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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发展、社会工作介入与整合性治理
——兼论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范式转向

2016-03-07徐选国

关键词:机制社区农村

徐选国 杨 絮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工作系,上海 200237)

农村社区发展、社会工作介入与整合性治理
——兼论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范式转向

徐选国杨絮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工作系,上海 200237)

社会工作日益成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命题。检视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和研究的主要经验,发现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正在呈现出三重转向:在服务领域上,体现为从聚焦单一对象到关注农村社区整体性发展的转向;在介入机制上,体现了从单向植入到双重嵌入的机制演变;在实践动力上,体现出从扶贫脱贫向共享发展的转变。农村社会工作实践与研究体现出的上述转向,是当前社会结构深刻转型的必然产物,体现出一种“结构—行动”的二元化逻辑,导致不同转向内部普遍存在着断裂现象。在此基础上,本文尝试从主体整合、机制整合以及行动实践整合“三位一体”构建一种新型的整合性治理框架,以作为纵深推进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新范式。

社会工作 农村社区治理 范式转向 整合性治理

近年来,关于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研究日渐增多。那么,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何以可能?如何可为?这是当前农村社区发展以及社会工作专业自身发展不得不进行深入思考的核心问题。基于此,对以往实践及研究进行系统梳理,可以深刻揭示当前农村社会工作的动力机制、运行特征及其实践效应。本文将从服务领域、介入机制以及实践动力三个方面阐述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转向。在此之前,有必要简述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制度与社会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将社会工作视作当前农村社区发展中的一项重要社会保护机制,①这里的社会保护机制,受益于卡尔·波兰尼思想中有关社会与市场的“双向运动”,以及社会的自我保护机制。参见[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刚、刘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2-115页。旨在抵制和削减市场化、城市(镇)化、工业化对农村社区发展带来的诸多破坏性后果。

一、农村社区治理视阈下的社会工作:一个重要命题

我们正在迈向一个治理的时代。这里的治理不仅体现在全球治理、国家治理等抽象和宏观层次上,更体现在具有中观意义的社会治理以及微观意义的社区治理层面。当然,社区治理、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之间具有外延上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基本构成;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社会领域的重要体现。②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因此,在社会结构转型加剧、全面深化改革势如破竹推进的过程中,社区治理成为政府、学界与公众最为关心的重要议题。那么,何谓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是指地方政府、居民组织(村/居)、居民及辖区单位、企业、非营利组织等主体,基于社会理性、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社区认同等原则,注重多方协商、对话、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以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提升社区生活品质的活动过程与机制。社区治理区别于长期以来以管理为本位的社区管理体制,在新的历史时期,它是在更加注重主体多元、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商对话、共识性规则等基础上形成的一套治理行动体系。在此意义上,社区治理创新成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我国以工业化、市场化、城市(镇)化为核心的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城乡二元结构、人口结构、阶层结构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型,农村社区成为现代化巨大成就中“不可言说的伤”,更为重要的是,农村社区发展依然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项未尽的事业”。面对这种双重情境,党和国家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例如2004年至2006年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③曹锦清:《谈三十年来的农民中国》,《东方早报》2013年1月11日。同时,2005年,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的背景下,中央在2014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力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上取得新的进展。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年,进一步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脱贫工程进行了更为详细的部署,并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目标。可以看出,党和国家在有关农村发展问题上予以了充分的重视,并在消除农村贫困、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减轻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尽管如此,当前农村社区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一系列刚性的结构性问题:一是市场化原则渗透与原子化倾向加剧,④[美]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陆洋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第326-330页;田毅鹏、吕方:《社会原子化:理论谱系及其问题表达》,《天津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使得农村社区利益结构(体现在地方干部与村民大众之间)日益分化;⑤杨君、贾梦宇:《选举与资源:村庄精英流动与权力继替规则——基于皖南S村的调查》,《中国农村观察》2013年第4期。二是流动型社会使得农村社区从“熟人社会”向“无主体熟人社会”转变,⑥吴重庆:《无主体熟人社会及社会重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80-185页。原有的社区关系被新的、陌生化关系所侵蚀和破坏;三是生计理性取向与制度困境导致家庭的人为“解体”,大量弱势人群(尤其是“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简称“三留人员”)滞留在农村社区之中,生活质量、安全等方面缺乏保障;四是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尚不成熟,社区治理结构高度碎片化。①Spires,Anthony,Contingent Symbiosis and Civil Society in an AuthoritarianState:UnderstandingtheSurvivalofChina’s Grassroots NGO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2011,117(1):1-45.因此,在当前农村社区发展过程中,社区治理创新面临着构建社区利益共享治理结构、重构社区信任关系、加强社区再组织化、实现社区整合与秩序重建等多重任务。

