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英国现代学徒制给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2016-03-07杨小军
杨小军
摘要: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在全球的职业教育界具有借鉴意义,我国也在大力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当下,有必要学习英国。同时也要结合我国的国情,统筹考虑,从国家层面立法、设立考核标准,理顺企业、行业、学校的关系,发挥企业在现代学徒制中的主导作用。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立法;企业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5)35-0096-02
近年来,经济衰退席卷全球,我国的经济增速也随之降低,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产能过剩、企业亏损倒闭增多、失业率上升,另外一方面,也有些企业对于高技能的人才迫切需求。这也倒逼着我们的职业教育向内涵发展。2014年8月25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充分肯定了现代学徒制对于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意义。《意见》认为: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建立现代学徒制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建立现代学徒制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
综观全球的职业教育,谈到现代学徒制,我们不得不学习英国。英国的职业教育相当发达,特别是现代学徒制是世界上最早被采用并且最成功地发展起来的国家,也是历史上最早提出职业教育理论的国家。
1993年11月,英国政府宣布实施现代学徒制计划,并于1994年9月首次在14个行业部门试行该计划,在这些部门的实施框架后来成为现代学徒制的模板。到1995年9月,共计54个行业部门参与了现代学徒制计划。到1997年,全国共有72种现代学徒制培训框架。[1]目前,英国现代学徒制主要包括中级学徒制,高级学徒制以及特级学徒制,分别对应国家职业资格的2 级、3 级和4 级,凡16 岁以上,居住在英国且没有参加全日制学习的人均可以参加。[2]
英国的现代学徒制总结下来具有如下特征:
1)工作的同时在职学习;
2)需求导向:链接雇主和学徒;
3)涵盖所有的行业:超过250多个行业,范围还在扩大;
4)具有三级框架体系(中级、高级和高等);
5)所有学徒都要学会一些基本核心课程;
6)学徒是有工资收入的。
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发展遵循四项基本原则:
1)学徒是一份工作,属于成熟行业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学徒需要大量和持续的训练;
3)学徒需要具备行业内的全部就业技能,通过由企业制定的学徒制标准完成程度来证明;
4)学徒需要具有可转移的技能,包括语言、数学能力,以确保将来的事业继续发展。
当然,英国的现代学徒制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也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英国政府于2013年发布了《英国学徒制未来》(The Future of Apprenticeships in England)[3]的报告,其中开拓者项目是该报告中提出的重要政策。开拓者项目,即指在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不同的雇主联合成立一个组织共同开发学徒制的职业标准、教学案例的学徒制项目。开拓者项目的牵头企业都是行业中的领军者,所有联系的企业们在一起研究职业标准,并且在不同的企业中进行使用,一旦所有的开拓者企业都统一,该标准就成为本行业的行业标准,所有的企业都需遵循该标准。[4]
现代学徒制对于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意义,教育部已经做了深刻的分析。因此,虽然我国还没有形成完整关于学徒制的理论体系,但也在自觉不自觉地在实践着现代学徒制的某些方面,从我国职业教育的语境中某些关键词就可见一斑,比如: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冠名班、行业指导委员会、职教集团等等。我国关于现代学徒制的探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仍然没有取得实质的突破和进展,与国外相比,我国学徒制的建设处于基础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 但还没有明确完善的法律、政策和制度支持,缺乏根本性的保障,而且国家层面尚未形成实施现代学徒制的顶层设计,具体操作性上就比较欠缺。 第二,没有真正实现学徒的“双重身份”。 第三,职业培训与职业学历教育没达到有机的衔接,这个也是需要顶层做好布置安排的。 第四,没有准确把握人才市场的需求与发展规律,没有真正找到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利益点和学徒的个人利益平衡点,没有调动起企业联合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 [5]
2015年笔者有幸参观了英国的哈洛学院,走访了与学院共同培养学徒制学生的企业,并与英国职业教育界的同行们进行了座谈。哈洛学院是英国顶级的职业学院,他们的办学模式包括现代学徒制的办学可以称为英国职业教育的缩影。通过此次学习考察,感触良多,特别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有关职能部门去思考:
1 国家立法机构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现代学徒制项目培养的人具备双重身份——作为学校学生的同时,也在企业作为劳动者。这样就必须同时受到《教育法》和《劳动法》的约束和保护。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接受完成义务教育。经过9年义务教育的学习以后,他们有机会直接进入职业学校进行学习,这时他们一般还是15周岁的少年。如果他们选择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模式,则要进入企业作为劳动者,这样势必引起与《劳动法》的冲突之处。因为,工人未满16周岁就参加工作,企业则涉嫌使用童工,这样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然而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就不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因为他们的学徒制项目只招收16岁以上的人。我国具有不同的国情,因此立法机关应该统筹考虑这个问题,避免这项政策推行之时的自相矛盾。教育部在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时候也可以作合适的调整,比如在高职层次、中职二年级、五年制高职层次的二年级甚至以上选拔现代学徒制的学生,这样就规避了童工使用的问题。
