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建设发展应用切实提升精确打击犯罪能力和服务实战水平
2016-02-27刘烁
刘 烁
全面深化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建设发展应用切实提升精确打击犯罪能力和服务实战水平
刘 烁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 100038)
近年来,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建设应用步伐加快,在打击犯罪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DNA数据库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精确制导武器。同时也应当看到,与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实战的现实需求相比,DNA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工作还存在着较多的不适应,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深化DNA数据库建设发展应用,对于切实提升其精确打击犯罪能力和服务实战水平至关重要。
一、充分认识近年来DNA数据库建设应用取得的突出成效,坚定建好用好DNA数据库的信心和决心
回顾过去,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建设应用工作走过了15年不平凡的道路。在公安部刑侦局的有力组织领导下,2000年DNA数据库技术首次应用于公安机关“打拐”专项斗争;2001年“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关键技术研究”被列为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课题;2003年“法庭科学DNA数据库检索比对系统”被列为“金盾工程”一期项目开始建设。在DNA数据库发展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规划(2004~2008年)期间,实现了全国公安机关DNA实验室和DNA数据库多层级部署,先后颁布了《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建设规范》(GA/T418-2003)等5个基础性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全国有130余个DNA实验室联网运行,信息总量超过200万条。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年)期间,DNA数据库建设工作向规模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效益化应用方向转变,实现了数据规模和应用效益的整体提升。近年来,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发展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通道,取得了更加显著的建设应用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以实验室建设为基础,数据库网络覆盖面更加广泛。
201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新建DNA实验室200余个,投入实验室建设资金总额近10亿元。截止2014年底,已建成DNA实验室500余个,其中99%与全国DNA数据库联网运行,基本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部-省-市-县”四级实验室网络体系,在全国公安机关范围内实现了DNA数据的“共建、共享、共用”。总体来看,近年来DNA实验室建设呈现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中西部省份的建设投入不断加大,2010~2014年中西部12个省份新建实验室投入建设资金2亿多元;二是基层公安机关DNA实验室建设步伐加快,2010~2014年新建县级公安机关DNA实验室增长504.2%,占全部县区公安机关的比率由2009年的0.8%增长至5.1%。
(二)以人员和装备建设为支撑,数据库规模增速更加迅猛。
截至2014年底,DNA专业技术人员已达2500余人,拥有各型DNA测序仪700余台,DNA自动化工作站350余台。2010~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数据总量增长了6.5倍,年新增数据量以20%的速度递增。2014年数据库新增数据接近800万份,平均每45天就新增数据100万条。2015年1月至9月,DNA数据库已新增数据超过500万条,预计年底数据增量将突破900万。截至2015年9月底,DNA数据库数据总量接近4000万条,在绝对数量上稳居世界第一位。
(三)以数据质量控制为保证,精确打击犯罪成效更加凸显。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在推动DNA数据库建设的同时,通过采取人员查重、质控库建设等多种措施,逐步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管控,2014年DNA数据库人员信息重复采集率较2013年下降了6.5%。随着DNA数据库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数据规模的不断增长,特别是现场生物物证采集工作的不断加强,其规模化破案效能日益扩大。2014年,通过DNA数据库比中各类案件15.2万起(其中命案1.03万起),串并案件5.8万起,利用DNA数据库直接认定人员12.2万人,现场生物物证DNA信息入库比中率达到44.5%。一方面,DNA数据库在大要案侦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公安机关立案的近80%杀人案和40%强奸案的生物物证经检验入库比对,比中率分别达到62%和71%。另一方面,DNA数据库在破小案特别是在打击侵财型犯罪中的优势越来越突出,2011年至2014年入库查找比对盗窃案件数量增长124%,累计比中案件21.3万起。
(四)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实战应用领域更加深化。
近年来,公安机关DNA检验工作已经形成以常染色体STR检验为主,Y-STR、线粒体DNA检验为辅的相对完备的技术体系,检验对象从血、精斑、组织等常规检材为主,发展至涵盖骨骼、牙齿、微量及接触类DNA等疑难样本在内的全部生物样本。通过“金盾工程”一期建设,DNA数据库容量不断扩大,功能不断拓展,手段不断丰富,DNA检验技术和数据库的应用领域逐渐拓展延伸。例如,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DNA数据库中涉毒案件物证所占比例从2011年的0.4%提高到2014年的1.7%,破案数量提升了近4倍。随着“金盾工程”二期“DNA数据库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DNA数据库对公安工作的科技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强化。
(五)以多手段集成应用、协同作战为依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更加突出。
