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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湖北农机推广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2016-03-07湖北省农机局皮少成王林松

湖北农机化 2016年3期
关键词: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械化

湖北省农机局 皮少成 王林松

关于做好当前湖北农机推广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湖北省农机局 皮少成 王林松

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实施10多年来,湖北省农机化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已跨入中级发展阶段。但也随之凸显一些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制约了农机化向高级阶段跨越发展的进程,如何站在历史新起点谋划湖北农机化事业和农机推广工作新局面,突破发展瓶颈,成为我们广大农机人沉甸甸的历史责任,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为科学决策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湖北农机化和农机推广工作水平再上历史新台阶。

1 农机化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0多年来,湖北省农机化工作成效显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达56.35亿元,补贴机具185.7万台,惠及农民100余万户。目前,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 402.8万kW,是2004年的2.83倍。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比10年前增长近30个百分点。农机化作业水平大幅提高。机械耕整,小麦、水稻机收水平达89%以上,部分指标接近95%;其中水稻机插水平达42.2%,机收水平达90%,小麦机收水平达90%,机插秧水平,油菜机播、机收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当前,湖北省农机化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三不”: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

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提升较快,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较慢;平原地区机械化水平推进较快,丘陵山区机械化进程缓慢;农业生产产中机械化水平发展较快,产前、产后机械化水平发展缓慢。

不协调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与薄弱环节机械化严重滞后不协调;主攻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与促进农民增收、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机械化的关系还不够协调,需要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找好平衡点;农机装备迅速增长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求还不够协调;农机化的劳动力替代作用发挥与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还不够协调;农机装备供给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迫切需要不够协调;农机与农艺融合还不够协调;增大农机投入需求与资金困难、投入不足还不协调;科学发展要求与体制机制障碍还不协调。

不可持续主要表现在全省农机系统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缺少专项经费支持,农机管理和服务人员工作条件差,服务手段简陋落后。现有农机人才队伍不仅人员数量不足、科技素质欠佳,而且队伍结构不甚合理。人才队伍青黄不接、人才补给渠道不畅、人才培养提高不力,导致人才断层局面急需扭转。

近年来,湖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稳步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应用,技术领域进一步拓展,推广机制不断创新,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农机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湖北省农机推广体系面临的紧迫问题主要是“三化”:职能弱化、人员老化、思想僵化。特别是自2005年湖北省实施“以钱养事”新机制以来,湖北省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整个推广体系面临“网破、线断、人散”的尴尬境地,基层推广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且人员老化、知识老化、技术弱化和思想僵化,基层农机推广面临着“无人推广、无心推广和无力推广”的艰难困境。

2 加快农机化技术推广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推广的主要思路是:在坚持公益性定位、抓好系统建设、强化实施项目带动的基础上,以改革为动力,增强“一个意识”,突出“两个先行”,深化“三个融合”,通过机制和方法创新,提升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先进、适用、安全农机化技术加快普及应用。坚持公益性定位、抓好系统建设、强化实施项目带动是根本,“一个意识”是前提,“两个先行”是抓手,“三个融合”是方向。“一个意识”即技术立站意识。“两个先行”即试验示范先行和技术培训先行。“三个融合”即创新推广机制与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融合、农机与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工作重点是:以改革为动力,积极转变推广方式,加大试验示范力度,强化项目带动,加强宣传培训,为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全程化、全面化提供更加有利的支撑。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尽快使新的业务工作思路深入人心,落实到行动上,形成“全省上下一盘棋,以改革促发展”的农机推广工作新局面。

2.1 增强3种意识

一是增强忧患意识。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提出了下一个5年期间湖北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措施。“十二五”已圆满收官,各地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完成任务目标,为实施“十三五”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迫切需要我们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上来,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努力提高科技转化率。农机化技术推广作为农业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还远不能适应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机化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农机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快建设适应新形势的农机推广体系,提高农机推广服务能力,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推广法规定,农机化技术推广应遵循“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科研单位、农机企业等多元主体相结合的技术推广体系。因此,农机推广要坚持驱动创新,着力构建一主多元分工协作新机制,激发有关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促成各个主体、各个方面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全面协调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要把创新作为构建新机制的方法、内容和目标,贯穿始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2.2 发挥3大作用