农村社区治理创新需要在体制、机制、资源、组织载体和人才队伍上进行突破,这就意味着要在原有的以政府行政工作为中心、单向度的政治治理体制②钱宁:《农村社区治理创新与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向以社区公共服务为中心、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转变。同时,要有效运用当前大量投放到农村社区发展中的各项资源(中央财政资源、地方政府资源以及社会资源等)。另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在新型的治理机制中有效传递资源、提供新社会服务、促进农村社区发展,就离不开一批具有扎根本土精神、拥有专业能力和专业技术的新社会组织③徐永祥、侯利文、徐选国:《新社会组织:内涵、特征以及发展原则》,《学习与实践》2015年第7期。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日益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作为和谐社会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实践场域,农村社区治理亟待注入专业社会工作的优势与特质。基于此,笔者强调,社会工作是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命题,它是回应当前农村社区发展诸多结构性困境的重要创新机制,更是对现代化尤其是市场化、城市(镇)化、工业化对农村发展造成的破坏性影响的社会保护机制。

二、从单一聚焦到整体性关注:社会工作服务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域拓展

社会工作最初被引入农村社区建设之中,主要是聚焦于某些单一的领域或对象。这是因为,在社会工作从城市场域向农村场域辐射的过程中,强调以个案、小组、社区工作三大方法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相应地被应用到农村社区中。结合社会工作致力于帮助有需要的个体、家庭、群体或社区为主要工作对象这一基本特征,努力寻求与该特征相一致的服务对象、并为之提供必要的服务,似乎成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之初的主要行动逻辑。在这种逻辑主导下,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对四个群体的服务上:其一,儿童服务。在农村社区场域,留守儿童成为备受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为其提供服务成为农村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④王文晶、李卉、王瑞娟:《社会工作视角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分析与对策》,《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马润生、尹书强:《论社会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介入——契合性、困境与途径探索》,《黑河学刊》2008年第6期。这类研究主要从留守儿童生存处境所面临的需求出发,尝试从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服务等方面寻求对儿童需求的契合性回应。其二,老人服务。老年人是农村社区中的重要人群,也是社会工作关注的重要服务对象。现有研究不仅强调社会工作介入留守老人的必要性及其相关策略,也从一般意义上对社会工作介入五保老人、农村老年人自杀、老年人照料以及老年服务机构⑤何芸、卫小将:《着力强化农村五保老人社会支持网络——基于社会工作的分析视角》,《理论探索》2012年第4期;邓玮:《农村老年人自杀风险的社会工作干预模式——以抗逆力视角为例》,《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其三,妇女服务。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留守妇女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文化生活服务、能力建设与生计发展⑥陈琦、何静:《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支持研究综述——兼论社会工作的介入策略》,《妇女研究论丛》2015年第2期;何志扬、田晚荣:《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生活的社会工作介入——基于优势视角的实践模式探索》,《西北人口》2015年第5期;张和清:《国家—农民关系与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载古学斌、阮曾媛琪《本土中国社会工作的研究、实践与反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00-403页。等领域。其四,残疾人服务。在既有的儿童、老人和妇女服务基础上,有学者进一步将社会工作引入对农村残疾人事业的关注,试图在创新残疾人工作方法的同时,进一步拓展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⑦李锦顺、毛蔚、符大伟:《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工作视角研究》,《改革与战略》2007年第5期。

