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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湘桂战役期间国民政府的难童救助运动

2016-03-08吴媛媛

贵州文史丛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收容救济救助

吴媛媛

摘要:中国急救战区儿童联合委员会是抗战末期政府与社会联合组织救济难童的国际性机构。该会采取委员制,经费以国际援助和国民政府拨款为主,采用西方科学的社会工作方法实施救济。联合委员会从成立至结束历时两年,虽然发动成立系因解决湘桂难童问题而起,但随着战局的发展,其工作范畴从战区不断推进到反攻区和收复区,共救济十一省市难童六万余名,与抗战初期的抢救难童运动一前一后交相辉映。

关键词:中国急救战区儿童联合委员会 战区 收复区 反攻区 难童

中图分类号:K2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6)01-61-70

抗战期间因战事直接引发的难民潮主要集中于两个时间段,即武汉失守前后以及豫湘桂战役期间。政府与社会在对这两次难民潮给予高度关注的同时,也掀起了与之相应的两次救助难童运动。第一次救助难童运动由振济委员会主导,推动了中华慈幼协会、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等社会机构的急救难童行动。第二次救助难童运动则由社会部主导,联合以上各儿童救济团体组建起中国急救战区儿童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委员会)。目前,围绕第一次救助难童运动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关于联合委员会的研究尚付阙如,本文试图就这一历史问题展开初步探讨。

一、豫湘桂难童迁移与联合委员会成立

1944年4月至12月的豫湘桂战役耗时八个多月,日军先后侵占包括豫、湘、桂、粤等省的二十多万平方公里国土。急剧膨胀的难民潮由此再次爆发,“豫省民众除就近避人安全地带外,大都向陕西、甘肃迁移”。湘桂难民与“原迁湘桂地区的沿海一带人口也不得不再次加入迁移的洪流,这些迁移人口从独山、都匀等地沿黔桂公路前往贵阳,部分进入重庆、成都等地。”由于湘桂战场是整个豫湘桂战役的战略重心,其所造成的湘桂难民问题尤为凸出。虽然对于难民数目“各方迄无正确统计”,但“自柳州以至独山,最多时约六十万人”,贵阳市内难民一度达三十万以上,重庆人口在1944年12月上旬也骤增二十万。

与武汉大疏散时期一样,此时难童的迁移主要有两种方式,即难童教养机构的组织性迁移与难童的自发性流亡。在难童的组织性迁移方面,如豫战爆发后,就有郑州难童学校校长吴惠民率领七百余男女难童穿越战区烽火抵达陕西凤翔。当战火推进到湘、粤、桂省后,仅以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为例,其湖南分会所辖的湘一院、湘二院、湘四院、湘五院等均分别迁移至汝城或沅陵;广东分会所辖的粤一院、粤二院、粤三院、粤六院等纷纷就近另觅新址;广西分会所辖的桂院儿童也全体迁黔,并按性别分别安插进黔一院和黔二院。这些随教养机构迁移的儿童在战火、疾病和饥寒的重重考验下莫不历经磨难,典型者如湘二院在这次迁院过程中就有三分之一的儿童死于迁院途中。

与组织性迁移相比,难童的自发性流亡更为悲惨,谷正纲认为“此次难民所受的痛苦,确较抗战过程中历次战役各地难民所受者为甚”。由于政府起初疏散的“无计划”、“无秩序”,自然环境的恶劣,加之战事的急速推进,往往使得儿童落在难民队伍的后边,被尾随而至的日军“成批成伙地”“集体枪杀”。柳州沦陷后,“往筑道上难童糜集,流离沛颠,待救孔急”,“在怀远以北黔桂公路上,……尤其凄惨的,不少人将自己亲生儿女忍痛含泪抛弃在公路上,任其为车马践踏,或饥饿而死,呼亲觅幼的哭声,令人不忍闻睹。”在金城江、独山两处糜集的难民,还因霍乱流行“死亡率甚大”。据统计,仅广西省在1944年9月至1945年8月间共死亡儿童六万三千七百六十一人,其中被杀害者二万七千一百八十三人,染病死亡者三万六千五百七十八人;受伤儿童四万四千八百六十三人;患病儿童十五万九千三百四十四人,失踪儿童五千八百五十人,总计抗战末期广西儿童伤亡、患病、失踪者计二十七万三千八百一十八人,所遭受的创伤之巨可见一斑。

