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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群体与黑客伦理新释

2016-03-07王友良吴亚雄

关键词:骇客黑客金钱

王友良,吴亚雄

(湖南工业大学,湖南 株洲 412007)



黑客群体与黑客伦理新释

王友良,吴亚雄

(湖南工业大学,湖南 株洲 412007)

“黑客”是当今网络时代的音符,无处不在,但是大部分的人对于“黑客”都存在着误解。“黑客”有着自己独特的内涵,广义的来说黑客更是一种态度,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概念似的存在。“黑客”是计算机时代的必然产物,网络时代应该是一个自由的、沟通无障碍的时代,黑客们奉行的“共享”“自由”精神正是对此绝佳的诠释。“工作即生活”“金钱自身无价值”“网络环境应该是自由的”等都是黑客的独特的伦理追求。

黑客;黑客伦理;共享;自由

说到黑客,大部分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不好的存在,狭隘的把黑客与木马、病毒归为一类,把黑客行为等价于计算机犯罪行为,认为黑客就是网络的害群之马。然而这却是有失偏颇的,“黑客”的内容绝不仅仅于此,黑客们所信奉的“共享”、“自由”精神以及黑客伦理更是值得我们去研究。

一 黑客,一个被误解的群体

黑客,一直被大众所误解。

1999年3月,梅丽莎病毒爆发。它伪装成电子邮件发给用户,它虽然不会删除电脑系统文件,但是会因引发大量的电子邮件而阻塞电子邮件服务器,它的爆发使得全世界300多家公司的电脑系统奔溃,最终造成了超过8000万美元的损失,这是一个具有全球破坏力的病毒; 2002年,英国著名黑客加里·麦金农伦被指控侵入美国军方90多个电脑系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1]这些事件都被大家狭义的认为就是“黑客行为”。特别是到了现在,技术越来越成熟,不少的人总是受到病毒的侵害,或信息泄漏被骚扰,或蒙受财产损失甚至人身安全都遭到威胁,这些被统称的“黑客行为”也越来越多,以致于大家谈“黑”色变,也一直曲解着“黑客”。但这并不是“黑客”的全部,这只是他贬义的存在。

黑客还有着许多被大众所认可的行为。 日本右翼分子一直不承认日本实施了对华侵略,甚至举办论坛,企图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2000年1月,一个被称作“极右派反联盟”的黑客团体,攻击了日本的许多网站,他们希望能够迫使日本的右翼分子承认他们曾经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2]这件事情获得了大批民众的认可,在他们看来这就是还原历史的真相,不让历史被恶意改写。还有许多的黑客帮助政府机关侦查案件,破译等,这些都是他们通过他们的手段维护世界的秩序,发挥他们真正掌握技术的价值,这就是黑客正义的存在。

就像人们在网络上感觉到处都是负能量的存在,其实真正原因可能并不是因为负能量多过正能量,而是人的心理定式导致负能量总是传播的非常快,而正能量的传播相对较慢。黑客的正义存在总是被人们忽略掉了,反而把所有的不好的事情都归为黑客所为,也就使得黑客群体成了一个被误解的群体。

二 黑客,区别于“骇客”的内涵

“黑客”来自于英文单词“hacker”,用来比喻那些技术高超、专注于计算机事业的程序员,他们爱好钻研计算机系统的每个细节,并竭力提高其性能,尤指精通网络科技、对网络空间有着浓厚探索兴趣的人。[3]其实这只能说是对黑客的一个比较浅薄的解释,真正的黑客应该是像美国人派卡·海曼在他的著作中所描述的那样:黑客代表一种充满激情和创造力的态度,你即使从未使用过计算机,也可能是一名黑客,你可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一名黑客;黑客不是“骇客”,他与计算机犯罪、甚至与开放源代码运动毫无瓜葛,黑客更多的是对压力、时间管理、工作和娱乐的本质的假设。[4]这样说来,黑客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指计算机工作者,他更是代表着一种态度、一种精神。

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平常所说的“黑客”更多的应该算是“骇客”,“黑客”与“骇客”是有着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的。黑客可以分为很多,比如“红客”(利用自己的专长造福于社会),而“骇客”则利用自己的技术做着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危害社会的安全,还有类似于“白客”、“蓝客”等一些说法。在计算机时代,我们认为“黑客”的产生是有其必然性,存在也有其必须性的,但是“骇客”却是不应该存在的,他违背了黑客的宗旨、黑客伦理。

