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政策后果的历史审视*
2016-02-27乔晓春
乔晓春
一孩政策后果的历史审视*
乔晓春
内容提要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而70年代的计划生育很成功。由于急于求成,从1980年开始推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这一政策远远超出了农村群众的承受能力,也不得不将计划生育工作引入强迫命令和野蛮粗暴的境地。由于理论落后于实践,这一政策事前缺乏充分科学的论证,《公开信》给出的解释也是十分牵强的。“一孩政策”导致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将长期影响中国;解决“一孩政策”给家庭带来的影响,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
关键词一孩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二孩政策人口控制《公开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新社会问题研究”(项目号: 14ZDB150)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生育率与出生率关系研究”(项目号: 15SBRK006)的阶段性成果。
我国从1973年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作为计划生育的深化,从1980年开始全面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政策。在“一孩政策”实施了35年以后的2015年10月中央正式终止了“一孩政策”,并提出了“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全面二孩”政策出台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对1980年开始实施的“一孩政策”做一个彻底的、全面的反思,重新思考这一政策的动机、目的、效果和它所带来的后果。然而,对过去的反思,目的是要面向未来,是要通过对过去的认识来看待目前和未来的问题,为解决以往政策带来的新问题提供思路。
计划生育的由来
建国以前中国人口的生育水平虽然已经相当高了,但与此同时死亡率也相对较高,导致当时人口增长率并没有出现大幅度的提升。新中国成立以后,由死亡率率先下降导致的50年代初期和60年代初期两次人口增长高峰,促使中央政府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为此从1962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由于当时只是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而且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很快就被中断了,所以后来人们很少再提及这一时段的“计划生育”。因此,我们这里所讨论的计划生育也主要是指从上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的全国普遍推行的计划生育。
上世纪70年代初期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计划生育能够开始于政治动荡的“文革”时期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当时的“人口压力”已经到了政府无法承受的地步。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初期的补偿性生育,导致整个60年代生育率居高不下,从1962年到1970年的9年间平均出生率高达37‰,平均总和生育率高达6.2①。人口的快速增长导致人均耕地面积从1965年的2.14亩减少到1970年的1.84亩;人均粮食产量1970年比1957年还少了13公斤。中国当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而且处于“短缺经济”时代,每个人(特别是城市人)的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医疗、就业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政府通过制定计划来安排。中国经济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局面,导致人口与经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面临人口增长过快与经济增长过慢的矛盾,当时政府几乎无力在短期内通过提高经济增长速度来解决这对矛盾,所以下决心“拿人口开刀”,即从快速降低人口增长率入手,来解决当时的人口与经济矛盾。
当时理论界普遍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优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认为长期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优越”的经济体制,而是人口太多、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从而把中国经济落后、人们生活水平不高的责任归为“人口太多”,而不是经济问题;人口问题成为当时一切问题的根源和罪魁祸首。再加上当时罗马俱乐部针对世界快速人口增长所得出的一些耸人听闻的结论②,导致中国政府把能否控制住人口增长看成是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中国经济能否振兴、老百姓生活能否改善的大问题;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当成国家当务之急。很明显,当时是把人口与经济矛盾归为人口多,把发展问题归为人口问题,从而渴望通过解决人口问题来解决中国的发展、甚至中国的一切问题。
为此,从1971年开始,中央提出了要推行计划生育。1971年7月国务院以[1971]51号文件批转了由卫生部、商业部、燃料化工部向国务院写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了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人口控制指标,并提出了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晚婚、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群众,教育群众,肃清封建思想残余,树立以晚婚、计划生育为荣的新风尚,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1972年国务院正式提出“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1973年正式成立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随之也成立了相应机构。