1944年9月18日,全国儿童福利工作人员会议在重庆召开,以检讨战时儿童福利工作,研讨战后儿童福利计划为主题。会议开幕之日,蒋介石特意“致电嘉勉”,提醒与会代表在“抗战时期特殊情形之下,流离孤苦之儿童保育教养,尤为仁政之所急”。《中央日报》也于21日发表社论《儿童福利事业的趋向》,表示“希望这一次为儿童福利而开会的儿童福利工作者,能为儿童而呼吁,使若干食宿无所的儿童获得吃饭安身之所,逃离投亲半途费尽食绝的儿童获得必需的救济,遭遇疏散怅望舟车而攀援不及的儿童获得交通工具。”以蒋为首的国民党当局对湘桂难童的关注,迅即引起与会代表的积极响应。23日上午,大会“通过紧急动议,动员全国人力财力,抢救战区难童,并推定张蔼真、陈铁生二人,于当日往谒节约献金总会主席冯玉祥,请拨用节约献金之一部分,以为抢救难童之经费”。当晚7时,大会接着举行“急救战区难童”专门委员会讨论会,讨论具体办法,交24日大会立即执行。24日,会议决议由大会产生急救难童筹备委员会,推举张蔼真、陈铁生、李瑟莲等十八人为筹备委员,并决议由现有各儿童救济机关团体成立急救难童联合办事处,拟定急救办法。全国儿童福利工作人员会议结束后,筹备委员会即刻投入工作。9月30日、10月7日筹备委员会分别召开第一次和第二次筹备会议,商讨筹备中的基本问题。10月11日,联合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召开。10月19日,联合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许世英任主任委员,陈铁生任副主任委员,章牧夫任总干事。

二、联合委员会的运作机制

秉承“争取时效,实惠儿童”的会训,联合委员会拥有精简的组织结构,多元的经费来源,灵活的工作原则,以及多样的救济办法,这些因素合力支撑着该会有效且高效地运转。兹分别介绍如下:

(一)组织结构。联合委员会会址设于重庆两路口二十三号,采取委员制。先推请二十七至三十五位热心社会事业的人士充任委员组成委员会,每月举行委员会一次。再由委员互推产生七至十三名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每两周举行常务委员会一次。最后由常务委员再推选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对外代表该会。常务委员会还通过聘任总干事一人,秉承常务委员会之命执行一切会务,其下具体分设总务、设计督导、急救、医卫等四组以及会计室。各组室设组长或主任一人,干事、助理干事、办事员、书记及佐理员若干人。各组室掌理事务分别为:总务组掌理人事文书、庶务、出纳、交际及不属于其它各组事项;设计督导组掌理设计、联络、调查、统计、视察及分支会筹设事项;急救组掌理急救、输送、安置及急救站、接运站之筹设事项;医卫组掌理疾病之预防、治疗及卫生设施之筹划事项;会计室掌理概、预算之编制及经常会计事务处理事项。联合委员会的所有职员除专任人员外,其余均从各机构调用,斟酌情形支给必要费用。从常委成分来看,十四名常委中有战时儿童保育会五名,中华慈幼协会二名,社会部北碚儿童福利实验区一名,美国援华会一名,新生活运动委员会一名,另加卫生署长金宝善、中央振济委员会兼委员长兼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理事长许世英、社会部长谷正纲、社会部福利司长谢征孚,因此称其“为政府与社会联合组织之机构”确属实情。许世英辞任后,谷正纲和谢征孚分别出任正、副主任委员,再加上总干事章牧夫,联合委员会事实上成为了一个由社会部主导的政府与社会联合组织之机构。此外,联合委员会还拟在各地迅速成立分支会,并制定《联合委员会分支会组织通则》,但分会仅贵州一处,因此《通则》的生效范围仅限于西南区。