上述四个方面是目前社会工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主要服务领域。但是,在农村社区日益被卷入到现代化的浪潮并衍生出一系列问题的背景下,学界开始整体性地看待农村社区建设,将社会工作视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议程的重要抓手。例如在农村社区管理被日益重视的情形下,社会工作成为助力农村社区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①陈成文、孙嘉悦、唐嵩林等:《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工作研究》,《社会工作》2012年第1期;李文祥、高锡林:《社会工作介入与农村社会管理转型》,《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第1期。同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推进过程中,因新农村建设目标与社会工作价值具有内在一致性,因而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有效手段。②李迎生、李文静、吴咏梅等:《社会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需要、模式与介入路径》,《学习与实践》2013年第1期;陈晓平:《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工作创新——以江西“万载模式”为例》,《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在新的历史时期,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型升级成为社会体制改革的内在诉求,社会工作也因此成为基层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创新机制,因而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价值,即致力于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的社会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推动力量。

在具体实践中,不难看出,当前农村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已经从单一的人群聚焦和服务供给向更为整体的农村社区建设转变。质言之,社会工作不再作为单一领域的服务供给和问题解决手段,而是成为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农村社区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然而,现有研究很难呈现出社会工作在具体服务与农村社区整体性议程之间的联结性,也即,目前有关农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研究要么过于微观和具体,要么过于宏观和抽象。一方面,现有研究尚未将儿童、老人、妇女,尤其是处于困境中的农村弱势人群纳入到整个社会结构转型、城镇化、市场化等脉络之中。因此,在面向具体人群开展服务时,容易沦为“就服务论服务”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做法,进而也容易忽视大转型时代背景下诱发农村弱势人群生产与再生产的社会政治根源。另一方面,虽然有学者开始重视社会工作对于农村社区整体性议程的关注,然而,目前尚未形成一套有助于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制度体系,容易导致社会工作成为一种华而不实的抽象物,也难以真正彰显其自下而上地植根社区场域、捕捉社区问题,并及时有效地回应社区需求的专业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当前农村社会工作在服务领域上缺乏将个体微观困扰与公共制度议程相联结的敏感性,这或许是社会工作应该致力于追求和秉持的社会想象力③这里提出的“社会想象力”受益于米尔斯提出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思想启发,即他以“环境中的个体困扰”和“社会结构中的公共论题”为基本工具,深刻阐释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在社会工作视野下,社会工作的行动逻辑就是要揭示身处不同环境系统中的个人及其背后的社会结构系统之间的关系,进而寻求个体困扰与公共议题之间的联结机制。参见[美]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陈强、张永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6-9页。品质。

