研究公共生活理论的三个代表人物分别是阿伦特、哈贝马斯和桑内特,其中,阿伦特眼中的公共性与“积极生活”紧密相连,哈贝马斯强调公共性的批判性,桑内特推崇现代公共性的非人格化*李世敏:《经典“公共性”理论辨析———兼谈中西差异》,《理论与现代化》,2015年第1期。。阿伦特的公共性是政治生活本身,涉及的是人的生存境况,而哈贝马斯和罗尔斯的公共性则仅仅是用来论证政治原则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依据,涉及的是人的理性*谭清华:《哲学语境中的公共性:概念、问题与理论》,《学海》,2013年第2期。。在桑内特看来,在人类文明史的大多数时间里,城市一直是积极生活的中心,是非人格行动的公共场所*张昱辰:《亲密性的专制统治:现代公共生活危机的另一种解读——读桑内特的〈公共人的衰落〉》,《中国图书评论》,2015年第3期。。很显然,“公共性”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西方学者对“公共性”的研究有其特定的语境,其在某些方面给我们以积极启示,比如他们对公共性和个性的探讨。但是必须指出,从政治角度探讨公共性并不适合对庙会和非遗会展的公共性研究,比较合适的角度应该是文化。确切地说,庙会和非遗会展更像是一个“文化空间”。关于平台的研究,近些年来,国内外有学者开始把它引入经济学的研究,但成果有限,比较突出的是徐晋的《平台经济学》*徐晋:《平台经济学》,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他提出了平台涉及买方、卖方和第三方(平台方)的观点,为庙会和非遗会展平台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思路。庙会和会展的公共性平台运作研究方面,许多学者给予了一定关注。其中,对庙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作用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这些成果多集中在庙会形成的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展示、庙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问题和对策。对非遗会展的研究,与庙会相比,学者关注相对不足,已有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对会展情况的介绍和说明。庙会和会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交易方面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同时也有着本质的区别。因而,对庙会和会展这两种平台建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性运作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庙会和会展互为补充,共同发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艰难和前景堪忧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既是文化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将重点从平台方、卖方和买方来探讨庙会和非遗会展所遇到的文化和经济问题,以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一些可资利用的借鉴。
一、庙会:民间自我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性平台
庙会是我国民间流传已久的传统民俗活动,因其多在寺庙内部及其附近举办而被称为“庙会”。在庙会活动期间,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竞相亮相,争奇斗艳,集聚在庙会这一极具公共性的文化平台,在展示其特有的文化内涵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
(一)庙会的变迁
庙会起源于远古先民的祭神拜祖活动,后在秦汉时期与宗教活动相结合,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演化成一种民俗活动,宗教祭祀已不再是庙会的主要内容,许多地区出现了没有寺庙的“庙会”,如北京的厂甸庙会。
庙会是民间自发形成的社会活动,随着社会的变迁不断自我调适,既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充满了变动性。从文化传承上看,宗教文化逐渐演化成世俗文化。从活动形式来看,宗教祭祀活动逐渐演变成市集交易活动。从中可以看出,庙会的性质已经从单一的宗教功能转变为多元的民间文化活动。庙会的稳定性主要体现在其举办地点与活动日期的固定性,这与庙会起源密切相关。庙会的变动性主要体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丰富性与新颖性。
在计划经济时代,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交易的公共性平台——庙会,一段时间内被取消了。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庙会重新复苏与兴盛,印证了庙会在文化记忆和文化传承中的独特魅力。著名学者张中行先生曾经这样描述庙会:“你看久了以后,也会发现混乱之中正有个系统,嘈杂之中也有一定的腔调,然后你才会了解它,很悠闲地走进去,买你所要买的,玩你所要玩的,吃你所要吃的,你不忍离开它,散了以后,再盼着下一次”*张中行:《北平的庙会》,http://www.99csw.com/article/3427.htm。。可以说,庙会的文化魅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公共性平台。
近年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的报道时有所见。与此相对的是,庙会的火爆也是不争的事实。这说明,作为民间自发形成,有着悠久历史的庙会在当代社会经济环境下,面临现代文明冲击的困境,表现出顽强的文化韧性与文化竞争力。举例说明,2015年青岛萝卜·元宵·糖球会举办期间,在2月27日至3月8日(农历正月初九至十八)的10天时间里,迎来321万人次,比2014年多出53万人次,销售额累计6990余万元*朱薪雨:《萝卜·元宵·糖球会昨落幕10天节会引客321万》,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1503/20150309/news_20150309_2508765.shtml。。节会期间,民俗演出、民间工艺展示、游艺娱乐、主题展览等项目应有尽有,萝卜和糖球元素突出,山东大鼓、琴书、孔楼杂技等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集中展示,3D民俗展、狮王争霸赛、灯谜竞猜、手工艺制作大赛、老游戏大赛等活动精彩纷呈,民俗记忆通过节会得到了凝聚和传承*郝春梅:《萝卜元宵糖球会初九开幕50项活动上百种小吃》,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1502/20150217/news_20150217_2504513.shtml。。萝卜·元宵·糖球会前身是萝卜会和糖球会,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其中萝卜会来源于700多年前的“清溪庵”庙会,糖球会起源于明代的“海云庵”庙会,距今也有500多年的历史。像青岛萝卜·元宵·糖球会这样的盛况,并不是孤例,实际上全国各地的庙会举办期间,都人山人海,成为城市一景。庙会承载了太多人的文化记忆,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以庙会为载体,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唤起了普通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与热情,从而推动庙会这一传统文化活动不断走向兴盛。
