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之道
2016-03-01牛少凤
■牛少凤/文
宁波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之道
■牛少凤/文
创新在当前发展中的至关重要性可以概括为“三个核心”,即“作为核心战略、摆在核心位置、发挥核心作用”。创新所具有的“三个核心”的意义、地位与作用,又是由创新的“三个第一”的基本特点所决定的,即“第一机遇、第一短板、第一动力”。实践中要真正落实显现创新的“三个核心”的本质属性、实现显明创新的“三个第一”的内在特点,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的成功,这是推进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与关键基础。最近,宁波成为全国首批两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之一,意味着宁波成为示范创新发展的引领地区、意味着宁波担纲推动源头创新的先锋角色、意味着宁波开辟创新驱动发展的美好前景,一句话,必须奋力打造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的“宁波范”。本文研究认为,宁波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建设之道,就是要真正有“宁波范”、确实够“宁波范”,就得在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四个方面把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的宁波气派做好做足。
一、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确保科技成果转换转化成为有米之炊
这是科技成果转换转化之前提条件与先决因素。没有科技成果的产出或供给,转换转化根本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完全无异于缘木求鱼;没有科技成果的高质量有应用价值产出或有效供给,转换转化也只会是瞎忙乱一阵而费力不讨好,最终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因而,一方面要积极鼓励科技研发多出成果,另一方面更要大力提倡科技研发出好成果。
宁波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示范必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切实在事关源头、事关根本的相关工作方面做出探索、取得实效。为此,一是宁波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示范工作要更好地在促进科技创新更加主动自觉地服务现实经济发展方面有所作为、有所突破。这就意味着,必须在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同时,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成果贴近经济、服务经济、推动经济的重大支撑功能。不能简单地为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不仅要瞄准工具、机械、装备和实验室等出成果,而且要放眼经济社会、关注民生环境等出成果,尽可能地让科技创新成果不仅服务于经济产业的建设发展,而且服务于增加劳动力就业和改善人们生活水平。二是宁波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示范工作要更好地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性重大需求牵引科技成果的产出。这就意味着,必须在更加强调引领经济新常态总要求下,积极发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推动科技创新出成果的重大倒逼功能。要在脑子里时刻绷紧“服务经济”这根弦。因为,当我们不停地说技术成果转化率低的时候,忽略了一个源头性问题。这个源头说穿了,就是因为技术研发没有绷紧“经济主战场”这根弦或者至少有时没有绷紧,才导致科技成果或无法转化,或束之高阁,既浪费自己的人力智力,更浪费国家物力财力。只有始终坚持并真正做到以服务经济发展作为一切科技成果产出并存在的现实性依据,科技成果转换转化就从源头上真正立了起来。
二、打通科技经济对接渠道,确保科技成果转换转化一路畅通无阻
解决了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的科技成果有效供给这一源头性问题后,如何让科技成果更好地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接就成为紧随其后的第二大关键性问题。从原因上分析,政产学研用的结合通道一直不同程度存在着梗阻现象,正是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间的通道不畅成为制约着科技成果转换转化大行其道的最主要瓶颈之一。这一问题不仅带有根本性,而且与其他问题关联密切。既极大制约科技成果的顺利转换转化,又严重影响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生机与活力。那么,怎么才能真正实现成果产出和实际应用之间的通畅对接呢?关键在于疏通各个关键环节之间的通路,使科技成果转换转化能够在各个环节之间顺利流转乃至高速高效实现,科技经济“两张皮”的玩瘴痼疾方可破题,科技与经济之间生动活泼的相互对接、互促共赢的局面就会成为科技成果转换转化工作的常态。
宁波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示范必须围绕打通科技经济的对接通道,真正在打通关节、疏通渠道方面做出表率与示范,努力确保科研成果与实际应用之间的通道顺畅。为此,一是从源头上建立科技成果的市场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就如方向盘与指挥棒,决定着科技成果的产出动因与发展方向。目前,正是我们的评价体系没有真正把科技成果与企业需要、市场需要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导致了我国论文数量在世界上位居前列,但真正可以投入工程应用的却不多。因此,必须从科技成果产出的源头即立项评价标准抓起,加大成果转化率、产业化率等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解决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二是最大程度地有意识鼓励科技成果强化产品化意识。从规律上讲,科技本身并不能保证进步,更不会自动带来经济社会繁荣。科技只有有效运用于研制并生产新型、高质、价优的各类产品时,才能实现富强目标。这就意味着,最终偏离市场产品的科技成果只能被束之高阁。三是对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进行长期跟踪。明确要求基础前沿研究应接受国际和历史检验,而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应接受市场和应用检验,从而有效激励科技成果、产业培育和经济发展之间水乳交融、相得益彰。