三、从单向植入迈向双重嵌入: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机制转换

相对于传统的行政管理主体或是原有的农村社区服务体制来说,专业社会工作可以被视为一项新的制度设置。这里的“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结构性位置上,社会工作属于农村社区之外的新事物,即农村社会工作更多地是在某些制度化基础上,或某些事件契机(如特大自然灾害等)下从城市社区中移植而来的,而不是农村社区的内生性事物。二是在介入机制上,由于社会工作的“外生性”特征,其进入农村社区这一新型空间时,势必要与原有的社区服务体制发生作用,因而形成新的社区治理机制。因此,关于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机制根本上体现了社会工作与农村原有社区服务体制之间的关系逻辑。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关系类型,也相应地会形成不同的治理机制。关于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核心机制,“嵌入性”理论发生着显著而持久的影响。④[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美]马克·格兰诺维特:《镶嵌:社会网与经济行动》,罗家德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该理论较早被引入到社会工作参与灾后社会重建中,①徐永祥:《建构式社会工作与灾后社会重建:核心理念与服务模式——基于上海社工服务团赴川援助的实践经验分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后来有学者进一步将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机制整体地概括为嵌入性发展。②王思斌、阮曾媛琪:《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这种观点强调,专业社会工作必须嵌入到具有主导性的行政性社会工作之中才能获得发展。这种观点如果说不是主导了后来中国社会工作研究话语叙事的话,至少是掀起了一场关于“社会工作嵌入性”的论争。但是,深入反思“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这一命题背后的理论基础,不难发现,它更多地是在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观点上进行的,即经济行为(甚至可以扩展到整个人类行为)必须嵌入其社会关系网络中,这种论点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方法论上的嵌入性”,而非波兰尼意义上的“本体论嵌入性”。③关于“嵌入性”的理论再思考,笔者曾对波兰尼和格兰诺维特的观点做过较为系统的比较,并得出结论:波氏的嵌入性更多地从本体论意义上阐释两个事物(市场与社会)之间的本质关系,即市场嵌入社会是二者之间的本质关系;而格氏的嵌入性只是从一般意义上强调个体行为要嵌入(遵循)其背后的社会关系网络,因而,体现的是一种“应然”导向下的方法论取向。参见徐选国:《走向双重嵌入:城市社区治理中政社互动的机制演变——基于对深圳市H社区的经验研究》,《社会发展研究》2016年第1期。质言之,目前学界沿用的“嵌入性”思想更多地是一种“应然”取向,即社会工作“应”、“要”嵌入传统社区服务体制,而未从“实然”、“本原”的角度给出社会工作为何要嵌入的依据。笔者将这种嵌入性观点称为“单向嵌入观”。

一段时期以来,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体现出较明显的单向嵌入特征,即强调社会工作要嵌入到农村原有的社区服务体制和文化脉络之中,才能够有效根植于当地情境,并提供有效的服务。例如,有研究探讨了社会工作嵌入农村社区治理的实践策略。④徐小霞:《介入与嵌入:社会工作在农村养老中的现实困境和策略研究》,《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这种单向嵌入,其实就是一种简单的植入观,即从外部进来的专业社会工作直接落地本土社区的情形,这种观点忽视了专业社会工作进入原先占主导地位的农村社区服务体制时,可能会受到后者的阻拒、排斥甚至同化等反向作用力。正是在此意义上,有学者强调农村社会工作存在专业性与本土性的双重悖论,即专业社会工作具有自身优势,却因为传统农村行政体制的限制而难以作为;传统行政社会工作因为依附国家体制而具有较强的行政性、排他性,因而难以改变现有农村治理格局。⑤李伟、张红:《中国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性和行政性的双重悖论研究》,《社会工作》2012年第8期。基于此,笔者认为,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处于一种双向作用机制之中:一方面,专业社会工作试图嵌入原有社区服务体制之中,但另一方面,传统的社区服务体制因其遵循较强的行政性路径依赖逻辑,因而较难接受作为新事物的专业社会工作与之共存、共生,进而体现出一种排他性策略,造成专业社会工作在嵌入过程中出现悬浮式发展(难以落地社区进而不能提供有效服务)、依附式发展(依赖传统服务体制而难以自主发挥其专业优势),甚至因难以适应而出现异化的现象。

其实,无论是单向植入机制,还是双向作用机制,都没能捕捉到农村社区治理的核心机制,即内在地约制不同行动主体达成有效治理的互动机制。在笔者看来,目前无论是专业社会工作,抑或是传统的行政性社会工作,都忽视了其当下的社区情境及其背后更为宏大的社会结构脉络,因而呈现为一种“脱嵌式”发展。即本应嵌入当地社区情境和结构脉络之中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农村社区行政服务主体,却按照自身确立的规则行动。在笔者看来,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应该从当前的单向植入、双向二元关系转向“双重嵌入”的治理机制上来。这就要求专业社会工作在进入农村社区场域时,要与传统的农村社区服务主体发生作用,并会受到后者的反向作用力,这是目前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常态化机制,也正是如此,才出现了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内卷化效应,⑥马良灿:《农村社区内生性组织及其“内卷化”问题探究》,《中国农村观察》2012年第6期。,以及专业社会工作“文化识盲”现象。①古学斌、张和清、杨锡聪:《专业限制与文化识盲:农村社会工作实践中的文化问题》,《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期。但是,更为根本的是,专业社会工作和传统行政化工作都应嵌入到当地社区情境和社区结构脉络之中,这即是笔者所谓的“双重嵌入”。“双重嵌入”强调的是将微观行动主体与宏观的社区情境、社区网络以及社会结构等要素相统一和联结。然而,现有的实践和研究更多地停留在主体间关系层面上,而较少注重主体间关系及其背后的规则体系之间的关联性和整合性,因而,难以从根本上形成较为合理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