(二)庙会的利益相关方
庙会作为一个“文化空间”,参与者主要有它的平台方(庙会的组织者)、卖方(非遗产品的提供者)与买方(消费者)。
1.组织者
在我国,传统庙会纯粹由民间自发组织和主导,现代庙会除了保持民间力量积极参与这一传统因素外,在组织形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政府的主导性地位显著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庙会的恢复工作基本是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完成的,同时,庙会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其中,从庙会导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到安全保障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于庙会组织者的变化,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路村,一个普通中原乡村,发生在这一村庄的路村庙会却远近闻名。尽管经过时代变迁,路村庙会却几乎没有中断过,这在庙会的发展史上具有典型意义。1949年前夕的几十年,路村庙会的组织者主要是三个人:路先生、五太太与黄二爷。作为公共活动,举办庙会工作繁杂,准备、筹款、请戏班、唱戏、维护治安等环节必须全部考虑在内。路村庙会主要由这三个人牵头组织完成。其中筹款环节最为重要,由路先生、五太太或黄二爷派人挨家挨户收粮食,数额没有硬性规定,如有缺额,由组织者自家补足。解放后,举办庙会的费用以路村大队下属的各生产队为单位统一缴纳,庙会组织者以路村大队书记、大队长和会计三位主要干部为首,另包括14个生产队的干部群体。1980年代后,一些受当地人尊敬并有一定威望的村民逐渐成为新的庙会组织者*李晓斐:《庙会、公共性与乡村发展的文化意涵》,《西北民族研究》,2014年第3期。。
从路村庙会的实践看,传统上庙会的组织者一直是民间自发推举的在当地颇具威望的人。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主要和庙会是一种公共活动有关。庙会和宗教信仰紧密相关,其组织者必须在当地拥有话语权,为当地民众服膺才能有效地去推进庙会的各项工作。解放后,我国由于公共生活和政治性紧密相关,庙会原有的宗教信仰性质被禁止,庙会从而以新的形式全面呈现,组织者开始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具体到路村则是生产大队。值得注意的是,上世纪80年代后,路村的庙会组织者重新回到有威望的村民手中,这说明庙会这一传统的“文化空间”的“民间信仰”性质有回归的趋势。不过,这种组织者的“回归”情况并不占主流,目前我国的庙会组织者还是由政府主导。然而,路村的这种情况需要引起社会各方的注意,这也许为庙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探索之路。
2.非遗产品的提供者
庙会的产生和宗教活动有关,逐渐演变成一场盛大的民俗活动。因此,庙会的举办不但会吸引大批的信众,自然也提供了一个商品交易的公共性平台。这一平台的建立,使那些非遗产品的生产者自会蜂拥而至,寻觅商机。
传统上的庙会,唱戏是必备的内容,也是最精彩的部分。庙会和戏场的结合有宗教的考虑,如通过戏曲的形式,展现宗教劝诫的内容,以强化民众对宗教信仰的忠诚度。其实,庙会和戏场的结合更多的是和庙会世俗化的趋向有关,“表现了中古时期宗教活动世俗化的一种发展趋势,佛教徒为了吸纳善男信女,在庄严的佛事活动中,加入了许多歌舞百戏杂技的内容,而民众则通过这些游戏活动也正好满足了他们对休闲娱乐生活的需求”*王永平:《唐代长安的庙会与戏场——兼论中古时期庙会与戏场的起源及其结合》,《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即使在当今庙会宗教性质大为减弱的情况下,这一传统也一直延续并保留下来,这主要和戏曲的文化娱乐属性相关。戏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戏曲的提供者自然需要基本的经济生存条件,就庙会演出这一点而言,其经济收入主要由庙会组织者提供。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当今社会,由组织者邀请戏曲演出方成为一个惯例。在传统社会里,戏曲演出的宗教功能更为突出,文化娱乐功能为辅。在当今社会环境下,戏曲演出以文化娱乐功能为主,宗教功能却不彰显已是不争的事实。利用庙会这一公共性平台来探讨戏曲的保护与发展,需要特别注意戏曲功能的转化这一点。除了戏曲这一非遗产品由组织方直接购买外,其他多数非遗产品的提供者只能依靠产品本身的吸引力直接向市场寻求购买者。出于生存的考虑,传统庙会市场上的非遗产品更强调其实用性,如农具、玩具、饮食等。当代庙会的非遗产品多强调的是“怀旧”性,而非实用性。
3.消费者
在庙会这一公共性平台上,消费者即普通民众,他们是非遗产品的消费者。消费者在免费消费和付费消费中,收获的是文化体验,这其中文化性和经济性都得到了体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是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深植于生活土壤中,成为大众生活中的一部分。它本身就有着浓厚的群众基础,文化内涵和实用功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也是庙会经久不衰的深层次原因。不可否认,今日的庙会和传统的庙会在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区别。传统的庙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费者,这样文化生产者和文化消费者就实现了统一。今天的庙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出现了分离的趋向,它的文化价值被特别强调,其实用功能相对而言降低了,文化功能被提升了,由传统社会中的一般消费变为现代社会的文化消费。
庙会,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交易平台,其商业化是不可避免的,在我们特别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候,一定要给予此问题以高度重视。同时,也不能因为商业化无法避免,而任由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开发。这正如刘德龙先生所说:“我们无法完全回避非遗的商品化、产业化,但决不可完全用机器大生产代替手工劳作,造成破坏性的开发,最终造成对非遗毁灭性的打击,使非遗保护这项文化传承工程也丧失了原本必不可缺的文化价值,从而变得毫无意义,违背了非遗保护的初衷”*刘德龙:《坚守与变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几个关系》,《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因此,要做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既要坚守文化性,又要强调市场性,但市场性不能以牺牲文化性为代价。
