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负效应”的规避与防范
2016-02-28赵丽虹
赵丽虹
(作者单位:广西电视台)
法制新闻“负效应”的规避与防范
赵丽虹
(作者单位:广西电视台)
法制报道是法制建设成果的侧面体现,为了满足人们对新闻的需要,一些媒体在法治报道中过分夸张或者有意曲解事实,给群众的社会生活带来了负面消极的影响。本文首先对法制新闻出现“负效应”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进而对症下药,提出了具有针性的规避与防范措施,为今后的研究与实践提供参考。
法制建设;法制新闻;负效应;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信息在短时间内就以几何、多维的方式爆炸传播。除了传统媒体之外,不少网络新闻平台正逐渐兴起,在众多新闻里面,影响范围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当属法制新闻,但在人人皆是自媒体的时代,不良的法制新闻所带来的“负效应”尤其明显,那么,怎样避免和防范“负效应”的产生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析。
1 法制新闻出现“负效应”的原因
1.1 关注的群体数量庞大,传播速度快
在诸多信息中,有关法制的报道历来最易吸引人关注,这是因为法制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新闻案例独有的真实性和故事性牵动着读者的心弦。无论是电视报道还是文字报道,每一天的阅读量和话题量在新闻类中总是遥遥领先,多数电视台和报社都开设有法制专栏,就是因为法制新闻有着数量庞大的关注群体。而随着素质教育的普及,人们的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法制新闻的需求有增无减,一些关注度高的新闻往往会在社会上中引起强烈反响和激烈讨论。
1.2 报道过程中的“失真”“失实”“失准”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一些媒体为了抢占报道先机,在并未对事件深入了解之后就大肆报道;还有在热点新闻之后,容易出现哄抢资源,跟风报道的行为,种种因素都导致了法制新闻的“失真”“失实”和“失准”,导致难以扭转的恶性舆论和风向。例如“丁香小慧事件”,许多新闻都未从客观角度真实深入地进行报道,字里行间的倾向性不但会误导读者,也极易对案件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心理伤害。而在真相曝光之后,又会让观众产生“被欺骗”的负面情绪,致使他们对新闻媒体产生质疑,从而影响行业的正面形象。
1.3 部分媒体有意炒作,不法分子借机谋取私利
新闻界有一句名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虽说是用调侃的思维对“新闻”一词进行诠释,但是,从某些方面体现了新闻人过分追求“新”和“奇”。比如,在报道某些重大犯罪事件时,在案件并未正式公布前就对事件大肆渲染,极易造成公众的恐慌。甚至一些报道详尽地写出犯罪手法,以满足公众好奇心的方式谋求关注度,不少新闻媒体就充当了帮凶的角色。
2 法制新闻“负效应”的规避与防范措施
2.1 新闻采编者必须熟知法律知识,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
新闻采编者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能力,还要熟知法律方面的知识,认真熟读《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法懂法才能将法制建设融入到法制新闻中去。对于法律基础薄弱的工作者,应加强新闻法制培训,避免其进入法制新闻的盲区。同时,还要端好不偏不倚的新闻执笔心态,不能为了追求短暂的经济效益和轰动效应,而忽略法制新闻的社会效益。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的原则,让读者通过报道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强化法制观念。
2.2 媒体人要坚守职业道德,避免盲目竞争
作为媒体人,不仅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在工作中严于律己,采稿撰稿的时候还要力求真实,拒绝金钱稿和人情稿,规范采编行为。对重要案情和机密资料文件要采用保密制度,对报道中涉及的证人、未成年人、受害人等,要用化名等方式对其进行保护,对案例中的人和事做到不宣扬、不丑化、不诱导。同时,还要从大局出发,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文观点,对社会不良现象和行为要敢于曝光和披露,杜绝抢发、杜撰等有悖职业操守的行为,报到前要细致开展调查,每一条新闻都要严格把关,避免陷入盲目竞争的漩涡。
2.3 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做好监督工作
法制新闻不仅涉及社会万象,还涉及国家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等诸多领域,因此,法制新闻务必需保证其真实性。首先,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法制新闻的监督管理,加强新闻媒体人的责任感,大力宣传法制教育。对可能引起轰动的新闻,采取先核实再报道的方式,整肃行业内“抢发”“买爆料”“跟风报道”等不良风气,弘扬“惩恶扬善”的法制主旋律。
3 结语
综上所述,法制新闻出现“负效应”的原因主要是新闻的关注群体数量庞大,传播速度快,报道过程中容易使信息“失真”“失实”“失准”,而且部分媒体的有意炒作,不法分子借机谋取私利。因此,新闻采编者必须要熟知法制知识,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要坚守职业道德,避免盲目竞争;新闻出版总署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做好监督工作。
[1]栾成祥.新闻传播的负效应与应对措施[J].青年与社会,2013(1).
赵丽虹(1983-),女,广西南宁人,本科,记者。研究方向:新闻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