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书下饭
2016-02-17安小ber老爹
安小ber+老爹
亲爱的老爹:
喜欢阅读,已经成为爱好了吧,好像没有书生活就不完整。更喜欢读小说和游记,文字和图片的世界,别有一番滋味。有时候去一个新地方,看到的想到的重叠在读的一些书上,会心一笑,像是独家的记忆,专属于自己。
每个年龄段的书不同。90后看郭妮的《天使街23号》,还有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郑渊洁的童话,那是小学。初中是学校推荐的一些名著,印象深的有《简·爱》、《高老头》,《悲惨世界》虽然看的简本,现在还依然感觉到主教把冉·阿让偷窃的银器送给他的震撼。初中追了好久的影视刊物,满满一大纸箱子,还跑到编辑部买珍藏版。高中迷了好一阵《红楼梦》、《三国演义》,电视剧看了就停不下来,连看了20多天,然后是讲解《红楼梦》的书,最用心的应该是《蒋勋说红楼梦》,给了个不一样的角度,美学的感觉,讲各种诗词,读得特别有瘾。这是一部让人心动的书,大学想选一门“红学”听。
美国高中两类书读得多。《麦田的守望者》和《独自和解》是写高中生成长中的苦闷和叛逆,都是在追求一种不愿被打败的力量。《士兵的重负》和《灿烂千阳》是写战争的,前者中有一个细节当时读得泪流满面:从战场回来的诺曼,女友嫁为人妇,自己没有工作,每天做噩梦梦到自己死去的战友,而他仅仅能做的就是每天围着一个很大的湖转圈,想找个人说说勇敢的事,没有人听,他甚至想冲着点餐对讲机说,最后他跳入湖中自杀了。后者写战争中的女人,生育工具,丈夫随意殴打没有人制止,自己拿命抗争。
最不喜欢又得读的书应该是12年级的英语文学读物,《贝奥武夫》《麦克白》和《蝇王》,一头雾水,无论中文还是英文,特头痛。前者是古英语弄得头大,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在聊些什么呀”。《麦克白》就干脆没读,一碰就缩了回来。后者的心理描述让人抵触,赤裸裸的兜底笔触,里面男孩子内心表现写得丑陋,无法面对,不舒服。喜欢过毕淑敏,再后来读出心灵鸡汤的感觉,不适合我这个年龄段读了。当然,有些书就是茶余饭后,认真你就输了。
故事情节很重要,英语课的《十九分钟》那些紧张的情节一下子就把阅读兴趣打开了,校园暴力的,美国血腥的一面。课堂上还发生了一个小故事,大家刚好读到男主角打算开枪那段,教室窗户“哐”的一声被什么东西砸到了,所有人吓一大跳。两年前《盗墓笔记》火,自己也读,也是情节不错,非常有意思,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看停不下来,一本一本共看了九本,现在看前传的《藏海花》和后传的《沙海》,感觉还是不错。是恐怖小说,有恶心点也有兴奋点,和之前读的书不一样的风格和类型。
阅读没有长性,缺少阅读兴趣;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书没看又进新书,越积越多;零碎时间读,也养成在公车、地铁以及等人看书的习惯;总跟不上买书的趟,欠账似的,淘书也太粗,有滥书的流入,选书,不好说一眼就盯准了品质,至少是关于自己的时尚,文字的热情,有八卦有追捧但不媚俗;不喜欢教科书的面孔,这都是我阅读的毛病。有段时间不看书,自己也会逼自己看。也读电子版的东西,更喜欢纸质的,因为摸着纸张并翻过去,感觉让人心动,翻页的声音不可代替,喜欢在书上划线写字。
老爹的阅读对我影响很大。现在还记得一起读《中外书摘》、《书摘》以及后来加进来的《国家人文历史》时,老爹的那些刁钻问题。记事就知道老爹读医学院,坐在解剖台跟前读《红楼梦》的事儿,老爹注定做不了医生。每天歪在床上读到半夜,几十年,这么执着,这么久的阅读姿势,不是一个简单的爱好,挺伟大的事儿。老爹的那个阅读形象对我太高太陡,没有办法靠近。家里一屋子书,哲学的书柜真看不明白,在小说的传记的电影的艺术类的里面倒能拣出一些来看。还有,老爹不可以侵占已经给我的两个书柜。
