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加强拖拉机使用和管理的调研分析
2016-02-19崔殿波陈希锋邵珠山
崔殿波 陈希锋 邵珠山
现阶段加强拖拉机使用和管理的调研分析
崔殿波 陈希锋 邵珠山
拖拉机管理是现阶段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拖拉机安全管理情况更复杂,监理工作更加困难,做好这项工作既是对农机管理部门的考验,也是农机管理部门强化管理职能、提高部门地位的标志。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拖拉机拥有量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呈增长趋势,全面了解全区拖拉机使用基本情况,分析研究拖拉机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更好地发挥拖拉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力,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菏泽市定陶区拖拉机使用及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各项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极大地激发了农民购买拖拉机的热情,全区拖拉机保有量迅速增加。截至2016年6月底,全区拖拉机总量达7 629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总量达4 671台。按使用年限分类,使用年限≤5年的大中型拖拉机1 021台,使用年限>5~≤10年的大中型拖拉机1 000台,使用年限>10年的大中型拖拉机2 650台;使用年限≤5年的小型拖拉机121台,使用年限>5~≤10年的小型拖拉机1 000台,使用年限>10年的小型拖拉机1 837台。按使用性质分类,纯农田作业拖拉机6 561台,占总量的86%,农田作业、运输二者兼用的拖拉机761台,占10%,纯运输型拖拉机309台,占4%。目前全区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共计3 320台,办理拖拉机驾驶证3 462个。从全区拖拉机基本现状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1)从全区拖拉机数量发展情况看,大中型拖拉机增幅较大。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农机深松项目的实施,多功能、低能耗、高性能拖拉机越来越受到青睐,能满足人们需要的较大功率拖拉机发展较快。小型拖拉机保有量处于萎缩状态,由于小型拖拉机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而且小型拖拉机功能单一,生产效率低,加之在与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尤其是在速度、运距、载货性能、工作条件等方面远远不及,因此逐步被取代。
(2)从使用年限看,近5年内,大中型拖拉机发展较快,机况较好;小型拖拉机发展较慢。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拖拉机居多,整体拖拉机新机比例低、达到报废年限的比例高,结构不合理是定陶区拖拉机使用现状的一个突出特点。
(3)从用途上看,纯农田作业型拖拉机占据主导地位。定陶区地处鲁西南平原,是农业大县,这就决定了全区拖拉机的主要用途是以农田作业为主,兼顾公路运输。据统计,全区86%的拖拉机是用于农田作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农村农机合作组织发展迅速,产生了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主的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耕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割、运输等机械化作业,开展“保姆式”全程服务;二是农田作业利润较高,周期较短,且不影响从事第三产业,因此,适应农田作业的大型化、综合化、专用化机械普遍受到农民追捧,而与之匹配的大中型拖拉机更是不可缺少。调查显示,目前全区大中型拖拉机发展较快,且随着农机补贴资金的加大,仍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因此,大中型拖拉机发展潜力巨大。
2 存在的问题
2.1 拖拉机登记挂牌率低
在册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多数是近几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大中型拖拉机,占44%;还有56%的中小型拖拉机,由于机型小,农户自行购买,从事农田作业效益不高,或者常年闲置,甚至报废,大多没有办理牌证手续。由于基层管理服务体系相对薄弱,源头管理难,安全隐患不但存在于农田作业中,还存在于交通运输和机具转移过程中。另外,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还不够健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有待完善,拖拉机手安全意识淡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拖拉机“三率”偏低。
2.2 整体老化现象严重
由于目前出台的拖拉机报废政策法规不完善,还没有普遍形成强制和鼓励拖拉机报废的机制,农民主动报废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致使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超期使用现象严重。拖拉机老化严重,由于其安全技术状况差,有些虽然办了牌证,但也不愿参加检审,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区农机挂牌率、年检率。同时,应当报废的拖拉机超期服役,导致拖拉机安全性能、经济性能、环保性能恶化,致使拖拉机能源消耗增多,环境污染严重,作业成本增加,安全隐患严重。
2.3 综合利用率不高
由于本地土地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比较分散,拖拉机普及程度越来越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三轮汽车及农用车的普及,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越来越少。据调查,定陶区单纯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仅占全部保有量的4%。农田作业型占绝大部分,还有部分以农田作业为主、兼用于运输。由于大多从事农田作业,全区拖拉机只是在“三夏”“三秋”等农忙时节从事耕种、收获作业,其集中使用时间一般在1个月左右,其余时间除偶尔用于浇地、植保,一般都停放于农民家中,处于闲置状态。
2.4 安全技术状况较差
拖拉机多在农村道路行驶和田间作业,其通行道路和作业环境相对较为恶劣,拖拉机的磨损很大。且农民购买拖拉机后,缺乏必要的保养知识,不知道如何对拖拉机做技术保养,有的甚至干脆只用不保养,这也加快了拖拉机的磨损,致使拖拉机故障频发。同时农村拖拉机维修点数量少,维修技术和装备差,人员素质低,对损坏的拖拉机也很难维修到位。这些因素都导致拖拉机的技术状况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多而变差,既影响了拖拉机的使用寿命,也不利于安全作业。