长期以来,农村社区治理尚未形成有助于多元主体有效互动并达成共识性行动的规则体系,也即,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仍然处于“主体治理”逻辑主导之中,而未迈向“规则治理”逻辑主导的实践中。②狄金华、钟涨宝:《从主体到规则的转向——中国传统农村的基层治理研究》,《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5期。当前,社区日益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并不断背离其作为人们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本质属性,这是当前社区建设出现的悖论效应。因此,探求农村社会工作这种以“规则为本”的社区治理逻辑,就需要重新反思(农村)社区在社区治理结构中的本质特征及其对不同主体的作用机理。质言之,需要重新审视当前农村社区(基层社会)与地方政府(国家)之间的结构性关系,这种结构性关系更加强调农村基层治理的社会性逻辑,强调多元主体基于“社区的社会性”原则,进而形成“以社区为中心”的社区治理新取向。

四、从扶贫脱贫转向共享发展:社会工作助力农村社区发展的动力演变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核心动力可以概括为对于贫困的改变和社区发展的推动,得出这种判断的依据在于:农村问题是中国现代化的问题,以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镇)化为核心的现代化进程在一定阶段严重依赖并得益于农村资源(自然资源、劳动力等)的供给。然而,这个过程造成了城乡结构失衡以及城乡贫富差距日益加大等问题,出现了现代化的断裂,③[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4-6页。而被现代化卷入其中的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三农”问题)成为困扰当前中国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在此背景下,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从根本上讲就是应对上述问题的重要社会保护机制。这种社会保护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贫困局面的改善以及对农村社区发展的追求。长期以来,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主要动力在于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和困难人群实现脱贫目标,④徐选国:《脱贫行动理论构建及其对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的启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社会工作通过社区能力建设等手段参与到农村反贫困实践之中。⑤钱宁:《农村发展中的新贫困与社区能力建设:社会工作的视角》,《思想战线》2007年第1期;向德平、姚霞:《社会工作介入我国反贫困实践的空间与途径》,《教学与研究》2009年第6期。其中,社会工作在参与农村扶贫脱贫方面的重要路径就是通过开展生计项目、提升社区能力建设,进而改变其贫困处境。例如有学者指出,当前中国农村问题(主要是三农问题)存在的社会政治根源就在于它长期坚持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导致“生产致贫”、“消费致贫”和“生态致贫”等困境,因而,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发展就需要以社区生计为突破口,⑥张和清:《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农村问题与农村社会工作》,《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8期。通过能力建设、资产建设等核心路径来实现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⑦张和清、杨锡聪、古学斌:《优势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以能力建设和资产建立为核心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模式》,《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在社会治理创新理论指引下,社会工作通过具体的服务项目实施,有助于推动农村社区生计发展以及农村社区治理结构的优化。⑧徐选国、戚玉、周小燕:《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生计发展的理论创新与经验反思——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分析视角》,《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三五”时期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原则,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同时,在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这对于当前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即要从原先社会工作参与农村反贫困的一般性实践迈向精准扶贫的行动实践。

