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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培养机制研究

2016-03-01周晨

2016年2期
关键词:政法队伍辅导员

周晨

一、引言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推进了法治国家建设步伐。与之相对应,法学作为上世纪末的热门专业,近年来却连续遭遇冷就业。具体来说,20世纪末,随着经济全球化持续推进以及国内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法律人才市场需求旺盛,政法类院校受到追捧,招生规模持续增加。时至今日,根据2015年6月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就业蓝皮书: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4届应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平均就业率为92.1%,而法学类毕业生就业率则为87.0%,近三年持续位于就业率后三位专业行列。

站在政法类院校自身角度来看,高校扩招带来的学生数量激增与学生管理及培养质量之间的脱节,是其中重要原因。2012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对于政法类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以缓解上述出现的“倒挂”现象。

与此同时,政法类院校学生管理与指导工作对于提升法律类学生思想政治水平,针对性进行专业知识及就业技能学习,大有裨益。而作为政法类院校学生管理与指导工作的直接参加者——辅导员、班主任,自然承担更多责任。在目前情况下,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辅导员、班主任职业稳定程度不高,人员流动性大,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步伐,不利于学生管理与指导水平的整体提高。究其原因,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与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考核方式不够科学有效,是造成以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出现职业化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政法类高校通过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对于提升法律类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实力,并实现法律类专业与时俱进,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培养机制建设必要性

政法类院校大学生主要包括各司法高等学校、政法类专业院校以及各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的学生。我国目前情况下,政法类院校学生数量众多,而且与其他专业类型专业学生相比具有一些突出特点。因此,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在进行学生管理和指导时需要考虑学生特点,在自身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学生管理指导过程中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具体来说,以下特点的存在客观上对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提出更高层次要求。

1、培养目标重要性决定学生管理指导工作任务艰巨性

一方面,从司法高等学校类型的政法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来看,其大多服务于我国各条政法干线系统,致力于为我国政法系统输送政治坚定、素质高、技能全的人才。这类学生培养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以及国家建设事业成败,更会关系到国家、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在此过程中,司法高等学校类型的政法院校辅导员、班主任所从事的学生指导和管理工作,对于学生人生观、社会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从政法专业类院校以及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看,除了向政法系统输送人才外,更多的是培养将来走向社会从事法律工作的各类人员,诸如律师、司法鉴定人员、法务专员等。由于此类人员涉及到的行业类型多样,企事业单位数量众多,因而覆盖范围广泛,社会影响深刻。在政法专业类院校以及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过程,高校辅导员、班主任不仅承担着为政法系统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任务,而且还需要做好学生管理和指导工作,以保证和维持良好的社会影响。

2、专业相对特殊性决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作用

政法类院校针开设的法学类专业既包含一般适用的民商法学专业又包含刑事侦查、监狱管理、司法鉴定等特殊使用性更强的专业。从以上专业设置,尤其是以刑事侦查为代表的特殊适用性强的专业设置来看,对于政法类院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时刻提升到关键位置。因为这类专业学生思想政治立场的坚定程度、人生观、价值观的端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所从事工作的完成效果,更关系到国家政法系统工作以及社会建设事业的稳定和发展。另外,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呈现增加趋势,其中不乏部分政法院校学生,而且政法院校学生的违法犯罪手段上更加隐秘,反侦查能力更强,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更加严重。因而,政法类专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作用。

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人员,在与学生接触的便捷性和交流的畅通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而需要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

3、就业难度提升要求辅导工作全面深入

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普遍增大。特别对于政法专业类院校以及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来说,原本较大的就业难度更加雪上加霜。因而,越来越多的政法类专业学生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资格考试或者通过考取研究生来增强就业优势条件。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学生就业指导过程中的重要参加者,必然在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具体来说,通过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形式来为学生分析总结当前毕业就业形势,培训基本就业技能。另外,辅导员、班主任在就业信息的搜集及宣传方面作用仍十分明显,通过联系并搜集政法类相关就业信息并对学生进行宣传。

伴随着政法类专业学生就业难度增大,随之会产生一系列关于学生的心理及思想问题,诸如畏难思想和心理失衡问题等。对于以上心理问题的处理,既需要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运用智慧,更需要科学的心理疏导方式和解决心理问题的办法。