庙会是一种传统民俗活动,也可以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展示。在现代社会里,庙会如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由于庙会曾作为“旧事物”被取消过,在新时代被重新恢复,很容易在现代经济大潮下迷失自己,在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下,沦为吃喝玩乐的附庸品,这是需要极力避免的。青岛市民俗学会会长田清来先生对这种情况表示出忧虑之情。他指出如果民俗节会只靠吃喝玩乐来吸引老百姓,最终会失去民俗节会应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只有挖掘传统文化内涵、把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发扬光大,才能让民俗节会不仅仅只停留在老一辈的记忆中*游潇:《2015青岛萝卜元宵糖球会开幕民俗多年味浓》,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1502/20150227/news_20150227_2505702.shtml。。这种忧虑是有道理的,民俗并不是低俗,文化内涵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所在。
二、会展:政府主导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性平台
与庙会不同,会展在我国的历史相当短暂,文化会展的兴起也仅有十年左右的历史。从它诞生起,就给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当多的关注,这为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非遗会展的兴起
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会展业作为文化产业关注的对象,可以追溯到2004年在深圳举办的首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在这届文博会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了专门的展厅,从而开启了非遗会展的序幕。
2004年以后,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的会展业发展上,就出现了质的飞跃,这以2007年在成都举办的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和2010年在济南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为标志。其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每隔两年举办一届,迄今为止已经举办三届。这三届都在山东省内举办,第一、三届在济南市,第二届在枣庄市。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自2007年在成都举办首届以来,后永久落户成都,时隔两年一次,迄今为止已举办四届。
这些会展不但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界的盛世,而且还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石。客观地说,这些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会展还在初步发展阶段,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做的工作正走在摸索道路上,还没形成成熟的模式。这一方面和文化会展业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有关,另一方面也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杂性有关。
(二)非遗会展的相关利益方
会展是一个典型的产业平台,但文化会展显而易见有了更为复杂的属性。特别是对非遗会展而言,其文化属性和产业属性杂糅在一起,使传统会展这一单一的产业平台变成了一个公共性色彩浓厚的“文化空间”。作为具有复杂属性的“文化空间”,文化会展参与者主要有它的平台方(会展的组织者)、卖方(非遗产品的参展商)与买方(参观者)。
1.组织者
文化会展业在我国兴起时间不久,行业发展还未形成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所以由市场主导去承办文化会展是不太现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在生存都举步维艰的情况下,更不具备举办会展的经济实力,因此由政府主导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的举办就成为了现实的选择。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的主办方为文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主办方是文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滨州·博兴小戏艺术节由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山东省文化厅、滨州市政府主办。相应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会展带有强烈的政府色彩。比如,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在会展期间集中组织举办了8项活动,分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交易;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剧(节)目惠民展演;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衍生品、非遗保护创新成果推荐项目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接洽谈和交易签约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层论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交流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展示;对参加博览会的优秀产品和项目进行表彰,并选择一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剧目进行展演*资料来源: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网站,http://fy.jntimes.com.cn/index.aspx。。2003年在滨州市博兴县创办的“中国滨州·博兴小戏艺术节”,是被中宣部命名的“全国大型节庆活动”,其奖项中国戏剧奖·小戏奖被确定为与“梅花奖”有同等影响力的全国文化艺术奖项,旨在填补我国小型戏剧长期性活动的空白、救助濒临灭绝的剧种,在第二届中国节庆创新论坛暨2011中国品牌节会颁奖盛典上获得“中国最佳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活动”称号*韩伟:《山东博兴小戏艺术节获最佳非遗节庆活动称号》,http://www.sd.xinhuanet.com/travel/2011-05/22/content_22825626.htm。。从中可见,文化会展中的主要内容强调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导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会展业需要拥有固定的场所等基础设施,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平台建设,必须由政府主导完成。