当时的计划生育有以下几个特色:
( 1)将人口增长纳入国家计划指标。长期以来,中国只有物质生产计划和其他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而没有人口计划,这样周恩来总理在1970 年6月首先给计划生育定了性,他讲到:“计划生育属于国家计划范围,不是卫生问题,而是计划问题”。③1971年第一次提出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的人口控制指标,要求自然增长率到1975年城市降到10‰左右,农村降到15‰以下。这一指标在1973年6月召开的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正式被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 2)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和“群众自愿”为原则。不仅1971年中央5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通过宣传、教育群众,树立新风尚,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而且在周恩来1973年亲自审定并修改的一份国家在联合国会议上的发言也提出:“节制生育工作实行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想结合的原则”。④而事实上,在计划生育初期也是这样做的,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说服教育,而不是“行政命令”。
( 3)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尽管当时在宏观上已经提出了自然增长率的控制目标,但在微观上并没有明确提出一对夫妇应该生育多少个孩子。只是在当时的宣传上强调“一个不多、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允许生育两个孩子,老百姓还是可以接受的,再加上国家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的力度,老百姓也切身感受到了当时中国人口过多所带来的吃饭难、就学难、就业难、住房难等现实问题,对政府提出的计划生育政策普遍感到理解和接受,并能够自愿、自觉地配合和执行这一政策。
( 4)计划生育工作效果显著。出生率从1971年的30.65‰下降到1980年的18.21‰;总和生育率从1971年的5.44下降到1980年的2.24⑤,在十年里下降了1.43倍,离更替水平也只有一步之遥。这一下降速度与日本70年代生育率下降的速度相差无几。这是中国开展计划生育以来的第一次生育率大幅度下降,可以说计划生育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计划生育初期所显示出的效果充分证明了,在经济非常落后的中国,不用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手段,生育率也可以大幅度下降。
计划生育理论依据的产生
人口多、人口增长速度快导致当时人们的吃饭、上学、就业、住房等均出现了问题,政府面临巨大的压力。人口压力的直观感受是十分明显的。可以说,中国的计划生育产生于人们的直观感受,或是计划经济的“实践”,但却缺少理论支持。传统的中国政治经济学理论通常认为马尔萨斯是主张通过控制人口来解决人口社会问题的,马克思则批判马尔萨斯,并强调只有改变社会制度,而不是通过控制人口,才能解决人口问题。由此在中国推行计划生育,会被认为是马尔萨斯主义,是反马克思的。
尽管控制人口有“马尔萨斯主义”之嫌,但从当时的客观情况上看,确实出现了人口压迫生产力、有限的供给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需求的情况。所以为了缓和需求旺盛、供给不足的矛盾,政府不得不从当时的客观实际出发,通过限制人口增长来控制需求的增加,从而追求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然而,在理论上的绊脚石还没有被踢开的情况下,推行计划生育还是有阻力的,毕竟事情发生在“文革”时期。在政治挂帅的时代,若理论问题没有解决,决策者会冒很大政治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计划生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尽管如此,政府毅然要坚持推行计划生育,实际上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无论是政府还是学者都仍然对1957年所开展的反右运动,特别是对马寅初先生《新人口论》的批判记忆犹新。建国后学术界对是否应该开展节制生育曾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多数学者认为应该节制生育,控制人口;但也有部分学者反对,反对的理由是苏联没有做,中国也不应该做。提倡节制生育的代表人物是当时的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先生。1955年马寅初在全国人大会议浙江小组上就曾提出要控制人口; 1957年3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言再次强调了他的结论。1957年7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他的《新人口论》。1957年10月《人民日报》发表了“不许右派利用人口问题进行政治阴谋”的文章。从1958年4月份,全国开始公开批判马寅初。当时《光明日报》估计有不下200多人发表文章批评马寅初,认为马寅初的人口理论与马尔萨斯人口理论是一致的,是反马克思的;认为马寅初是姓马尔萨斯的“马”,不是姓马克思的“马”。马寅初先生也公开发表声明,愿意接受《光明日报》的挑战。从那时起,人口研究成为了禁区,无人再敢涉足这一领域。
尽管如此,政府仍然希望计划生育能够在理论上得到支持。1973年11月经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国家计委、国务院教科组、北京市委批准,决定于1974年初由中国人民大学财经专业人员构成、在北京经济学院成立人口研究室。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转为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从而成为上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以来第一个成立的人口研究机构。后来国内很多高校也先后成立了人口研究所。