三、健全科技研发体制机制,确保科技成果转换转化制度保驾护航
源头上,科技成果转换转化有了高应用价值的成果供给保证;通道上,科技成果转换转化又有了关键环节的通畅顺达保证,那么,如何从制度上特别是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上确保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的“有来源、能畅通”就成为第三个决定性的问题。国际经验充分表明,自主创新不是仅仅依靠动员号召就能推动,而是需要完善的制度环境去养育。一个创新文化发达、科技成果丰硕、科技经济交融的社会或者国度,一定是有着健全的制度加以支撑与保障的。近年来,随着浙江市场经济发育的不断充分,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今后,围绕国家建立创新型国家与世界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围绕浙江建立创新型省份与科技强省的奋斗目标,试点示范加快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换转化体制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和急迫。
宁波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示范必须围绕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的制度建设,立足根本、着眼长远地建立健全起服务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的优质的制度土壤与优良的制度生态,从而让一切创新智慧充分迸发,让一切创新成果充分涌现。为此,一是要更加科学地定位好政府的职责。在科技创新领域,应该且必须由市场去决定科技创新成果研发开拓的攻关方向与突破领域,政府的职责更多的应当是推动建立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激励机制,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并提供优惠政策,建立稳定的金融市场,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等。这就意味着,如果政府产业政策继续担当主导,就很有可能对下一个阶段关键技术的判断出现方向性失误。其结果就是,方向判断失误以及由此带来的决策错误,不仅可能导致大量资源的浪费,还有可能延缓相关企业甚至产业的发展。二是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和财政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成果产品的制度。加大针对科技创新成果及其产品的消费补贴力度,创新市场准入制度,降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价格门槛,进一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建立适应产业创新发展需要的专业信贷管理制度等。三是探索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的激励机制。研究开展股权与分红激励改革试点,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作价入股的企业中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对完成人进行产业化收益奖励,调动科研人员既面向市场进行研发、又积极助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确保科技成果转换转化充分活跃起来
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的有效供给问题、应用对接问题、制度保障问题都得到切实扭转及提升后,那么,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成为最后一个也是最内在、最深层、最长远的一个决定性方面。世界科技创新历史深刻揭示这样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只有知识产权真正得到有效保护,创造发明与科技成果才可能兴起并源源不断。世界科技创新中心的诞生形成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创造性地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缘故。因而,我们要从最深层面充分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与创造知识产权同等重要这样的真谛,不仅内化于心,而且外化于行,我们的科技成果转换转化才会百花齐放、春色满园。
宁波科技成果转换转化示范必须围绕全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遗余力地致力于对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狠狠刹住“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态势,给我们的自主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以一个风清气正、浩然奋发的氛围与引导,我们的科技成果转换转化自然会大行其道、蓬勃向上。为此,必须进一步全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力求全覆盖、无遗漏。根据企业的呼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千万不能因侵权案值小而不重视,因为案值虽小,但纵容的恶果将是危及到整个科技研发良好生态的。因此,套用过来的一句话就是,“勿以善小而不保护,勿以恶小而不惩治”。与此同时,建议组建更加强硬的专利执法队伍,并进一步延伸执法触角,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平台建设,畅通投诉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建议将恶意假冒专利行为和恶意侵权行为纳入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诚信信息系统,增加相应的处罚规定,以提高对知识产权制度法规的尊重和敬畏,切实维护科技创新成果的创新权益和意愿,从而全社会科技成果转换转化营造一个最为心情舒畅、备受激励的良好生态。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