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成了“楚门”,你知道吗?
2016-02-22谷米
谷米
邵婷走进了西单的一家服装店,她想买一件蝙蝠衫。
小店三四十平方米的样子,有点狭长。最里面是收银台,老板娘从后面出来热情地招呼她。邵婷边看边往里走。遇到满意的,就伸手去摸一摸面料,感受一下质地。最终,她挑了两件,试衣间里有人,她就站在门口等,边等边对着镜子往自己身上比划。
邵婷没有想到,她挑选衣服的整个过程被近千人在电脑或手机上议论着,甚至有人对邵选衣服的眼光提出质疑,而始作俑者是老板娘在收银台上放的一个白色摄像头。摄像头通过WIFI与一家名为“水滴直播”的网站相连,只要登录它的网站或手机APP,就可以查看所有的在线直播。当邵的同事告诉她在直播网站上看到她时,这段不足5分钟的直播已经结束。数据显示,有2467个人浏览,还有不少人点赞。
“一想到有那么多的眼睛,背后就升起一阵凉意。”邵婷说。
凭什么我被直播
邵婷只是众多被直播对象中的一个。打游戏的、住旅店的、喝咖啡的、教室里自习的,甚至是街边驻足的,只要摄像头的管理者愿意,都有可能把实时的监控视频分享到各大直播网站上。邵婷们就如同电影《楚门的世界》中的主人公楚门,生活中被无数摄像机包围着,所有生活都被直播,自己却浑然不知。
有专家预言,未来10年,屏幕将无处不在,人们的过度分享必将对隐私带来挑战。如今,这个野蛮生长的时代似乎已提前到来。
类似的视频,燃烧了整个网络。“我们每天稳定的直播台有6000个,每天开着(的摄像头)超过20000个。”360智能摄像机市场负责人张浩说,水滴直播需要依赖于360研发的360手持摄像机,从2015年3月31日上市到现在,它的出货量已经接近200万台。
水滴直播只是众多直播平台中的一个,比它资格更老的还有斗鱼、花椒、萤石……打开水滴直播的页面,就可以看到工艺坊、星主播、家庭状态这样的分栏字样,而每个栏目下,则对应着上百个视频,有不少是在全天候直播的课堂、住宅、马路、商场。
“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一个电视台。”张浩等人试图将水滴直播打造成一个生活直播秀。
然而,新技术带来的隐私问题,在开发者眼中却有着不同的理解。“这不算侵犯隐私。”在直播平台方面看来,当人走进公共空间,就不存在隐私问题,与私密空间的摄像头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这个说法很难说服邵婷们。他们的共同疑问是,难道公共场所的直播没有人管吗?
底线在哪儿
对于直播,有人恨之深,有人却爱之切。
在花椒直播的网站上,邵婷注意到了一个自称为小辣椒的女孩。这是一个来自山东的90后姑娘,在北京一所大学读音乐专业。邵婷发现,几乎在任何场合,小辣椒都会用手机进行直播,寝室、卫生间、教室、排练室。
“你不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吗?”邵婷问道。
“我不讲隐私不就行了。”小辣椒这样回复。
在一些直播网站上,人气最高的往往是那些打着“性”和“欲望”旗号的女主播,在视频里,她们冲着观众撒娇,声音发嗲,甚至会按照观众的要求去做一些不太体面的行为。
“被挑战的不只有隐私权,还有公共的伦理底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指出,科技给人们的分享带来了便利,却也在不断地试探着人类的底线,需要进行一定的约束。
“作为一种大众化的媒体,网络激发了人们摆脱孤独以及寻求关注的动力,并最终转化成行动。”在中科院心理所研究员朱廷劭看来,对这种直播方式的追捧其实是人的猎奇心和偷窥心理在作祟。“互联网技术只是赋予了偷窥者方便的技术手段。”
公共场所也有隐私权
“这些人,知道他们被直播吗?”几乎每个直播台都有这样的留言。
人人成为电视台的时候,人人也可能成为被直播者。
2009年,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完成了一项课题,专门研究公共场所监控图像采集利用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矛盾。这是国内首次进行此类调研。当时研究的一个前提是,城市中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越来越多,公共摄像头的安装和使用与公民的隐私权间矛盾冲突不断。
最终,调研报告的一个结论就是:不能因为身处公共场所,公民就要牺牲自己的隐私权。图像监控的目的应该严格控制在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范围之内,不能允许超范围使用图像监控及其产生的视频资料。
“公共空间的监控内容应该是空间里的具体状况,比如说什么时候出现了烟火,什么时候人流开始聚集,而不是具体针对里面的人。”汤啸天说,但在这些直播中,不管是直播者还是观看者,其关注目标都是里面的人,实质则是偷拍或者非法窥视。
“直到现在,关于公共摄像头的安装到底要不要履行审批或者备案,谁可以申请安装,图像监控资料如何管理,这些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中依然都是空白点。”汤啸天说。
所幸近两年各地陆续出台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留存的图像信息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提供、传播,更不能作商用。
“监控者在将这一手段作为安防用途的同时,就具有保管获得资料的义务,更不能用作商业的用途,即便这种使用并没有贬低、诋毁人格的性质,也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汤啸天说。
私人摄像头的出现使得场面更加混乱。有的居民为保护自身利益,还在住宅的外墙、家门口的楼道里安装了球形摄像头,使得相邻的住户和邻居感到在他人监视下生活。
在国外,公共场合享有隐私权已是共识。美国早已在司法和立法中认可了公共场所隐私权的合法性。1967年,在“凯兹诉讼案”中,美国联邦调查局在没有获得法院事前“司法令状”的情况下在公用电话亭搭线窃听,获得了上诉人凯兹在赌博的信息。联邦最高法院事后认为,联邦调查局用电子手段窃听并记录上诉人的谈话,侵犯了上诉人在使用电话亭时“对隐私的合理期待”。监听获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汤啸天看来,中国也应该尽快制定图像监控及其资料管理的法律,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要尽快建立公共场所图像监控引发争议的解决机制,有效保障公民在公共场所的合法权利。
(吴子建荐自《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