2 执行的标准应该因地制宜
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对于培养对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的要求和标准,且各个行业也有明确的学徒培训计划。行业技能委员会制定学徒制培训标准、培训框架。我国的教育改革中也在着力加大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所发挥的作用。比如近年来教育部发起成立了40多个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托这些行指委来制定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标准,从国家层面来指导全国相关专业的教学。笔者曾参与过某行指委的专业教学标准的研讨会议,觉得在全国适用一种标准来衡量也会有问题,主要在于我们是个太大的国家,特别是地区间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极度不平衡。比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中职毕业生,获得的技能不一定完全一样。再者,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他们对于职工的操作技能需求也不一致,比如宝钢集团所招聘的一般岗位的操作工,往往都需要本科学历了,而西北地区的小型钢铁企业操作岗位显然达不到这样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我国的行业指导委员会的委员成员中,往往有很多来自大型企业的技术人员,由他们参与指导制定的标准我觉得有“拔高”之嫌,通过这些标准培养的毕业生在小微企业会出现无用武之地的可能。所以,既然职业教育主要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是否有可能不要制定全国统一的专业教学标准?而改由各地(省)自行制定教学框架和考核标准,或许这样制定出来的标准才更加“适用”。转到现代学徒制上面来,我们在做顶层设计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提前统筹。
3 应对职业教育确立指导单位
为了保障现代学徒制的培养质量,政府应该成立过程监督体系,以掌握政策的执行情况。 执行监督的主体应该是独立于政府、企业和学校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依据质量标准对现代学徒制的开展情况进行过程性监督。国家应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随时掌握我国现代学徒制的规模、效果、技能水平等动态性指标,为改进政策、修订计划提供信息基础。[6]我国的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事实上也在发挥着这种第三方机构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很多行业和学校为了更好地产教研融合,组成了职教集团。笔者认为,应该更加发挥行业指导委员会和职教集团的作用。其中教育行政部门的很多行政职能应该转移到行指委、职教集团这样的第三方机构。要大力发挥职教集团内企业和学校的融合,努力促成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尽可能快地在企业实现产业化,同时也要发挥企业作为学校毕业生实习就业的基地,使得学校和企业产生更大的黏性。
4 促进学生尽早融入职业氛围
英国的职业教育工学结合做得相当深入。英国将创意产业、服务业作为支柱产业,所以英国的职业学校也大多设置这类专业。参观的英国几所职业学校,都开设了美容美发、美甲、餐饮等专业,据学校老师介绍,不仅他们和相关企业联系紧密,很多学校自身都开设了美发店、美甲店、餐厅。这些店铺由学校老师指导,学生是业务骨干,不仅服务于学校的师生,而且也服务于社区居民。因为价格较低,所以也生意兴隆。这种模式真正做到了“校中厂,厂中校”,对于我们国家的职业学校也应该有所借鉴。应该鼓励学校师生根据开办专业情况创业,政府对于这样的企业也应该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同时,对于教师工作绩效的评定也应该更加灵活,对于这方面的劳动也应该予以承认。
5 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虽然国家一直重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到利益驱使的问题,我国的职业教育始终是学校在起主导作用,虽有校企合作,但是企业属于绝对的附属地位,校企合作“两张皮”的现象还是严重存在。学校教授什么样的课程,最终培养成什么样的毕业生,往往都是学校为主导。这样的毕业生与企业的需求之间脱节的问题,到现在也没有完全解决。反观英国的现代学徒制,是工作导向的学习模式,因此行业企业是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核心部门,学徒的培训框架由行业部门设计,学徒的培训、管理由企业负责。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与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共同制定课程内容和培养计划。这样就真正做到了学校对接行业、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学生对接职业。
总之现代学徒制均为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主导模式,我们在学习的时候,也要依据我国的国情,抓住关键,因地因时制宜。国家层面努力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同事也要设法调动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使得职业教育大发展大繁荣能够动力充足。
参考文献:
[1] David Gray,Mark Morgan. Modern apprentices in college:something old,something new[J].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1998,50(2):277-290.
[2] National Apprenticeship Service(NAS). The basics:Levels[EB/OL]. http://www.apprenticeships.org.uk/Be-An-Apprentice/The-Basics.aspx,2011-03-10.
[3]http://www.gov.uk/government/consultations/future-of-apprenticeships-in-england-richard-reciew-next-steps[DB/OL].
[4] 苑大勇.英国现代学徒制改革趋势研究:基于开拓者项目的分析[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4(6):8-12.
[5] 赵鹏飞,陈秀虎.“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12):38-44.
[6] 王喜雪.英国现代学徒制与我国工学结合的比较研究——基于政策分析的视角[J].外国教育研究,2012(9):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