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整理对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影响
2016-02-20李川林楠
李川 林楠
(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农地整理对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影响
李川 林楠
(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农地整理是促进农地流转的前提和保障,而且农地整理对于提高农地生产率,推动农业机械化和缓解耕地紧缺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区域、经济、意识等方面的不同,土地整理的力度和效果存在较多的差异。基于此,着重分析农地整理对适度经营规模的经济学理论和影响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土地整理和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确定提供参考和借鉴。
农地整理;适度经营规模;影响机理
自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来,我国土地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提升,同时很大程度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以及保障了国家的粮食安全。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剧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粮食耕地面积下降趋势明显,从1978年的12058.7万hm2下降到2003年的9 941.1万hm2,短短25 a间土地耕地面积减少了2 117.6万hm2。从2004年开始,土地整理开始提上日程,截至2014年我国土地耕地面积达到了11 273.8万hm2,土地整理对于保障1.2亿hm2耕地红线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趋势明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日益凸显,土地整理对于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重大意义。
1 农地整理对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根据学者的研究成果,在进行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测算时将原有的经济模型进行完善,再引入农地整理变量,分析农地整理对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影响,确定农地适度经营规模面积,在此之前需要明确相关的假设前提。
①根据农户行为理论,首先假设农户为“理性经纪人”,虽然土地、农户时间、市场等因素对农户行为约束较大,但是农户的生产行为仍然是以获取最大化的效益为目的[1]。②任何的行为都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但由于农户规避不确定因素和风险的能力较小,因此该研究不讨论农户生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③农地整理后会释放出剩余劳动力和农地,因此该研究需要考虑劳动力和土地市场。另外,由于该文农户经营行为仅考虑农业种植,收入构成则主要考虑农业种植收入、土地流转收入和劳动力农业雇佣收入[2]。
2 农地整理对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影响机理分析
机理主要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系统内各个要素在一定的客观环境下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基本规律和原则。而农地整理对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影响机理主要表现为,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以及农户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更高的经济目标,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诱导性的改进和变革[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政府和农民开始寻求高效率农业生产方式来提升农民收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期实现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农地整理通过重新布局土地利用格局,规模化平整土地,兴建农田水利设施和田间生产道路,以此新增耕地面积以及盘活低效利益土地,有效提升农地综合生产效率,促使农地实现规模经营。除了农地内部经营条件的优化促使农地实现规模经营以外,外部因素的有利推动也对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有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农地的资源禀赋和农民对于农地整理的响应程度,都会对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实际情况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农地整理的资金需求保障更大,可以实现更高层次的农地整理;而农地的资源禀赋则决定了该地区农地整理效益和新增耕地的潜力,一般农地资源禀赋越好,后备土地资源丰富,其农地的生产效益和新增耕地的潜力也就越高;与此同时,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还需要农民的积极响应,只有激发农民对农地整理的积极响应,才能有效提升适度规模经营的绩效[4]。基于此,利用农地的劳动、固定资本、可变资本以及土地投入对于农业生产总值的影响,测算出农地适度经营的规模,以便更好地实现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3 建议
①农地整理是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只有经过农地整理才能有效地提高农地资源禀赋,提高农地生产效率。因此,应深入推进土地整理项目的深度和宽度,提升农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小型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5]。
②土地流转是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手段,在农地整理的基础上,明晰土地权属,建立有序的农地流转机制体制,积极促进土地市场发育,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化,提高农地流转的效率,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③适度规模经营的推进必定会解放出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因此需要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有效转移,实现劳动力的社会价值,并且给予农村转移劳动力更高层次的福利水平,如就业机会、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等保障。
④农地整理如火如荼的展开过程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农地整理项目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尤为突出。因此,农地整理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农地整理数量和质量并重,避免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以及部分农民对农地整理产生消极抵触的态度。
[1]钟涨宝,聂建亮.论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实现[J].农村经济,2010(5):33-36.
[2]许庆,尹荣梁.中国农地适度经营规模问题研究综述[J].中国土地科学,2010(4):75-81.
[3]谷晓坤,代兵,陈百明.土地整理投资区域差异、原因及建议[J].中国土地科学,2007(5):49-53.
[4]伍业兵,甘子东.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认识误区、实现条件及其政策选择[J].农村经济,2007(11):42-44.
[5]罗文斌,吴次芳.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绩效评价及影响因素定量分析[J].农业工程学报,2014(22):273-281.
F301
A
1674-7909(2016)1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