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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主持人社会角色探讨

2016-02-28郭大伟

西部广播电视 2016年13期
关键词:场域传统媒体主持人

郭大伟 申 虹

(作者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台)

电视节目主持人社会角色探讨

郭大伟 申 虹

(作者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台)

电视节目主持人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其存在已有六十余年,在我国也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在历时性和共时性的维度下梳理主持人的发展、探讨主持人角色变化、深挖其存在的问题无疑对主持人的自我提升、整个队伍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节目主持人;社会角色;自我提升

1 溯源节目主持人

有关“主持人”的称谓肇始于大众传播事业迅猛发展的美国。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娱乐节目主持人先于新闻主播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以弥尔顿•伯尔乐和爱德•沙利文为代表。在随后的1951年,CBS开办了第一个电视纪录片节目《现在请看》,早已蜚声广播界的默罗开始登上电视荧屏,他以崇高声望及其在《现在请看》的精彩报道,开创了电视新闻时代。由此,默罗不仅被奉为广播记者的一代宗师,也被誉为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先驱。而之后的沃尔特•克朗凯特、芭芭拉•沃尔特斯、丹•拉瑟、汤姆•布罗考、彼德•詹姆斯、拉•里金以及奥普拉•温弗瑞等更是在媒介急剧发展的生态下凭借个人的主持特色蜚声国际。

在我国,几经争论和探讨,通常认为以1980年7月12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观察与思考》栏目首次打出“主持人”字幕为标志,以庞啸作为中国首位电视节目主持人[1]。而伴随电视节目的发展与成熟,赵忠祥、陈铎、虹云、杨澜、倪萍、敬一丹和白岩松等更是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主持。值得关注的是,鉴于我国主持人发展至今不过三十余年,有关节目主持人的概念界定长期存在分歧。从20世纪80年代初,于厚礼先生的《新闻工作手册》,90年代冯健主编的《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到2005年俞虹老师的《节目主持人通论》(修订本),其中所涉论述多少在学界存在争议。而以“实体化”方式表述的概念——“节目主持人是在大众传播活动的特定节目情境中,以真实的个人身份和交谈性言语交际行为,通过直接平等的交流方式主导、推动节目进程、体现节目意图的人”[2]目前最为各界接受。

2 “场域理论”下主持人的社会角色建构

对结构主义的深刻批判和反思后,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提出场域理论,并认为场域即位置间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形构,这些位置是经过客观限定的,一个场就是一个有结构的社会空间,存在着一个为改变或保存这一实力场而进行斗争的战场[3]。对照这一理论,处于特殊媒介生态环境下的主持人便具有了超越大众角色的多样性与异质性,其处于个人(本身也为受众)、新闻媒介和社会的场域牵制中。我们不妨称主持人个体为“我”这个重要概念,探求其在整个由我、媒介、社会的系统场域里的角色扮演。

2.1施身自谓——我

首先,作为独立生存的生命个体,无论从哲学、法律还是社会学的角度讲,“我”必然具备与“他”、“他们”的内涵区别,是一个具备意识、价值、潜能的生命体。但在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社会中,“我”是始终没有建立起来的,因此也没有致力于“我”的塑造和对“我”的潜力的开发。而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不能单向存在,而是一个两级和多级的过程,至少这种趋向的建立是多级的。而刘再复在《传统与中国人》中的反思更为深刻,他认为,我国宗法文化观念中把人和个体的我看成是整个封建宗法文化观念系统中的一个固定点,人只是依附、固定的存在。审度这一观点,即可看到这种依附和固定其实是“场”的作用和个人求存的选择,“我”离不开“他们”,甚至“我”本身也是作为群体概念的受众出现的,而中国文化场域的内核便是群体意识,单独突显出“我”必然是冒险的举动。尽管,无论是杀气腾腾的“春,齐师伐我”中的“我”还是海德格尔“本真的自我的‘沉沦’”的“我”,或是在提倡个性化和“以我为主”这些概念的今日,“我”始终是一个推己及人,框定在群体之中的概念,对于“我”的遮蔽和凸显仍处在不断的调试过程中。

2.2媒介即信息——媒介我

在约50年前,加拿大著名学者麦克卢汉从技术角度探讨社会发展,对媒介的作用进行了至高的评价,他认为,在每一个时代,真正的信息及其载体乃是媒介。如果更极端地说,我们传播的不是信息,而是媒介。这一观点在今日仍具有深刻意义。回溯人类传播手段,从烽烟、露布、招贴到文字、纸张、电子媒介,人类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技术史。因此,众多学者在研究人类发展的过程中总是绕不开对技术史及其范式的掘探。作为身处媒介深处的传播者——以信息传播为主要社会职能的主持人,其自身发展的过程也必然是一个媒介化的过程。信息从编码、译码到解码,主持人在中间其实扮演着“软媒介”的作用,其不但接受信息,更在传达信息,除了必要的硬件设备的支持,身为传播者的主持人与受众的物理距离仅仅是一屏之隔,而随着媒介本位向受众本位的过渡,这一屏之隔的距离也随着通讯手段的发展逐渐趋于消失。如果将整个传播媒介,如电视台作为独立个体进行编码,那主持人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符码,嵌套在整个运行体制之中,共同完成信息的采集及发布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刻意回避主持人的能动性,或者刻意突显其工具性,而是为了说明在大众传播尤其是电视媒介在传播过程中主持人所受的体制之困。这里的困境具体表现在传播者身处传播环境之中,媒介环境受到资本和商业逻辑的僭越及政治环境的牵制影响,个体的主持人作为软媒介处在新闻场域之下更是“易受体”。同时,新闻场与政治场和经济场一样,比科学场、艺术场甚至司法场更会受制于市场商业逻辑的裁决与考验[4]。所以,面对“社会公器”的身份和受困的传播者身份,主持人的角色可谓困境重重。

