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现科学审批标准化
2016-02-27张红振
郑州市实现科学审批标准化
一是坚持依据法律法规清理,实现前置条件法定,开展部门自查、审批中心核查。部门自查做到“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对所保留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清理,分类核准汇总后上报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审批中心对各部门前置条件自查清理结果逐条、逐项进行复审,对照与每一个审批前置条件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做到事事有依据、条条有来源。清理部门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减少自由裁量权,对各单位依据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置的一些模糊要求进行明确清理或取消。清理各部门在审批中要求本系统下级部门提供初审意见的材料证明,对于审批事项中设置的隐形环节,尤其是效率低下、审批环节繁杂的一律进行清理、取消。同时,郑州市将前置条件清理结果统一印制成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放到办事大厅,供前来办事的群众查阅。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取消繁文缛节与各类奇葩证明。郑州市不断加强行政务服务改革,就行政审批中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进行专项清理,取消了14类22项繁文缛节和不必要的证明,政府部门能够自行掌握或证明的材料坚决不让群众提供,如,在公积金提取办理中,改革前要求个人提供公积金缴存记录,消理后就不再需要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如需要其他部门提供证明材料,部门之间能够通过征询方式取得、或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的,予以清理取消。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有关资金证明、履约保证书等审批要件,确保前一环节审查收取的审批要件,在后续环节一律不得重复收取。
三是开展标准化建设,固化改革成果。在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的基础上,运用标准化固化清理成果,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标准化提升。按照“简化、便民、合理、明确”的原则,在国家标准体系的基础上,重点探索行政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市本级保留的147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唯一对应的项目要素标准、审批流程图(外部、内部)、服务方式标准、工作岗位标准、动态管理标准、监管考核标准等,统一编印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建立规范科学的审批标准体系。
(张红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