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王弼“得意忘象”的认识论
2016-02-24沈玲玲
沈玲玲
(西藏民族大学,陕西 咸阳 7120820)
探析王弼“得意忘象”的认识论
沈玲玲
(西藏民族大学,陕西 咸阳 7120820)
摘要:本文探析了王弼“得意忘象”的认识论思想,其中包括“得意忘象”思想的展现,以及“言”、“象”、“意”之间的关系,最终得出了得象忘言、得意忘象的深刻的认识论思想,这对当时及以后的学术思想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王弼;言;象;意
王弼(公元226—249年),生活与活跃于魏明帝正始年间。王弼的著述今存主要有《老子注》、《周易注》。王弼的《周易略例·明象》篇,就是对从“有”认识“无”的过程的阐述。《明象》篇是王弼认识论思想的重要体现,在《明象》篇中,王弼提出了认识过程中“言”、“象”、“意”三个范畴,并论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意”,实际上是寂然无体,不可为“象”的“道”,就是“无”;“象”,则是有名有形的“有”;“言”是名“有”的。“言”、“象”、“意”是《周易》求卦的术语,它和现在的哲学范畴中概念、物象、本质不尽相同。在这里,“言”是卦辞,“象”是卦象,“意”指一卦的精义。
1王弼“得意忘象”的认识论取向
王弼以“无”指称本体,表现了他对经验世界与经验知识的独特看法。因为,在认识论的范围内,借逻辑的方法对各别、殊散的事物的共同性进行抽取时,不管人们对事物的具体属性与特征如何予以舍弃,但是,最后还有一个共同特征是可以保留且是绝对不变的,那就是:对于人的认知来说,他们必然是存在的,它们是“有”。可是,王弼为什么不把万物的共同特征归结为“有”而要舍“有”入“无”呢?这涉及经验知识的局限性问题。在王弼看来,经验性认识活动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有确定对象的,而且常常只是抽取对象中的某个特征、某一种联系予以判认、加以指谓。王弼说:
凡名生于形,未有形生于名者也。故有此名必有此形,有此形必有其分。仁不得谓之圣,智不得谓之仁,则各有其实矣。
就是说,在经验知识的范围内,凡可以命名、可以用概念指称的,必都是有确定对象的,都是以这一确定对象与其他对象,或这一确定对象的某一特征与别的特征的区别为前提的。然而,有区分、有选择则必定是受限定的不具完全绝对意义的。这表明,借经验知识不可能给出事物的全体与本真。而“本体”所捕捉的却正是事物的绝对无限性、事物的全体与本真。
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一文中,通过分析“意”、“象”、“言”三者的关系,进一步辨明经验知识、语言词汇的局限性,以确认“本体”的不可指称性。王弼说: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在这里,作为“无”的“意”是无法认识的,但“象”可以通“意”,“无”可以生“有”,生万物。因此可以从“有”体“无”、由象通意。这里的“象者,出意者也”不是说意由象出。象是有形,意是无形,王弼哲学“以无为体”,不可能变成“有”生“无”。在《周易》中,“意”指卦意,“象”指卦象,“言”指卦爻辞。《周易·系辞上》说:“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依《周易》所示,每一卦都蕴涵有一定的意义,如“乾卦”所蕴涵的意义为“刚健”即是;每一卦所蕴含的意义是通过该卦的卦象显示出来的,如“乾卦”以天为象又或以“龙”为象;每一卦的卦象又是借卦爻辞以表显的,如“乾卦”之以“元、亨、利、贞”为言。王弼在本段话的前一部分称:“尽言莫若象”,“尽象莫若言”,所表述的就是《周易》关于“意”、“象”、“言”三者的关系的基本见解。
然而王弼在这段话的后一部分,却援入庄子的观点对三者的关系作了新的解释。《庄子·外物》篇有这样的说法:“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筌”为捕鱼的工具,“蹄”为捕兔的工具。庄子以得鱼忘筌、得兔忘蹄喻“得意而忘言”。庄子正以“得意而忘言”揭示语言词谓表达本意的局限性。王弼取庄子的观点重新解释《周易》关于“意”、“象”、“言”三者的关系,把三者关系拓展为一个认识论的问题:经验对象大于概念词谓,概念词谓不能包容经验对象的全部内容;内在本意(本体)又深于(超越于)经验对象,在经验对象范围内或层面上不能给出本意(本体)。因此,王弼主张“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
王弼认为“言”存在的目的是明“象”,“象”存在的目的就是为得“意”,当“象”得到时,就可将“言”忘掉,当“意”得到时,就可将“象”忘掉。因为“言”、“象”、“意”三者概念的内涵不同,“言”非“象”,“象”非“意”,它们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言”的最终目的也是得“意”,因此“言”、“象”是工具,只用以得“意”而非意之本身。如果认识仅停留在“言”、“象”上是不可能获得对“意”的领悟,“言”与“象”则会失去其自身存在的功能与意义,因此三者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
王弼的“言”、“意”之辨由初始的“言尽象”、“象尽意”认识的逻辑起点到“存言非得象”、“存象非得意”的否定,进而到“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的再次否定,终于完成了言意之辨的质的飞跃。“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的宗旨在于使意经过言象而又摆脱言象,最终成为绝对的抽象存在。王弼认为抽象思维必须跳开具体现象的束缚,才能获得玄之又玄的形而上的本体,以实现从具体的言象到玄远之意的质的飞跃,但他最终还是割断了三者之间的联系。王弼试图以这种极端化的认知形式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表明其锐意革新的决心与胆识。王弼在《周易·乾卦·爻言》中对“象”、“意”关系作了明确的阐述:
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龙叙乾,以马明坤,随事义而取象焉。
王弼“忘象”意在“得意”,也即在解《易》过程中阐述自己的玄学思想。王弼通过暴露经验知识的局限性而否认在经验层面上给出“本体”的可能性,不无学理上的根据。我们知道在认识的过程中,借概括、归纳的手段寻找事物的共相的过程,确实亦表现为一个不断舍弃的过程。舍弃的最终结果,万物剩下的唯一共同特征便是“存在”,可称为“有”。但是由于这个“存在”、“有”排除了任何具体内容,实际上是最空洞的,所以它与“无”是等同的。问题在于,以“有”言之,可以回到经验世界中去,容纳经验世界的全部丰富性,因为经验世界的一切都是“有”;而以“无”言之,所体现的正是对经验世界的否定性的取向。
2“得意忘象”的理论意义
王弼以“得意忘象”作为玄学解读经典的主要方法,动摇了汉代以来抱守经典、寻章摘句、牵强附会的解经思路。在超越与简约的玄风下,过去人们认定的经典,均可重新审视了。王弼从义理方面解《易》,开创了义理易学,从此易学发展明显分为象数、义理两途。可以说,王弼“得意忘象”解《易》方法,开启了解《易》新风,发宋明理学家义理解《易》之先声,对后来的宋明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哲学史上的意义尤为重大。但王弼的玄学思想倾向决定了他解《易》关注的重点在义理,不在象数,他以玄学义理解《易》,彰义理而息象数,对象数重视不够已是事实,这是他解《易》的明显不足,也多遭后人指责。但作为一个具有清醒的历史责任感的思想家,王弼以义理解《易》,紧紧围绕其时代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并试图从理论上给予总结与解答,这正是王弼作为思想家的可贵之处,也是王弼用玄学义理解《易》的价值所在。
从易学史上看,王弼第一次讨论了“言”、“象”、“意”三者的关系,并得出“意”是第一性的东西,是目的;“言”和“象”都属于次要的地位,是卦义的载体,是工具。诚然,从哲学乃至玄学的发展史上看,王弼的“得意忘象”说,乃是玄学言意之辨的一个关键环节。
从玄学意义上讲,王弼认为,本质的东西隐藏在现象之后,现象只是本质表现自己的形式,拘泥于现象则不能认识本质。从这一思维深度上讲,王弼“得意忘象”的解《易》方法,更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它的突出特点在于其思维的超越性,力图超越具体的万有事物,从大全的道的角度看待和处理问题,让人从更高的层面上超越性地把握具体现象背后的问题实质,进而用高明的方法解决问题。同时它也暗含了一种对整体的关照,这又是一种把握整体的思维方法,不同于以往哲学思维中强调的超理智的直觉,这也正是王弼“得意忘象”思维方法的现代意义。
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由于受认识手段的种种局限,人类不可能一次性地达到对认识对象的全部把握。正因为如此,才需要认识手段的不断提高和完善,以期更全面、更深层次地探求事物的本质。而从解释学的方面来看,言意之辨实际涉及经典精神与经典文本关系的问题,认为经文并非圣人之意真实而完满的表达,由此,应弃经文而专求圣意。汉魏学术转型期的言意之辨实际是经学与玄学之冲突在理论上的一种表现。
王弼将汉易象数之学一举而廓清之,汉代经学转而为魏晋玄学,其基础由此可奠定矣。言不尽意、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的方法论为玄学的解释学开创了新的认识和实践领域。忘言、忘象不但为释经的新方法而且契合于玄学追求虚无和玄远之意的学风,为进一步探求宇宙本体论提供了新的思维方法和路向。而其思想渊源与《易传》,尤其与庄子的认识论有直接的关联,是对其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庄学在玄学的形成中具有开创性的贡献。庄学是以认识论为先导介入早期的玄学,王弼以“无”解老子之“道”,从而建立了“以无为本”的玄学本体论,使古代的形上思维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而在玄学的中晚期,庄子的人生哲学却大放异彩,出现了超迈豪放且独特的魏晋风度。因此,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论是时代精神的需要在理论上的表现,而王弼的“得意忘言”论为魏晋玄学奠定了方法论的基础,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并且对后来接引佛学及宋明理学的产生都具有超越时空的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弼(著),楼宇烈(校).周易注(附周易略例).中华书局出版社出版,2011,06,01.
[2]王弼(注),楼宇列(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出版社发行,2008,12.
[3]冯达文,郭齐勇.新编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出版,2004,07.
[4]郭庆潘(撰),王孝鱼(校).庄子集释.中华书局出版发行,2012,02.
[5]宋锡同.王弼“得意忘象”解《易》方法辨析.周易研究,2007,12,20.
[6]王雪.论王弼“得意忘象”方法论的革新.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2,30.
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602(2016)14-01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