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研究
——以邹城羲皇庙遗址为例
2016-02-17袁军黄春华山东建筑大学山东济南250101
文/袁军﹑黄春华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济南 250101
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研究
——以邹城羲皇庙遗址为例
文/袁军﹑黄春华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济南 250101
本文以邹城羲皇庙遗址为例,从大遗址的价值评价入手,分析大遗址保护面临的问题,又从保护区划﹑保护措施﹑展示利用三个层面探讨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方法。最后,总结了邹城羲皇庙遗址保护的思考。
羲皇庙遗址;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
对于大遗址的概念,目前普遍的解释为规模宏大﹑价值突出﹑信息丰富的大型古代文化遗存。现公布的大遗址名单多为国保或省保单位,而一些具有重大发现的古遗址甚至连保护级别都没有,尤其是古墓葬,这类古遗址也应该划入大遗址的范畴。
随着国内大遗址保护的飞速前进,大遗址名录由最初的几十处扩展到现今的一千四百多处。如此众多的大遗址,其分类或按时代序列或按遗址性质,亦无定论。因毁坏时代久远,遗址大部分都埋在了地下,邹城羲皇庙遗址就是具有代表性的大遗址实例。邹城羲皇庙遗址具有重大的历史﹑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作为一处释道儒汇聚的伏羲祭祀与宗教兼具的大型古建筑群遗址,其在地域天然环境的选址和人造环境的配合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羲皇庙遗址平面布局和建筑风格为研究鲁南地区伏羲祭祀与民间宗教的建筑规制﹑民俗风情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科学依据。
1、邹城羲皇庙遗址的概况
1.1 历史沿革
邹城羲皇庙又称人祖庙﹑爷娘庙,为第四批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位于孟子故里邹城市西南30公里的东凫山西麓,郭里镇爷娘庙村东,是齐鲁地域乃至全国规模较大,以祭祀伏羲为主﹑释道儒文化兼有的古建筑群。所惜1929年,军阀梁冠英放火将庙宇焚成废墟,加之1958年“大跃进”时期的破坏,庙已倾圯。经历代修建,至清末民初时,羲皇庙古建筑群达到了极盛规模,香火旺盛,影响广及整个鲁西南。现今羲皇庙遗址仍是周边居民精神寄托,每年的正月初一﹑十五都有大批的民众集中至此祭祀伏羲女娲。
1.2 遗址保存现状
邹城羲皇庙规模宏大,整体格局保存较为完整,占地约130余亩,遗址平面略呈梯形,庙址围墙以内面积约10600平方米,其中北围墙宽约73米﹑南围墙宽约113米,西墙长约118﹑东墙长约110米。羲皇庙文物内涵极为丰富,现状遗址呈五路建筑群格局,拥有殿﹑宫﹑楼﹑阁﹑亭﹑台﹑廊庑43座,现存大型石刻碑碣15件。
1.3 遗址现状分析
1.3.1 遗址本体现状分析
羲皇庙遗址本体现状分析如下:(1)从遗址完整性的层面来讲,遗址的选址要素及主体院落格局保存基本完整。而遗址本体内道路系统破坏严重,与原有道路差异较大。(2)从遗址真实性﹑可识别性的层面来讲,大部分遗址建筑的台阶﹑台基﹑柱础及部分墙体下碱保存较为完整,保留了遗址典型历史时段的原貌;少部分遗址仅有局部能够反映原有历史风貌,另有一部分遗址破坏殆尽,残余部分与历史记载不符。
1.3.2 周边环境现状分析
