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的江湖
2016-02-25解永敏
解永敏
近日,菲利华、贵人鸟、九华旅游、京能置业四家上市公司同时发布公告,披露他们的独立董事宋常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实上除了这四家公司,早在去年8月之前,宋常还曾任神雾环保的独立董事。因此,他也被称为A股市场最忙的独董之一。
由此,“中国式独董”再一次引发争议。从2015年年报看,一人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董的情况并非个别。同花顺数据显示,目前A股超过3900个独董职位由高校教师担当。
有道是“少年子弟江湖老”。屈指算来,中国上市公司独董制度不过十几年,为何引发争议不绝于耳?
“看门人”不看门?
所谓独董,是指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其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是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中行使监督权,被称之为上市公司合规经营的“看门人”。
据悉,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种舶来品,于2001年被引入我国。它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制度,用以制约公司内部人员控制和一股独大的现象。
不可否认,独董设立的初衷是为制衡控股股东,弥补失败的监事制度。但现实中,制度不断扭曲,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根源于独董基本都是由控股股东指定。如近日“宋常事件”,相比起独立董事,宋常更被人熟知的身份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有媒体披露,A股上市公司中有超过三成的独董有过高校任职背景,“教授独董”一直受到青睐,而且还有之前的“官员独董”等。国外已较成熟的“独董制度”,来到中国却出现了水土不服,“看门人”并没“看门”,干的是与某些控股股东配合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之类的事。
实际上,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上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其产生的标志。宏源证券固定收益总部首席分析师范为称,上市公司在欧美法律体系里没有监事会职位,所以独董更多是监督董事会行使权力的责任,被引入中国资本市场目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减少股东与行政代理人之间的责任问题,特别是减少对小股东的侵害。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A股上市公司中共设置独董职位近9000个,其中有近3000位独董是由高校在任或曾任教授兼任,占比接近三分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张学勇说,大学教授在某一方面有独特专长,所以被聘为独董。的确,理论上而言,专业人士担任独董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减少公司决策层失误,推动上市公司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和重要事项运作的专业化,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如今的一些“看门人”成了江湖人,其职责变了味,其行为当然也变了味。因此,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宋常事件”不得不让人们想到,“中国式独董”是利益输送平台,还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此番事件的披露,也许正是对中国独董制度进行全面检讨的契机。
各路流派“闹”股市
“独董是一个职位,更是一个‘派。”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之前曾有独董江湖“四派混战”,分为高校学者派、律师会计师派、在职及离任官员派和利益相关方的神秘派。
同花顺数据显示,目前A股市场超过3900个独董职位由高校教师担当,尤以来自著名高校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和法学院的学者最受青睐。银行业上市公司的独董,差不多占了总数的三分之一,而且高校来源方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均有多位教授和院长上榜。北京大学成为与独董渊源最为深厚的大学,曾有媒体统计,之前的上市公司独董中,北大校友及学者占据了449个席位,清华大学也拥有317个席位,另外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都占据一定的席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董,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需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于是,会计专业和律师专业人士成为独董的重要成员。理论上,专业人士担任独董可发挥自身优势,减少公司决策层失误,推动上市公司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和重要事项运作的专业化,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除了学者和专业人士群,前些年在职及退休官员也是独立董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财政部印发《关于规范财政部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行为的暂行办法》,规定财政部副处级以上干部均不可在外兼职或担任独董职务,已担任独董职务的须在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辞去职务。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波上市公司独董辞职潮。但这一问题在2014年显现的比较集中,反腐败风暴掀起之后许多官员独董渐次辞职,仅2014年的5月27日一天,就有信邦制药、贵绳股份、山东钢铁、天成控股等上市公司的7名独董辞职,其中最受关注的是A股市值排名第一的中国石油。
“紧接着,占极大比例的高校和行业协会领导独董也纷纷辞职。”如教育部就要求北大、清华等直属高校的校级领导不得在企业中兼职,一些行业协会也参照执行,校长或院长独董、会长独董由此大量辞职。
有业内知情人称,虽然各流派独董不少纯属摆设,但独董制度推出十几年来,忠于职守的独董亦不在少数,不少独董还因坚持“独立性”被罢免职务。当年的一起独董免职事件,就发生在天目药业。当时,天目药业发布公告称,持有公司7.09%股份的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罢免公司部分董事的临时提案,称公司独董郑立新、徐壮城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勤勉义务,对公司决策事项缺乏审慎判断和决策,给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提请股东大会罢免两人的独董职务。
此前,郑立新、徐壮城两位独董对天目药业《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投下反对票。理由包括上市公司聘请资质较薄弱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调研被婉拒、新近聘请另外两位独董以及两次推迟年报披露未给予解释和说明、公司曾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监管机构通报批评等。因此,天目药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董郑立新和徐壮城被罢免,罢免提案通过率竟达到69.27%。
而类似天目药业独董被罢免的案例,其实不在少数,而有些不尽职的“花瓶式独董”却常常难以罢免。如“宋常事件”当事人宋常,不仅是学校学术带头人,也是金融圈里颇有名气的“行家里手”,而在一长串重要学术头衔之后则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京能置业财报显示,宋常在公司领取独董薪酬是6万元。除此之外,他还任贵人鸟、菲利华独董,年薪分别为18万元和10万元。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调查,宋常并非首例。为何这么多独董出现内幕交易问题?在国外相对成熟的“独董”制度为何引进中国十几年效果依然不好?
宏源证券固定收益总部首席分析师范为称,“水土不服”的原因首先来自国内独董的定位不明确。独董制度在中国,更多地变成了顾问、专家,并不是监督董事会的职权行使。在国外,独立董事用来监督上市公司,但在中国,独董却是由上市公司提名,这就不可能完全做到独立,其独董制度也就会流于形式。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张学勇建议,能否考虑独董的薪酬由证监会支付。证监会从上市公司收取报酬后,由证监会来聘任来支付。同时,对独董有一个考核评价机制,而不是上市公司说了算。建立一个独董的库,只有证监会认可、有能力且有责任心的人才能担任独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