一是优化装备结构。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走大型化、复合化、高配套的路子,促进大功率、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的发展,提高配套比和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和效益下降,努力实现农机装备由低档次向高性能,由单项作业机具向多功能复式作业机具转变,由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的合理配置,实现整体效用充分发挥的新跨越;二是提升作业水平。2016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快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主攻机插秧、机采棉、甘蔗机收等薄弱环节,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要鼓励农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率先发展,加快提升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突出粮棉油3大作物,进一步提升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农机作业水平,突破棉花机械收获的空白点。在环节上,挖掘农机耕整潜力,提高水平;作物收获方面,进一步扩大机收面和机收质量;种植方面,提高机插、机播水平。在产业上,提升种植业水平,加大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水平提高力度。在工作安排上,调整工作力量布局,对农机作业水平较高的作物和环节,稳定提高,挖掘潜力;对农机作业水平较低的作物和环节,要填补空白,提高水平,迎头赶上;三是强化集成功能。加快应用农机化先进技术。以加快农机、农艺、信息等技术的集成组装为重点,争取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条件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力争关键装备技术上有新的突破进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强化国家推广机构公益性地位。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重点培养一批农机作业人才、维修人才和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以合作社和大户为主要对象,大范围推广农业部主推的12项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

2.3 完成3大任务

一是重点技术普及。突出2个重点,即突出抓水稻、小麦、油菜等大宗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突出抓马铃薯、玉米、油菜等经济作物播种收获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提高农机作业水平;二是推广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积极推进落实农机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推广人员工作待遇,增强基层推广工作的吸引力。继续加大培养力度,组织实施好基层农机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多层次、多渠道、分专业开展农机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努力构建一支机构合理、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的科技创新队伍和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三是深化机艺融合。农机与农艺融合,现在已达成广泛共识,关键要抓落实。农机推广既要推工程技术,又要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农机推广机构要发挥好技术“连通器”作用,加强与农艺、种子、化肥和植保机构、科研机构、研发企业的合作,推动农机技术装备与种植制度、农艺措施、作物品种相互协调,改变相关行业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

2.4 建立3个机制

一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各地要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结合全员聘用制度的实施,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技术力量,采用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等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员从事技术推广,建设一支专业基础好、业务能力强、人员素质高、爱岗敬业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同时,结合“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以农机技术、农艺种植和经营管理为重点,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其在发展粮食生产和应用新技术、新机具中的表率作用;二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新型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制定规范的组织章程,建立明晰的产权和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进行规范运作。按照企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的要求,引导农机大户联合经营,向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社发展;三是建立项目带动机制。要围绕区域重大农机化技术推广需求,落实《推广法》有关要求,积极推动一批重大、急需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列入各级政府“十三五”规划。要按照成熟技术的推广主要靠补贴政策引导,先进技术的推广主要靠试验示范引导,关键技术的突破主要依靠基本建设项目、行业专项支持的规律,以提高机械化技术应用质量为目标,突出服务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创新点,改变推广机构单打独斗,推广单项技术的旧思路,坚持多部门合作、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设计,科学编制项目规划方案,提高项目设计质量,为“十三五”期间实现农机推广工作高起点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5 提高3种能力

一是提高学习能力。加强学习是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推广系统要进一步坚定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的信心,不断强化学习能力,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和安排,加强对部司关于农机推广工作的新观点、新思路的学习研究,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的良好风气,牢牢把握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的主动权。通过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来提高业务水平,通过不断实践来丰富工作经验,把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升华为思维模式的更新,进而转化为工作创新的源泉和动力。通过学习,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争使全省推广系统干部思想有明显改观,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有明显起色;二是提高推广能力。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履行好公益性职能。在“一主多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新格局中,农机推广机构要找准职能定位,坚持公益性,为农民提供无偿技术服务;要加快知识更新,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挥国家事业单位特有的政策、技术、人才、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在“一主多元”新型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基础、协调、整合与促进作用。其次,要在推进农业全面机械化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扎实做好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引导机械化与信息化有机融合。再次,要积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工作。中央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要求。我们要主动出击,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工作对象,建立农机推广示范基地,开展重大农机推广项目实施,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国家公益性关键农业机械化技术;三是提高总结能力。各地要深入总结宣传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10周年、购机补贴实施1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以来,湖北省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械化播收、小麦精量直播和棉花机械化收获4项重点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行业媒体、大力宣传农机推广系统先进人物和行业新风,在全社会不断树立农机推广系统的良好形象,用先进文化引领行业,以先进人物激励行业,增强系统和行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省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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