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等地“禁电”做法有待商榷
2016-02-23
新能源科技 2016年4期
广州深圳等地“禁电”做法有待商榷
自2016年3月以来,深圳出台史上最严厉的禁电政策,电动车违规上路会被交警查扣车辆、罚款,甚至对驾驶人员进行拘留。另外,据媒体报道,广州也将会在近期出台《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拟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以及行驶。
从深圳此次“整治”效果来看,相关禁电政策应当进行调整。理由如下:
第一,禁电并不能彻底解决交通问题。交通拥堵事故的解决之根本在于城市管理,正确划分交通路线,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市规划是解决目前交通问题的有效手段。纯粹地禁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整治行动以来,不但预期效果没有达到,相反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深圳通过近日来的行动,内耗了大部分的执法力量,交通秩序未见明显好转。都引发一些问题。首先,禁电影响了快递、送餐等行业,由于禁电政策,导致相当部分快递员需另谋出路,带来新的就业问题。其次,禁电影响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出行。
第三,不利于对百姓进行环保以及绿色出行理念的引导。电动车已是部分百姓出行的首选工具,禁电导致其出行受阻,同时不利于城市交通发展。电动自行车承载着小汽车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例如占用道路资源小、绿色环保、机动灵活等等,是百姓绿色出行的首选,禁电对倡导百姓绿色出行的观念不符。
综上,从现代社会发展来看,电动自行车需要的是决策层用智慧去管理规范、发展扶持,而非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