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为例
2016-02-25赵晓玉,黄毅
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为例
摘要家庭教育是人的一生所受教育的基础。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家庭化”的迁移特征,再加上其家庭教育特殊的环境、方式、水平等因素,使得其对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日趋凸显。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促进流动人口子女道德与心理的成长;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感,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良好的内部氛围;发挥政府与社会的力量,为其创造良好的外围支持。
关键词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家庭教育是人的一生所受教育的基础。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家庭化”的迁移特征,再加上其家庭教育特殊的环境、方式、水平等因素,使得其对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日趋凸显。本文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为例,从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时间要素、经费要素、环境要素等层面剖析了影响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的主客观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一、流动人口子女及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不仅时刻塑造着孩童的品格行为,甚至还渗透地改变着其人生目标的实现。马克思从社会教育的角度提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家庭社会功能的主要呈现。①面对社会转型、教育变革及家庭变迁,经过数十年的不断发展,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研究取得了一些基础性成果,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基本的理论共识。
1.流动人口子女
“流动人口”这一概念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现象的加剧而不断地加以讨论、区分及界定的。本文研究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前往乌鲁木齐市从事各种工作、居住在此,并在此生育子女或把子女接至身旁共同生活的这一部分(由少数民族人口和汉族人口共同构成的)群体。从字面上看,流动人口子女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流入某一区域居住并在该区域学校就读的少年孩童。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少年孩童的年龄范围在婴幼儿到十八岁之间。由于本文是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流动人口为研究对象,为了区别没有随父母迁入城市的流动人口子女,即所谓的留守儿童,因此本文的流动人口子女界定一般指跟随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年龄处于6~14岁或7~15岁的适龄上中小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2.家庭教育
当代中国家庭教育研究者认为,“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长者(主要是父母)对其子女及其他年幼者实施的教育和影响”②,“是以亲子关系为中心,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家庭(主要指父母)对个体(一般指儿童青少年)产生的影响作用”③,“是以血亲关系为核心的家庭成员(主要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双向沟通、互相影响的互动教育”④等。综上可见,家庭教育是人从幼年至成年进入社会的一个过渡和铺垫。这一时期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型塑的关键阶段,而家庭教育在此时起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具备的作用。
二、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现状剖析
水磨沟区是乌鲁木齐市四个中心城区之一。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水磨沟区综合实力得到不断增强,生活和投资环境日趋良好,带来了区内人口大量的往来流动。据水磨沟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统计,截至2013年9月,水磨沟区有常住人口26万余人,出租房屋16276户,流动人口163079人、占总人口数的62.1%。本文的研究信息主要基于对水磨沟区内几所中小学的调研和对部分社会人员的实地访谈而获得。这些信息大体上反映了水磨沟区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的真实状态。
1.家庭教育的时间要素投入不足
父母在外工作与在家时间的长短都会对家庭教育产生重要影响。一般来说,家庭教育总量的衡量指标包括家庭教育的时间投入和教育资本投入的充足与否。⑤故而,父母工作时间成为衡量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由于自身技能水平、文化素养等因素的限制,流动人口父母在选择工作时常常并不会考虑工作的时长及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起早贪黑、吃苦耐劳是他们最真实的生活写照。迫于生存压力,他们并没有更多节余的时间来顾及子女的家庭教育,部分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甚至处于断层状态。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绝大部分流动人口家庭中,父母在早上送子女上学以后,晚上下班时间在10点至11点之间,到家后还得忙着做家务,与子女缺乏足够的时间交流。这种家庭教育中时间要素的缺失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出现偏差的重要因素。
2.家庭教育的经费要素投入不足
2013年9月,由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以及中国儿童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调查报告》指出,家庭教育专项经费政府投入过少;调查中发现除上海外的其他11个省市中绝大多数省市的家庭教育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均不足1元。⑥由此,流动人口家庭父母由于收入的不稳定和拮据,投入到子女学习教育上的经费就更少。流动人口家庭绝大部分属于农业户籍,举家进城务工后,原有的农业收入已逐渐萎缩甚至失去,只能依靠从事个体经营或打工来维持营生,而城市教育体制使子女的教育成本成为一笔不小的开支,这都会影响到流动人口父母给子女买课外书或是满足其各种兴趣培训班的费用投入。近些年来,流动人口家庭父母虽对子女的教育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经济收入的拮据还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家庭教育的经费投入状况。
