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审计整改监督奏鸣曲
2016-02-25乐慧
乐慧
将书面审议审计整改报告改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并且增设提问环节,这是本届市人大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的一次创新,与中央深化改革的方向相契合。
2015年12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18个涉及审计查出问题的市级主管部门的“一把手”列席会议,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这次提问聚焦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部门预算管理不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市级财力补贴大居外围市政配套建设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承诺整改项目的落实推进,以及发挥财政和审计职能作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执法等热点话题,审议发言热烈踊跃,提问问题切中要害,政府回答认真坦诚。审计整改的常委会审议犹如一支奏鸣曲,热烈而深刻地唱响。
曲目一:根治“常见病、多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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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共性问题是因财务标准长期不做调整,造成有的部门明知违规也不罢手”,张耀伦委员斩钉截铁地提出,“审计不仅要审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更要注重制度和定额是否合理。比如,市人大检查部门预算时发现,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成本逐年提高,但运行维护费标准却一直没有调整,现实工作中难以操作。”据悉,在市人大的监督推动下,2015年财政部门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每辆2.8万元调整为3.5万元。张耀伦委员认为,“调整后的标准更加实事求是,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应当建立常态的调整机制,定期对相关的财务标准作评估,符合实际的继续保留,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刘樱代表则提出,现行的招投标制度规定了政府投资的项目都要公开招投标,但企业在实施过程发现一些不太合理的问题,或者是陪标,或者操作程序有漏洞。这些规章制度的改进,应该从源头上建立解决机制。
“审计整改中有相当数量是承诺整改,甚至是无法追溯调整的事项,这些无法追溯的调整事项涉及到标准和政策的问题,请问审计局承诺整改项目的整个落实情况到什么进度了?有无进一步推进兑现承诺的工作计划,以尽量减少无法追溯调整的情况?”林化宾委员当场提问。审计部门答复,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提出了报告、督查、联动、跟踪检查等七项制度及建立会商机制,以此来解决一些政策性、机制性问题。同时,审计部门将通过问题清单方式、审计结果公开来加强跟踪检查,逐项逐条、分类分层来推进整改。
薛明扬委员提出,在屡审屡犯的问题中,有些是同样的问题出现在不同的单位,造成了同类问题年年审、年年出现。龚梅华委员认为,185个审计查出问题中,部分问题仍在整改过程中,比如审计查出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涉及到5个单位,其中仅有2个单位承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整改还存在改进进度目标不明确的情况。为此,多位委员建议定期分类汇总审计结果的落实情况,深入分析提炼审计成果,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曲目二:加强重点领域审计整改力度
吴尧鑫委员深入分析了审计查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未充分重视项目可行性论证,建设单位擅自提高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导致实际总投资超投资概算,项目管理人员多为临时抽调组成,建设项目的过程审计还不够。吴尧鑫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当中概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工程费用结算不准确、超标管理不够规范、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应该说仍然存在,请问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如何从体制机制上着手,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会上,两个政府部门分别从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入市场化竞争方式,强化法律责任,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做了详细回答。
“审计发现,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中,各个部门执行进度不够均衡,大量的专项资金集中在第四季度支出,形成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还存在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多的问题,反映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不高。请问市财政局这类问题在预算管理中的比重如何?对这类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的办法有哪些分析和考虑,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加以改进?”针对张耀伦委员的提问,市财政局全面汇报了2015年在预算编制方面完善项目准备的工作机制,加快预算批复,建立财政支出执行情况通报制度所做的工作,并提出了2016年强化部门预算加强项目执行跟踪管理、健全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完善执行考核等具体做法。针对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调整不及时、预算执行不规范、预算资金的拨付依据不充分的问题,潘志纯委员向市文广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三家单位发问,上述部门作了详细答复。
“群众和社会各方面都十分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参加了会前常委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审计整改跟踪监督会,总体上对新组建的市住建委的整改工作是满意的”,蔡敏勇委员如此评价。接着他说,“对于市级财力补贴的大居外围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存在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管理不到位、市级补贴资金沉淀较多的问题,请问原因是什么?市、区两级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采取了哪些具体整改措施?”围绕这一连串的问题,市住建委细致作答。协议动迁、谈判进度缓慢,规划红线调整,项目所在区财政配套资金未及时跟进到位,征地、勞力安置等是主要制约因素,目前各责任主体正集中精力动迁腾地,协调串联审批,严格按照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会上,史秋琴委员还提出要完善“三公”经费预算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开口径、内容、方式。沈志先委员提出,审计局和财政局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希望两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研究如何执法的具体计划。
曲目三:创新方式落实审计全覆盖
“资源浪费、资产闲置、大楼空关的情况以及在机构改革、资产重组过程中的人才流失情况令人痛心”,潘志纯委员语重心长地讲到,“对这些情况审计反映的并不多,审计发现问题的方法也不够,更谈不上有效的整改,希望审计部门研究新情况、新领域下创新审计方法。”
王中委员指出,“市区两级有大量财政存量资金沉淀在预算部门和相关预算单位,造成公共资金沉淀乃至碎片化。”他提出,要将结余、结存资金审计作为重要内容,对全市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动态监控,摸清全市财政存量资金的底数,通过审计进一步压缩存量资金空间。他还建议,财政部门向市人大报送年度预算草案和结算草案时,提供本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包括清理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书面附件报告。
张耀伦委员认为,要研究落实审计全覆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和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款吃喝要处分,那么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涉及到几千万的公共财政资金,更要有责任追究”,薛明扬委员直截了当地指出,审计机关应按照审计法第49条的规定,对认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出给予处分建议,还应按照《审计法》第29条关于建立内审制度的规定,重视对政府相关部门和预算单位“一把手”开展审计培训,发挥审计作为“免疫系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