这些基础建设提升了举办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氛围的养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文化资产,承载着一个城市的历史,是一个魅力城市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这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为共识。巴黎、伦敦、柏林、法兰克福、新加坡、香港等都是世界著名的文化会展城市。北京、深圳等城市也因为文博会的举办,吸引了全球关注的目光。以济南、成都、枣庄为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展业的承办为这些城市带来了文化品质的提升。济南市在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举办时,就确立建设一个永久固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场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该园用地1000亩,总投资约28亿元,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园区景观、大型游乐及园区配套设施等,分为民间音乐舞蹈区、民间戏曲区、杂技与竞技区、民间节庆区、民间传说区、神秘文化区、民间手工艺区和综合项目区等八大功能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内容、以高科技为手段、以文化体验旅游为形式,成为集文化体验、游憩休闲、特色商业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标准、多功能跨河新区和生态、文化、休闲特色区域*晁明春:《济南非遗园今年10月份将基本建成开园》,http://www.dzwww.com/shandong/sdnews/201404/t20140410_10003524.htm。。与济南情况类似的是成都市,在2009年文化部正式确认“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永久落户成都后,成都启动了“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的建设,作为“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永久载体。举办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的枣庄市,直接把会址设在台儿庄古城,建设了有700个标准展位的博览会主展馆,全长约1公里、建筑面积10120平方米、规划商铺436间的博览园集中展示区和规划占地400亩的非遗博览园永久场馆*伍策:《第二届中国“非遗”博览会9月6日至10日枣庄举办》,http://www.china.com.cn/travel/txt/2012-08/03/content_26114159.htm。。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离开政府的主导是不可能完成的。
从文化会展的诉求看,市场成为主导力量是大势所趋。在我国,政府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展业的主导力量,并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特殊性有关。从长远来看,我国目前的政府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展的模式只是暂时的过渡形式。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展业的经济效益增强,政府的主导地位会逐渐演化成为引导地位,更多地从政策制定、法律法规完善方面去规范文化会展业。
2.非遗产品参展商
与庙会不同的是,文化会展不是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而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文化空间”。因而,谁进入会馆谁便有了准入“门槛”。
对组织方而言,对非遗参展方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有多大;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价值几何。这两个标准需要同时考虑,但在具体操作时却又没那么简单。既然是非遗会展,必须要有代表性的非遗产品。但对于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选取的标准最具说服力的当看其是否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和我国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际上,入选这两个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都面临着“濒危”的命运,考虑到其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即使其不太具有产业开发能力也会被邀请参展。
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是“活态传承”,特别强调口耳相传或“手工技艺”,本身和工业化的批量生产有着天壤之别。在产业化道路上,本身就充满了争议。由于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即非遗产品的生产者更多地是继承前人的“技艺”,而不是“创新”,因而在市场上的生存能力普遍较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多数生活在乡村,即使政府提供了文化会展这一公共性平台,他们中多数人也没有足够的意愿或经济实力去参展。即使会展展位是免费的,但从乡村去城市,也需要花费一笔不菲的交通费和生活费,这对本来生活状况不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来讲,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没有了去非遗会展的欲望与动力。
这一现实状况促使政府作为组织方在办会的过程中,多采用补贴的形式负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交通费和生活费,来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吸引力。当然,随着一些文化企业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通过一些产业化能力较强的非遗产品开发,亟需通过非遗会展这一公共性平台去推广和寻求市场空间。这部分参展商将会成为非遗会展的主力军。不可否认,在非遗会展中,参展商展出的非遗产品良莠不齐。特别是一些劣质的手工艺品和一些所谓“美食”也多为消费者诟病。
3.参观者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承载着人们久远的或儿时的记忆,散发着无穷的魅力。文化会展把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在一起,对喜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通民众来说,具有极强的吸引力。