1974年2月毛泽东讲到“中国人太多”⑥; 1974年12月又讲到“人口非控制不行”⑦,从而为人口理论的研究开了绿灯。紧接着在1975年广东省举办了两期培训县级干部的人口理论学习班。全国有14个省份派人参加。国务院计生办又在河北举办培训班。截止1977年已经有十几个省分别举办了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学习班。
当时人口研究的任务和目的是非常明确的。一是要否定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提出的“人口不断增长是社会主义的人口规律”⑧,“人口过剩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规律”;在理论上说明“社会主义也存在人口过剩、也存在人口问题”。二是要说明计划生育是符合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不是反马克思的。三是要说明中国的计划生育与马尔萨斯主张的节制生育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从此,国内一大批从事相关研究的学者首先开始进入人口研究领域,为计划生育寻求理论依据,当时的政府也明确提出“人口研究要为计划生育服务”。所以整个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人口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为计划生育寻找理论依据。拿1977年创刊的《人口研究》杂志为例。上世纪70年代共出版的6期(每年2期,不包括1977年第三期的专刊)刊物中,共发表了39篇文章,其中关于人口理论、人口经济和人口政策的文章共22篇,占了发表文章数量的56.4% ; 1980-1982共出版了13期,发表了186篇文章中,有91篇文章涉及人口理论、人口经济和人口政策,占了48.9% ; 1983-84共出版12期,发表了153篇文章中,有38篇这样的文章,占了24.8%。很明显,关于人口理论的讨论,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少了。实际上,为计划生育寻找理论依据的任务到了1984年基本上已经完成了。最终,中国学者提出了“两种生产理论”,并基于这一理论为计划生育找到了答案。关于“两种生产理论”,在后来出版的《人口理论教程》⑨一书中有详细的论述。
很明显,中国人口学的恢复,人口研究的再度兴起,源自计划生育实践的客观要求。由于理论产生于实践之后,从而注定理论成为实践的解释,这是学术研究的一项大忌。这种做法,不仅使理论成为实践的注脚,同时也会把实践引向歧途。按照这样的思路所做的研究,所得出的理论,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也为计划生育后来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埋下了伏笔。
“一孩政策”的产生过程
尽管在计划生育初期提出“晚、稀、少”⑩,特别是“两个正好”的口号,然而,由于受到政府尽快控制住人口增长急迫心情的驱使,这一口号就改成了“最好一个、最多两个”,同时提出“生育间隔三年以上”⑪。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1979年年中又进一步提出“人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⑫的目标。要想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把经济搞上去,而且要把人口增长控制下来,从此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开始直接挂钩。再加上70年代中期计划生育工作效果显著,给当时的决策者实施更为严格的计划生育提供了信心。随后,国家开始考虑“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政策⑬。
实际上,从1978年到1979年期间,一些地区,包括一些省份已经开始明确倡议或提出“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比如,河北省1978年7月就规定,“夫妇终身只要一个孩子者,国家给予鼓励和表扬”; 1979年9月辽宁省提出“普遍提倡一胎,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多胎”;除此之外,还有北京、上海、江苏、吉林、山西等地在1979年的文件中也有“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要求或规定。一些计划生育积极分子也积极响应号召,提出“生育一个孩子”的倡议。1979年3月山东荣成县136对农民夫妇发出《为革命只生一个孩子》的倡议书;天津医学院44名教职工也发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倡议书并被媒体广泛宣传。这样,到了1979年下半年,中央已经开始明确将1978年提出的“最好一个”的提法,改为提倡“只生一个”。
实际上,当时的学术界不仅提出和论证了“两种生产理论”,为计划生育的推行找到了理论依据,部分学者的研究和建议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一孩政策”的实施。1979年3月三位学者向中央和国务院提交了《对控制我国人口增长的五点建议》⑭,其中的一个建议是“大力禁止三胎,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1980年2月13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由“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合作、“应用现代控制论方法”预测百年中国人口的研究报告,研究表明,“从现在起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5年普遍做到一胎化,那么本世纪末人口自然增长率可接近零,全国总人口可控制在十一亿以下。”文章明确建议国家应该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