2.5 数量不易掌握
大多数农民认为拖拉机主要从事农田作业,很少上路,没必要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农机部门很难监管。同时,由于镇、村基层农机管理力量薄弱,对拖拉机数量很少逐村逐户进行详细调查统计,大多采用估算应付的方式,严重影响了拖拉机数量统计的准确性。另外,由于缺少具体的拖拉机报废注销标准,导致农机统计年报中,相当一部分是达到报废标准、常年搁置不用的拖拉机,这也大大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
2.6 安全监管不到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拖拉机的安全管理由农机和公安共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机、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对拖拉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从定陶区情况看,拖拉机多在县乡道路上行驶,农机部门面对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拖拉机及其无证驾驶人,由于没有上路执法权而无权管,公安交警部门因为警力不足而无力管,致使拖拉机在部分县乡道路上出现监管“盲区”。同时,由于当前定陶区农机部门安全监理站人员全部为差额拨款,存在经费短缺、队伍老化、装备落后等问题,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由此导致拖拉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3 加强拖拉机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3.1 转变工作方式
随着国家购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农机化发展势头空前迅猛,大型、高效、优质农业机械急剧增加,涉农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给农机管理、公共服务带来新的机遇,必须转变工作方式,把管理寓服务之中,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2 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农机宣传要做到常规化、立体化和多元化,增强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是影响拖拉机使用的关键因素,直接关系到拖拉机使用效能的发挥。如果没有一个具有较高操作技术水平的驾驶员去驾驶操作拖拉机及配套机具,即使拖拉机性能再好,其使用效能也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甚至还会对拖拉机性能造成损坏;因此加强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必不可少。建议将拖拉机驾驶人培训与目前国家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结合起来,实行培训费财政补贴,减少机手负担,提高机手参加培训考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手机短信、农村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安全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遵法守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3 建立拖拉机报废制度
针对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数量大的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拖拉机报废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强制进行报废。对报废的拖拉机要予以回收拆解,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同时,农机部门要根据拖拉机报废情况,及时调整拖拉机保有量统计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3.4 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要切实加强区(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加强监理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区(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在乡镇、村设立农机安全协管员。拖拉机管理的重点、难点都在乡镇、农村,因此加强乡镇、村一级农机安全管理力量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管的重要一环。针对当前基层农机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设立农机安全协管员是当务之急。农机安全协管员应归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统一管理,以便开展工作。三是争取政府部门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配备先进的装备设施,形成一套科学的管理体制,确保队伍稳定、精干和高效。农机监理人员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遵循方便群众的原则,公正、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尽量简化手续,积极开展“一条龙”服务。
3.5 强化源头管理
一要把好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核关。农机化学校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监理部门要根据考核标准严格把关,杜绝为不合格驾驶员核发驾驶证。二要把好年度检审关。提高拖拉机的技术状态,杜绝“病”车、改装车和报废车上路行驶。三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四要设立村级安全协管员。协助农机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机手的安全行车意识。
3.6 建立农机公安交警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由于农机部门没有上路执法权,拖拉机安全监管单靠农机部门很难做好,建立农机、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制度,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以切实消除拖拉机安全监管“盲区”,确保乡村道路交通安全。
作者信息:菏泽市定陶区农机局,274100,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