对成年人而言,重温儿时的记忆,寻找过去——现在——未来的足迹,在会展场所里流连忘返,置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世界中,犹如置身梦幻的场景,从中获得了“文化”身份的认同,在公共空间里获得了“集体记忆”的重温。遇到心仪的产品,不惜重金,只为一份记忆与瞬间的感动。
对未成年人而言,在父母的陪伴下,听爸爸妈妈讲解儿时趣事,吃穿用行的非遗产品,在好奇中,不但收获了文化体验,还获得了与父母的“精神”沟通,从而对部分非遗产品产生浓厚兴趣,并通过购买亲身体验蕴含于其中的文化内涵。
作为消费者,参观者更关注的是非遗产品的“原真性”,是否纯手工制造,对文化价值的诉求远高于“实用性”的诉求。可以说,消费者兴趣点在于非遗产品的“非实用性”,钟情的是一种“文化记忆”与“身份认同”。
三、殊途同归:庙会和会展公共性平台构建
庙会和非遗会展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交易平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从形成时间上讲,庙会多数有着上百年的历史,甚至有的上千年,而有关非遗的会展是2000年以后新出现的事物,历时较短。从形成方式上讲,庙会是民间自发形成,会展是政府主导形成。尽管两者有着上述的不同,在运作方式上也有较大的差异,但其目标实质上是一致的,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具体说来,庙会和会展公共性平台构建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搭建平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展示和交易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面临着生存困境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非遗产品缺乏有效的渠道平台,把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集中起来。庙会本身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更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交易的绝佳场所,由于其历史的文化积淀,在民间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所以很容易得到民众认同。文化会展是国家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国家战略下的产物,其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出现专门的非遗博览会或节庆,内含利用会展这一平台,重新让民众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特别利用市场化的力量,搭建连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平台。无论是庙会还是会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这一大前提下,在现阶段都需要政府进行主导。这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首先,哪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值得挖掘与发扬;其次,谁有力量组织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性平台;最后,庙会或会展参与者众多,公共秩序与安全谁能维持。能够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只有政府。如此以来,政府主导庙会和会展业就顺理成章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一直是我国文化事业工作的难点。一方面,它需要政府耗费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去抢救和挖掘。另一方面,它的可持续发展单靠政府的投入又无法真正解决。2000年,“文化产业”在我国第一次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我国国家战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构成了我国文化发展的两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保护工作和“文化事业”密切相关,利用工作更是和“文化产业”不可分离。2011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市场大潮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可偏废。在文化会展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之前,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投入和产出难以有效衡量。通过文化会展的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得到直观体现。从目前文化会展的发展现实看,我国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中的主导地位不但没有削减,反而得到增强,这也符合现阶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实际。
(二)企业和非遗传承人利用平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生机
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保护,但并不是说其不需要自我造血,只能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解决问题。实际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含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合二为一的。庙会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前文有所述及,其实会展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更为突出。以2013年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为例。根据相关测算,它直接拉动成都市各类消费42亿元,对住宿、餐饮、购物、旅游等消费拉动作用明显,酒店入住率维持在86%左右,较平时增长25%以上;房价平均上涨20%以上,营业收入增长35%以上;活动期间餐饮行业营业额增长25%以上*②④⑤王嘉:《成都非遗节:凸显三个效益》,http://www.huaxia.com/zt/zhwh/13-025/3436827.htm。。可见,通过政府主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化会展业作为一支新兴力量,不但只有政府财力投入,而且还带来了相应的经济回报。庙会和会展的价值不能单纯以创造的经济效益来衡量,两者不能相互替代。庙会地域性文化特色更为明显,当地企业和非遗传承人更能找到文化认同,参与的热情会更高,更能促使庙会成为地域文化有机的组成部分。当然,外地企业和非遗传承人也可以参与其中,这和庙会的文化影响力有关。与庙会相比,会展的地域性特色不明显,这和它本身是现代经济的产物有关。因此,企业和非遗传承人可以打破地域限制,寻求新的商机。