(二)经费收支。为筹募和统筹经费,联合委员会还设置专门的筹募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其中财务委员九人,筹募委员则多达四十四人,囊括各界名流。经费的分配遵循“急救为先”、“保育为重”、“行政为后”的原则,以充分发挥经费实效。联合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种:即政府拨款、英美援华会补助及社会人士捐助。总括而言,从1944年10月18日至1947年1月31日止,联合委员会分别收到拨款行政院八千万,社会部二千一百九十五万,美国援华会一亿九千八百一十万零二千零九元,英国援华会一千四百万,加拿大红十字会三千二百五十万,振济委员会七十万,重庆市政府十万,教育部十五万,小学生百元运动捐款一百一十五万五千四百九十九元二角二分,银行存款利息三百三十三万七千二百八十二元七角,共计三亿五千一百九十九万四千七百九十一元零一分。所有经费来源中,美国援华会的资助最多,占总经费来源的百分之五十六强。如果再加上英国和加拿大的资助,总计美、英、加三国提供的国际援助约占联合委员会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九点四九强,构成联合委员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在经费支出方面,此间共计支出三亿零七百三十六万二千一百九十八元一角八分,其中拨给贵州分会经费一亿四千一百一十二万一千七百七十一元,约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四十六,拨给湘、桂、粤、浙、闽、陕、鄂、渝、赣等地事业费共一亿一千六百一十九万二千四百四十元零一角六分,占总支出的百分之三十七点八强。至于剩余的四千四百六十三万二千一百九十八元八角三分,经联合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分别拨贵州分会二千万,中华慈幼协会一千二百三十一万六千零九十九元四角二分,北泉慈幼院一千二百三十一万六千零九十九元四角一分。可见贵州分会在联合委员会的经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最大,它与其它地区的事业费一起,成为联合委员会经费支出的最主要部分。

(三)救助对象与工作原则。联合委员会在其召开的第三次委员会议上修正通过的《第一期急救工作计划草案》,不仅规定急救对象为贫苦抗属儿童、孤苦无依儿童及家庭赤贫儿童(优先救助六至十二岁儿童),而且还将工作原则总结归纳为五条,分别为:行动迅速。各地不仅要迅速成立分支会,组织急救站、接运站、急救队,而且还要以最迅速的行动实施急救;就地安置。各分会所救济的儿童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使之与其父母失去联系,应就地安置或临时设站教养。联络机关团体。尽量联络原有救济机关,以达驾轻就熟、分工合作之功效;发动社会力量。发动各地社会力量(人力财力物力)协助急救工作之推进;鼓励寄养。鼓励各地方热心人士乐为领养战区儿童或予以寄养。这五条工作原则在突出急救的同时,兼顾节约、联合和家庭,不失为一种优化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的有效途径,贯穿于联合委员会行动始终。

(四)救济办法。根据急救工作原则,联合委员会制定出设急救站、设接运站、登记调查、家庭补助、申请领养、家庭寄养、送院教养等七种具体救济办法。这七种救济办法融院内救助与院外救助、临时收容与长期教养于一体,在保证救济办法多元化的同时,为各地根据阶段任务和实际需要拓宽救济渠道提供了弹性选择,从而使得救济办法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地方差异性。在这七种办法中,使用最少的是申请领养,此项方法对被领养者和领养者均有严格要求,且联合委员会享有长期监督权,因此实际被领养的儿童人数屈指可数。其它办法如设急救站、设接运站、施行家庭补助及送院教养等,各地大多积极推行,收效甚大。联合委员会的工作重心转入收复区以后,其所倡导的工作方法又新增了扶(协)助返乡和病弱儿童医疗,并注重与前进部队政治部、社会部、善后救济总署、交通部、教育部、卫生署、粮食部、地方机关及保甲机构等全面协同配合,以期从速、普遍而系统地推进收复区难童救助工作,使其尽早“重享家庭正常生活”和“维护身心健全发展”。

三、难童急救工作的开展

联合委员会从1944年10月19日正式成立至1946年12月31日宣告结束,历时两年,共救济黔、陕.豫、湘、鄂、粤、桂、浙、赣、闽、渝等十一个省市的难童六万余名。其中黔、陕、湘、粤、桂、渝地区由联合委员会直接特派专员办理,而鄂、闽、赣、浙委请当地社会处代办。根据战局发展,联合委员会还适时调整工作重心,概观其整体发展态势,可具体划分为两期:即1944年11月至1945年8月的战区难童急救期和1945年9月至1946年12月的收复区难童救济期。此间还兼顾反攻区的难童救济,但由于日军战败投降,所以未曾大面积开展,只在福建和浙江境内施行,因此闽、浙两地曾先后作为反攻区和收复区而开展救济工作。具体而言,战区难童急救区域包括渝、黔、陕、鄂、赣四省五区,收复区难童急救以湘、粤、桂为试办点,兼办反攻区与收复区工作的则以浙、闽为代表。