在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精准扶贫方面,有学者强调,社会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助推器,因为社会工作有助于优化精准扶贫的政策选择、提升精准扶贫对象的脱贫能力、激发精准扶贫对象的进取精神、整合精准扶贫社区的社会资源。①陈成文、姚晓、廖欢:《社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的推进器》,《社会工作》2016年第3期。有学者分析了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可能空间和可及路径。②高飞、向德平:《专业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可能性与可及性》,《社会工作》2016年第3期。另有学者尝试从二者的同构性方面进行阐释,指出社会工作和精准扶贫都是帮助困难群体解决问题的行动策略,二者在对待贫困问题上具有相似的价值观、工作方法、工作过程和目标追求等要素,并强调社会工作在价值观、科学性、资源整合、促进多方协商对话、文化敏感性,以及过程与结果并重等方面的优势,因而,社会工作可以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方面参与农村社区精准扶贫。③王思斌:《精准扶贫的社会工作参与——兼论实践型精准扶贫》,《社会工作》2016年第3期;王思斌:《农村反贫困的制度-能力整合模式刍议——兼论社会工作的参与作用》,《江苏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还有学者从国际社会工作参与扶贫经验中反思中国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功能定位和实践路径,即社会工作应成为我国政府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助手,并从顶层设计、加强财政支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行业组织发展与自律、强化能力建设、注重经验积累等方面深化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实践路径。④李迎生、徐向文:《社会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功能定位与实践探索》,《学海》2016年第4期。

从现有实践来看,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精准扶贫的战略进程仍在探索之中,现有研究也更多地从宏观、粗放的方面对社会工作之于精准扶贫的优势、契合及宏观路径方面作出解释,我们很容易看到社会工作在以前的一般性反贫困实践与精准扶贫之间的断裂现象:前期进行的脱贫实践更多地基于特定困难群体开展的生计发展服务,虽然面窄点小,但这使得社会工作能够灵活、有效参与农村社区的反贫困实践之中。然而,目前在中央推进的脱贫攻坚战略进程中,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和行政式动员特征,在制度欠缺、资源供给不足、社会工作能力有限的情形下,似乎难有较大的作用空间和有效作为。因此,我们必须反思当前脱贫背景下的社会工作如何可能?如何可为?中央有关脱贫攻坚的战略规划中,缺少对于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专门规定和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但是,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决定性会议,十八届五中全会对于党、政府、社会等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作出了重大部署,即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对于我们重新思考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具有重要启示:一方面,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构成,是社会力量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力量,通过社会治理精细化可以助推农村社区的精细化治理目标;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参与形成的社会治理体制最终指向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其中,共建强调多元主体的合作行动与共同治理,而共享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利益平衡与可持续发展。因此,共建共享的理念指导有助于促进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动力转化。已有学者敏锐地注意到社会工作在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优势与作用,⑤王思斌:《社会工作在构建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作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尤其是共享发展理念下社会工作在农村扶贫开发与脱贫攻坚中的作用。⑥王思斌:《理解共享发展及社会工作的促进作用——以我国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为例》,《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有学者进一步从理论上探究了社会工作的核心旨趣与共享发展之间的高度契合性,并将共享发展视为当代社会工作发展的宏观取向,以致力于实现包含共建共享共富价值观、包容性经济增长、发展型社会政策和泛利性治理结构等要素在内的共享发展型社会。①何雪松、杨超:《共享发展:宏观社会工作的当代取向》,《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7期。

同样地,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发展长期被期待作为一种有效助力农村反贫困的手段,因而,参与扶贫、脱贫成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核心动力。从现有的实践和研究状况来看,社会工作实践中已逐渐将社区生计发展作为其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议程,并取代了仅仅对特殊困难人群开展救困解难的单一服务模式。然而,值得深入反思的是,现有的有关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生计发展的服务实践大多是在一些非制度化资源的支持与推动下进行的。例如,国际小母牛在中国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开展的生计发展项目,其资源多来自于本身的社会筹款或个人捐赠;国内从事农村社区生计发展的社会服务组织,如参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汶川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及雅安芦山地震后深圳援建雅安灾后重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当地所开展的社区生计项目都是来自于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的社会性机构的资助,而真正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则较少用于支持社会工作开展当地社区生计发展。这表明,目前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反贫困实践更多地是一种非行政性、非制度性的草根式行动,而作为具有强大制度力量的政府资源较少用于购买社会服务以推动社区生计发展。因此,从当前以非制度化特征为主导的社会工作实践迈向需要更多制度支持的精准扶贫、脱贫和共享发展目标,尚缺诸多要素。但从本质上讲,当前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动力中仍缺乏合理的制度化机制将微观行动与宏观结构进行勾连。