这样,在以往工作的成功、群众的倡议以及基层计生部门和学者的共同推动下,从1980年开始,国家在相关文件中开始明确提出了“只生一胎”的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1980]1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关于一九八零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计划生育要采取立法的、行政的、经济的措施,鼓励只生一胎”。1980 年2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当务之急,是尽快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放到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工作上来。”“这是降低人口出生率、缓解人口出生高峰的唯一的最好的办法。”
1980年9月7日在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华国锋总理讲道:“国务院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在今后二三十年内,必须在人口问题上采取一个坚决的措施,就是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争取全国总人口在本世纪末不超过12亿”。⑮这里明确提出了要“采取一个坚决的措施”,也第一次提出了“本世纪末将人口控制在12亿以内”⑯。随后,邓小平也讲到:“这个任务虽然艰巨,但我们必须这样做。否则,我们的经济不能很好地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不能提高。”⑰
1980年5月29日,国家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从而正式开启了“一孩政策”的时代。
对《公开信》和“一孩政策”的解析
当时中央没有通过发布政府文件,而是针对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发布《公开信》的方式来推动“一孩政策”,其背后是有原因的。能否有效地实施新政策,关键是要看老百姓能否很好地理解和配合,因为“是否生育、生育多少和何时生育”通常是由夫妻自己决定的,所以政府希望能够通过“平易近人”的、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来“劝说”群众响应党的号召,配合政府来控制人口增长,而不是采用过于“强硬”或“一厢情愿”的方式来实施。为此,《公开信》在语言上采取了一种通俗易懂、亲切平和的方式进行表述。
《公开信》的很多提法,还是很缓和,很人性化,也很容易让人接受。比如提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里仍然强调的是“提倡”,而不是用“一定”、“必须”或“要求”这样的字眼;而且强调的是“一定要把思想工作放在首位,坚持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某些群众确实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实际困难,可以同意他们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不能生三个孩子”。很明显,当时仍然强调“思想工作”和“说服教育”,而且考虑到对确实有困难的群众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并且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努力,达到这个目的是有可能的”。当时表述的理由是,1970年代生育率能够下降的如此之快,“事实证明,我们的人民是通情达理、顾全大局的,既能够体谅国家的困难,也能够为子孙后代着想”。
遗憾的是,尽管《公开信》并没有强调会用行政命令或强迫命令的手段去推行计划生育,但是后来的情况恰好与其相反。为了实现“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目标,政府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采取了一起能够采取的措施,不惜任何代价来强行推行“一孩政策”。
之所以计划生育工作方式与开始期望的完全不一致,其中一个原因是在当时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下,人们可以接受生育2个孩子,但很难接受只生一个孩子;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1980年9月 2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在全国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尽管这一制度推动了中国农村的改革,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农民多生孩子的意愿;与此同时,由于集体经济的解体,农村计划生育的管理手段也明显弱化。再加上,1980年9月10日出台的新《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比各地规定的计划生育“晚”婚年龄早了3岁,导致随后出现了扎堆结婚的现象,也对当时的计划生育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尽管中央政府并没有直接鼓励基层计划生育部门采用非正常手段去推行计划生育,但是由于为了完成12亿的控制目标,国家自上而下制定生育配额指标,若单纯依靠宣传教育很难完成这些指标,再加上上级对下级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后期又变成实行“一票否决”⑱,迫使基层政府和计生部门不得不采取更为强硬的手段来推行计划生育。对基层采取的这些手段,上级部门基本上是默认的。所用的手段包括非法关押、毁坏房屋、财产抵押、乱罚款、强制结扎和人工流产;致使结扎手术从1978年的327万例迅速上升到1979年696万多例,1983年超过2000万例;人工流产数也从1978年的530多万例急增到1979年的780多万例,1980年达到950多万例,1982年进一步越升到1240万例以上⑲。尽管严格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做到了极致,《公开信》发表以后,生育率并没有出现象《公开信》期望的那样下降。出生率从1980年的18.21‰上升到1981年的20.91‰和1982年的22.28‰;总和生育率从1980年的2.24提高到1981年的2.63和1982年的2.87。