“黑客”是区别于“骇客”的存在。他有正向的价值追求,有着独特的伦理内涵。黑客甚至也不仅仅局限于计算机领域,而应该是一种概念似的存在。

三 黑客,“共享”“自由”的精神价值

Steven Levy在他的著作《黑客:计算机舍命的英雄》中提到:“从事黑客活动,意味着对计算机系统的最大潜力进行智力上的自由探索,意味着坚信完善的程序将解放人类的头脑和精神。[5]”事实上的确如此,“共享”、“自由”才是真正黑客精神的所在,黑客们信仰“共享”、“自由”,这也成了黑客的宗旨。

“非敌意的目的”是最开始的黑客的信条。他们的出现只是为了资源的共享,而不是去侵犯他人的隐私,更不是去为了破坏别人的系统,造成社会的混乱与损失。他们认为,资源就是应该用来共享的,大家应该享有绝对的知情权,但是一些政府机关和一些大公司却完全忽视共享,垄断信息,压制束缚公众。限制资源信息共享,一来侵犯了许多公众的权利,二来极大的不利于社会的进步。所以黑客们就致力于利用自身的技术来解放这些资源,这初衷便是好的。虽然后来确实出现了许多致力于获得经济利益的计算机犯罪行为,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了黑客信仰“共享”的精神是可赞的,这些行为只是黑客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副作用。

黑客的另外一个宗旨就是崇尚“自由”。“自由即有权力做一切无害于他们的任何事情。”黑客群体信仰自由,他们认为真正的自由才是创作的保证,认为世界应该是一个自由的世界,人应该是一个自由的主体,每个人都有权利自由的做自己。哈弗商学院的《管理与企业未来》中有提到,自由是人类智慧的根源。只有个人的自由得到最大的保障,才会有创新,不自由的国度新意永远都会被禁锢,也就无谈进步。黑客崇尚自由,他们在这个社会里本身就是一个自由的存在,所以他们越来越壮大,他们的技术越来越精进。

黑客是“共享”“自由”精神追求的最佳实践者。

四 黑客,独特的伦理追求

关于黑客伦理的基本表述最经典的应该算是美国学者戈登·麦耶尔和吉姆·托马斯所提出的:“1,访问计算机应该是不受限制和绝对的;2,总是服从于手的命令;3,一切信息都应该是免费的;4,怀疑权威,促进分权;5,应该以黑客技术来评判黑客水平,而不是用什么正式组织或者他们的不恰当的标准来判断;6,任何一个人都能在计算机上创造艺术和美,计算机能够使生活变的更美好。[6]” 黑客既能够以个体的方式存在,也可以以群体的方式存在,总之他们无处不在,而他们最初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加美好。

不论以何种方式存在的黑客,他们都遵守着同样的戒律。他们不恶意破坏别人的资料;不修改文档,即使修改也要恢复原状;将笔记本放在安全的地方,在入侵时不能随意离开电脑等等,这些都是对黑客的戒律。黑客的戒律是对黑客群体的一种约束,尽管在现在的现实社会中确实出现了许多因黑客行为而导致的不和谐的现象,但是并不能完全否认这个群体,大多数的黑客恪守着他们的戒律。黑客伦理也体现在多方面,更是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1)黑客的工作伦理。

“工作即生活”,这是黑客的工作伦理追求。黑客不是根据常规化的工作日,而是根据创造性工作与生活中其他激情之间的动态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生活,视工作为激情和自由的结合。[7]黑客们极度倡导自由,他们认为人应该自由的活着。现在社会看似没有铁索牢笼限制着人们的自由,但是人们并不能自由的做着自己想做的事。就比如,很多的人都是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的,但是每天不得不去上班,甚至还有很多时候除了要完成基本的工作以外,还总是不得不被迫加班,就像有个无形的牢笼压制着自己,这就是人不自由的生活的一个最大的体现。再如许多大城市里的打工族,住不起公司附近的房子,每天需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在上下班的路上,其实在现在数字化的时代,许多的工作完全可以在家里完成,但是受传统工作模式的影响,这些人却不得不这样费时费力的坚持着。黑客所希望的是人们可以自由的安排自己的生活而受到空间时间等的限制,他们深信他们所倡导的这种生活方式是可以实现的,而他们自己很多的时候也在践行着。其实他们所倡导的生活方式也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希望减少束缚,就像我们都希望我们去吃饭不仅仅是因为时间到了,而是我们感觉到了我们身体的需要。

另外,黑客对技术有着永无止境的探求和学习精神。他们不断的挑战自己,深信每个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出伟大的奇迹。没有探索,就会禁锢自己,尘封自己,也就无谈进步;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学习本就应该是持之以恒的,不断学习才会有创新的基础。其实也只有这样一种探索精神和不断的追求才能最大限度的挖掘每个人的最大潜力,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也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黑客的金钱伦理。

