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分析
2016-02-18黄乐
摘要:气候变暖已经成为全球性的话题,越来越多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开始关注碳排放问题。企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真实合理的碳信息披露为碳减排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研究,分析了我国碳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模式框架,找出与国际水平之间的差距,指出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碳信息披露质量 CDP 现状 对策
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年度报告等自愿披露碳信息。碳信息披露项目(CDP)是成立于2000年的全球性非营利组织,总部设在伦敦,该项目提供全球自然资源环境信息披露系统,来自80多个国家207个城市的4 500多家企业通过此系统报告、管理和共享重要的环境信息。CDP从2002年开始向全球许多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发出参加碳信息披露调查的邀请。CDP调查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着重提高公司管理层对于生存环境变化的关注。
一、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国家环保部门2007年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开环境信息的部门规章;2008年5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发布,明确规定了披露环境信息的相关程序要求和披露方式。
2009年11月25日,在“低碳经济与金融创新论坛”上CDP委托商道纵横首次对中国100家上市公司的调查问卷进行结果分析,并且正式发布了《碳信息披露项目中国报告2009》。结果显示11家上市公司对问卷进行了填写,提供相关信息的企业有18家。
2011年CDP关于中国碳信息的调查问卷显示,100家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中46%做出了积极回应,其中11 家企业填写了问卷,35 家提供了相关信息,39 家没有回复,15 家拒绝参与。这100家上市公司涉及到的行业有28个,参与问卷调查的行业有7个。
2014年,我国向CDP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从2013年的32家增加到45家,42家企业还通过其他途径如企业年报、其他合规性文件等披露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的表现。与其他经济体相比,我国企业2014年回复率(45%)处于中等水平,相对高于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印度。CDP中国项目主任李如松表示,从上述信息可以表明,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设计方面已具备良好基础,政策驱动效果和企业重视水平同步提高并互相促进。尽管如此,在应对气候变化具体政策的完善和碳交易市场的成熟方面,我国依旧处于上升阶段。
2015年2月12日,CDP与安永在京共同举办2015年中国企业气候变化信息披露项目启动会,对2015年CDP的气候变化项目开展计划进行了分享。同时,启动会发布了《中国企业碳信息披露情况现状深度分析》报告,肯定了中国企业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进步,并通过与其他国家碳信息披露情况的对比,指明中国企业存在的差距和未来发展的方向。
二、国内外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比较
(一)国际碳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的一些国家间组织就开始了对于气候变化的研究和探讨,并制定了相对应的一些制度规章去要求企业披露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但是,由于缺乏经验,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这个项目的实施存在极大困难,在企业提供的报告中可以看出,从内容到格式都有很大的差异,进而给调查者对于这些信息的筛选和分析带来了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际间的非政府组织各自制定了关于企业碳信息披露的框架,方便了企业披露自身的碳信息,而投资者和管理人员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比较能够更清楚地看到气候变化对于自身发展的影响,从而调整自身的发展步伐,制定发展战略。
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作为全球代表性的碳信息调查活动,它的披露框架由碳风险、机遇与战略;碳减排核算;碳减排管理和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四个方面组合而成。它是目前世界上有关碳信息披露的典型范例,它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的关于气候变化的碳信息。(1)气候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气候的变化给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例如恶劣的气候条件、能源价格上涨和利用率的提高、社会赋予的环境保护责任、竞争对手的关于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等。每个行业的性质和产品不同,相对的由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也不相同。同时,气候的变化带来了国家政策的调整,企业可以抓住机遇,投资新的低碳技术,开发新的低碳产品,不仅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也可以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2)碳排放信息的计算。目前,碳排放信息的计算主要包括碳减排会计报告、外部机构的审核、历年碳排放的差异比较、温室气体的排放数量等等。其中还包括每个国家的碳排放数量额度和指定的减排目标数量。(3)关于碳排放的相关管理。碳排放管理体系包括排放强度、减排项目、减排规划、能源的成本等方面。减排的强度是对于企业每年碳排放的减价额度,以及制定的关于减排的措施方法。减排项目是具体的减排实施的总体规划,减排需要的技术、投入、目标等都包括在内。(4)全球气候变化的治理活动。气候的治理活动是每个国家、每个地区、每个企业甚至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它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还关系到人类的发展。这就需要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明确自身的责任,采取应对措施和策略,做出积极贡献。
(二)我国碳信息披露分析。
