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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地区维吾尔族传统民居建构文化与特色研究— 以新疆鄯善县吐峪沟麻扎村为例

2016-02-18母俊景赵衡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园林系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中国房地产业 2016年18期
关键词:风貌民居村落

文/母俊景、赵衡 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园林系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新疆吐鲁番地区维吾尔族传统民居建构文化与特色研究— 以新疆鄯善县吐峪沟麻扎村为例

文/母俊景、赵衡 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园林系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新疆维吾尔传统古村落给予极大的关注,使人们对维吾尔传统建筑本身重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及深厚的文化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维吾尔传统古村落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结合吐峪沟麻扎村的案例,研究阐述维吾尔传统古村落保护的方法、策略及内容,指出其保护的重点要素及规划的重点,以期为当前传统村落保护提供经验借鉴。

维吾尔传统古村落;保护;利用;麻扎村

麻扎村是国内现存最完整的生土建筑村落,也是新疆境内历史最为悠久的维吾尔古村落,它在聚落布局和建筑形态等方面极具有地区与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其建筑结构形制、传统生活方式以及文化风俗习惯等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与艺术信息,是当地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与文化艺术成就的重要见证。本文结合新疆维吾尔传统古村落鄯善县吐峪沟麻扎村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实践,探讨新疆吐鲁番地区维吾尔族传统民居建构文化与特色研究,为其他区域、民族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提供经验参考,以期有益于当前新疆的维吾尔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1、基本情况

1.1 发展历史

麻扎村是因有吐峪沟艾苏哈卜·凯赫夫麻扎而得名。早在新石器时期,麻扎村已是当地土著民族的聚居地,在距今二千六、七百年前,吐峪沟南沟口人丁兴旺,文明程度很高,是吐鲁番地区农业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西晋时期,麻扎村开始成为佛教圣地。元末明初,伊斯兰教开始向吐鲁番盆地传播。1984年,恢复乡镇村建置,麻扎村作为一个政村隶属于吐峪沟乡至今。

1.2 村落特色

1.2.1 环境条件

麻扎村由于三面环山,只有西部与吐鲁番市相接,海拔100-500米,地势低下闭塞,造成增温迅速,散热不易。春季升温快,夏季高温炎热,秋季短,冬季寒冷期短。该区热量极为丰富,日照充足,降水极少,气候异常燥热,是当地典型的火洲气候。

1.2.2 自然景观

麻扎村即位于火焰山的6个沟谷中的吐峪沟南谷口。由麻扎村向北行就是约8公路长的吐峪沟大峡谷,穿谷而过的天山雪水将黄红色土壤冲出南谷口,在峡谷南端形成了肥沃的冲积平原。

1.2.3 人文景观

吐峪沟干佛洞位于麻扎村的东西向山崖上,是吐鲁番地区开凿年代较早、历史较长的一处石窟寺遗址。据调查约有1000余年的修建历史。吐峪沟霍加木麻扎是新疆伊斯兰教陵墓,与著名的“吐峪沟千佛洞”比邻。此麻扎影响很大,朝拜者除新疆外,还有来自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区和穆斯林教徒。麻扎村的传统民居基本都是黄黏土建造的土房,室内栏、柱等采用木制材料。房屋高约3-4米,屋顶是平的,上有方形采光天窗,夏天人可上屋顶去乘凉或堆积瓜果、粮食和杂物,有的做牲畜棚。屋内墙中间置有饭灶。室内有大土炕,几乎占房间的三分之二面积,生活殷实的人家客房、卧室的炕上铺着做工精美的毛毡,墙上挂着壁毯。家居陈设有壁炉、儿童摇床、盛水壶具、碗筷等食具、箱包等。

2、总体策略

2.1 原则

麻扎村保护规划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历代各民族融合繁荣发展的特色区域以及居住性风貌景观为目的,其原则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思想,对吐峪沟麻扎村进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充分尊重吐峪沟麻扎村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

2.2 指导思想

吐峪沟麻扎村的规划建设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以保护街区风貌,整治历史环境,改善居住条件为主导思想。

2.3 保护框架的规划

2.3.1 文物古迹保护

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基础。经详细调查麻扎村内共有18处文保单位,其中“吐峪沟石窟寺”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余17处文保单位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3.2 特色村落形态保护

传统特色村落的民居相对文物古迹而言,其群体的效果、生活性和民俗性的价值则更为重要。村落民居中的建筑保护都必须结合居民生活的改善进行,才能保证村落始终保持因人的活动存在,而充满持久的内在活力。因此,在村落形态保护过程中,可根据情况不同,结合采用立面保存、结构保存、局部保存等方式。

2.4 规划方案

2.4.1 土地使用规划

重点调整的用地布局。在保护区内挖掘新的有价值的文物性建筑,将其划为文物古迹。调整现状部分综合效益较低的用地性质,对其进行再开发,转变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博物展览等为旅游业服务的用地。结合古桑园、沙画工作室以及入口管理区等地段的整体整治,

建设入口及广场。利用原有居住用地间的部分弃置地,规划新增公共

绿地及休憩、集散广场用地,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及居民、游客的生活、游览环境。

2.4.2 人口与社会生活规划

在对吐峪沟麻扎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居民意愿调查,对未来村落居民的人口构成、生活方式的变化发展做出合理的预测。根据村落的生态容量,规划保留居民居住,但适当控制人口规模,降低人口密度。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限定居住户数,以保证居民的居住面积,拆除自建的小屋或构筑物,恢复住宅的本身面目。作为纯步行环境内的居住区的更新,主要的矛盾在于解决居民对公共环境的要求。