尽管“一孩政策”出台前也有过学者对此进行过研究和论证,但是研究的科学性,以及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明显不够,对问题的讨论不够充分,导致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存在简单化倾向,这在《公开信》的很多内容中都有所体现。比如,《公开信》开篇就直接提到“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十二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很明显,“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目的是为了“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而“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均国民收入达到1000美元”。最终将中国人的命运跟人为给定的一个数字挂起钩来,为了保证这一数据得到实现,上亿中国人为此失去了出生的权利。而这一数据在某一时刻是否达到了1000美元,对中国的发展进程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事实也证明了未达到1000美元,中国一样可以发展得很好;但对于失去的生命来说,将是无法挽回的。
《公开信》专门阐述了推行计划生育的理由,一个是从经济角度,另一个是从资源和环境的角度进行了通俗的论述。从经济角度谈到了在家庭层面上的消费问题,强调“人们不能干活时要消费,能干活时也要消费”,很明显,这是在片面强调人“口”论,然而这里却回避了人的一生中其“生产永远大于消费”的道理;从国家层面上则强调:“如果工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还很低,物资的生产还不丰富,人口增长的快慢,就会直接影响现代化建设所需的资金的积累”。这里实际上强调了“控制人口”是为“资金的积累”服务,是典型的“经济中心论”。而后来中国发展的事实证明,中国老百姓过上了富裕生活主要原因不是控制了人口,也不主要是由于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抑制导致了积累的大幅度增加,而是由于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摆脱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人们生产热情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资源可以得到更好的配置,从而导致资本积累的加速。
《公开信》还重点从粮食生产角度强调了人口控制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要保证城乡人民的口粮、工业用粮和其他用粮,将来每人每年平均用粮最少应该达到八百斤。如果多生一亿人口,就必须多生产八百亿斤粮食。现在我国每人平均大约两亩耕地,如果增加到十三亿人口,每人平均耕地将下降到一亩多。在目前条件下,在这样少的土地上,要生产出每人平均八百斤粮食,还要生产出足够数量的经济作物,是相当困难的”。而事实是,中国人均耕地数量确实在减少,但这种减少主要是耕地总体规模的减少,从1996年的19.51亿亩相比,减少到2011年的18.25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为1.38亩⑳。而中国的粮食产量从1980年的32056万吨增加到2011年的57120万吨,人均粮食产量从1980年的324.77公斤上升到2011年的423.94公斤㉑。中国的人均粮食产量也并没有因为人口超过了13亿而下降。
很明显,上世纪70年代末期,我们对形势的判断出现了错误,对人口与发展的关系产生了误解,才导致了决策的失误。我们既高估了人口控制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又高估了老百姓的接受能力和政府的控制能力。最终导致“全面一孩政策”在实施了不到四年后及时得到了中央的纠正,并从1984年开始实施“开口子”政策㉒,这实际上也是对“全面一孩政策”的否定。尽管新政策要求城市人口仍然维持“一孩政策”,但从1986年以后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采取的是“一孩半政策”,也有部分农村地区或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样,政策生育率从1980-1984年的1个孩子,到1984-2013年的1.5个孩子左右㉓。
由于“开口子”政策导致了1985年以后的生育率反弹,有学者和媒体公开发表文章攻击当时的“开口子”政策,认为是中国人口政策的再次失误。笔者曾发表文章专门对此做了分析,并认为“与其说是‘开口子’政策的失误,不如说是‘一孩政策’的失误;因为没有严格的‘一孩政策’,就不会有接下来的‘开口子’政策。所以,真正的失误应该是‘一孩政策’的失误”㉔。
“开口子”政策最终导致《公开信》中提到的“争取在本世纪末把人口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变得不再可能实现了。尽管“开口子”政策仍然是比较严格的,但相对于“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尽管当时有个别人极力反对和攻击“开口子”政策,但这一政策普遍得到老百姓和学者的欢迎,也得到了中央的肯定。直到2015年10月29日“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才真正终止了“一孩政策”。
“一孩政策”的后果
实际上,在实施“一孩政策”时,决策者对该政策所能带来的正面效果估计过高,对负面效果估计不足。
原本是想通过控制出生来减少人口对经济的压力,通过抑制消费来增加积累,通过扩大物质资料的生产来推动计划经济的发展。然而,中国经济接下来的腾飞,靠的不是人口控制所节省下来的积累所推动,靠的是改革开放,使生产力得到了彻底的解放,并最终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尽管1984年以后的政策调整使中国人口最终没有能够在20世纪末控制在12.0亿以内,而是达到了12.7亿,比原来预计超出了将近7000万,人均国民收入也未实现1000美元,只达到了929美元,但这并没有妨碍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经济仍然一路快速增长,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从1980年的309美元提高到2014年的7595美元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公开信》似乎考虑到了“一孩政策”可能带来的后果,并提到“有些同志担心,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将来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例如人口的平均年龄老化,劳动力不足,男性数目会多过女性,一对青年夫妇供养的老人会增加。上述这些问题,有些是出于误解,有些是可以解决的”。