五、结语:迈向整合性治理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新范式

通过对现有关于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实践和研究的检视发现,农村社会工作领域日益呈现出三重比较显著的转向,即在服务领域上体现为单一领域聚焦向农村社区整体性关注转变,在介入机制上体现为从单向植入、双向作用到双重嵌入的转变,在实践动力上体现为从一般性扶贫脱贫向精神扶贫、脱贫以及共享发展的转变。从根本上讲,上述转向的发生,主要是基于外部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及其连带性后果对社会工作实践转变的催生,进而体现在研究对于实践的牵引。然而,从社会工作自身来讲,在外力强推下却缺乏内在转型的成熟要件,导致其自身连续性缺失。因此,深入反思上述三种转向,笔者发现,其共同存在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就在于:每种转向内部缺乏必要的联结机制,使得不同转向存在着断裂现象:一方面,这种断裂现象体现为微观社会工作与宏观社会工作之间的区隔与联结通道的受阻;另一方面,更加体现了社会工作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缺乏“社会想象力”的气质,使得微观实践与宏大议题之间缺乏勾连。导致上述转向及其内在困境的根本原因是,以往农村社会工作实践主要遵循“结构—行动”的二元化逻辑,导致微观行动与宏观结构之间的分化。正是基于上述断裂现象的存在,笔者认为,朝着有助于整合不同主体、不同机制、不同实践行动的综合性视角,对于改善当前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社会效应,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可喜的是,近年来,已有学者开始思考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中的整合性实践范式,并尝试建构出“以社区关系重建”为核心的社会工作整合服务模式。②文军、吴越菲:《灾害社会工作的实践及反思——以云南鲁甸地震灾区社工整合服务为例》,《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也有学者在民族社会工作领域强调社会工作的整合性取向,但更多地是对人类学、民族学、文化学等多元学科知识的整合。③钟福国、陈芳芳、李巾:《探讨整合取向的民族社会工作——以甘肃七墩回族东乡族乡社区移民项目为例》,《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基于当前农村社会工作发展存在的转向及其内在困境,笔者认为,应该从理论上对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进行整合性理论建构,即尝试提出农村社会工作的整合性治理范式作为新时期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依据。目前学界尚缺乏关于整合性治理的理论建构,部分学者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角度将地方治理划分为全能治理、自主治理、整合治理以及协同治理。其中,整合治理以承认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的存在为前提,因此,市场机制和社会自治获得了正当性和合法性,政府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该模式把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结合起来,发挥多元行动主体和多元机制的作用,有利于完成政府单一主体无法完成的任务。①杨宏山:《整合治理:中国地方治理的一种理论模型》,《新视野》2015年第3期。不难看出,这里的整合治理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下进行的跨界整合,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上由政府单一主体进行的全能治理格局,体现了多元合作的意涵;但与此同时,整合治理是地方政府通过资格认定、资源支持、项目化运作等方式,实现对社会力量的一种隐形控制机制。因此,整合治理仍然体现出不平等的政社关系机制,仍隐含着一种刚性的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关系。