2.4.3 空间景观规划

对麻扎村要保护并强化以自然空间环境和村落人工环境为背景的外部空间,构筑的开放空间系统。突出霍加木麻扎、千佛洞、清真寺、古桑园等空间标志点,保护其周边环境及与之关连的视线通廊。保护及整理街道两侧的传统居住建筑群,使之成为集中反映民俗民风的传统街区和真实留存传统居住空间的传统居住地区,成为观赏、旅游、休憩的场所。保护街区内的特色街道空间,在重要地段开辟小型广场空间,营造富有传统气息与地方特色的开放空间系统。保以传统的居住形态为范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各民居类型中某些有特色的建筑,改造内部结构,改善居住环境,恢复其传统居住空间格局。

2.4.4 道路交通规划

外围交通在保证不打破原有宁静气氛的前提下,应充分保证其应

有的交通可达性,成为充分提高居民生活质

量和发展旅游的保障。原有传统街巷保持其尺度、比例和步行方式不变,严格限制机动车辆的使用。为今后发展旅游观光业,内可考虑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电瓶观光车。

2.4.5 绿化系统与生态环境规划

综合利用多种绿化手段,结合原有的历史景观资源特征,突出新疆吐鲁番地区的传统种植特色。通过分析比较,建议选择如下:阔叶乔木:国槐、黄榆、黄果山楂、桑树、胡杨、沙枣、垂柳等。灌木:水蜡紫叶小檗柽柳、文冠果。花卉:波斯菊、万寿菊、玉簪、蜀葵及大丽花。草坪及地被:黑麦草、狗牙根、早熟禾混播;地肤。

2.5 保护等级与保护范围划定

2.5.1 文物保护范围划定

吐峪沟麻扎村已被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共有18 处,以及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较有价值的文物古迹点若干处。

2.5.2 重点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要求。(限建区)

以千佛洞、霍加木麻扎、麻扎村历史文化街区段为核心保护区该区不得随意改变现状。街道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建筑功能以公共建筑为主,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维持原有街巷格局,色彩控制为土黄、白及原木色等。

2.5.3 风貌协调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要求。(风貌协调区)

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其建筑形式要求在不破坏旧城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新建筑应鼓励低层、多层,新建筑与保护对象之间保持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功能应以居住和公共建筑为主,对任何不符合风格要求的新旧建筑,除必须搬迁及拆除的之外,近期都应改造其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2.5.4 建设控制区范围划定及保护要求。(建设控制区)该区域内的各类修建必须在城镇建设部门及文物管理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更新和环境变化应由专家评审。

2.6 建筑高度控制

2.6.1 保护区高度控制

麻扎村绝大多数传统建筑为二层(带屋顶空间以及晒台),少量建筑建有半地下空间以及夹层,大部分区域基本维持传统民居依山而建的朴实面貌。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严格控制原有高度。重点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原有高度,以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地段和重点地段古建筑传统风貌的保护要求。风貌协调区内依照该地段实际情况进行控制,部分地段控制为3层。

2.6.2 视觉走廊控制

控制苏巴什河的特色景观视线通廊,通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以一层、高棚架晒台为主,严格控制建筑层数。控制居住性街巷两侧的高度:二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为6.0m以下,一层檐口高度为3.0—3.3m,同时保证街巷两侧错落有致。

3、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治措施

3.1 类型分析与风貌评价

为了更好地体现整治规划的重点和内容,把东街、西街的沿街建筑进行风貌分类。

第一类: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和按照风貌要求重新修复过的风貌

建筑,及有明显特色的传统建筑。第二类:基本留有原有传统建筑风貌,但门窗、墙体有一定程度的破坏。第三类:基本留有原有建筑形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治措施。

3.2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措施要求

保护规划本着保护传统空间格局,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吐峪沟麻扎村的建筑及外部环境提出分区保护和修缮的措施。对典型民宅,应从严格的文物意义上进行保护,保持原样,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存,原则上不做任何改造,其中留存状况较好的民宅作为旅游开发所用。一些已自建的、近期难以拆除的风貌较差,尺度较大,高度过高的建筑物,采取外立面整饬、层数削减的措施,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对位于需整治地段的一些对传统风貌影响较大的建筑,没有传统特色的无保留价值的危房,必须拆除更换。

结语: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结合历史文化名村 — 吐峪沟麻扎村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的实践,提出保护街区风貌,整治历史环境,改善居住条件为主导思想的保护与发展思路,提出保护的要素主要包括文保单位、维吾尔传统民居聚落形态的保护方法与内容,以及作为支撑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改善。虽然本文就个例进行阐述分析,但新疆维吾尔族传统民居建构文化与特色及其所面临的发展问题具有普遍性,希望本文针对麻扎村的保护与发展的探索能够提供借鉴或者引起相应的讨论关注,为新疆各民族的传统民居建构文化与特色研究提供相应的参考。

[1]黄家平,肖大威,魏成,等.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技术路线研究[J].城市规划,2012 (11):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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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闫飞.吐鲁番传统民居建筑空间与人居行为的关联性研究[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2(06):159-162.

[4]杨晓峰,周若祁.吐鲁番吐峪沟麻扎村传统民居及村落环境[J].建筑学报,2007(04):36-40.

[1]母俊景,女,1978年生,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地域建筑.

[2]赵衡.新疆农业大学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景观规划.

该文章为新疆农业大学前期资助课题支持,项目名称:新疆吐鲁番地区维吾尔族传统民居建构文化与特色研究,编号XJAV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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