又注:最近在看被称为台湾手帐女王的书,《不小心,日子过得这么有趣》,用自己的创意去写每一天,记录每一件小事,她的旅行、咖啡、文具等话题,也是装在我口袋里的珍爱。
——爱你的小疯丫头
小丫头:
丫头这个暑假过得太浮躁了。当然,面试了一份助教工作、换了护照去北京的大使馆办了面签、到医院查了体、拔了两颗智齿、给老爹写了信、会见了一批密友。当然,在当当、亚马逊上订购了一堆和学业专业无关的课外书、犄角旮旯总有翻开看了开头的书、行囊里总背着一本要看的书。但是,丫头时间的使用还是太松弛太浪费了,放在阅读上的时间太少了。
关于英语课上的读物,丫头一竿子打翻了三本在文学史上都有显赫地位的著作,也许它们的暴力、焦虑、罪恶、荒谬等共同的故事元素,和丫头的阅读兴趣发生了抵触。从丫头这儿老爹才听说的《贝奥武夫》,打印下中文版看的,还看了一个不全的冯象的译本,看了两个电影版本,其中一个是动画加三维加国语配音。虽然冯译本有些景致,但老爹也不喜欢这部欧洲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叙事长诗,单讲妖兽的故事,四百多年前的中国人要比一千年前的英国人讲得好。《麦克白》读不下去是正常的,并不是每一个成熟的阅读者,不经过阅读煎熬就能直接感受到它惊心动魄的崇高感。已经拿到台湾文学最高荣誉奖的作家王文兴说:十八岁怎么能读懂莎士比亚,我今年七十多了还没懂莎士比亚呢。《蝇王》是老爹1985年花一块六买的,细想一下拉尔夫和杰克两个人的冲突,今天人们不是仍然在纠缠着吗,人性与兽性、理性与激情、现实与欲望、爱与恨的纠缠。
我们对一部经典没有感觉、束手无策,也许它对我们永远就是一部被叫做名著的冗长乏味的东西,也许有一天它令我们瞠目结舌、恍然醒悟。经典是作者和读者一起完成的,读不下去读不懂,不完全因为智力,问一问哲学专业的学生,有多少人碰过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英语文学专业有多少人愿读乔伊斯的《芬尼根的守灵夜》,它们都是专业必读书,名气大块头大不招人待见,掉头而去总比无功而返强。阅读是一种乐趣,充满了无可替代的智慧情趣。读教科书不会快乐,因为教科书附加了太多的阅读功利、太多的指令指定,阅读是递进的扩散的快乐的游戏。一个人被书黏上,沾染书痴“恶疾”,上帝该是多么眷恋这个家伙。
读书可以不讲规矩不讲权威,随心所欲,固执己见。阅读不是书对你的灌输,是你和书一同在思考在说话,一起聊你眼前的坏情绪、孤独和不知所从。书常常和你在情感上同进同退,阅读的故事和自己的故事常常不分彼此,最终你感觉到自己智慧的情感的一个角落被书撬动了。雨果那个有点儿概念化的高贵与慈悲的细节,不仅感动了冉·阿让,还感动了一个正在读初中的中国女孩。那个带给丫头震撼的雨果,已经成为丫头自己的雨果。每一个年龄段的阅读,书的高度都在增长,你的智慧高度也在增长。涓流效应使经典不知不觉成为你的一部分。俄国诗人布罗茨基向深刻影响到他的作家致谢时说,自己仿佛成为他们的总和,但总小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丫头喜欢《红楼梦》,仅仅一个妙玉喝茶的绿玉斗,一抖搂文字,满地的风景。福楼拜写包法利戴的那顶帽子用了185个字,怎么读都不起腻,乔伊斯用了876个页码写一个叫布卢姆二十几个小时的破烂事儿,成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英语小说。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和心态、能力和水平去看《红楼梦》、《包法利夫人》、《尤利西斯》,没有看真的会很可惜。福楼拜还说过一句使他更加著名的话:阅读是为了活着。老爹说,阅读是为了更精彩地活着。一个人不读书,一生会漏看多少精彩、错失多少美丽。你不能揽一书而知天下,但你临天下就一定要揽书入怀。不能因为有过阅读的经历,端了一个阅读的架子,就真以为自己底气很粗腰板很硬。愚民,是别人禁止你阅读,愚己,是自己对阅读的禁止,轻慢自己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放弃阅读。
