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文学角度浅谈《诗经》的婚恋诗
2016-03-04黄少娜
○黄少娜
文学研究
从人文学角度浅谈《诗经》的婚恋诗
○黄少娜
《诗经》婚恋诗中无论是男女欢会的上巳节,女子对男子的大胆追求,还是所赠的“蕳”“荑”等定情物都蕴含着原始生活方式的影子。另一方面,新的文明方式的冲击也表现出来:聘娶制度、父权观念、贞洁意识。在这两栖的文化生态下,潜藏着崇尚自由、崇尚爱情的人文精神,留下了中华文化源头朴素的文史哲互根的痕迹。
人文学 《诗经》 婚恋诗 两栖社会 文史哲互根
古代中国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劳动力的多寡直接影响到物质资料的生产,而婚姻能够促进人口的繁衍,对于社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周礼·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会之。”统治者甚至使用法令促进男女的婚配。婚恋作为一个文学主题引起关注,则不能不谈到作为我国最早诗歌总集的《诗经》,其中的婚恋诗数目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历代对于《诗经》的婚恋诗都有所论述,可见这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文化现象。
一、原始文化的孑遗:祭祀、巫术与生殖崇拜
《诗经》收录的诗歌主要从西周初年到东周初年,属于周王朝的统治时期,与原始文明距离殊近,因此或多或少带有原始文化的遗存。
程俊英注《诗经》中的《郑风·溱洧》时,点出其写的是郑国的上巳节,《韩诗》在解释《郑风·溱洧》时即有:“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日,于两水上。招魂续魂,拂除不祥。”上巳节是古代举行“祓除畔浴”活动中最重要的节日,洗浴是祓禊的主要内容。古人认为水、火至洁,可以去灾,女子无子是为一灾,所以这个节日又有乞子的传统。这可以追溯到上古祭高禖神的传统,高禖是主掌婚配与生子的大母女神,指代的范围很广,最早可能是女娲,后来是各个氏族的图腾,再后来是各族的原始祖母。闻一多《神话与诗》即说:“古代各民族所祭的高禖全是各民族的先妣。”乞子是已婚者的事,未婚则求偶。殷商原始祖母简狄生子是在“行浴”时,周的原始祖母姜嫄履帝足迹生周始祖后稷也是在祭祀上帝的仪式上,这些传说都很可能是在祭祀高禖神的时候发生,带有乞子、求婚配的祷告。后来这个节日逐渐演变出游乐和恋爱等内容。《论语》:“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写的就是上巳节。
《诗序》说:“《溱洧》刺乱也,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淫风大行,莫之能救焉。”《鲁诗》说:“郑国淫辞,男女私会于溱洧之上,有洵訏之乐,芍药之和。”因而《郑风·溱洧》向来被解读为具有性的意味,女性在其中居于主导地位,十分热情、大胆,这可能是上古母系氏族社会的遗留,母系氏族社会男女性爱比较自由,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鄘风·桑中》是一首抒写男女幽会的诗,诗中的“桑中”“上宫”本来是祭祀的场所,但是诗中宗教气氛不浓,只有男女之间的纵情欢愉。这跟《诗经》距离原始文明不远,男女之间没有像后世那么多的约束有关,假如有后世的那种“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规定,则男欢女爱本来就讳莫如深了,又怎么会有这么大胆热烈的歌颂呢?
