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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医+”思维的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

2016-03-06魏一苇何清湖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 2016年9期
关键词:湖湘医药文化遗产

魏一苇,何清湖*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长沙410208)

基于“中医+”思维的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

魏一苇,何清湖*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长沙410208)

传统医药是我国具有鲜明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不仅包含深刻的精神文化内涵,也体现着丰富的医学科学价值。本文在分析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问题的基础上,运用“中医+”系统、开放、多元、创新的思维方法,从医疗服务、学术研究、技术传承、人才培养、文化传播、产业创新等六方面,集中探讨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之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药;“中医+”思维;湖湘中医文化

〔Abstract〕Traditional medicine is a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 which has distinct characteristics in China. It not only contains profound intangible cultural connotation,but also reflects rich medical scientific value.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medicine in Hunan,this paper selects the method of‘TCM+’thinking which emphasizes a systematic,open,diverse and innovative spirit.At last,it discusses the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medicine in Hunan from six aspects,such as medical service,academic research,craft inheritance,talent cultivation,cultural communication and industrial innovation.

〔Keywords〕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traditional medicine;‘TCM+’thinking;TCM culture of Hunan region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漫长悠远的人类文明史中极为珍贵的活态文化资源,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劳动与智慧的伟大结晶,它不仅是国家和民族赖以存在的文化基石,更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保障。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征程里,各族人民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了无数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文化财富,使我国成为全世界迄今为止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国家。其中,尤其传统医药成为我国具有鲜明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地处我国中部的湖南省,自古资源丰富、民族众多、文化多元,是我国医药文化发祥最早的地区之一,形成了独具魅力的湖湘中医文化区。境内,汉族、苗族、土家族、瑶族、侗族等民族世代居住,创造的传统医药更是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实践、传承,服务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思考如何有效地保护、传承、发展和传播这些民族珍宝,对于深化湖湘中医文化价值内涵,实现湖南乃至全国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多维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运用“中医+”思维作为研究突破口,多方位、多角度地剖析、探讨“中医+”思维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积极作用,以期为其更进一步的传承和创新提供参考。

1 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内涵

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书写的是整个人类多元的活态文化史,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词的出现却是十分年轻的。首先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传统医药”在这一领域的概念和内涵,将有助于对其进行更深层次地理解和研究。

1.1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医药的概念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学术概念的官方界定最早出现在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

由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站在全球的角度,运用英语语言的思维方式来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其中诸多方面与我国实际有一定差距,因此,国务院结合我国国情于2005年补充颁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其中,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和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1]。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领域,无论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约》或是我国最早的《办法》,实际上都没有对“传统医药”进行过严格的定义。在我国宪法中,“传统医药”是相对于“现代医药”而言的概念体,被认为是“各民族在历史上创造和应用的生命认知及医药技能所构成的知识体系”[3]。是“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民众世代与疾病斗争的过程中发展出的集治疗思想、技艺、药物于一体的综合医学[4]。”一般而言,“传统医药”这一概念在我国主要涵盖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中医学,指以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为主要支撑理论而发展壮大的中国传统主流医学;民族医学,多指除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所积累的医药知识和防病治病经验;以及民间医学,指既无明确的民族文化背景,又不完全属于中医学体系之内的其他一些民间医疗[3]。

1.2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传统医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内涵意义既体现在精神文化遗产领域,也体现在医学专业技术领域,具有十分复杂的文化和科学内涵。

一方面,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传承下来的珍贵活态文化。“活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中最为突出的特征之一,它并非博物馆陈列的静止的物质形态,而是可以随着时代、社会以及传承人的变化而不断进步的文化体。其反映在传统医药领域,就是中医学、民族医学和民间医学在千百年的实践过程中,通过传承人的艰辛努力,跟随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的步伐,所不断深入的健康观、疾病观、诊断观与治疗观。因此,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深刻的哲学文化内涵和不竭的生命力。

另一方面,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通过聪明才智自创的医学科学。与其他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如民间文学、舞蹈、音乐、美术、戏剧等相比,传统医药的特别之处在于其对治病救人的“术”的层面的强调,其不仅涵盖形而上的精神层面的愉悦,也包括了形而下的朴实的生命身体健康追求。因此,这决定了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突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内涵。正是这种复杂深刻的文化和科学内涵的相互交融影响,使得传统医药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枝独秀。