成都的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国际化程度更高,如2013年第四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参会国家数量达到107个,聚集了300多名国内外专家学者、500多名非遗传承人、近2000名中外演出人员(其中国外队伍16支500余人、国内队伍36支1400余人),演出近300场,极好地凸显了“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这一主题②。从非遗项目交易量看,文化会展收到了较好效果。如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参展项目交易、签约额总计达409亿元*资料来源: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网站,http://fy.jntimes.com.cn/index.aspx。。从庙会和会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来看,企业和非遗传承人发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空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带来了生机。
(三)民众积极参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奠定文化根基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离不开民众的参与,没有民众的认可,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在当代,文化产品极为丰富,人们有足够的选择空间,同时,人们的时间变得极为宝贵。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独到魅力,但其地域性和分散性严重阻碍它走进大众的视野。庙会和会展恰恰节省了大众的时间成本,满足了其集中了解和消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需求,故而受到民众的热捧。从现有的庙会统计来看,参与人次持续增长已经是常态。会展对普通民众的吸引力也持续发酵。如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就吸引了80余万名外地游客和济南市民。持续9天的第四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共吸引了380多万游客和市民参与,创下了历年之最④。从民众对会展的满意度来看,多数民众表示满意,有再次参加的意愿。根据对第四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参与者的调查统计,73.8%参加过上届活动的受访者认为本届“非遗节”总体情况较上届有创新、有提升;98.4%的受访者表示对本届“非遗节”的总体印象良好,其中对“组织工作”、“文化氛围”、“现场环境”等分项评价最高;近85.5%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再次参加非遗节活动;93.7%的受访者非常愿意对外积极宣传本届非遗节⑤。民众的热情参与,夯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根基,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不竭源泉。
四、结 论
作为一种“文化空间”,庙会和文化会展这两种公共性平台对我国的公共文化建设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和西方对“公共空间”强调“政治性”不同,我国的庙会与文化会展更关注城乡居民的文化生存空间,它强调的是一种“和谐”和“共融”,即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传统文化载体如何在当今市场经济下进行现代转型,传统与现代并存,在唤醒民众的集体“文化记忆”同时,强化“文化身份”认同,凝聚人心,提升民族凝聚力。同时,在市场经济大潮下,通过融入新生活,积极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持文化传统的基础上,通过注入新内容,改造旧形式,来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勃勃生机。
庙会是一个传统的公共性平台,在新形势下,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组织者由民间力量让位于政府主导。文化会展作为产业平台,为文化经济化提供了新舞台。它们都面临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性和商业性的冲突与统一问题。由于历史背景不同,庙会的宗教信仰属性在经过新中国的禁止后,在当今社会有重新抬头之势。如何正确引导庙会走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服务之路,是一个新课题。文化会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名,试图构建的是一个文化和产业双平台。如何使文化会展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流于形式,非遗产品保存文化的“原真性”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课题。
在公共性平台的构建中,有三个利益相关方。平台方、卖方与买方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三方在新形势下,如何协同发力,共同构建好庙会与文化会展这两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性平台考验着各方的智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这其中,政府作为组织者的角色至为重要。庙会和文化会展情况应有所区别,庙会有着千年的历史,它的运作有着自身的规律,庙会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点不同,其运作方式也应该有着一定区别,在当今社会,如何发挥民间力量在庙会举办过程中的力量和作用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文化会展的政府主导方式在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优势,但如何通过产业力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一条复兴之路并非其擅长之道,这就需要借助市场的力量。
总之,庙会和会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公共性日益彰显。政府的主导和市场的介入都是积极的力量,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庙会和会展在展示和交易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时,要立足于传统,但又不能完全囿于传统,必须结合时代的新要求,让“创意”和传统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勃然生机。
[责任编辑:王波]
刘显世(1967-),男,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唐月民(1971-),男,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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