《诗经》中这些对祭祀的描述,许多是原始文明的孑遗,尤其在《国风》中,流传到诗经时代,真正祭祀的内容已经比较少,男欢女爱的成分居多。从笔者前文所引的《周礼·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会之。”就可以看出,当时民风开放,一些祭祀往往是男女欢会的场所,这与祭祀高禖神乞求配偶和子嗣的传统一脉相承,与原始文明其藕断丝连处不言自明。
除了祭祀是男女欢会的一个重要场所,从中可以看出原始母系社会的遗存外,在《诗经》其他的一些婚恋诗中,同样可以显现。《诗经》婚恋诗中的女性追求爱情大胆直露,女追男的诗歌数量颇多,《郑风·叔于田》盛赞男子世所无双,表达钦慕之情毫不隐藏;《召南·摽有梅》女子看到梅子落地,希望有人求婚的热切宣诸于口;《郑风·丰》女子后悔没有接受男子的求婚,盼望男子再来,同样处处可见女主人公的主动。这些都是母系氏族开放的男女交往风气以及女性地位较高的一些远古遗风。
《诗经》 男女交往还经常互赠礼物, 其中便有许多植物,如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邶风·静女》)[1]“伊其相谑, 赠之以勺药。” (《郑风·溱洧》) 马林诺夫斯基在 《野蛮人的性生活》 提到, 原始人认为有些植物有触发爱情, 增加性魅力的功效。 这些所赠的 “蕳” “荑” 等定情物可能是源于原始的巫术。 也有一种说法, 认为植物有果实, 实与卵有一定相似性, 带着隐秘的生殖崇拜。 《周南·芣苢》 《唐风·椒聊》 采集的芣苢和花椒就以“多籽” 隐喻着“多子”。
生殖崇拜是原始文明的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原始陶器用稚嫩的笔触雕刻的蛙、鸟、鱼纹等都带着强烈的生殖崇拜的意味。《诗经》中有大量的起兴,其中以鱼类为“他物”起兴的诗在《诗经》中有很多,现代的学者一般认为这也是生殖崇拜的一种。闻一多在《说鱼》中指出,因为鱼类具有的繁殖功能,在《诗经》中是配偶或者情侣的隐语,如《齐风·敝笱》等。有的学者则认为是因为先民有卵生意识,所以用鱼表示生殖,再引申为性爱。总而言之,在《诗经》中确实存在用鱼表示女性的情况,如《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用“食鱼”比喻“娶妻”,用鱼比喻女子。
二、文明文化的冲击:聘娶、父权及贞洁观念
除了脱胎于原始氏族文化外,《诗经》还带有鲜明的向文明文化迈进的趋势。我们不妨看看《卫风·氓》,明明男女主角从小青梅竹马,但是结婚时,女主人公却提出“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卫风·氓》)这是“三重”“六礼”下婚姻聘娶制度的影响。“三重”是“重卜(重天意)、重媒人、重父母之命”,“六礼”即是《礼记》所说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是周代贵族婚娶制度的一大特点。在号为礼崩乐坏的东周时代,也保留着逐渐向平民辐射的一定强度。这个婚姻制度体现了从原始群婚制、对偶婚制向文明时代的一夫一妻制过渡,体现了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对稳定婚姻和专一性爱的追求。[2]关于婚娶制度,《诗经》中着墨颇多,《鄘风·干旄》中的“孑孑干旄,在浚之郊。素丝纰之,良马四之。彼姝者子,何以畀之?”是纳征;《召南·鹊巢》中的“之子于归,百两御之。”是亲迎。
伴随着文明时代的到来,父权社会的影响逐渐加剧,女性地位逐渐降低。一方面,是女性更多地被男性审视,被男性要求,《周南·桃夭》对女子提出了“宜其室家”“宜其家人”的要求,这很显然是男性对女性的要求,体现的是女性在宗法社会的价值定位和角色期待。另外,在社会分工中,女性的社会地位也有所下降,表现为妇女无法自力更生,男性才是社会的主要劳动力,思妇诗中男子不在家导致田地荒芜的例子可为证。《唐风·鸨羽》则描述了男子外出服徭役,担心田地不耕,父母无以为生的景象。此外,礼法规定诸侯之女嫁到别国,只有父母在时才能回娘家省亲,父母死后,则不能再回国,只能派大夫去慰问自己的兄弟。如《邶风·泉水》《卫风·竹竿》都表现了远嫁在外的贵族女子不能返乡探亲的怨愁心情[3]这同样是女子受到许多约束的一个反映,诸如此类的例子在《诗经》中还不少,这些皆体现了父权对母权的胜利,文明文化对原始文化的侵蚀。