目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年轻的研究领域,有关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研究相较之下较为多见,而传统医药类的研究却只有寥寥几篇论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或许就是其横跨文化和科学两个领域所带来的概念和内涵的模糊。仔细解读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意义为深入探索其传承与创新提供了坚实的研究基础。

2 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与问题

湖南,在地理位置上,处于我国中部、长江中游地带,境内有湘江、洞庭湖流贯,自古土地丰饶、资源丰富,是我国早期的文明发源地之一。特别是二十世纪中叶著名的马王堆考古发现,出土的“马王堆医书”等竹简、帛书更佐证了湖南是我国医药文化发祥最早的地区之一。同时,湖南更是著名的多民族省份,境内长居有汉族、苗族、土家族、瑶族、侗族等民族,因此在传统医药领域,也就不断涌现出土家医、苗医苗药、瑶医药、侗医药等少数民族医药学。此外,湖湘地区自古风土人情较为彪悍、勇敢尚武,再加上气候湿热使人易患六淫阻滞之疾,因此如正骨、推拿、治疗风湿等民间医学就非常兴盛。从而形成了历史悠久、特色突出、兼容并蓄、文化多元的湖湘中医文化区。

到目前为止,湖南省的国家级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4项;省级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2项;第四批省级名录推荐项目有7项。湖南历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重视,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尤其2016年5月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更标志着湖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向了法律和制度保障的新阶段。然而,由于受到时代大环境的影响,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像世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仍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亟需进一步的保护和研究。其中,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湖湘传统医药资源十分丰富,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尤其国家级项目相较之下却屈指可数[5]。湖湘传统医药资源的丰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诸如“马王堆医书”、“橘井泉香”、“仲景坐堂”、“神农尝百草”、“龙山药王孙思邈”等传统湖湘中医文化和民间故事种类繁多;其二,民族医学,如上文所提到的土家医、苗医苗药、瑶医药、侗医药、白族医药、回族医药等少数民族医药学自成一派;其三,民间医学,如正骨疗伤、推拿按摩、特色医疗、偏方秘方等尤为兴盛。值得注意的是,在已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湖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115项,然而,传统医药却只有4项(九芝堂传统中药文化、苗医药癫痫症疗法、苗医药钻节风疗法、新邵孙氏正骨术),仅占3%。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整个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申报上很多都是包含性较强的复合项目,例如在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就只有中医针灸这一大类得以入选[5]。另外,就湖湘传统医药自身来说,大多缺乏专业的研究机构参与指导,尤其民族医药如土家医学、苗医学、瑶医学、侗医学等又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口述医学资源,其挖掘和整理就愈加艰难[3]。

第二,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一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上文所述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横跨文化和科学两个领域所带来的概念和内涵的模糊。在文化领域,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样由各级文化厅、文化局等部门直接管理。但传统医药的科学属性又使得其在一些学术和产业研究方面需要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的支持指导。正因为如此,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创新工作有时就会面临权责不清的境地,更须各界打开思路、集思广益。

第三,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较少,群体较小,年龄结构不平衡,传承机制尚不明确。在湖南已公布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普遍具有传承人数量较少、群体较小的问题,譬如国家级项目苗医药癫痫症疗法的传承人就只有一名[6]。另外,年龄结构不平衡、年轻群体较少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大多数项目的主要传承人年龄集中在50岁左右[6]。在传承人培养方面,尽管近年来鼓励扩大传承队伍,然而相当数量的湖湘传统医药项目还是持着较为保守的态度,大多仍以家族内授为主。

第四,社会对于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状况令人堪忧。以人才聚集的高校为例,在2013年发表的一篇关于高校对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情状况调查中,得出了学生对这一领域的了解情况不容乐观的结论[7]。而在今年5月湖南中医药大学所进行的一项针对“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命题作文比赛中,也出现了高校学子对这一话题只停留于浅层次的理解,文章内容比较空洞、乏善可陈的现象。