然而,《公开信》对这些具体问题的解释,则显得很牵强,甚至对有些问题的理解是错误的。比如,谈到“老化现象最快也得在四十年以后会出现”。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是一个过程,反映的是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长的过程,而不是瞬间结果,所以不存在“老化现象”会在何时出现的问题;在描述出生性别比时,只解释了“头胎生育的孩子性别比”,而没有涉及到生育政策本身可能会人为地导致出生性别比大幅度上升的问题;对于“家庭养老”问题的解释则是“这个问题许多国家都有,我们要注意想办法解决”,但并没有给出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里既没有估计到可能带来问题的严重程度,也没有给出政府的承诺,以及应对措施。很明显,当时对“一孩政策”可能会带来的后果研究不充分,对后果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对如何解决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执行了35年的“一孩政策”带来的负面效果已经开始显现,有些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有些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截至2013年35-44岁具有城市户籍的已婚妇女中,有将近90%的人只生了一个孩子,具有农村户籍的已婚妇女中有近30%的人只生了一个孩子㉖,这样全国35-44岁已婚妇女中有54%的妇女只生了一个孩子,即独生子女家庭占了一半以上。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从1981年发现开始高出正常水平以后,迅速上升,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到现在一直在115-120之间高位徘徊,无论是偏高的程度和偏高持续的时间长度在世界上都是前所未有的,由此导致男性适龄人口高出相应女性人口三千多万,中国已经开始出现严重的婚姻挤压。全国“失独家庭”已经超过100多万,并仍然在高速增加。而对于“失独”这样严重的后果,在《公开信》中只字未提,说明当时并没有预料或考虑到这类问题。
除了“一孩政策”的负面效果以外,执行“一孩政策”过程中所带来的问题,包括给老百姓和计生干部所带来的问题,同样十分严重。笔者曾经在1995年组织过一个关于基层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调查涵盖了10个省的非随机获得的300名调查对象㉗,从中发现“由计划生育原因所带来的身体损害”的妇女相当普遍,个别地区会达到50%以上,整体上会在10%左右;群众对计划生育有不满情绪的比例大体在25%左右。群众反映对计生干部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计生干部工作方法生硬,超生家庭交不上罚款就派人拉走贵重物品和粮食等,以此威胁”;“交罚款时有人拒交,干部便拉粮及家具进行抵押,往往采取强制办法,群众便与干部有些冲突”;“有人扬言要杀计生干部”,等等。当问及“不按要求怀孕或超生的家庭(或妇女)得到过哪些处罚时”,被调查者回答,“做引流产手术或绝育手术”;“罚款,拘役,没收家产,牲畜等”。正是这样一种工作方式,导致矛盾冲突经常发生,甚至出现恶性事件,给老百姓和计生干部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从1995年开始国家计生委正式发文来制止基层的这些不正当行为,并于1995年5月1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坚持“七个不准”的通知》(国计生政字[1995]第18 号)。《通知》中规定的“七个不准”包括: ( 1)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 2)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 3)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 4)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 5)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它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 6)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 7)不准组织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尽管国家当时已经在努力禁止这种不人道的工作方式,然而,由于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和“一把手负总责”制,以及严格的年度考核制度的驱使,基层计生部门不敢“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很多地方没有及时向下传达“七不准”的通知,个别传达了的也没有贯彻,甚至到了21世纪一些计划生育恶性案件仍然时有发生。
总之,从上面分析可以发现,“一孩政策”带来的积极效果并不显著和突出,甚至到目前也不能清晰地证明“一孩政策”对中国的发展起了多大的作用;相反,该政策所带来的消极效果却十分明显,人们可以用大量的数据和事实来描述这些问题。如果一件事情的“弊”大于“利”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件事情本身是有问题的,或者说是决策性的失误。
我们在这里做一个假设:如果从1980年以后继续执行以往“二孩政策”、沿袭以往“说服教育”的工作方式,甚至加大宣传教育和奖励力度,而不是执行城市和农村“普遍生育一个孩子”政策,即使后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某些社会经济政策会强化群众生育意愿,会使生育率有所反弹,但是从长远看,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生育意愿的转变和生育成本的增加,以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增强,生育率总的趋势会在短期的反弹后出现自发的下降。尽管生育率可能不会下降到目前的如此之低,但至少应该可以降到更替水平左右,甚至略低于更替水平。这正是一个全世界各国都渴望的最理想生育水平。而目前的超低生育水平则是矫枉过正的结果,致使中国的生育水平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人口问题从缓解了一方面问题引起了另一方面甚至是多方面、或是更为严重的问题。
