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的难点及对策
2016-02-27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目标,要求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国办印发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性意见在一年内密集出台,“十三五”规划划出时间表,都体现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补齐公共文化服务这块“短板”的紧迫性和坚定性。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单一、效能低下、水平不高,导致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各级政府虽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但成效不明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短缺成为备受关注的一大难题。主要难在三个方面。
一、文化资源不足,力量分散。各地普遍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部门职能交叉、资金投入分散,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等部门公共文化资源缺乏统筹统领,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有些地方加大投入,建成了不少规模大、标准高的公共文化设施,但把投入的重点放在文化设施等硬件建设上,而对配套设备购置及维护、资源建设、服务开展等缺乏应有的资金和人力支持,设施成“空壳”、设备遭闲置,难以正常运营。一些文化类协会和非盈利社会组织因为场地和资金问题,也难以为继。总量不足与资源不匹配,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但也不是一两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
二、供给形式单一,效能低下。地方的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缺少人气。尤其是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尽管达到建设标准,设备也大多完善,但却不能吸引当地的老百姓,多数老百姓似乎更喜欢涌向街头巷尾和公园、广场,跳舞、唱歌,自娱自乐。一些新城区中新建的文化场馆常常难见人影。主要是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无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还是农家书屋、电影队,对群众的需要、观众的结构,大多还十分模糊,提供的文化用品和展品往往一厢情愿,与实际需求脱节、错位,缺少吸引力。
三、政策主导不力,氛围不浓。文化建设之所以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一个重要因素是把推动文化发展仅仅看作文化部门的事情,对文化建设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主导不力,没有形成“大公共文化服务”理念。文化是软任务,需要长期投入,更需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牵引作用,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近年来国家重量级文化政策接连出台,但不少地方政府有效回应并不热烈,并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使国家政策落地生根。面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难题,各级党委、政府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协调开放、共建共享理念,积极落实关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的一系列政策性安排。
针对三个难点,应从三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大公共文化服务”框架,破解资源不足难题。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导向,发挥宣传文化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文化资源登记制度,实行双向选择调配制度,充分利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电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学校的场地资源,利用公共文化免费开放资金和宣传文化政策性投入,利用文化类社会组织、文化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才优势,建立有统筹协调、有场地设备、有活动经费、有开放管理的“四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以文艺培训、文艺演出、文化讲座、展览展示、阅读指导、政策宣讲等为主要内容,实行百姓“点单”、政府配送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以此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管办分离,评价公开,建立责权明确的考核评价体系,破解效能低下问题。要严格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最新政策,打破以往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大包大揽、公共文化机构包办垄断的旧格局,变系统“内循环”为市场“大循环”,推动市场化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新格局形成。要从运营机制和考核机制上打破旧框框,激励文化场所的经营者们从供给侧发力,创新文化形式、丰富文化内容,并主动走向社会,融入老百姓,积极引流入场。要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状况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制定本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或具体购买目录,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相结合,促使文化类社会组织在文化治理体系中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
三、鼓励投入,重奖引导,培植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投身公共文化服务,破解氛围不浓的问题。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引进文化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形成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体系。特别是要制定和完善文化投入扶持政策,一方面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对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逐年增长;另一方面制定土地征用、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鼓励各类经济成分投资文化产业,促进其尽快做大做强做优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