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案例教学法在“兽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2016-02-23黄小丹徐松琪于满昌侯继勇
刘 丽,黄小丹,王 喆,徐松琪,于满昌,侯继勇
(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1000)
创新型案例教学法在“兽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刘丽,黄小丹,王喆,徐松琪,于满昌,侯继勇
(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1000)
摘要:根据“兽医法规”课程的特点,为了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实践知识的运用能力,合理的组织教学内容,提出了创新型案例教学法。现对创新型案例教学法和传统的案例教学法进行相应的比较,试图从理论上证明创新型案例教学法在“兽医法规”课程中应用的可行性。
关键词:传统案例教学法;创新型案例教学法;比较分析
农业类高等职业院校的“兽医法规”课程是兽医等相关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开设“兽医法规”这门课的目的在于提高兽医相关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毕业后成为知法、懂法、守法、宣传法的管理者和执行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养殖和防疫,创造良好的畜禽饲养环境,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促进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但兽医法规课程的知识比较抽象,这门课程本身具有比较强的实践应用性和综合性,所以学生很难掌握和理解法律知识的精髓。就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让学生真正了解、理解法律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一问题, “哈佛大学”案例教学法的实践,已证明在兽医法规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但是在“兽医法规”这门课程中,教师的案例教学法运用各不相同,接下来比较分析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和创新性案例教学法在“兽医法规”这门课程中的应用可行性,从而探索“兽医法规”课程更为有效的教学方法。
1传统的案例教学法
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包括:教师通过搜集案例、讲授案例、明析案例、概括总结、学生模仿,从而实现优化教学的目的。传统的案例教学法是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为目的,教师通过搜集案例、讲授案例,并指导同学对搜集的案例进行明晰、讨论和交流,教师讲授案例,学生学会明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提高同学明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从而增强理解基本理论知识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2]。为了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遵守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案例为中心,将学生引入一个特定的真实的情境里,通过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互动,以及平等对话和积极参与与研讨,促使学生理解掌握问题的变化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目前的教学活动中,大部分时间被老师占据,而留给学生参与时间非常少,而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只是被迫的接受案例,而没有真正地融入到理解、分析案例的过程中[3]。通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教学,案例教学法已经形成特定的具有特色的教学方法,成为一种重要教学形式,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力、反思的意识、执行力及团队协作的能力[4]。
2创新型的案例教学法
双向地交流活动就是“教与学”,学生应该占主要的地位,案例教学法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能够更清楚、更直观的掌握知识要点[3]。针对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的缺点,提出了创新型的案例教学法,创新型的案例教学法最主要的是学生能够积极的、主动的思考问题,让学生最大程度的参与到教学过程中,精选案例、讲解案例、分析案例、总结案例、模仿案例都需要绝大多数学生的参与。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是“主角”,教师是“导演”,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3传统案例教学法和创新型案例教学法比较分析
将两种教学法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学生参与的太少,而创新型的案例教学法,学生参与比例明显升高,这样就可以更好的调动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创新型案例教学中的教学效果最主要还是取决于教师的能力和学生的素质。教师的能力和自身素质的高低,归结于教师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的学术水平,要求教师具有及其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以及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从而能灵活处理教学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所以,一堂课的教学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是能否抓住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教学效果取决于学生的学习参与状态,参与进来则是一堂精彩的好课,反之则是一堂失败的教学。可见,创新型的案例教学法优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
4小结
创新型的案例教学方法是对传统的案例教学内涵上的补充。这样的教学方法使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更加密切,多些交流、讨论、关爱,少些威严、说教、隔阂。这就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获益匪浅,从而达到人人都能成才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朱兆荣.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实用案例解读[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10.
[2] 王开,裴志华,吴佩学.高等农业院校兽医法规学复合式案例教学模式的构建[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3(4):10-11.
[3] 肖彬,古梅,王若宾.创新型案例教学法在“图像处理基础 Photoshop”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与教学研究,2009(7):45-47.
[4] 贾杏林,朱珍珍,张明军.农业院校兽医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1(8):184-185.
收稿日期:2016-01-27
作者简介:刘丽(1981-),女,吉林榆树人,硕士研究生,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基础兽医学。
基金项目:黑龙江职业学院院级课题:创新性案例教学法在“兽医法规”课程中的研究(201435)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9737(2016)06-0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