1.我国上市公司对于CDP的回应。回应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调查,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之一。从2011年11月在京发布的《碳信息披露项目中国报告2011》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的参与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仍有显著差距。
2.我国碳信息披露框架。除了回答CDP的调查问卷外,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也是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我国碳信息披露框架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碳排放管理和碳减排审计三个部分。碳排放核算主要是收集、分析碳排放的数据,从而整理出碳排放的报告。碳排放的管理包括:制定减排的目标、实施执行减排的计划、制作减排的成效报告。碳减排的审计是针对碳减排的数据审计、碳减排的信用鉴证和碳配额的交付审计。
三、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现状。
1.我国对于CDP的调查反馈率和信息的提供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2008年只有5%的上市公司给予了回答,2009年的回答率为11%,并且有18家上市公司提供了自己的相关信息,2011年46%的上市公司做出了回应,而到了2014年回复率为45%,每年的回答质量和提供的信息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如表1所示。从对于CDP调查反馈率的逐渐增加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对于自然环境、气候环境的变化逐渐加深了了解和认识,积极主动地公开自身碳信息的观念和意识逐渐形成,不仅对于气候变化的认知进一步加深,同时更善于抵抗风险和抓住机遇。例如,对于国家号召的节能减排工作,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是只当作一项政策和规定来执行,而是通过技术的改革创新把它更好地融入到日常的发展和运营中来,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和技术效应。
2.不同的行业对于CDP调查的参与态度大不相同。《CDP(碳披露项目)中国报告 2011》涉及到的28个行业中仅有7个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回复,分别为:建筑与工程、煤与消费用燃料、信息技术、石油和天然气、银行、运输、汽车与汽车零部件。其中银行业共有4家企业填写了调查问卷,位居榜首,如下页表2所示。而未进行CDP调查或者拒绝调查的上市公司有54家,分布在酒店、金属与采矿、建筑材料、航空、化学制品、经销商与贸易公司、餐饮与休闲、金融服务等行业。银行业参与CDP调查的次数最多,数量最高,原因在于:银行业是低碳排放行业,与其他产业的联系密切并且样本比较稳定。金融行业与信息产业对于CDP调查高度重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碳信息的披露中来,充分利用这一机遇,创造新的效益,带动其他行业碳信息的发展。而一些高消耗的上市公司参与度相对较低。如图1所示。
(二)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1)缺乏碳信息披露的动力。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的不完善,上市公司缺少政策支持,碳信息披露质量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关系、技术力量的限制、资金投入的限制等使得上市公司自身对于碳信息披露的动力不足。(2)信息保密问题。企业对于碳信息披露相对比较谨慎。环境问题是影响较大的社会问题,相关部门对于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企业对于这些数据的披露容易进行筛选和隐瞒,尤其是上市公司,它们的规模一般较大,社会影响力也较大,不愿积极地披露碳信息的相关数据。(3)缺乏对碳信息数据的审计。由于碳信息的牵涉范围较大,关注度较高,而上市公司对于碳信息的披露相对随意,数据的准确性有待提高,我国也没有专门的第三方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披露的这些数据进行核实和审计。(4)上市公司没有关注气候变化的专门机构。从CDP调查近几年的数据可以看出,许多上市公司没有成立相关的部门来负责碳信息管理,有的明确拒绝参与这个调查,有的则是相互推脱,没有明确的责任人,对于数据的收集和披露产生了较大影响。(5)没有统一的披露准则和规范体系。为了使不同行业的数据具有可比性,CDP调查问卷中涉及到了上市公司如何计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工具和流程,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有一半的上市公司没有进行回答,还有的上市公司表示现阶段没有相关的数据规范体系。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管理体制的限制,还是把碳信息的观念停留在认识了解的基础阶段,而没有把规范计算和披露事宜付诸实施。从CDP的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数量稀少,难以进行分析研究,而且上市公司碳信息的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充分、不真实的情况,规范的制度管理体系对于碳信息的统计计算至关重要。
四、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的原因
(一)碳信息披露涉及到会计信息的公开。会计信息是一个企业重要的管理信息,会计信息的公开使得这些信息具有了公共性质,任何人、任何企业都可以了解到这些信息,而这些信息的使用并没有给信息的提供者带来相对的补偿,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这些特点使得企业之间出现了信息的不均衡状态,获得信息较多的企业会获得一些超额的信息回报,根据这些消息调整自身的战略,往往会给信息披露者带来一定的风险和损失。为了应对这些潜在的风险,信息披露者对于需要披露的信息会进行相应的筛选、修改,依据成本效益原则进行披露,这些信息数据就具有了一定的局限性和不准确性。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权相对弱化。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使得内部的相关信息被公众所了解,不同的人群所了解信息的渠道不同,造成了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平衡,大股东的信息优势会伤害到未及时得到相关信息的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企业内部、股东之间的矛盾激化,内部动荡,影响了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实施。
(三)巨大的利益诱惑。碳信息披露使得社会大众的目光紧紧盯在了企业身上,企业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环境气候问题,这就需要企业改进当前的生产技术水平,投入新的力量、新的技术进行研发。研发需要很多的投资,并且在短时间内很难取得较大的进展,获得较大的利益。企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愿意去改变目前盈利的生产模式,转而去投入新的未知的生产领域。