(一)战区:西南区、西北区、重庆区、江西区、湖北区

西南区:贵州分会成立以前,贵州省曾成立难民安置委员会,连同贵州儿童福利指导所和省社会处一起办理难童救助事宜。联合委员会成立后,谷正纲、陈铁生、章牧夫等主要成员即刻亲赴贵州抢救难童。鉴于难童为数众多,1944年12月经谷正纲与陈铁生在贵阳先后召集各级党政负责人及热心社会公益人士开会,商定在贵阳组建分会。1945年1月16日贵州分会在贵阳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举行正式成立大会,推选何辑五为主任委员,史上达和海维德为副主任委员,海维德并兼任总干事,贵州分会由此开始肩负起掌管西南地区儿童急救工作的重任。与联合委员会的总体工作一致,分会的工作以日军投降为界标,分为急救收容期和教养安置期,由于中心任务的不同,这两期工作在救济办法的选择上表现出阶段性差异。第一期以设收容站、家庭助养及发动认养为主,第二期则在停止收容和助养的同时,继续办理认养和领养工作,同时还开展改站设院,调查分类、扶助返家、接济升学和就业、增设托儿所等工作。贵州分会急救难童工作最富特色的,莫过于在事实上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难童学校体系。此外还有其独创的领养运动、寄宿式家庭助养、接纳所属育幼院当地贫苦失学儿童附读及办理托儿所等。两年中分会共收容儿童一千一百四十一名,实施家庭救助五百户(涉及儿童一千零三十七名),计救助难童二千一百七十八名。最后留院教养的桐梓育幼院为二百六十八人,贵阳育婴院为五十五名,共三百二十三名。

宝鸡区和西安区。中原会战爆发后,流亡人陕的难童为数日众,因此联合委员会特商议决定设立西北区,1944年12月分别在宝鸡和西安设立办事处,成立宝鸡区和西安区。宝鸡区由联合委员会聘定战时儿童保育会宝鸡临时教养院院长姜漱寰为特派员主持工作。该区曾于是月调查华阴、西安、宝鸡、双十铺、徽县等地战区儿童流亡情形及可能利用之人力、物力资源,根据交通情形及调查结果,拟在华阴设接运站一站,西安、宝鸡、双十铺徽县各设急救站一站,大量收容儿童妥予安置。后因战事停顿,人陕儿童日渐稀少,设站之举遂告停顿。1945年1月,该区继续调查宝鸡近郊难民详情,共计调查一千六百多户,其中有五百户无法生活,需予救济之儿童约千余人。均先后登记,予以适当补助。截至1945年9月底,该区共救助难童一千零一十七名,其中送院教养者七百零七名,均由宝鸡临时保育院代养。除陆续安置领回外,到11月份,尚有留院者四百名。

西安区由联合委员会聘定战时儿童保育会西安分会皮以书为该区特派员主持工作。该区成立后,除接收河南省救济会一部分难童外,鉴于西安流亡难童众多,遂一面于中山门、东门两处设立收容站登记收容难童;一面派员分往难民聚集地区调查收容。三个月内共计收容难童四百二十八名,除送二十名儿童至陕西文教会收养外,另送七十名送陕西省第二保育院寄养,余下大部分均安置于前军委会西安办公厅第四处旧址内自行设院救济教养,对十岁以下难童以教养兼施为原则,对十岁以上难童则采取工读并重原则。此外,该区还通过采取家庭补助和发动募捐运动来救济难童。豫西战役爆发后,逃亡人陕的河南难童骤多,于是联合委员会将河南区急救工作委由西安区代为主持,到1945年11月止,西安区共代河南区救济难童一千二百五十名,其中送院教养者三百人,寄养者一百五十人,给予家庭补助者八百人。