以2015年发生的“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为例。在该起事件遇难人员个体识别工作中,根据公安部的总体部署,湖北、天津、上海、重庆、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和江西等省市公安机关和长航公安局的26个DNA实验室同时开展工作,出色完成400余具遗体样本、700余份亲属样本和100余份生前样本检验任务。依托DNA数据库技术,确定了DNA检验和DNA比对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同型比对、三联体、多单亲、单亲+Y-STR检验、单亲+线粒体DNA检验等5种个体识别认定模式,确保了遇难者个体识别工作科学、有序、高效,为事件善后处置提供了有力支撑。纵观此次事件个体识别工作,是多年来单次事件涉及死亡人数最多、处置速度最快(12天)、识别效率最高(100%确认)的一次处置工作,特别是建立了“前后方紧密衔接、大兵团协同作战、多手段综合应用”的技术工作模式,为今后工作积累了可贵经验,国务院、公安部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对此均给予高度肯定。在天津港“8.12”重大事故遇难人员个体识别工作中,DNA技术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经过多年努力,DNA数据库建设应用实现了由粗犷型发展向精细型发展的跨越,数据总量达到相当规模,运行管理日益规范,应用技战法不断丰富,人才装备建设不断加强,这些不仅为促进DNA数据库的全面发展铺平了道路,也更加坚定了继续深入做好DNA数据库建设应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深刻把握DNA数据库发展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
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强调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当前,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责任重大。面对公安工作新常态和打击犯罪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DNA技术作为刑事科学技术领域个体识别率最高、应用效益最好、发展潜力最大的技术手段,同样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实战应用需求越来越大。根据公安部“一长四必”要求,案件不论大小,现场必勘、必采、必录、必比,DNA检验技术及DNA数据库必将承担更重的实战任务。二是数据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库容高速增长,数据无关比中风险日益增加,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必须更加严格完善,才能确保数据库比对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三是运行管理机制创新越来越迫切。为确保第一时间完成采集、检验、比对、反馈并最终实现破案目标,必须建立健全各警种各部门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确保工作前后端无缝衔接,形成合成作战的强大能力。
与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相比,DNA数据库发展建设还存在较多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检材样本采集工作与日益增长的实战需求不适应。
坚持违法犯罪人员样本应采尽采,大案小案现场生物物证必勘必采,是充分发挥DNA数据库比对效能,实现“既能破大案又能更多破小案”目标的重要基础。尽管近年来我们花大力气狠抓检材样本规范化采集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明显。首先,违法犯罪人员样本采集率尚有巨大提升空间。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累计录入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总人口比率为2.8%,而目前英国国家DNA数据库(NDNAD)人员样本总量占总人口比率达9.5%,美国国家DNA数据库为4.3%。其次,现场生物物证提取率偏低。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中有40余万起案件提取到现场生物物证,提取率仅为7.2%,远低于英国警方水平(约为37%)。第三,违法犯罪人员样本和现场生物物证增长不平衡。违法犯罪人员样本和现场生物物证是决定DNA数据库比对效能的两个支撑点,缺一不可。目前,尽管违法犯罪人员样本采集绝对数量增长迅速,但采样重点目标人群范围准度有所下降,现场生物物证年增长率明显低于违法犯罪人员样本增长速度,从而严重制约了DNA数据库应用效能的发挥。
(二)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与日益严格的质量要求不适应。
数据质量控制是关系DNA数据库比对应用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DNA数据库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污染防控手段亟待进一步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污染样本入库现象时有发生。通过历次对DNA数据库进行随机质量抽查,均发现分型为检验标准品的污染样本出现在数据库中。二是质控库建设进度仍显迟缓。目前,全国质控库无论数量还是人员覆盖范围远未达到DNA数据质量管理要求,还有相当一部分现场勘查人员、检验鉴定人员、关键消耗品生产人员等未纳入质控范围。三是覆盖检材样本采集保全的质量体系亟需建立。近年来,随着微量及接触类DNA检验日益普及,全国已多次出现现场勘查人员或检验鉴定人员对DNA检验结果的污染情况。由于尚未建立检材样本采集规范标准,对采集工具等缺乏统一质量要求,也多次发生采集工具引起的污染事件。目前,大部分实验室尚未建成现代化的物证保管室,物证保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偏低,存在二次污染和物证丢失风险。
(三)比中信息处理机制与日益高效的办案要求不适应。
DNA数据库比中信息落地是DNA数据库服务实战的最后一环。目前DNA数据库比中通报处理机制尚不健全,比中通报应用和追查缉捕犯罪嫌疑人工作脱节等现象较为突出。2014年以来,DNA数据库累计生成涉案认定通报18.7万条,其中涉及盗窃案件8.2万条,占通报总量的43.8%。但据初步了解,其中相当比例的比中通报未能及时处理,未能有效落地转化为破案成果。这一方面使DNA数据库在侦破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系列案件等“小案”中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也影响技术部门处理此类通报的积极性。因此,只有下大力气打通DNA数据比中信息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DNA数据库精确打击犯罪的作用。
上述问题,都是直接影响DNA数据库发展建设应用的关键问题,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DNA数据库建设工作的着眼点、切入点,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深入思考,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紧紧围绕提升打击犯罪能力这一主线,全面推进DNA数据库建设,最大限度地释放DNA数据库应用效能
