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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英翻译中的“通天塔”——从本雅明到斯坦纳

2016-03-02张宜冉

现代语文 2016年30期
关键词:斯坦纳阐释学林纾

□张宜冉

汉英翻译中的“通天塔”——从本雅明到斯坦纳

□张宜冉

在翻译的哲学理论中,本雅明的“纯语言”翻译理论和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理论长久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本文以汉英翻译中的一些实例来阐释这两个理论,并进一步指出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前者到后者,“通天塔”由形而上的抽象找到了通往形而下的具体道路,最终能够指导翻译实践。

翻译的哲学理论 纯语言 阐释学 通天塔

一、本雅明的纯语言翻译观

翻译的纯语言哲学观于1923年由德国犹太裔思想家沃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1892~1940)首次提出。他在自己翻译的法国诗人波德莱尔(Boudelaire)的诗歌集《巴黎画景》(Tableau Parisiens)中写了一篇题为《译者的任务》(The Task of the Translator)的序言。就是在这篇文章中,本雅明阐述了他的纯语言(pure language)的语言哲学观。文中他将纯语言定义为:“…a l l suprahistorical kinship of languages rests in the intention underlying each language as a whole——an intention,however,which no single language can attain by itself but which is realized only by the totality of their intentions supplementing each other:pure language.”[1]意为:每一种语言的意指之间都互相存在着超历史的亲缘关系,但是任何语言都无法单独体现所有语言的整体意指,只有将各语言的意指全部相互补充才能完整地体现出这种整体意指,带有这种整体意指的语言即为“纯语言”。这种对纯语言的定义很自然会让人联想到圣经中“亚当的语言”(Adamite language)或是“通天塔”之前的语言(pre-Babelian language),这可能是由于本雅明出生于德国犹太家庭,受犹太教神秘哲学的影响,致使他的翻译观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在基督教传说中,诺亚(Noah)的后代计划在城市巴别(Bable)建通天塔,这一行为触怒了上帝,于是上帝让所有建塔的人突然之间各操不同的语言,彼此不能沟通协作,因而塔最终没能建成。于是有人相信,在亚当伊甸园时代,或建通天塔之前,人类使用的是统一的语言;后来上帝把原始语言打碎均匀分布到世界各地,形成各种不同的语言,而每一种语言对于那失落的原始语言来说就犹如其中的一块碎片;人类从此被不同的语言所隔离。本雅明的语言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这一宗教思想的影响。他的“纯语言”所追求的或许就是所谓的人类最早的通用语言。这一点在《译者的任务》一文中将每种语言比喻为花瓶的碎片就可以看出:“Fragments of a vessel which are to be glued together must match one another in the smallest details,although they need not be like one another.In the same way a translation,instead of resembling the meaning of the original,must livingly and in detail incorporate the original's mode of signification,thus making both the original and the translation recognizable as fragments of a greater language…”[1]本雅明将纯语言比喻为花瓶,将每一种自然的语言比作花瓶被上帝打碎后分散到各地的碎片。很明显,他有关纯语言理论的阐释全部带着神秘的宗教色彩,是一种形而上的存在。由于本雅明在文中着重强调的是翻译者这一角色的重要性,虽然指出翻译者的任务是向纯语言无限接近,但具体怎样接近关键过程却少有提及。而斯坦纳则致力于研究这一关键过程,提出了阐释学翻译模式。

二、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模式

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从《译者的任务》一文中的缺憾入手,提出了其阐释学的观点。事实上,本雅明《译者的任务》一文在刚发表时并未引起很大的反响,斯坦纳在其《通天塔之后》(After Babel)一文中提及时,人们才真正地注意到它。[2]“Hermeneutic”(阐释学)这个词起源于古希腊神话Hermes,他是古希腊神话中传达信息的信使之神。早期的阐释学是专门用来阐释《圣经》的学问。在18世纪末,施莱马赫使古老的阐释学成为一门具有普遍意义的学问。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把阐释学纳入本体存在哲学中进行了新的解说,从而建立起本体论阐释学。由此才为阐释学奠定了哲学基础。而迦达默尔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阐释学发展为现代哲学的阐释学。阐释学的基本定义是进行解释的科学或理论,是一种关于理解和理解文本意义的理论和哲学。阐释学作为一门关于意义的理解和阐释的学科,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乔治斯坦纳认为理解就是翻译。他将阐释学与翻译过程结合起来,提出了翻译的四个步骤,即:信任、侵入、吸收以及补偿。该理论为译者进行翻译实践给出了具体的理论指导。

“信任”作为四个步骤中的第一步,指的是多方面的信任。译者不仅要相信其将要翻译的目标文本是有价值的,而且要确信翻译活动本身是有意义的。信任是对文本、翻译活动本身、原作者、委任者、出版商以及读者的信任。[3]这一步骤看似不重要,但却是影响甚至决定整个翻译作品质量的关键。就林纾的翻译作品来看,钱钟书将林译作品以《离恨天》为界分为前后两部分,认为“在它之前林译作品都很醒目,在它之后,译笔逐渐褪步,色彩枯暗,劲头松懈”,究其原因,钱钟书进一步分析道:“后期他对所译作品不再欣赏,也不甚感觉兴趣”“他不像以前那样亲热、隆重地对待他所译的作品,他的整个态度显得随便,竟可以说是淡漠或冷淡。”[4]可以看出,即便是翻译大家,对所译作品如果没有足够的信任度,也会使译作黯然失色。