“一孩政策”失误的原因
尽管我们认为“一孩政策”是一项失误的政策,但是,与世界上很多推行计划生育的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仍然算是一项明智的选择。然而,自从推行“一孩”政策开始,中国的计划生育就走向了与其他国家完全不同的道路,即通过政府强力的“行政干预”,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强制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明智的。
首先,政策的失误在于研究过于片面。前面的分析已经提到,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践先于理论,政策制订基于决策者的直观感觉。在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压力突出的情况下,决策者的“感觉”可能是没有错的,而且在一定时间段上、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柔和的、间接的抑制人口快速增长的政策,也是合理的。然而,要实施长期的、严格的、直接干预人的生育行为的政策,则需要有充分的研究来支持,而不能单纯依靠感觉。人口问题的内在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对人口问题的研究必须具备系统性视角。系统性指的是人口问题不是人口因素(包括数量、结构、分布和素质)本身的问题,而是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生理、心理等多方面的相互关系问题,这些关系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大系统。人口既是这些因素变化的原因,同时也是这些因素变化的结果。然而,当时中国人口学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论证计划生育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还是符合马尔萨斯主义这样一个政治观点上,他们因而忽视了对人口与各种相关因素关系的研究。
其次,研究缺乏科学性。科学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性或者是研究者的中立性,而不应该是先给出结论,然后让学者去有选择地寻找素材来支持已经给定的某个结论。另外,研究者过于依赖用“人均”这样一个简单化的思路来反映人口问题,比如人均收入、人均耕地面积、人均森林覆盖面积、人均水资源、人均矿产资源等,而忽略分子和分母之间的影响机理和相互作用关系,从而轻率地得出“人多”的结论,并认为人口多是分子和分母矛盾的根源。尽管有些自然科学家用了相对“复杂”的人口数学模型来进行人口预测,但是由于这些学者既不懂得人口规律、也不懂得经济规律或环境运行规律,只单纯地做数学推导和演绎,他们针对社会问题所得出的结论肯定会是荒唐的或错误的。遗憾的是,当时的决策者认为社会科学家不算是科学家,只有自然科学家才算是科学家,盲目崇拜自然科学家;片面地认为复杂模型得出的结果才是科学的,而且越复杂、越深奥才越科学。
再次,没有摆正人和经济的关系,以及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的关系。由于中国长期受经济落后的困扰,人们有强烈的愿望要摆脱这种落后状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为了尽快把经济搞上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特别是把人口增长看成阻碍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提高的首要因素,把人口增长看成是影响经济增长的核心原因。然而,经济发展会影响人口的变化,人口的变化也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人口问题表现为人口和经济二者的互相不适应,而不只是一方不适应于另一方的问题。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表述,就是人“口”和人“手”并存,是一个同时存在的统一体。单纯把人口问题归为人口因素的问题或者归为经济因素的问题,都是片面的。实际上,人和经济来比,人应该是第一位的,是更重要的。人的生存和发展应该作为经济发展的目的。与此同时,片面强调国家利益,忽视甚至不惜牺牲个人和家庭利益来强行推行计划生育,也是有问题的。
最后,忽略了科学的局限性。科学可以用数字来回答人口与经济之间的矛盾,科学既可以告诉你减少一亿人会让中国人的日子过得更好一些,也可以告诉你经济翻一番会使中国人的日子过得更好。对于科学来说,“一亿人”和“翻一番”都是“数据”,二者没有区别,都是可以随意改变的。那么,是从人口下手更好还是从经济下手更好?若从人口下手,那么用何种方式来控制人口,则是科学无法回答的问题。这是人文观念的问题,涉及一个社会如何看待人、如何看待生命。是用野蛮的方式对待生命,还是基于对生命的尊重而善待生命,是一个社会人文素质高低的体现。缺少人文精神的科学家所提出的建议会是冷冰冰的,决策者所做出的决策也同样是冷冰冰的。
实际上,中国的“一孩政策”已经导致了人口数量问题的“过度”解决。这里的“过度”有三个含义:一是生育率的控制已经过度,因为从人口运动规律看,也是国际上普遍公认的最合适、最宜长期保持的生育率是更替水平,即总和生育率等于2.1的水平;即使在一定时间内出现了低于更替水平的情况,只要生育率不是特别低,只要某一天生育率能够回复到更替水平,都可以算是“适度”。二是由于数量控制本身已经导致了其他人口问题越来越严重,如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快速老龄化问题、独生子女问题、“失独”家庭问题等,这些都是人口控制的后果,如果“后果”已经比其原始问题更为严重,那么控制人口就不再是解决中国人口问题,而是引发新的问题,是在制造新的、更严重的问题。三是,人口控制手段和方式是粗暴、野蛮和残酷的,给老百姓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影响到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影响到党群和干群关系。
在解决人口问题上,犯错误的代价是相当大的。一时的决策性失误,会对中国产生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影响,要影响到几代人。如果说我们以前曾享受到了计划生育带来的某些成果,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们的国家和人民不得不去承受计划生育带来的后果,因为计划生育产生的后果将是长期的,是几代人都不得不为之承受的。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话,那么解决“一孩政策”给亿万家庭带来的问题就自然应该成为政府的责任。