3.家庭教育的环境要素创造不足
家庭教育环境既包括居住的物理环境,也包括精神氛围。家庭学习条件与氛围、成员的举止行为、教育的理念与方式等构成了家庭教育环境的内容。古今中外无数事实证明,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确实能够促进孩子的成长,反之则会影响其成长。绝大部分流动人口父母未能为子女提供独立的学习环境。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良性互动越来越关系着孩童未来人生性格的养成和各方面的成长。美国学者马可比研究认为,社会经济地位低下的父母强调“遵从权威、更倾向于严厉与专制,与孩子说理较少,语言贫乏,很少向孩子表示温情”⑦。笔者调查发现,流动人口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更倾向于家长制权威,不太理会子女除学习以外的其他行为。日常生活中,流动人口父母与子女交流较多的是学习成绩、规劝学习之类的事情;而子女也往往并不完全认同父母对自己的引导,甚至对其说教产生一种不信任感甚至是排斥感。
三、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促进流动人口子女道德与心理的成长
一方面,与本地学生相比,流动人口子女在学校的基础知识掌握较弱,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乡村接受小学教育,然后中途转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各个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笔者在调研中发现,近八成的流动人口子女学生表示在乡村小学并未系统地接受基础课程教育。针对这一状况,就要求学校在日常教育和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系统地提升流动人口子女学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水平,而且更要根据其教育环境的变化,以学校德育教育为平台,培养流动人口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使其形成健康的心理与乐观的态度。另一方面,架设家长与学校联通的桥梁,营造双方合作的长效模式。虽然学校建立了班主任家庭制度,但由于半数流动人口子女学生居住地较为分散而难于实施。针对这些问题,学校要重视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专门沟通网络,利用那些具有时代特性又富有个性的沟通手段,来加强相互之间的互动交流,从而提升流动人口父母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学校在流动人口家庭教育中的引导性,为流动人口子女道德和心理的成长创造条件。
2.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感,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良好的内部氛围
流动人口父母应增强家庭教育责任感,为孩子的发展创造内部环境。一是良好的家庭物质环境。水磨沟区大部分流动人口家庭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没有固定的住所、富余的物质生活。近六成的被调查学生表示自己回到家后要做饭、做家务,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学习空间。针对这种情况,流动人口父母应努力为孩子的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物质环境。二是家庭精神环境。很多受访的流动人口子女学生表示自己的父母整天忙于工作,在闲暇时只看电视剧,不关心孩子的实时状态。流动人口父母不能以自己学历低为借口,要在工余时间读书看报,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为孩子辅导作业,这也为家庭营造了一种好学向上的氛围,还能促进亲子关系。这样的家庭教育才能在和谐的氛围中收到预期效果。一部分流动人口父母把孩子的教育完全归于学校,认为自己把孩子交给学校,学校就有责任教好学生。他们只看期末成绩而不注重孩子的学习过程。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在流动人口家庭中父母要注意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既不能放任不管全盘交给学校,置之不理,也不能对孩子太过溺爱,无条件的满足孩子的要求。流动人口父母首先应做到把自己放到和孩子平等的地位上,转变原有的教育方式;其次,不能以自己工作忙为借口,要经常带孩子走出家门,适当满足孩子的兴趣和心理需求;再次,加强和学校班主任的联系,密切关注孩子的动态;最后,和孩子成为朋友,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3.发挥政府与社会的力量,为其创造良好的外围支持
流动人口家庭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存在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归根结底是由流动人口父母自身的职业地位和经济收入决定的,因此,解决流动人口的家庭教育问题也必须从解决其工作和生存环境着手。首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关注流动人口这一群体,为流动人口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档案,采取一定措施解决其住房问题;其次,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流动人口进行职业素质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多的就业技能,以达到帮助其解决自身生存的问题。最后,当地政府每年可从财政预算中拨出一部分固定经费用于学校的流动人口学生补助、建立流动人口优秀学生奖励等,切实给流动人口学生以资助。当然,这些措施还需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长期共同努力。流动人口租住地所在社区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有关家庭教育基本知识的书籍、定期举办家庭教育的相关讲座和咨询活动,组织孩童到社区等公共场所参加公益活动等,为流动人口家庭教育提供一定的社会支持。
注释:
①华爱华:《试论马克思的家庭教育思想与实践》[J],《教育研究》,1983年第4期,第45页。
②赵忠心:《家庭教育》[M],北京,中央广电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8页。
③邓佐君:《家庭教育学》[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0页。
④李天燕:《家庭教育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9页。
⑤何玉珍:《单亲家庭子女的困境——一项调查引起的思考.家庭与下一代》[M],国际研讨会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83页。
⑥常红:《妇联“牵头”家庭教育在经费、协调等方面存缺陷》[J/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915/c1001-22926315.html,2013-9-15。
⑦缪建东:《家庭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08页。
〔责任编辑:贺朝霞〕
文献标识码中国图书分类号G78A
文章编号1671-4741(2016)01-0106-03
[作者简介]赵晓玉黄毅*赵晓玉,新疆财经大学中国语言学院思政辅导员;黄毅,新疆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