“侵入”是译者带着他的理解“前结构”和外部因素的影响向源语文本靠近,然后将源语文本肢解,使源语文本的整体性不复存在,接下来译者从肢解的部分中将自己所需的那一部分带回加以修整与打磨。[3]侵入作为翻译阐释理论的第二步,侵入的程度将直接决定最终译文的基调,因为译者的“前理解”和外部因素将直接决定译者会将肢解后的原文的哪一部分带回,哪一部分去掉。例如在林纾所译的《迦茵小传》中,有这么一句话:

(1)He then gravely repaired to another table,where his sister sat herself at her desk.(Dickens,1993:206)

正色引余之别案,而迦茵方治针黹于其上。(林纾,魏易,1981:90)

很明显,林纾是带着他的“前理解”和当时社会外部因素影响,认为女性是不能读书写字的,因此他将“sat herself at her desk”侵入性地翻译为“迦茵在桌子上做着针线活”。但读过原著Joan Haste的读者都知道,哈葛德(Sir Henry Rider Haggard)出生于英国,英国的女性是允许读书识字的,这句话的原义显然是“迦茵坐在桌前写着什么”,但当时译者林纾考虑到中国读者的阅读接受程度,也就不得不采用“侵入”这一方法了。还有一点值得一提,该小说的第一个译本是由包天笑和杨紫麟所译,但当时只译了下半部,因此迦茵私怀身孕一节被隐去。这事实上也是包天笑和杨紫麟考虑到中国读者的接受程度对原著进行的“侵入”,即可以只带回译者认为有意义的那一部分。但当时翻译事业正如日中天的林纾没有看透这其中的奥秘,三年以后的1905年2月13日,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林纾与魏易合作翻译的全本《迦茵小传》,结果针对此书引发了一段闻名一时的文坛公案。这些都足以说明在翻译的过程中,“侵入”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

斯坦纳翻译阐释理论认为,翻译的第三步是吸纳。吸纳即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吸取源语文本的内容或形式,而这种内容或形式可能是在目标语中并不存在的。因此,吸纳这一步的存在,使得译者可以借助翻译来丰富本国语言。例如:

(2)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清平乐·村居》

A white-haired couple,drunk,each other tease,In their soft Suzhou drawl without cease.

以徐忠杰所译的辛弃疾这首词的这一句为例,在形式上,原文中的“好”和“媪”是押韵的,而译文中也吸纳这一形式用“Tease”和“Cease”二词形成押韵。在内容上,原文中的“吴音”在目标语——英语中是不存在的,译者在这里将其译为“soft Suzhou drawl”便是一种内容上的吸纳[6]。

“补偿”是四个步骤中的最后一步,但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一步。译文语言在经过侵入之后会过于接近于目标语,而经过吸纳后又可能会过于接近于源语,这时必须进行补偿来平衡整个文本,使其恰到好处地保持与目标语或源语的距离,如此才能不失为一篇好的译文。译者可以在第三步之后判断译文是否有所偏颇,然后再通过给译文加注等方法来进行补偿。

三、本雅明的纯语言翻译观与斯坦纳阐释学理论的内在联系

从某种角度来说,斯坦纳阐释学的翻译理论是对本雅明的纯语言翻译观的一种完善。它使后者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为后者的实现提供了具体途径和方法。本雅明提出纯语言翻译观的目的是为了强调译者的任务、强调译者的主体性,它是一种方法论,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理论再一次强化了这一目的,因为阐释学翻译的四个步骤:“信任、侵入、吸纳和补偿”都是由译者来实现的。可以说本雅明纯语言观是斯坦纳阐释学翻译理论的灵感来源,斯坦纳正是将这种感性的灵感来源上升至理性的哲学思辨,才得出了阐释学的四个步骤。因此,如果说纯语言是“通天塔”之前的语言,那么翻译活动或者说阐释学理论指导下的翻译活动便是“通天塔”之后的语言,是译者要进行的活动。本雅明的纯语言观虽因带有一定的宗教色彩而使其陷入唯心主义,但绝不能像《“巴别塔”理论可以休矣》(唐述宗,2004)一文中将其全盘否定,因其对后来阐释学翻译理论的提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后来的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在《通天塔之旅》(Des To urs deBabel)一文中,也是通过采用本雅明关于语言存在的概念(β berleben,the survival of language)来解释翻译修改和增补原文的情况,从而最终得出解构主义的翻译哲学理论。[5]

四、结语

总而言之,汉英翻译中的“通天塔”,从本雅明到斯坦纳并没有终结,它们只是一个开端,希望后来的翻译理论研究者不要将此看作尽头,而是要以此为基,深入研究,相信会有另一番景象。

[1]Benjamin,Walter.The Task of the Translator[G]//In Lawrence Venuti(ed.)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 London:Routledge,2000:15-23.

[2]蒋骁华.解构主义翻译观探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5,(4):64-67.

[3]夏天.斯坦纳阐释学运作理论的应用问题与方法[J].外语研究,2009,(3):81-112.

[4]钱钟书.七缀集[M].北京:三联书店,2002.

[5]刘军平.解构主义翻译观[J].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1997,(2).

[6]唐述宗.“巴别塔”理论可以休矣[J].山东外语教学,2004,(2):72-77.

[7]向智超.斯坦纳阐释学视角下徐忠杰英译辛弃疾词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张宜冉 浙江宁波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 3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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