本文尝试在此基础上提出整合性治理的概念,该概念在理论上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其一,在主体关系层次上的整合,注重“一核多元”及政社多方主体的参与。其中,“一核”指的是坚持地方党委的核心引领作用,“多元”指的是参与基层治理的多元化主体。社会工作组织及社会工作者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构成,同时也是“三社联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协同地方党委、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其二,在治理机制上的整合,尝试将农村基层社区治理引向一种具有本原意义的机制上,这个具有本原性的机制即形塑和约制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内在机制。笔者提出“社区嵌入社会”的观点,即基层社区治理得以可能的根本逻辑在于多元主体坚持“以社区为中心”、“让社区回归社会属性”的根本原则。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笔者建议形成这种从外在的主体(权力或利益)关系向内在的互动机制(基于共同性目标、原则基础上的合作行动)转变。其三,在实践行动上的整合,即促成社会工作在农村大众与基层政府之间的联结与对话,这是对人民公社以来的组织化载体式微,以及当前急剧加速的社会流动所造成的社区原子化、个体化和碎片化的再整合、再组织,社会工作主体必须找到重构基层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组织化载体,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找回社区”,通过促进社区参与、激发社区活力、培育社区公共精神等,实现社区本质的回归(重构社区的社会性、公共性和媒介性属性),②徐选国、徐永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三社联动”:内涵、机制及其实践逻辑——基于深圳市H社区的探索》,《社会科学》2016年第7期。以通过社会工作促成社区成为实现个体与国家之间有效联结的公共性载体。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对现有关于社区研究的各种理论范式进行整合,③徐丙奎、李佩宁:《社区研究中的国家—社会、空间—行动者、权力与治理——近年来有关社区研究文献述评》,《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同时,基于“以社区为中心、以社区为方法”的原则,重新将“社区”纳入国家—社会分析框架之中,以形成“国家—社区—社会”的新型分析框架,这将引领我们迈向一种社区社会学的新传统,④徐选国:《重返社区社会学:研究传统及其拓展》,2016年,未刊稿。以进一步重构地方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目前,有关对农村社区的研究,正在形成一些新的范式转向。⑤李友梅:《作为一种研究范式的“江村学”——纪念费孝通先生“江村调查”80周年》,《文汇报》2016年7月29日;王铭铭:《局部作为整体——从一个案例看社区研究的视野拓展》,《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4期。

沿着上述思路,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但是,目前已经到了对此前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和研究进行系统性反思的时候,本文正是从农村社会工作的实践场域拓展、介入机制转换以及实践动力演变等方面检视了以往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三重转向。由于当前有关农村社会工作的三重转向内在地存在着断裂性和碎片性特征,因此,提出对以往研究和实践进行范式整合与转换,并初步建构了包含主体整合、机制整合和实践行动整合“三位一体”的整合性治理范式,将成为未来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新取向。同时,这种取向更加注重对农村社区在国家与农民关系中的结构性位置及功能性地位的再审思、再建构,这就要求社会工作更加注重对专业性、本土性进行把握,并迈向以社会性为核心的社会工作本质建构上来。①徐选国:《从专业性、本土性迈向社区公共性:理解社会工作本质的新线索》,《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8期。

(责任编辑:徐澍)

Rural Community Development,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and Integrated Governance:The Paradigm Shift of Rural Social Work in China

XU Xuanguo1,YANG Xu2
(1.,2.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237,China)

Examining the main experience of rural social work practice and research,triple shifts are emerging in the 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of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in the service areas,from focusing on the single object to the holistic development;in the intervention mechanism,it embodies the shift from unidirectional insertion to double embeddness;in the practical motivation,it presents shift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anti-poverty to shared development.These aforementioned transformations are the inevitable outcomes of the profou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current social structure,which embody the dual logic of“structure-action”and consequently generate rife fragmentations in the internal transformation.On this basis,this paper attempts to construct a new pattern of holistic governance framework from a“Trinity”of holistic subject,mechanism and practice,as a new paradigm to promote furthe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social work.

social work;rural community development;paradigm shift;integrated governance

2016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嵌入性治理: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机制创新研究”(2016ESH00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资助项目“嵌入性治理视角下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机制研究”(2016M591613),以及民政部2016年度全国农村基层治理创新理论研究项目“‘三社联动’与基层治理社会化逻辑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徐选国(1987-),男,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讲师,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青年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工作学、基层治理与社区社会学;杨絮,女,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基层治理与社区建设。

C916

A

1008-7672(2016)05-0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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