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行政伦理观及其当代哲学价值
2016-02-28李玉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西宁810008
李玉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青海西宁 810008)
孔子行政伦理观及其当代哲学价值
李玉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西宁810008)
孔子行政伦理思想总体上讲求德政仁治,重视伦常,提倡人际和谐、追求社会安定。为规范当时"礼崩乐坏"的“行政失范”行为,孔子总结了不少行政伦理规范,其主要内容有:“戒奢尚俭”、“欲而不贪”;恪守“四毋”,坚持道义;“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慎言慎行”,“不忧不惧”;“无见小利”,“和而不同”;“取信于民”、“中庸”处政等。探析这些思想对于规范当今行政人员的某些"行政失范"行为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孔子行政伦理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讲求德政仁治、重视伦常、提倡和谐、追求安定是其总体特征,行政伦理本质独具宗法性、行政道德修养注重“实践”性、行政人格具有双重性、行政伦理规范突出“情感”性等是其主要特点。这些特点初步奠定了儒家行政伦理文化的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孔子;行政;伦理;德政仁治;为政者
人类历史上“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椰。恩格斯在分析人类社会历史上的三大阶级即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有自己的特殊道德时,曾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孔子行政伦理思想也不例外,它产生于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的历史背景下,在继承和发展前人行政伦理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思想体系。
一、行政伦理本质独具宗法性
孔子行政伦理思想继承了西周政治制度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基本观念,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宗法伦理。它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以孝悌为根本,维护亲亲、尊尊的等级制度。
二、行政道德修养注重实践性
孔子在行政道德修养上强调为政者“志于学、志于道”,把“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作为其处世准则,处处约之于“礼”,时刻不忘“克己复礼”,视弘“道”和天下归“仁”为己任。其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坚信“为仁由己”、“吾欲仁,斯仁至矣!”“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充分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并把追崇的“仁”和弘扬的“道”努力躬行,致力付诸“实践”(指为政者个人行政道德修养方面的践履、笃行)。 孔子特别注重为政者的个人修养、主观践履,认为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为政治国,出仕的宗旨是为了弘“道”、践“仁”和行“义”。孔子曾言:“士不可以不弘毅”(《泰伯》);学而优则仕、不仕无义;“君子之仕,行其义也”(《微子》);“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述而》)。他强调对行政伦理和道德的认识应努力在为政治国的过程中自觉地躬行,认为只说不做、言行脱节、知而不行者是道德虚伪,毫无实际的道德价值可言。[1-3]
三、行政人格具有双重性
《子罕》篇载:“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这些关于行政人格的名言警句,作为一种极大的精神力量,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和培育了无数重气节、有骨气、富有牺牲精神的志士仁人,谱写了无数道德力量的悲壮赞歌。 二是行政主体的客观制约性。孔子在提倡行政人格主体性的同时,又主张对它进行框范和限制。他主张君子处世“度于礼”l5(《哀公十一年》),“约之于礼”(《泰伯》)。《礼记·表记》曾载孔子谨记:“唯天子受命于天,士受命于君”,因此他恪守:“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季氏》)“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尧日》)用“天命”、“大人”、“圣人之言”和“礼”来约束行政人格,最终使行政人格窒息在“道德”的压抑之下,成为道德的“牺牲品”,到后来朱熹把它发展为“存天理,灭人欲”的信条。行政人格的客观制约性,根源于孔子行政伦理中“礼”对“仁”的制约,如《颜渊》指出:“克己复礼为仁”,强调只有视、听、言、动等一切言行都不违背礼才称得上是“仁”。就连作为“仁之本”的“孝”也是受礼约束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这些都反映了宗法专制对行政主体的桎梏。
行为上的节制和精神上的压制,造就了孔子行政人格的双重性。作为“道”的倡导者和理想人格的代言入,孔子表现出崇高的精神境界,有着“天生德于予”(《述而》),以致“杀身成仁”的强烈使命感,可心灵深处又保持着对君主深沉的敬畏和眷念。《孟子·滕文公下》曾载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孔子力求“道”与王权的统一,但实际上却导致了对王权的服从和恭顺。《水浒传》中以宋江为首的梁山好汉因“忠义”两字的束缚而最后接受北宋王朝的“招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四、行政伦理规范突出情感性
从现代行政伦理学的角度讲,行政伦理的规范作用,是由外在的道德评价作用于行政人员内在的道德情感来实现的。孔子行政伦理思想有强调道德规范和自然情感统一的一面,突出了道德规范的“情感”性,将亲情高于一切。如《阳货》篇中谈到“三年之丧”时说:“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认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就把对君子“三年之丧”的伦理规范看成是“食旨不甘,闻乐不乐”情感的外化,视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亲子之情的自然表达。这种孝敬的精神固然可敬,但这种“家事”重于“政事”、“孝”重于“忠”的价值取向,浪费为政者的为政时间姑且不说,荒废政事造成的损失则不可估量。在论述孝顺父母和忠于君王的关系时,他指出:“孝慈,则忠。”(《为政》)“出则事公卿,人则事父兄”(《子罕》);“在邦无怨,在家无怨”(《颜渊》),将家庭伦理规范政治化。“父母在,不远游”,到远处为政任职也是有损“孝”道的,这样就把人束缚在固定的区域和人群中,限制了其充分、自由、全面的发展。
在论证道德与情感的关系时,孔子输入了一个“直”的观念,来沟通二者的关系。《子路》曾载:孔子对“子证父攘羊”的事例大为不满。日:“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里的“直”相当于“孝”,是一种道德品质,又是一种父子亲情相融的自然情感。这种盲目的“孝”为孔子所赞同,其道德评价标准是“亲亲为大”、“孝,仁之本也!”属于典型的“情”大于“法”的范例。父子相隐,是维护社会法制秩序和维护家庭人伦关系不可调和的价值冲突,即我们所说的情与法的冲突。孔子认为子为父隐是“孝”,主张为了维护人伦关系可牺牲法制秩序,初步奠定了后世“父为子纲”的伦理基础。这种情感化的道德规范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法制是格格不入的。当然孔子的“孝”也有一定的尺度,并非对父母盲目的“唯命是从”,他还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
孔子的行政伦理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北宋宰相赵普曾宣称:半部《论语》治天下。夏曾佑先生也说:“孔子的一身,直为中国政教一身,中国的历史,即孔子一人的历史。”可以说孔子的许多思想,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是浸透进脑海里,渗入了骨髓中,躬行在实践上,很多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奉行着夫子之道。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一书中总结说:“汉文化所以不同于其他民族文化,中国人之所以不同于外国人,中华艺术之所以不同于其他艺术,其思想来由仍应追溯到先秦孔学,不管是好是坏,是批判还是继承,孔子在塑造中国民族性格文化——心理结构上的历史地位,已是一种难以否认的事实。”[4-5]
[1]丁雯.行政伦理的界定及其基本内涵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0,11(8)80
[2]胡辉华,董建新.行政伦理指数的概念[J].中国行政管理,2011,5(3)76
[3]董建新.解析行政伦理[J].暨南学报(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版),2012,10(3)78
[4]陈蕴.中西方行政伦理制度化历程演进和比较[J].山西青年,2013,8(18)94
[5]汪攀,岳晓.和谐社会背景下的行政伦理重塑[J].党政干部论坛,2014,12(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