①⑤姚新武、尹华:《中国常用人口数据集》,中国人口出版社,1994年,第9、144页。
②参见《增长的极限》——罗马俱乐部关于人类困境的研究报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
③④⑥⑦⑮⑯⑰参见杨魁孚等编《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大事要览》,中国人口出版社,2001年,第42-43、49、52、54、79、79、79页。
⑧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是这样表述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本主义的人口规律已经失去效力。社会主义的人口规律表现为人口不断迅速增加,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得到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合理而充分的利用。”参见人民出版社1955年中文版第596页。
⑨参见刘铮主编《人口理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
⑩这是在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上提出的政策。“晚”是指男25周岁以后,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是指生育间隔三年以上;“少”是指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不超过两个。
⑪这一主张首次在1978年6月26-28日召开的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来,后来被写入中发[1978]69号文件。
⑫来自邓小平在1979年7月28日在青岛接见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时的讲话。
⑬1979年10月15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知名人士并接受电视采访时说:“现在,我们正在把计划生育、降低人口增长率作为一个战略任务。我们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凡是保证只生一个孩子的,我们给予物质奖励。”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方时也讲到:“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即使到了本世纪末,我们的四个现代化已经达到了某种目标,我们的国民平均收入也还是很低的。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平均收入达到1000美金,我们也还是得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行。”在12月15 -20日召开的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强调“控制人口增长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为要确保实现人口自然增长率,1980年降到9.5‰,1981年降到8‰的指标,目前当务之急是尽快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倡和奖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工作上来,逐年提高生一胎的比例,限制多胎生育”。
⑭公开发表在《人口研究》1980年第3期。
⑱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是从1980年代初期首先在湖南常德实施,后逐步推广到全国。它的涵义是,不管其他工作做得好坏,只要计划生育工作遭到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一票否决”,这个地区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就要受到批评,不能受到表彰,也不能得到提拔。
⑲数据来自《中国计划生育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计划生育年鉴( 1986)》,人民卫生出版社,1987年。
⑳南方日报:《中国耕地面积仅约为18.26亿亩逼近最低要求》,2011年2月25日。
㉑中国统计年鉴,2012: http: / /www.stats.gov.cn/tjsj/ndsj/ 2012/indexch.htm
㉒这里的“开口子”指的是中央1984年7号文件中所提到的“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两胎”。
㉓由于1984年以后一些地区生育政策存在的一定的调整,所以政策生育率在整个时期上并不是一个稳定的数值,这里给出的只是一个大题判断。
㉔乔晓春:《对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的思考》,《中国人口的困境与对策》,中国人口出版社,1991年,第221-234页。
㉕2013年世界人均GDP排名。http: / /www.360doc.com/content/13/0628/12/1542087_296114813.shtml。
㉖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全国生育意愿调查数据估计得出。
㉗乔晓春执笔:《基层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与分析》,《人口研究》1996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彭佩云主编:《中国计划生育全书》,中国人口出版社,1997年。
2.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史》,中国人口出版社,2007年。
3.杨魁孚等:《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大事要览》,中国人口出版社,2001年。
4.查瑞传主编:《人口学百年》,北京出版社,1999年。
5.中国人口学会编:《刘铮人口论文选》,中国人口出版社,1994年。
〔责任编辑:毕素华〕
作者简介:乔晓春,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北京,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