阅读是自私的,是从审视自己生活开始的。阅读是有野心的,想使自己的人生成为另外的样子。阅读是润物有声的,读得越久,就讨自己欢心,就讨他人羡慕,就讨世界亲近。阅读是贪婪的饕餮之徒,好胃口好心情好食物好烹制样样都要有,扒皮剔骨,大快朵颐。生活中很少有这等一边享受一边受益的好事儿。人群中总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人,说话睿智幽默、性情柔美风趣、做事举重若轻、待人宽厚谦逊。他本可以盛气凌人,但老弯着腰说话;他满脑子装着答案,却老爱问问题;和他在一起就是在读一本好书,人们甚至欣赏他生活中许多“愚蠢”的短板。细看这些人,一定是著名的阅读者书写者。和拿书下饭的人做知己,常常会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法国人孟德斯鸠讲,苦难使人更像人,老爹讲,阅读才使人更像人。
因为拒绝平庸我们才去阅读,所以不能在如下的书籍或文字上浪费时间:应景的时尚的皮毛的、人云亦云的不知所云的、消磨时间的消磨好心情的、怎么娱乐怎么来的怎么低俗怎么写的、没有读过很多书的人写的书、苦涩难懂的枯燥乏味的、无法和它一起共鸣的违反了你的信仰道德的、因为有人宠着可以胡闹的写什么都被称为著名作家的。这些书除了吞噬你原有的聪慧还吞噬你的时间,还使你以为书原来不过如此、以为书竟然可以这么混账,还间接伤害到你的智力。最近读昆德拉,本以为蘸着昆德拉早先那些天才般的文字,完成对刚出炉《庆祝无意义》的吞咽。可老爹真让这个打心眼儿喜欢的人恶心着了,老爹无法向这个大概快九十岁的大师的新书致敬。昆德拉用没用心写老爹不知道,但老爹用心读,却没有读出精致来。否定一个你始终信赖和着迷的作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令人踏实的事。
欧洲中世纪有个几百册的藏书,已经是了不起的图书馆。中国的明朝,即便赫赫有名的天一阁,藏书也不过七万卷。在纸质出版日落黄昏的今天,一年各类新书仍然达到20万册,光读一遍新书的书名,就是一部百万字的巨著。丫头这一代,眼前堆积了太多的过眼云烟。一定要有个警惕,对垃圾文字对不靠谱的文字、对自以为是的文字、对不认真写字的大师的文字保持警惕。网络使阅读变成似是而非的行为,阅读被弄得七零八落,内容也东三西四、虚张声势,文字亢奋多、戏弄多、热闹多。互联网还有一个“优点”:许多因联想而涌来的文字同时展示在你眼前,本来它们应该在书架子上排队的,结果浅尝辄止、急功近利、一目十行,过目不过脑占据整个阅读。浅阅读是无效阅读,还包括漫不经心、漫不动脑,碎片化阅读、闪读。可以跳读,老爹从来不信字字珠玑的话。
聊一聊丫头喜欢的南派三叔。“藏海花”的封面上没有几个字,“阎王”、“盗墓”、“骑尸”很醒目。我们的圣人孔先生说,未知生焉知死,可三叔知道,他写了十一部叙述了九年,上初中的孩子大学毕业了三叔还在絮叨。乱语者三种人:一是孩子,童言无忌;二是疯子,疯言疯语;三是三叔,胆子大,敢说。书、书店在消失,三叔的书在增长,千万册的销售量不容易的事。老爹觉得,卖相好不就是经典。肯定什么地方出了毛病?阅读变成一个怪异的举动,变成一个陷阱,这才是一个很恐怖的故事。
英国人格林说,一个人日后成为怎么的人,端看他父亲书架上放着的那些书就行了。老爹不是很喜欢格林的书,他的《布赖顿硬糖》既哲学又娱乐,就在书架上。老爹书房的书该不全是滥竽充数。只是在老爹的书房里,丫头的书已经侵蚀了两个顶到房顶的书柜,还在扩张,最来气的,是那一长溜三叔的书,放在那么好的位置上。
又注:老爹在读《岛上书店》,这部挺老派的小说有句挺抢眼的话: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不错,每个情节拐角都有书的风情。几乎是中美两国同时出版的,希望丫头找来英文版看,应该有更直接的趣味,读完爷俩讨论一下。
——爱你的老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