五、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碳排放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的法律法规制度是政策实施的重要前提,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执行实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制定一部完整的关于企业碳信息披露的法律。此外,针对会计信息的特殊性,应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可以据此来提供相关信息,减少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也保证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统一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准则,搭建碳排放信息的公共披露平台。碳信息披露需要的是精确、可靠、真实的数据,不然就丧失了其存在的意义,碳信息的披露、量化管理就很难实现。从社会责任报告(CSR)中不难发现,我国的相同行业、相似行业的披露口径并不相同,使得不同企业之间的碳信息难以对比,信息的利用价值大大减弱。此外,我国也缺少碳信息披露方面的会计规定,缺少统一的披露标准,碳交易中的相关信息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严重影响了我国碳信息披露的进程。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数据规范体系来进行上市公司数据的收集和计算研究。我国可以借鉴目前世界上比较权威的统计标准,探索适合我国上市公司情况的核算体系。
我国上市公司参与CDP调查的数量较少,大部分上市公司是通过自身的年报、官方网站、社会责任报告(CSR)等渠道进行碳信息披露,我国还未建立起一个专门的渠道来发布这些信息。应要求上市公司不仅向政府部门发布信息,还要向社会大众进行公开,需要像正规的财务报表那样接受第三方的审查。
碳信息披露是基于数据的披露,没有相关的数据支持,就没有进行合理统计、分析研究的可能。CDP是国际间的调查组织,不一定符合我国目前的发展大环境,也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其中涉及到的数据框架条目、计量方法也不一定适合我国上市公司,我们需要做的是借鉴和创新,而不是生搬硬套。目前,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准则,搭建碳排放信息公共披露平台至关重要。
(三)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与审计体系。社会监督需要由第三方的权威机构来执行,比如说由一些比较知名的律师、著名的律所来担当,由于这些人、这些机构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并且对于我国的制度规章、上市公司的内部机构和外部环境有充分的了解,邀请他们来向我国上市公司宣传普及碳信息的相关知识,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碳信息披露制度和标准比较恰当。在上市公司披露自身的碳信息后由专门的审计部门、专业的人才对这些信息进行真实性的分析并作出排名。另外,公众和政府极其关注环境信息,他们的注视推动了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的步伐,大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是为了迎合政府的政策和公众的要求,从而提高自身的公众知名度。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应该扩大对于低碳信息的宣传力度,向公众普及更为直接详细的低碳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社会使命感,监督上市公司的碳信息披露。
(四)上市公司应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碳信息的披露中来。从CDP的报告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参与程度不高,积极性不大,参与的上市公司以大型央企为主,中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参与碳信息披露的很少。我国上市公司对于碳信息披露认识不深,它们中的大多数是把节能减排当做一种口号,当成一种负担,并不是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来回应。但是气候环境恶化严重,低碳行动刻不容缓,上市公司必须以积极的姿态来参与其中,主动披露碳信息,注重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创新低碳技术、开发低碳产品,积极应对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
(五)加强政府对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监管作用。首先,政府部门是环境治理的主导部门,但是单靠政府是不能完成治理环境的。政府应该鼓励上市公司对于碳信息进行披露,政府的大力宣传、教育、协助有利于上市公司加强对低碳行动的认识,增强上市公司的使命感。其次,政府应该制定一些优惠的政策、措施去鼓励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例如,对于一些较完整地披露了碳信息的上市公司提供一定的技术和政策支持,帮助其获得优惠的贷款等等。再次,对于上市公司的碳信息进行独立的审计,制定完整的审计标准,规范上市公司的碳信息披露,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对于优秀的上市公司进行奖励,对于一些做的不好的、信息披露不真实的上市公司加以严惩,可以邀请其他各个方面的组织、个人、媒体来共同监督这项工程,以此来促进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发展进程。
六、结论
虽然现阶段低碳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环境信息的逐步披露也是大势所趋,但是从我国现阶段碳信息的披露状况来看,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还没有明显的提升,披露的内容也相对散乱,没有一定的规范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由于我国碳信息的披露缺乏相应的规范准则、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难以取得较大的突破。这需要上市公司、政府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参与,使碳信息的披露越来越透明化、规范化。S
参考文献:
[1]张彩萍,肖序.国际碳信息披露及其对于我国的启示[J].财务与金融,2010,(3):77-80.
[2]郜东芳.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
[3]穆利萍.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改进建议[J].商业会计,2011,(7):58-59.
[4]简丽霞.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
[5]谭德明,邹树粱.碳信息披露国际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信息披露框架的构建[J].统计与决策,2010,(11):45-46.
作者简介:
黄乐,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