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创建美丽新安顺
2016-02-29陈好理
陈好理
自2014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批复安顺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以来,安顺市高举新型城镇化试点大旗,全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开展情况
紧扣目标任务,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成立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监测机构,制定《安顺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测算和监测工作方案》,着手测算和公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清单。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成立了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融资工作协调小组和PPP项目中心,编制《安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汇编》,分两批梳理了267个和129个新型城镇化项目;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农发行贵州省分行就安顺新型城镇化的合作,编制《安顺新型城镇化融资规划》;与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平坝撤县设区正式挂牌,普定撤县设区工作有序推进。整合镇(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管理和政法、综治、信访、司法等资源,组建镇(乡)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乡镇(街道)法治工作委员会。在平坝启动“多规融合”试点工作,开展旧州镇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
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地。强化学习交流,借鉴成功经验,积极组织赴信阳市、上海市、嘉兴市、晋江、宁波等地参加新型城镇化会议或学习考察,学习成功经验。
强化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组织开展安顺市“十三五”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户籍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改革等专项课题研究,为试点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理论参考。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安顺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宣传方案》,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多形式开展试点工作的宣传。
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地,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对开展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相挂钩。
全市齐心协力,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地级市试点,安顺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涌现出很多典型经验,得到肯定。制发了《中共安顺市委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决定》等政策性文件,《安顺市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安顺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10个配套政策文件即将出台。此外,《安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安顺市旅游小火车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安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即将完成,《安顺新型城镇化融资规划》正着手编制……一系列相关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主要做法
强化顶层设计,理清工作思路。坚持“顶层设计、问题导向、项目引领、融资保障、末端落实”工作思路,以市委全会形式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台指导性政策文件,紧扣试点目标制定好实施方案,把既定的各项试点任务细化到县区、到部门、到人头,着力抓好项目和融资工作。
强化三级联动,打造安顺模式。强化市、乡、村三级联动,紧紧围绕探索打造“一分三向”新型城镇化的安顺模式,即把户籍属性与居住地分开,逐步引导人口向市区、向县城和重点镇、向美丽乡村集聚,注重中心城区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
强化突出特色,建设“五型“城市。结合资源优势,着力建设山水田园型、绿色生态型、宜居宜游型、开放创新型、历史文化型“五型”城市,走个性化、特色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强化协同推进,统筹“五化”发展。以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为契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山地特色现代化高效农业、旅游产业化和信息化“五化”协同发展。
强化改革创新,扫清制度障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制定《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安顺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10个配套政策文件,内容涵盖教育保障、就业创业、养老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各个领域。
几点思考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文件落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善《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制定《安顺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人口分布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制定《住房保障配套政策措施》,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制定出台《城镇与乡村属性划分办法》,探索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常住人口统计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保障机制,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7年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全覆盖。尽快出台《促进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春潮行动”“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培训计划。
促进产城融合增强吸纳能力。坚持以“5个100工程”建设为抓手,推动城市发展与产业就业支撑和人口集聚相协调。探索制定《促进工业园区发展升级的实施意见》。抓好农业重大示范项目和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推动旅游升级版打造,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物流、健康养生、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推动城市综合体建设,推广“1+N”镇村联动发展模式,拓展县域和建制镇规模,促进城乡良性互动发展。
狠抓项目建设和融资工作。建立市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出台市级统筹政府性资金管理机制。出台城市停车场、供水及污水处理和养老产业等适宜开展特许经营的行业或领域的特许经营许可办法。完成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发行申报工作。建立新型城镇化项目库,将城乡水系系统、道路慢行系统、轨道系统、城市路网、棚户区改造及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作为先期启动工程。推进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力争三年融资200亿元。
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修改完善《安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安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出台《安顺市关于推进“多规融合”的实施意见》。指导普定、镇宁和紫云做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力争3个县都进入试点行列,拓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积极申报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编制《安顺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和《安顺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方案》,修改完善《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方案》,争取开展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普定、镇宁、关岭、紫云、黄果树、龙宫、邢江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开展贵州省南部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分布式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制定符合安顺实际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相关制度文件,推广绿色和节能建筑。开展国家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试点,推进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好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信息化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文件,创新运用移动互连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制定建立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定期评估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落实“贵园信贷通”各项工作。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的政策引导、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孵化以及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扶持各类农民工创业园的建设。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作者系安顺市委常委、副市长 责任编辑/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