DNA数据库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顶层设计、科学管理、队伍建设、科研创新、资金保障等诸多方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DNA数据库的建设应用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打击犯罪能力这一主线,立足“既要破大案又要更多地破小案”这一命题,以实战需求为引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深化发展建设,整体提升DNA数据库服务实战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加快建设,在提升总量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违法犯罪重点人员建库工作。虽然DNA数据库中违法犯罪人员数量占人口比率已经从2009年的0.2%提高到2.8%,但相对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而言,这一比率还处在较低水平,依然是制约数据库规模化应用的最大“瓶颈”。今后3年,要围绕重点人群加快人员样本采集,注重发挥派出所等基层所队在采集上的优势,推广上海、广东、福建、浙江、山东、江苏等地将DNA样本采集纳入基层所队一体化采集平台的先进经验,力争年采集入库人员数量保持在800万至1000万,实现DNA数据库总量更大突破。二是着重加强现场生物物证的发现、提取和检验入库工作。现场生物物证提取率低、物证提取质量差依然是制约DNA数据库效能的主要短板。下一步,要着力提升现场生物物证的有效提取率,注重加强现场生物物证勘查装备的配备和基层现场勘查人员生物物证发现、提取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切实将现场生物物证发现、采集、提取、包装、保管、送检等关键技术环节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三是尽快研究制定《违法犯罪人员DNA样本采集管理规范》、《现场生物物证采集管理规范》和《DNA数据库管理应用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统一采集标准,严格质量控制,量化考核管理,推动DNA数据库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多措并举,在质量管控上下功夫。
一是提升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质量。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人员和案件背景信息填报不完整、漏项、缺项,坚决防止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的现象。二是确保物证链的完整性和可溯源性。加快推广规范的现场物证分类包装工具,加快建立规范的物证保管室,实现现场生物物证存放和管理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三是加强DNA数据信息质量管理。依托DNA数据库管理系统,健全完善涵盖可能影响DNA数据质量的关键人员质控库,实现质控数据的全国共享。依托实验室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的DNA实验室污染监控机制。DNA数据库管理部门要建立定期质量巡检、通报工作机制。
(三)坚持实战实效,在创新战法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加强基于DNA比中信息的基础研判工作。基于完全匹配的个体识别是DNA数据库目前的主要应用模式。要进一步用足用好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技战法,发挥DNA数据库基本的比对串并功能,为打击犯罪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建全完善数据库新的应用模式。按照“边用边建,以用促建”的原则,科学引导建设Y-STR DNA数据库,提供家系查询服务,拓展DNA数据库应用范围。三是拓展DNA数据库新的应用领域。通过“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实现DNA数据库应用模式由单一DNA检索比对向多维数据检索查询的转化。比如,开展典型犯罪行为规律分析及预测、高危人群的动态关系预警等主动研判工作;通过DNA检索比对结果间的横向关联应用,以及在时间、空间等维度的纵向拓展应用,实现DNA数据库应用价值和实战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科学发展,在标准规范上下功夫。
一是尽快建立健全覆盖DNA检验和数据库应用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高DNA数据库科学管理水平。二是加紧组织开展中国人群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系统评估分析,筛选确定我国DNA数据库的核心STR基因座组合,更好地满足海量数据比对的需要。三是抓紧制定DNA实验室关键设备、检测试剂、消耗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关系到DNA数据库质量的商业产品的生产、评估和准入进行科学引导和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新、扩建DNA实验室联网审批制度,加强对已联网DNA实验室的服务、指导,保证DNA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符合相关要求。
(五)坚持一体化运行,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多层级DNA实验室体系,重点推动实验室覆盖率低的省份根据实际需求加快DNA实验室建设。二是进一步打造各有侧重、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省级公安机关DNA实验室重点承担重大疑难案件检验鉴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案件的现场勘查、DNA数据库管理和有关科研工作,同时负责对下级公安机关DNA实验室进行管理、指导、培训和监督;地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要以服务实战为重点,以现场勘查和一般案件检验鉴定为主,检验工作重心在地市级公安机关DNA实验室。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打破DNA实验室和相关业务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全警应用。同时,加紧研究制定DNA数据库情报产品的应用、反馈和考核机制,切实发挥DNA数据库情报导侦、科技支撑的优势和特点。
全面加强DNA数据库建设,对于促进DNA技术的深度应用,对于提升刑事科学技术服务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对于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应要站在公安工作全局和提升打击犯罪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DNA数据库建设应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动DNA数据库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简介:刘 烁,山东潍坊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