4、网络信息迅猛发展增加学生管理工作难度

伴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日益走进日常生活,各类消极信息也不断充斥身边。政法类院校学生对于网络同样具有高度热情,通过网络接触新鲜事物、新鲜观点,并与外界积极沟通交流,对于当下学习和之后工作都大有裨益。与此同时,消极的、反动的信息也在试图侵蚀入世未深的学生群体,对于学生的心理及工作学习产生不良影响,无形之中增加了学生管理工作难度。

面对上述情况,敏锐的信息甄别能力及正确的认识事物的态度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此种能力的培养及态度的养成,需要辅导员、班主任在日常班级管理工作中加入信息安全以及正确处理网络与生活学习关系方面的教育。

三、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培养机制建设实践

党的十八大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十八大这一关于立德树人的论述,为新时期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且提出了要求,更为在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提出来更高层次要求。基于此,建立起一支思想政治水平过硬、队伍构成合理、专业化水平高、运行机制顺畅的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对于达到党的十八大要求以及实现我国学生管理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意义深远重大。政法类院校基于上文中所述特殊性及重要性,其学生管理工作好坏意义重大,而其配套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重要性不言而喻。具体来说,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培育工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尝试。

1、提升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任何职业的发展进步都离不开对其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过程同样如此。一支职业素养优良、专业化水平高的学生管理队伍,对于提升高校学生管理水平至关重要。因此,高校应当积极从职业化和专业化角度实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升级改造。

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职业化主要体现在对于学生管理事业的职业归属感,辅导员、班主任之间身份及价值观念的认同感,以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稳定性。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是指使队伍成为一个专业群体,并具有职业标准及系统完善的专业化培养提升体系。

政法类院校应当重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重点从优化队伍构成结构,协调兼职和专职人员关系等方面进行提升。具体来说,首先,优化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学历、专业结构,实行以专职人员为主,兼职人员为辅,充分发挥兼职人员在学业指导、心理调节等方面的补充作用;其次,完善辅导员、班主任年龄构成结构,建立起一支老中青结合的学生管理队伍,既能发挥“老一代”经验丰富,“传帮带”的作用,又能发挥年轻一代易于与学生沟通的优势;最后,需要协调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数量和质量之间关系,数量上要满足在校学生数量比例要求,质量上又要照顾政法类院校学生专业上、思想上特殊性。

2、健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考核和激励机制建设

目前,各高校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稳定性方面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人员流动性较强,职业归属感较低,部分辅导员、班主任还存在将其所处岗位视为暂时过度阶段等思想。以上情况出现部分原因在于辅导员、班主任长效培育机制还不健全,队伍考核和激励机制科学性上还需提升。

加之,一方面,辅导员、班主任对于培育激励机制主观要求增强。伴随着高校扩招带来的学生数量增多,学生个性也越发鲜明,对于一线直接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而言学历水平、专业知识及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客观要求提高。社会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大学生素质的提高,离不开在基层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其工作成果对于国家层面及社会层面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

国家层面,首先应当推动关于高校辅导员、班主任激励考核方面政策导向,增强社会对于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岗位职业认同,从而增进从业人员职业归属感,有利于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稳定。同时,还应当进一步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准入、培养、发展、考核、退出机制建设,使得辅导员、班主任明确自身职业发展路径。

学校层面,首先需要结合自身专业设置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业务技能培训;其次需要建立起常态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学生管理业务培训机制,通过先进理论和扎实技能武装学生管理队伍;最后建立起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激励与淘汰机制,对于业务熟练,学生反响良好且考核优秀的辅导员给予职业提升、重点培养等形式奖励,并鼓励优秀学生管理人员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培训。

3、明确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分工及定位

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定位应当是学生的“人生导师”,即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现实工作中,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内容琐碎,从而占据了本该用于思想育人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因此在实际工作分配及定位中,应当突出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的思想育人作用,具体来说,应当在适度基础上减少辅导员、班主任其余事务性工作,保障其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与学生交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四、总结

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历来是学生管理工作主力军,其队伍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完善、系统的队伍培育机制直接关系到学生管理工作效果。而政法类院校作为培育各条司法干线工作人员及社会各行业法务人员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无时无刻不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以德育人水平高低既关系到国家层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的推进实施,又影响着社会层面对于法律尊严的认识。因此,政法类院校应当把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与管理作为学生工作核心内容。政法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层执行者,对于学生先进思想理论的学习,政治态度的端正,高尚思想品德养成无不都起着关键作用。由此可见,一支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成与发展意义深远。政法类各高校应当着重从提升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角度切入,通过健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考核和激励机制建设,明确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分工及定位等方面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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