2.3舆论场对峙——观点我

纵观当今传媒江湖,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以传统媒体为首的官媒舆论场,以及声势浩大唱衰传统媒体的新媒体舆论场。如果从广义窥探即可发现,簇拥在这两派背后的是媒体行业不同的群体。前者以长期从事传统媒体采编工作的报人、电视人为主,继承并发展着传统媒体沿袭的真实、客观、党性等诸多原则;后者以网站、网络公司及众多草根群体为主,其在汪洋肆意的新媒体圈中充分体会着传播的迅速、便捷及互动性强等特点。

传统媒体保守而中肯,但缺乏新媒体的交互性及虚拟性带来的自由,而新媒体开放而辛辣,但缺少把关人的自媒体始终自我叫嚣并且谣言四起。主持人作为传统媒体的一线传播者,不可忽略自我的社会化特征。尤其是在新媒体的发展态势下,随着传统媒体“上网”,主持人在自媒体环境下更是遭遇困扰。以微博为例,该媒体上的主持人身份如何界定:是不受约束的个体表达,还是代表所在媒体的舆论发言,还是结合两者之间的特殊分份?如若如此,边界又在哪里?发言不当,责任又当归于何方?是加“V”还是潜水,是扩大影响力,还是沉默成为大多数?这些问题紧迫而难解,对于主持人的媒介属性界定更是迫在眉睫,观点发言的模糊边界让主持人备受媒介伦理的困囿。

3 角色偏差:从“自我中心言语”到“集体的独白”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国的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已从当初的几人、几十人发展到如今的数万人,许多优秀节目主持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备受受众赞誉。人数的增加一方面意味着这一行业的重要性,但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却也不容忽视:在节目主持人自我角色的认知过程中,不少主持人还存在着各种偏差及失当。

这种失当在娱乐节目及新闻节目中均有体现。例如,某娱乐节目主持人故意挑起嘉宾及观众的情绪,致使现场一片混乱,后节目被叫停;某主持人发微博称,陪女友去医院就医,打针被连轧4次,自己想拿刀砍人,事件迅速在网上引起发酵,随后当事人删除微博并公开道歉;再如,某新闻杂志类栏目主持人在未清楚了解新闻事件原委的基础上就“大妈坑骗老外”一事怒斥某在京大妈丢了中国人的脸,而事后调查得知,是该外国友人先挑起事端,大妈并无任何过错。这样一味地追求腥性的节目诉求,这样无端的谩骂式评论和无节制的网言攻击不仅对当事主持人造成了负面影响,并且给节目乃至整个电视台造成困扰。这样的事例归结起来,突出体现了部分主持人的“自我中心言语”和“集体的独白”特质[5]:只以自已本身的想法或需要出发而不考虑别人是否关注或理解,不以提供信息、提出问题或交际为目的,常常忽略他人的反应和意见,以特殊权力行使电视的符号暴力——拒绝自由交流,罔顾个人角色及身份认同,未考虑到受众的接受程度,不衡量传播效果,一味站在道德高地鞭笞,在“聋子听见哑巴说瞎子看见了鬼”的逻辑归谬中洋洋得意,对自我的审度欠缺,就更谈不上对“新闻中的人”的体谅与敬畏。主持人只有心怀求实之念,才会从道德制高点上下来,脚踏实地,不激不随,其关注的视点,话语的逻辑、措辞的准确性才能在思维的缜密交织下成为媒体的真正的声音,而不是所谓的“肉喇叭”。独立的人格、自由的精神、高尚的品性,奉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才是一个合格主持人迈出的第一步。

步履蹒跚但意气风发,中国电视节目主持人踩着改革开放的步子急于破土,走过萌芽的80年代,在90年代奋起发展,千禧之年其更是一跃在国际舞台上耀眼夺目,现如今,这支队伍愈加庞大,面对的个人困境乃至媒介困境更加突显,需要主持人们做的还有很多,道路漫长而悠远。

[1]应天常.节目主持人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2]许正林.欧洲传播思想史[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

[3]皮埃尔布尔•迪厄.关于电视[M].许钧,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

[4]斯滕伯格.认知心理学[M].第三版.杨炳钧,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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