重庆区:重庆区的救济工作也以日军投降为界标分为两期,即战时救济期和复员返乡期,均由联合委员会救济组直接兼办。1944年11月17日,该区在海棠溪、都邮街、两路口之社会服务处分设登记站,办理来渝儿童申请救济事宜,儿童经登记并派员调查属实后,按情况分别给予补助或安置。同时,该区还主动派员前往各难民收容所登记调查,当场发给补助费,对于调查属实的孤儿,还按其年龄和家世分别配送社会部直辖的育幼院和育婴院,红卐字会,北泉慈幼院,中华慈幼协会及重庆抗战军人子女教养院代为教养。总计登记儿童一千五百七十八人,给予家庭补助者一千四百零九人,领养者一人,寄养者三人,送院者一百六十六人。对于难童很多的收容所如南岸难民收容所,则于所中直接设立儿童教育班,由该区指派专人负责施教,共计受教儿童三百五十三名。抗战结束后,到渝儿童减少,登记站、教育班均先后撤销。从1945年9月至1946年9月,该区将工作重心调整为协助难童返乡,此阶段救济主要以发送衣物为主,“冬棉夏单”,共计资助还乡儿童一千二百九十人。除收容教养、登记补助、设班教学及补助还乡外,重庆区还曾发动领养、寄养、募捐、节日慰问等活动,从而以“具体工作之表现”,彰显了“总会所在地”的努力。

江西区:粤赣战事爆发后,联合委员会特于1945年2月22日颁布《救济粤赣战区儿童办法纲要》,聘请江西省社会处长黄光斗兼任特派员,主持办理该区难童救助工作。所救儿童除送由江西省各示范育幼院代为教养外,并于南昌成立儿童贩卖队,使所救济的孤苦儿童能够经营小贩自立谋生。

湖北区:1945年3月鄂北战事爆发后,鄂北各县儿童多南逃避难。为救济这些难童,联合委员会特于4月9日发电聘请湖北省社会处长吴嘏熙兼任特派员,会同有关机关团体,办理该区儿童急救工作。接电后湖北区旋即委托视导员詹鼎于参加鄂北振款查放团时就便主持工作,并制定《鄂北战区抢救儿童办法》,先后于襄阳、谷城、光化、均县等县救济孤苦儿童一千二百名,分别情况采取临时留养并发放资遣费、实施家庭寄养、送天主堂或县救济院收容。

(二)收复区:湖南区、广西区、广东区

1945年8月日军无条件投降后,鉴于“八年来无数羁于沦陷区内之儿童,或强被奴化,或迫服苦役,置身水火备受戕残,陷区一旦收复,尤应先施救济,俾登衽席”,联合委员会于是将工作重心从战区转向收复区,认为“收复区儿童救济工作,乃急救工作之延续”。1945年9月联合委员会第六次常委会遂决议“原有各省战区儿童急救工作视推进情形事实需要暂停开展或予结束”,重新制定并积极推行《收复区儿童救济计划》,先于湘、桂、粤试办,复延及闽、浙,不仅被救儿童数目庞大,而且颇富成效。

湖南区:1945年10月1日联合委员会聘请洪石鲸为特派员,负责主持湘省难童救济工作。10月25日洪受命在长沙成立办事处,11月1日正式开展工作,至1946年2月结束工作,历时四月,共救济难童七千余人。湘区工作先以受灾最严重的长沙、衡阳、常德三地为据点,设立救济站,其中衡阳、常德两地救济站委由善后救济总署湖南分署各该地难民服务处代办,长沙则由办事处直接办理。除函请各当地政府转知保甲通知受灾儿童到指定地点登记外,并由各站派员前往各住户调查代为登记,登记时间持续一个月,共登记儿童一万余人。登记截止后,又分别派专员到各登记儿童家庭详细调查确定给予救济人数,最终长沙拟救济儿童五千三百二十五人,常德七百五十九人,衡阳九百四十九人。救济办法分为家庭补助、临时收容、协助还乡和医药治疗四种,其中家庭补助四千六百八十一人;临时收容方面,始在长沙设立收容站,共收容孤儿四百五十三人,由湖南省第五保育院代为教养,但由于人数渐多,遂于南门外新桥设立独立教养机构,对儿童实施健康、保育、教导;协助还乡方面,共计受助儿童一千九百八十人;医药治疗方面,除随时发给普通药品不予统计外,还有拨发医药补助费者四十一人,送往长沙天主堂医院免费救治的重病儿童三十二人。

广西区:1945年11月,联合委员会聘请海维德为特派员,张丙叔为救济专员,前往桂林成立办事处,主持桂省儿童救济工作。桂区先后于梧州、南宁成立救济站,总计给予家庭补助者一千八百二十四人,医药或营养补助者三百六十人,协助还乡者三百九十六人,被领养者五人,给予被服补助者六百九十人,临时收容者五千一百九十九人,共计三千七百九十四人。

