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直播背后的隐忧
2016-03-01王敏
王 敏
(作者单位:多彩贵州网)
全民直播背后的隐忧
王 敏
(作者单位:多彩贵州网)
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促进了网络技术的不断提升,同时也被人们广泛应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种新的娱乐方式:网络直播,这些网络直播给受众带来全新体验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隐忧。为了使直播行业更好的发展,本文针对全民直播背后的隐忧进行分析。
全民直播;隐忧;网络
2016年是在线直播的爆发年,只要有网络、有手机,谁都可以“现场直播”。一些企业和个人纷纷加入直播大军,开启了“全民直播”时代。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0月,网络直播相关公司已有426家,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3.25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 000个,娱乐内容的直播占50.2%[1]。这些直播平台运行过程中,经常会为了自身利益做出一些有违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如传播虚假、色情、暴力内容等,对网络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全民直播背后隐忧的探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这方面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共同努力净化我国的互联网传播环境。
1 道德隐忧
随着全民网络直播时代的带来,大量群体涌入网络直播中,犹如一场全民狂欢。在各种直播过程中很多企业和个人为了名利,不顾道德底线。2016年8月,一名为“三胖”的户外网络主播,将隐藏摄像头安装到车上,在机场附近专接空姐的订单,运送的过程中,引导空姐谈论自己的个人情感、工作情况等,在并没有告知空姐,没有得到空姐允许的情况下,将其直播到了网络当中,并将该直播以“三胖与制服黑丝空姐的故事.avi”为题吸引了18万粉丝观看,导致空姐的个人身份、情感等信息遭到了泄露,严重侵害了空姐的隐私权和表达权。最近,又有一名网络主播为了获得更多的人气,带着直播设备进入到了一个偏远的农村,直播其将现金发放给当地贫穷的村民,但直播结束后,该主播又将这一部分现金回收,只是给予村民很少的雇佣费用,以达到吸引粉丝的目的。这种“伪慈善”的直播行为更是触犯了道德的底线。在网络直播中存在这样触犯道德底线的事例有很多,严重影响了我国道德文明的建设,不利于我国文明社会的发展[1]。
2 教育的隐忧
传播学里有一个观念:所有的传播都带有教育和引导的功能。网络直播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中,肩负着社会教育的重要作用。如果直播传递的是正确的、正能量的知识和信息,当然是好事;如果传递的知识信息恰恰相反,那么就会起到反作用。观看直播的人群有具备一定文化知识水平的,他们会甄别区分,有选择性地观看和吸收。但还有一些文化水平低的人群,尤其是未成年人,也可能会在父母不注意时,打开手机或电脑看直播,他们缺乏对真相的认知,缺乏对社会的认识,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尚在建立中,如果接受了错误的信息和言行,势必会对他们的成长和人生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诱发犯罪。
网络直播中给未成年人带来负面教育的案例不胜枚举:2015年11月,某直播平台主播携带无人机进入校园偷拍女生宿舍,这会给未成年人造成一种好玩儿的印象,加上跟自身年龄、环境相似,很可能会效仿;还有著名的平台“直播造人”的不雅视频,对青春期的未成年会造成怎样的影响不言而喻。在目前的直播平台中,主播素质良莠不齐,“荤段子”随处可见;主播们不是拼学识,而是比颜值、身材,比卖萌巧;或者通过窥私和无良炒作制造噱头,陷入“虚拟满足”的怪圈。这些会对成长中的未成年人,以及知识水平不高的人群造成不好的引导作用,从而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很多人会认为,主播可以通过这样出名获利,那自己也可以,或者以为这样做是正确的。
3 法律层面的隐忧
网络直播行业的低门槛,导致了素质参差不齐的“主播”蜂拥而入,他们有的懂点法律知识,有的完全不懂法;而一些企业和平台则是为了利益无视法侓。2016年1月,斗鱼TV直播中,其名为“放纵不羁123”的主播,就以“直播造人”为标题进行了直播,其中,一男一女赤身裸体,进行不雅行为。这一直播行为,不仅与我国法律法规相违背,而且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环境,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了不良影响,严重的可能诱导青少年走向犯罪的边缘。
据统计,2015年下半年以来,以“直播造人”为代表的淫秽色情事件频发,违反社会公德、涉赌、涉毒问题屡有发生,甚至一些企业受利益驱使,以此为手段,为融资、上市制造噱头,网络扫黄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关部门或协会虽然发起了议定自律公约的活动,要求针对当前直播平台存在的问题采取监管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但一些规定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且处罚力度不够,远远没有触动到违法者的痛点等,导致屡发现,屡处罚,屡犯法。对大型直播平台来说,几万到几十万的罚款根本无关痛痒;关闭账号作用也有限,因此,在这方面立法机构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例如,英国在法律中就规定,不仅传播人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观看的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双管齐下才能使监管效果更好[3]。
4 网络直播监管制度缺失与落实难的隐忧
与传统的电视相比,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式迅猛发展,参与创作传播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说是海量级的,相关的监管制度不够多也难免滞后,导致网络直播乱象百出,缺乏有效监管。针对网络直播存在的乱象,仅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网信办就连发重要通知和规定。2016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直播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2016年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直播平台、主播、观看者都提出要求。其中,网络主播实行“实名制+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主播禁止重新注册账号,这被称为最严新规。
但仔细研究这些规定,具有多少法律效力?惩罚力度有无达到违法、违规者痛点?依旧值得思考。笔者从广电总局官网了解到,目前腾讯、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等综合性网络视频平台与旗下直播平台共用同一个《许可证》。在专业直播平台中,只有少数具备《许可证》,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显示,这些专业直播网站宣称所持的许可证并非直接指向其网站域名,而是指向其母公司官网等。而在实际应用中,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获得利益,往往会打擦边球,进行一些违法内容的直播,例如直播时,采用各种“不注意”的方式漏出一些敏感部位等,又该作何判定和处理呢?[4];而对黑名单的主播禁止重新注册账号,违规者最高“永久封杀”,那么支撑主播做出违法行为的平台及负责人,又会怎么处罚?并没有细则规定。当前主管部门虽已开始了网络直播净化行动,但这条路仍然任重道远。
5 结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不断提升,网络直播已经进入了更多人的生活,成为了人们新的休闲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为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其中存在的一些隐患,也不容忽视,它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净化网络空间,创建更加良好的网络环境,就更应该进一步对全民直播背后的隐忧进行研究,并采用更有效的方式和措施整改,使网络直播真正成为有利于、有益于全民的直播。
[1]何菲.全民直播,素人变现[J].IT经理世界,2016,8(9).
[2]姚瑶.“视频直播热”下的“冷”思考[J].传媒观察,2016,3(6).
[3]赵梦媛.网络直播在我国的传播现状及其特征分析[J].西部学刊(新闻与传播),2016,5(8).
[4]王瑾.“直播热”——全民狂欢背后的反思[J].新闻研究导刊,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