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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层次分析法

2016-03-01蒋翔

2016年2期
关键词:层次分析法

蒋翔

摘要:国际关系研究方法有很多,具体来讲,主要是从观察事实到课题选择,从层次分析到案例研究,乃至于更加复杂的定量研究与形式模型,本文即将讨论的是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是目前国际关系学科研究中的重要方法之一。

关键词:层次分析法;沃尔兹;国际社会

按照学界的一般通论,该方法最早是由肯尼思·沃尔兹在《人、国家与战争》中率先提出的,在这本书中,沃尔兹通过对根植于人内心深处的人性、国家、国际体系三个维度对战争的根源进行了综合分析。不过虽然肯尼思·沃尔兹率先在其研究中运用了层次分析法,但是他的运用更多呈现出一种无意识的使用。简言之,他只是利用这种科学的方法巧妙地构建了个人的理论。事实上,沃尔兹在其后的研究中,逐渐将研究的关注点和理论的重心向国际体系层次进行倾斜,最终构建了他的新现实主义理论。

而其后真正将层次分析法作为一种方法来考量的是国际关系学界的另一位学者——戴维·辛格。有意思的是,不自觉运用层次分析方法的沃尔兹认为国际关系是多层次、多维度的单位结合,这恐怕也是其为何能够不自觉运用层次分析法的原因;而真正将层次分析定义为方法论的戴维·辛格则与之相反,在辛格看来国际关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也就是说辛格将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关系研究方法做出了区分。他有一个有名的论断,那就是他认为现实主义的弊病是只讲权力政治,继而将国际政治与对外政策混为一谈。因此他提出应该用层次分析法这种科学方法将国际政治和对外政策加以区分。宏观体系层面关注的是国际政治,而微观的政策层面则是对外政策的内涵。

从肯尼思·沃尔兹到戴维·辛格,不过是层次分析法在国际关系学科登堂入室的开始,更多学者开始关注层次分析法或者说主动开始接纳层次分析法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因为在那个时期伴随着冷战格局的猝然瓦解,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不再能够完美解释彼时的国际关系现状。而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彼时集中于体系层析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突然发现传统两级对立的体系格局已然不复存在,崩坏的格局背后是隐蔽在旧有国际秩序阴影下低纬度次区域体系内各类国际关系问题。而这些是以往冷战时期为大多数学者所忽视的。因此整个学界的研究方向进行了调整,出现了研究层次回落的新局面。具体而言,就是传统的体系层次向一个个细分的具体的单元层次转移。这种转移本身是国际关系学界对国际关系现实转变的一种回应,不过对于国际关系学科的研究方法而言,这又多了一层内涵,即:层次分析法的重要性得到了相当的凸显,综合分析研究使得国际关系学科进化成为一门复杂而内部有机结合的综合研究体系,而并非普罗大众认为的从“因为”到“所以”的简单线性思考逻辑。

层次分析法仅仅是一种纯粹学理上的研究方法吗?很显然,并非如此。正如小约瑟夫·奈在其代表作《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中援引的凯恩斯在1936年发表的名言一样:“那些认为自己完全不受任何知识影响的实干家,通常是某位已故经济学家的奴隶。”在国际关系现实中也是如此,通过研究分析,我们会发现层次分析法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国际关系互动场景,并且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和说服力。

我们聚焦到具体的方法运用或者案例与方法相结合上会发现,即便是层次分析法的使用者内部,也存在不同的声音。秦亚青老师在《层次分析法与国际关系研究》一文中就曾经指出:“层次分析法的目的是帮助研究人员辩明变量,并在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建立起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换言之,具体需要界定哪些层次、具体的研究重心落在哪些层次都是由研究者个人来决定的。秦亚青老师还为我们提供目前国际关系学界一般通行的一些层次分析路径分类。比如:有常见的“国际系统”、“国家”、“决策者个人”三个层次;也有诸如类似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将体系分为六大层次——“世界系统”、“国际关系”、“国内社会”、“国家政府”、“决策者角色”、“决策者个人”。

以上的分层方法,分类虽多但却都是涵盖在整个体系范围内的。如果我们将具体的层次分析方法与具体的案例进行结合,会发现面对不同的案例,层次的分类又会产生具体的变化。那么,如何面对具体研究对象调整层次分析的框架呢?它的调整标准应该是什么?我以日本为说明对象,尝试着做出了以下的思考:按照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的六重层次的分类来看,我认为,类似日本这样的国家,结合目前其在国际关系互动中的实际影响力,“世界系统”和“国际关系”这两个层次的分析应该相对弱化。毕竟在整个国际关系的大舞台上,日本早已不再是二战时期的日本,其国际地位和国际事务影响力都变得相对较小,即便是它尚能发挥零星作用的东亚次区域体系内,其地位和实际影响力也日益受到来自中国的影响。因此,我认为拉西特和斯塔尔的层次分类标准,具体到日本问题研究上应该做出调整。我们运用层次分析法分析日本相关的国际政治问题时,层次分析的视角应该主要集中在“国内社会”、“国家政府”、“决策者角色”、“决策者个人”这四个维度上来考量。之所以如此分层,完全是从日本的国际影响力和不同层次互动强弱程度出发的,因为具体到每一层次的分析,我们要做的是突出互动性而避免单纯的描述,如果分析对象在某一层次并不存在特别明显的互动(从互动本身和互动结果来观察),那么这一层次的分析相应可以减弱。

有一种观点认为,国际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结构和过程。所谓结构是指权力分布的状况,而过程是各行为体之间的联系状况。继而一些研究者指出层次分析法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固然是好,不过它似乎只能解读静态的结构而无法融入到具体的过程当中。层次分析法仅仅就是一种对单个国际政治单位层面进行分析解读的方法吗?事实上,这种论断是以偏概全,层次分析法不但能够分析横向的各个层次要素也可以观察纵向的各层次互动。透过具体的案例,我们能够发现不同层次之间的相互关联,上文中我提到研究日本问题,用层次分析法应该主要关注四个维度的层次,那么这四个层次之间除了各层次内存在互动以外,是否彼此之间还存在相互的纵向沟通呢?答案显而易见,确实存在。“决策者个人”到“决策者角色”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纵向互动关系,在“个人”层次决策者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受制于外部环境的影响不一定完全能够在“角色”层次得到展现。那么在“角色”层次,决策者就会对上一个层次中自己的观念进行暂时的隐藏,以待在“角色”层次互动中实现植根于“个人”层次的原始目的。而同样在“国家政府”和“国内社会”这两个层次之间也存在纵向的互动关系,一国政府的决策首先同“决策者角色”层次相关联,而其后它会对“国内社会”这一层次产生相应的影响。反之,“国内社会”层次的互动也会倒逼“国家政府”,正如我们观察到的国际政治现实,一些国家或地区领导人辞职以及政党瓦解往往就是受制于“国内社会”层次的倒逼。因此综合而言,层次分析法作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一项重要方法,不但能够梳理体系结构的层次,还可以观察到层次间互动的过程,层次分析法不是简单的将研究对象进行物理分离,而是通过剥离层次来观察体系的流动。

除了层次分析法以外,其他的研究方法也是国际关系学科常常用到的,方法本身并无好坏优劣之分,方法的运用也并非越多越好,合适的案例契合合适的方法,一个成熟的研究方法与其他几个方法的叠加运用、有机结合才是每一个研究国际政治学人应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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