在这个时代,女性也开始有了贞洁意识,这同样作为区别原始文明中的群婚和混乱性爱的一个重要标志。《诗经》中诉说对爱情婚姻忠贞的篇章俯拾皆是,许多成为脍炙人口的名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邶风·击鼓》)“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於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於其室!”(《唐风·葛生》)这样生生世世永永远远的羁绊,是对纯洁爱情的守护,是对专一爱恋的讴歌。这是女子贞洁意识的萌发,这里没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严苛的礼教,虽说也是男性对女性的期待,但同样表达了文明时代对专一爱情的期许。此外,男子忠贞专一的诗歌也可以见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郑风·出其东门》)可谓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先声。
三、两栖元典:人文精神的滥觞
由上述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处于原始文化和文明文化混合生态下的《诗经》充溢着内涵丰富的人文情调。一方面是原始生态下女性对于爱情的热烈渴望和主动追求,直率天真,大胆直露,难见欲说难休的扭捏之态,难见口蜜腹剑的心机之人。人与自然是那么和谐融洽!河滨之上,田野之中,随处都可以萌生出爱情,果实可以是爱情的象征,池鱼可以是爱情的催化剂,万物与人仿佛是没有隔阂的,人活于世,与天与地同在。另一方面,文明文化生态下,“母也天只!不谅人只!”(《鄘风·柏舟》)是惊天动地的呼喊,是不愿委屈的反抗;“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王风·大车》)是决心铮铮,是生死不渝;“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卫风·硕人》)“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周南·桃夭》)是新妇初嫁,艳若朝霞。在这两栖的文化生态下,我们发现,人的存在是多么明显,人的活动是多么生动,人的情感又是多么热烈!这文学语境,有时是多重比兴、多重隐喻,有时又横空出世、直抒胸臆,但是潜藏的崇尚自由、崇尚爱情的人文精神立竿可见。
这种人文精神既被文学所修饰,又有着史学演进的痕迹,还夹带着早期实践中的粗糙的天人合一的面目,体现的是中华文化源头处朴素的文史哲互根的痕迹。文学固不必言,史学价值则在其作为考察西周社会的重要材料时也一览无余。而哲学方面,人与自然如此和谐接驳,朴素的天人合一观颇粗略可见。当然,三者并不是互相分开的,天人相交处,历史的语境与朴素直白而又如天机云锦一般的文学语言相映衬,三者浑然一体,不可凑泊,乍看是朦胧混沌,其实是水乳交融,不可分割。在这种原始与文明相交处,狂野激烈与追求秩序并行而不悖,反抗与约束找到了他们的契合点,人们在生活与实践中,只需要依着自己的心,自己的情,出口便成诗,行走便是史,无须冥思便有哲。这是中华文化的源头之一,郁郁莽莽、生机勃勃,无心处就是一幅秀丽山河。
注释:
[1]以下所引《诗经》内容均出自程俊英注:《诗经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2月版,后文不再说明。
[2]袁定坤:《周礼与〈诗经〉婚恋悲剧——〈诗经〉婚恋悲剧探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118页。
[3]吴贤哲,李珉:《先秦婚制和婚俗在〈诗经〉婚恋诗中的反映》,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增刊,第116-117页。
[1]程俊英注.诗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2]栾栋.人文学概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
[3]鲁洪生.《诗经》婚恋诗创作的文化背景[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77-84.
[4]吴晓红.中国古代女性意识——从原始走向封建礼教[D].苏州: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
[5]吴贤哲,李珉.先秦婚制和婚俗在《诗经》婚恋诗中的反映[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S1):116-140.
[6]袁定坤.周礼与《诗经》婚恋悲剧——《诗经》婚恋悲剧探源[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115-118.
[7]李虹.《诗经》中“采集与婚恋”主题研究[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1):241-244.
(黄少娜 广东广州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