广东区。1945年11月,联合委员会聘请钟爱华为特派员,柯耀扬、黄佩兰为救济专员,在广州成立办事处,借驻善后救济总署广东分署楼下办公。总体而言,粤区的救济工作按登记批次分为两期,第一期工作从1945年12月至1946年1月,共登记申请救济儿童九百零八名,经审查予以分别救济者,计家庭补助四百三十九名,临时收容于既有机构者二百二十六名,发还乡补助费十四人,加入小贩团四十九人。第二期工作从1946年2月至11月,共登记请求救济的儿童二万六千八百八十五人,经审查后,予以家庭补助者二百一十一人,临时收容者八十一人,准予加入小贩团者一百二十二人。此外,该区还在广东难民收容所设置营养站及医疗站,并派遣儿童服务队驻所工作,共计通过营养站受营养补助的儿童三千一百五十九人,接受儿童服务队之训练教育者一千四百九十三人,而受惠于医疗站之赠药补助的儿童更是“遍全广州”。尤为可贵的,该区为解决大多数难童的教养问题和衣着问题还尽心竭力,一面自筹款项设立儿童教养所开课教学,所教科目除普通的国语、常识、算数、卫生、音乐、体育及美术等外,还有工艺、自治、商业、农业等职业训练,可谓顾周全而谋长效;一面向善后救济粤分署广州工作队请领日本战俘旧衣,改制成儿童衣服共六千六百六十六件,分发给小贩团、儿童教养所及街头一般贫苦儿童。

(三)反攻区与收复区兼顾:福建区、浙江区

1945年6月日军开始在中国战场实行战略收缩,为配合盟军登陆与国军反攻,减少儿童伤亡,联合委员会遂拟定将广东、福建、浙江三省列为反攻区,筹备派员前往成立办事处试办急救儿童事宜,并谋逐步扩大范围推及所有反攻区域。除拟分别聘请各该省社会处长为特派员会同当地有关机关团体及教会协同办理急救儿童工作,并筹集急救经费十亿元以资备用外,还制定《反攻区急救儿童工作计划大纲》详细部属试办区急救事宜。但由于日军投降,粤区未及开展工作,只有闽、浙两区除作为反攻区开展短暂工作外,后又改办收复区儿童救济工作。

浙江区:1945年5月,联合委员会聘请浙江省社会处长万青儒为特派员,并拨款一百万元,令其与党政军有关机关积极办理该反攻区急救儿童工作。万青儒接到任命后即开始安排人事,并制定出急救儿童工作实施办法。但一切准备就绪时,由于日军投降抗战结束,一切工作又转向以复员为中心,原办法遂已不适用,于是将一百万拨款分别转拨浙省第一、第二、第三育幼院,委其代办难童收容工作。总计第一育幼院拨款四十五万,救济难童九十名,第二院拨款三十三万,救济难童六十六名,第三院拨款二十三万元,救济难童四十四名,共计二百名。1945年12月,联合委员会再拨救济款五百万,令浙区改办收复区救济工作。鉴于省会光复之初,难童众多,于是该区将拨款全部交给省区救济院,充作救济孤苦无依的流浪儿童之用,由该院增设育幼所收容教养,所收儿童数达三百二十五名。

福建区:1945年7月,联合委员会聘请福建省社会处长郑杰民为特派员,令其主持闽省反攻区急救儿童工作。闽区遂于7月12日在水安成立办事处,假福建省社会处内办公。该区工作以家庭补助和送院教养为主,其中家庭补助还独创性地分为甲乙丙三等,视需救助儿童情况区别对待。尤为难得的是,闽区在作为反攻区时,其工作不仅严格依照初步登记、派员复查、共同审查等步骤逐一确定被救助儿童,而且其工作范围遍及福州、林森、长乐、连江、置源、福安、福鼎、霞浦、宁德、诏安等市县,共登记儿童一千七百二十九名,经审查后实施家庭补助者八百二十七名,送院教养者一百四十六名。福州市还另外收养弃婴六十二名,送当地救济院收容。收复区儿童救济工作开始后,闽区继续在金门县和广门市展开救济,共登记儿童一千四百六十七名,经审查后发给家庭补助者九百八十五名,送院教养者二百九十一名。