第五,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推动力和创新能力还有待提高。尽管如国家级项目九芝堂、第四批省级名录推荐项目江氏正骨术等,在市场、产业方面表现突出,甚至推动了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然而,大多数的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仍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在政府所能够提供的保护资金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创新产业,使项目得以适应时代变化,使传承发展得以延续,仍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重要研究课题。因此,运用开放多元的思维观来探索如何有效地保护、传承、发展和传播这些民族珍宝,对于进一步深化湖湘中医文化价值内涵,推动湖南经济文化社会进步,实现湖南乃至全国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发展繁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中医+”思维的意义与价值

“中医+”思维是在“互联网+”运用实践、融合、创新、重构等概念进行开放性探索的环境中应运而生的新时代行业思维。简单来说,“中医+”思维就是指以中医药为概念核心,开放理念、勇于创新,多元整合各种有利于专业和行业的学科资源以实现突破发展。其意义可以涵盖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医药学科内部+”,即整合中医药领域的内部学科和专业,在原有分科的基础上实现学科内部的交叉和融合;二是“中医药学+X”,即实现中医药学与其他学科的多学科交叉,打破学科的传统壁垒,多方位促进中医药学和其他各学科的发展创新[8]。

“中医+”思维的价值集中体现在两个理念模式上。一方面,开放、多元、创新的理念是“中医+”思维的精神主题。无论是中医学本身或是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着如何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突破发展瓶颈、适应时代转变的大障碍。尤其是全国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大多数项目,还未能形成像中医学一样的系统研究理论和传承教育机制,且湖湘地区许多传统民族医药甚至还停留在口述医学资源传承方式上[3],这无疑更需要项目本身不要故步自封,而要打开思路,需要社会各界集思广益,通过开放、融合的“中医+”思维深入探索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保护、传承、发展新路。另一方面,整体观和系统观也是“中医+”思维极力倡导的理念模式。近现代以来,由于受到西方医学分科的影响,许多传统医学的从业人员也出现了知识碎片化、过度精深化及过分西方思维的倾向,这体现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就是许多年轻一代的传承人缺乏对项目理论知识的系统完整掌握,亟需导入“中医药学科内部+”这一思维模式来进一步提升传承群体对整体观和系统观的重视[8]。

4 应用“中医+”思维传承与创新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探索

“中医+”思维理念对于推动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具有积极的启迪作用,可从医疗服务、学术研究、技术传承、人才培养、文化传播、产业创新等六大方面付诸实践,创新突破。

(1)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项目非遗传承价值。

在“中医+”思维中,首先应该确立概念的核心是“中医”而不是“+”。同样,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里,首先应该牢固树立这样一种理念,即:可靠的医疗质量是其能够不被历史淘汰,能够得到各族人民认可,并成为宝贵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核心。因此,在思考如何传承与创新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时,要求将项目本身坚定保持并不断提高医学实践质量作为所有措施的首要前提。

(2)系统整合项目内部资源,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研究。

“中医+”思维中的“中医药学科内部+”强调整体观和系统观理念对于行业传承创新的重要。体现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就是鼓励项目引入专业的研究机构参与指导并建立系统全面的学术理论体系。在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对专业机构的导入,建议主要通过与高校或研究院合作的方式进行。这是因为,一方面,传统医药相较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强调科学性和专业性,一般的社会研究机构较难直接参与这一领域;另一方面,大量的湖湘民族口述医学资源背后包含着庞杂的地域、文化和语言特性,因此更需要那些具备丰富学科体系、充足人才支撑、稳定人员组成的优势高等研究机构参与。

(3)广泛建立项目协作平台,深入融合多元保护主体。

“中医+”思维理念鼓励开放、多元的思维观,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应该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将多元的资源形态汇集到项目协作平台上以供信息交流和项目传承。譬如,平台模式可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双管齐下:线上主要通过互联网建立完整的集档案保存、资料收集、技术传承、监督管理、法律保护、宣传推广、项目交流等为一体的平台模块;线下则可采取灵活的会议、沙龙、座谈等模式融合多重管理部门(如文化厅、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等)和各类保护、协作主体。