“金钱自身本无价”,这是黑客的金钱伦理。黑客们不是把金钱本身视为一种价值,而是把它视为实现社会价值和开放性目标的行为动机,黑客渴望与他人一起实现激情,渴望为社会创造有价值的东西,并因此获得同行的认可。[8]最初的黑客是坚持“无害原则”的,他们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获得金钱,而是为了得到认同,并且做着他们所坚信的事情——资源就应该是共享的。虽然后面确实有许多的黑客群体经受不了金钱的诱惑凭借自己掌握的技术,牟取非法利益,获得经济利益,甚至还出现了犯罪行为。但还有很多的黑客群体是不是以获得金钱为目的,就像有些黑客的行为,他们出发点就是爱国。2000年那个针对日本右翼分子的黑客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不让日本的右翼分子,抹掉历史的真相。

真正的黑客,并不是为了金钱而存在,不是以赚钱为目的,而是为了能够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为了实践、证明自己的价值。如今社会,拜金主义横行、金钱至上,金钱成了个人地位、价值的衡量的首要标准,黑客的“金钱本身无价值”的价值观仿若一股清流,这种金钱伦理观更值得去倡导。

(3)黑客的网络伦理。

“网络环境应该是自由的”,黑客们主张言论自由,保护个人生活方式的创造性的隐私,同时竭力让我们每个人加入网络中并从中受益。网络世界原本就应该是一个自由的世界,因为它不受时间空间等条件的约束,人们可以随时随地的自由的浏览、自由的沟通,大多数的人都是网络的得益群体。虽然说自由的环境下容易滋生出许多的问题,而且网络滋生出来的问题就更加棘手。但是黑客强调的网络自由并不是说个人不能采取防护措施,而是主要针对部分政府大企业利用自己的优势,垄断网络市场,导致消息的不自由以及片面性,侵犯公众应有的知情权来说的。

人们总是在抱怨被侵犯、被威胁,却从不采取措施。而黑客则认为如果他能够进入一个人的系统,错的不是他而是那个被侵入系统的计算机的主人,因为那个人没有采用正确的安全措施从而导致了别人的入侵。从这方面来说,黑客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网络用户的参与意识、自主意识、创新意识和安全意识,而这些正是网络世界走向繁荣所需要的。所以黑客的存在,并不是百害而无一利。相反,正是黑客的存在,促进了网络的良性发展,网络伦理的规范化。

对于黑客群体,不应该一概而论,既要看到他们的积极的方面,也要看到他们存在的问题。黑客本身是一个正义的存在,但是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导致他们被大众所误解。大家应该撇开这些偏见而去看到黑客本来的真实的面目,探究真正属于黑客的最真的黑客伦理。隶属于黑客群体的个体们更应该遵循黑客最初的理念,恪守黑客伦理,为黑客作出最有效的辩解。

[2] 蒋文保,范 勇.评析网络黑客现象[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1(1):10-15.

[3] 戴 黍.黑客、黑客行为与黑客伦理[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4):82-83.

[4] 方兴东.人人都是黑客:读《黑客伦理与信息时代精神》[J].IT时代周刊,2003(9):77-78.

[5] 薛伟莲,李 雪.黑客伦理解读[J].科技信息,2010(11):599-600.

[6] 李 伦.Linux及其伦理意蕴[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2.

[7] 何保建.黑客伦理的解读与批判[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5:18-20.

[8] 戴 黍.论黑客伦理及其意义[J]. 兰州学刊,2002,51-52.

责任编辑:李 珂

Hacker Groups and the New Interpretation of Hacker Ethic

WANG Youliang1, WU Yaxiong2

(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uzhou Hunan 412007, China)

"Hacker" is a note and everywhere in this network era, while most people are misunderstanding for the "Hacker". "Hacker" has its own unique connotation. In general, hacker is an attitude and it is said to be a concept of the existence as well. "Hacker" is the inevitable product of the computer age and the Internet era should considered as a free communication era, which pursued the spirit of "Sharing", "Freedom" as its excellent interpretation. "Work is life" ,"Money itself is worthless", as well as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should be free" are all the unique ethical pursuit of hackers.

Hacker;Hacker ethics; sharing; Freedom

10.3969/j.issn.1674-117X.2016.05.021

2016-05-11

王友良(1964-),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应用伦理学;吴亚雄(1990-),女,湖南益阳人,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应用伦理学。

G203

A

1674-117X(2016)05-0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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