1946年10月5日联合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南京举行,会议决议“本会至11月底正式结束”,所有各区“前领经费单据报销亟应妥速报会以便审核,俾资结束”,并通电各区遵照办理结束业务。“嗣后以各区报销未能依限送到,复经签奉谷主任委员批准延至十二月底结束”。

四、结语

联合委员会从成立至结束历时两年,虽然发动成立系因解决湘桂难童问题而起,但随着战局的发展,其工作范畴从战区不断推进到反攻区和收复区,不论是救助难童的区域还是被救儿童的数目均属空前,与抗战初期的抢救难童运动一前一后交相辉映。与抗战初期由振济委员会主导的抢救难童运动相比,此次由社会部主导的抢救难童运动既与其有共通性但又有其独特性。

在共通性方面,两者都以儿童优先为宗旨,积极调动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救助并妥善安置难童,联合委员会更是经常以欧美国家平时对儿童保育的重视和战时坚持“前方第一,儿童第一”的原则自勉,并以此指导各地区儿童救济工作者躬身践行。这不仅表现在经费分配和人事安排的力求节约有效上,而且还表现在救助方式的细节设计上,如家庭助养、医疗救助和营养补助作为最主要的院外救助方式,联合委员会及各分区(会)均坚持优先考虑实物补助,以保证在克服物价浮涨问题的同时使救助实惠最终落实到儿童身上。此外,两者均在争取国内同情的同时还积极争取国际援助,振济委员会在发动社会力量救助难童时,特别将教会、外籍人士、国际救济组织也纳入合法范围,而联合委员会则在吸纳国内各救济机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的同时,也积极吸收国际援华会人士为委员甚至常务委员,因此联合委员会一再自诩“本会为一国际性之社会团体”。

在独特性方面,联合委员会更倾向于将社会部当时正积极倡导的儿童福利方法运用到此次抢救运动中。自1940年11月社会部改隶行政院以后,不仅设置独立的儿童福利科,而且还依照欧美经验积极推行儿童福利事业,采用科学的社会工作方法如个案工作、社团工作、区域工作、实验工作、家庭补助、医疗服务等。概观联合委员会及其各分区(会)的救济行动,这些新兴的社会工作方法无不被充分发挥运用,既提高了救助实效,又拓宽了救济覆盖范围,从而在两年时间内救助难童达六万余人。由于联合委员会采取以省为单位的区域工作方法,使得各分区在救济方法、工作重心、救济时限、救济力度、工作(人事)安排等方面进而表现出鲜明的区域特色。仅以救济方式为例,不同地区就存在单一与多元、保守与创新等差异。极端者如浙江区和广东区,浙江区虽然先后以反攻区和收复区的身份展开急救工作,但主要采取将联合委员会所拨发的救济款全数转拨当地已有机构,委请其代为办理的方式,虽然救助了五百二十五名难童,但与其它地区相比受助难童覆盖面相对较小;与之相反,广东区不仅采取登记调查、家庭补助、设站收容、协助返乡、对病弱儿童施以医疗等多元救助方式,而且还创造出设置营养站提供营养补助、设立儿童教养所开班授课、成立儿童服务队驻地工作、组织小贩团帮助儿童自谋生计、将日本战俘旧衣改制成童装分发贫苦儿童等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救济覆盖面,使受惠儿童无数。

应该肯定的是,联合委员会为抢救抗战末期的难童做出了卓著贡献,对推动各地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与此相对,联合委员会及其影响所及的区域在行动过程中也不乏缺憾之处,这主要表现为因经费困难和人力缺乏而导致的救济能力有限性以及贵州分会后期救济力度上的减弱性。在经费和人力缺乏方面,即使成绩出色者如广东区和福建区也都表示力不从心,广东区的工作地域“仅限于广州,未能遍及各县”,且“受救助儿童数量有限,未能普遍”,福建区虽然能够遍及各受灾县市开展工作,但最终仍有无法发给救济款物的儿童达一百八十一名。而贵州分会作为唯一的分会,在1945年11月停止收容难童以后,规定“设非遇有特别事故及奉有总会明文饬办者外,决予停止收容。”事实上战后因失去家庭的流浪儿童遍布各地,为此1946年5月以“幼幼会”为代表的社会救助团体还倡导发起一场新的“幼幼运动”,以期号召大众再次拯救流离失所的孤儿。只是此时贵州分会所关注的重点已在于从速安置在院儿童而非新收孤儿,从而使得该会在后期救济力度上表现出减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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