(4)全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双轨传承教育机制。

目前,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较严重的传承群体小、人员老龄化等问题[6],因此通过“中医+”思维理念来突破以家族内授为主要途径的人才传承旧模式,吸纳更多的青年才俊参与项目就尤为重要。为此,建议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高校深入合作,打造融项目教育和学校教育为一体的双轨传承教育机制。一方面,项目教育主要由湖湘传统医药项目具体负责,可通过建立实训基地、定期培养实习人才、开展临床观察课堂等方式进行专业教育,挑选传承人才;另一方面,学校教育则由高校负责牵头实施,现阶段可通过编写项目专著和教材、开设选修课等促其进入高等教育体系,或通过鼓励申报、研究相关科研课题,为学生提供整体、系统的有关理论知识,鼓励学生投身该项事业。

(5)深度挖掘项目内涵价值,不断丰富文化科学传播。

“中医+”思维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应用到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传播领域,就是强调其在自然科学与文化遗产这两大概念上的二元统一。譬如国家级项目苗医药既具有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历史文化,又兼备帮助各族人民防病治病的科学实用性,因此在给社会大众宣传时就应该深入挖掘项目这两方面的内涵价值,树立明确的传播主体意识,形成传播公信力,以得到不同群体受众的认可[9]。

(6)积极推进跨领域产业链,形成项目孵化交流基地。

“中医+”思维中的“中医药学+X”理念特别注重打开思路,全面丰富“X”概念。体现在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就是通过建立跨产业孵化交流基地,融合各种产业模式,实现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与创新,并带动相关“X”产业的进步。譬如,“传统医药+旅游产业”可以建立以湖湘中医文化景点(如马王堆、苏仙岭、仲景祠)、民族医药文化景点(如苗医寨、侗医寨)与各种养生、体验为一条线的现代旅游模式;“传统医药+食品产业”可以加工各类药膳、零食、饮料及其他有机绿色食品;“传统医药+美容产业”可以研发各种草本美容护肤产品,提供传统医药按摩护理;“传统医药+文化产业”可以出版书籍、创作节目、展览演出;“传统医药+IT产业”可以开发各种新型医药仪器;“传统医药+教育产业”可以深度融合教学、科研、产业等。

5 结语

传统医药项目是博大精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文化与科学领域的集中体现,它不仅包含深刻的精神文化内涵,也体现着丰富的医学科学价值。湖湘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医药文化发祥地之一,自古中医学、民族医学和民间医学等传统医药资源丰富,形成了历史悠久、特色突出、兼容并蓄、文化多元的湖湘中医文化区。随着时代环境的不断变化,湖南乃至全国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面临着极大的考验,不应局限窠臼、故步自封,而应该打开思路,导入系统、开放、多元、创新的“中医+”思维理念,在保持传统医疗优势的同时突破发展瓶颈,广泛融合各种资源,实现湖湘中医文化、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繁荣。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修订版)[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4-8.

[2]刘壮,牟延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比较与解读[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4(5):183-187.

[3]诸国本.传统医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20(3):48-53.

[4]钱永平.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的历史经验及启示——以平遥王氏中医妇科为例[J].文化遗产,2015,(5):32-38.

[5]王伟杰.中国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3,33(11):206-211.

[6]杨朝晖,柳长华,宋歌,等.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报告[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15,22(6):18-20.

[7]林彬晖,刘银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高校人文素质教育——湖南“非遗”保护项目校园知情状况抽样调查[J].文艺生活(艺术中国),2013(1):133-134.

[8]何清湖,孙相如.中医药行业需要“中医+”思维[N].中国中医药报,2015-10-19(3).

[9]魏一苇,何清湖.试论中医文化传播的困境与出路[J].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2013,33(3):98-101.

(本文编辑贺慧娥)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M edicine in Hunan on the Theory of‘TCM+’Thinking

WEI Yiwei,HE Qinghu*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Changsha,Hunan 410208,China)

G122;R2-0

A

doi:10.3969/j.issn.1674-070X.2016.09.016

2016-04-15

湖南省中医药文化研究基地资助项目;湖南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99820001-234)资助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3YBA256)。

魏一苇,女,硕士,主要从事中医药文化和文化传播研究。

〔通迅作者〕*何清湖,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E-mail:hqh1111@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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