遗址东侧的东凫山树木稀疏,原有排水沟渠已淤塞填平,夏季山体雨水对羲皇庙遗址东侧冲蚀严重;遗址西侧原有林地现已被爷娘庙村宅地侵占,南北现状均为耕地;庙内植被因砍伐而荡然无存;羲皇庙现有保护范围内有耕种﹑放牧﹑取土等现象,庙周围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2、邹城羲皇庙遗址的保护利用措施
2.1 遗址保护利用的原则
羲皇庙遗址在性质上为宗教祭祀类大遗址,不但具有大遗址的普遍属性,也有自身独特之处。基于此,本文提出羲皇庙遗址的保护原则:
(1)整体保护的原则:指羲皇庙遗址古建筑群和遗址历史环境的共同保护,历史环境包括爷娘庙村。
(2)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以遗址保护为根本的前提下,最大化利用遗址及周边资源,通过多种手段从不同层次展示羲皇庙遗址的独特文化。
(3)突出独特性的原则:保护措施应体现羲皇庙遗址三教合一的特点,同时兼顾当地的民俗文化。
(4)注重民众精神需求的原则:保护利用要注重民众的祭祀需求。
另外还有可识别性原则﹑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
2.2 遗址保护区划的界定
现有区划缺少明显的地形地貌边界,且没有根据用地使用状况合理划定,因此现状保护区划未能针对文物的实际情况,尚不能满足文物保护和管理的有效性要求。基于以上分析,羲皇庙遗址保护范围的划定,以羲皇庙围墙之内的部分作为重点保护区域,以东凫山山脊线和爷娘庙村道路中心线之间的区域为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区划的划定主要依据考古勘探报告和遗址保存现状评估结果。
2.3 遗址保护措施
基于以上保护原则,结合现有大遗址的保护方法,羲皇庙遗址的保护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保护区划内遗址环境的整治,二是遗址本体的保护。
2.3.1 保护区划围内遗址环境的整治措施
(1)整体保护:对影响建筑遗址环境风貌的建筑物分期搬迁,恢复羲皇庙原有山野古庙历史风貌景观;清理疏导庙东侧山谷水道,对山洪进行疏导,维护遗址本体安全;培育东凫山山林植被,维护山体的现有自然山路;新建游客中心建筑物风格﹑体量﹑色彩等要素需与文物本体相协调。
(2)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搬迁羲皇庙遗址西侧部分住宅,将此处复建羲皇庙第一路建筑,用于祭祀伏羲的活动场所。
(3)突出独特性:庙前羲皇庙广场区域内敷设景墙﹑太一坛等与羲皇文化展示相关的构筑物。
(4)注重民众精神需求:保留庙前神道沙石道路和神道树木分列两侧的形式,庙院前疏林草地型广场种植应以自由﹑分散的树木配置方式,在神道两侧应留有开阔的空间,以便庙会活动。
(5)可识别﹑最小干预﹑可逆性:羲皇庙遗址内原有道路一律依原制复原,无相关依据且需敷设的甬路采用沙石路面,以达到同整体古朴环境的协调。
2.3.2 遗址本体保护措施
羲皇庙遗址本体的保护本着“最小干预”的原则,没有采取复建保护措施,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1)覆罩保护:部分遗址建筑本体的修缮与覆罩,主要针对遗址中具有覆罩实施可行性﹑本体信息较为丰富的﹑对遗址风貌影响较弱的建筑残存。该类遗址建筑均集中在第二路,包括午朝门﹑朝王殿﹑部分典型构筑物台基或基础等遗址建筑。
(2)遗址现状展示保护:对于遗址建筑现存本体的修缮保护工程,该措施主要针对第一﹑三﹑四﹑五路院落,包括玉皇殿﹑钟楼﹑鼓楼等遗址建筑。修复过程中应对遗址建筑原有规制﹑尺度﹑营造技艺进行研究及考证,以现存部分为依据进行修缮,清除现存不合理的后世增添,不增添台基以上缺失部分,对于回收的属于该建筑遗址的下部石构建进行相应归位安置,对于墀头﹑挑檐石等遗址建筑上部构建,依原制进行局部架立归位安置。
(3)回填保护:对于面积﹑范围﹑尺度不清的建筑基址,结合考古清理,以不影响遗址为原则,回填保护其上采取绿化标示。包括第一路西屋﹑下堂屋,第三路三清殿,第四﹑五路部分厢房。
2.4 遗址的展示利用
结合羲皇庙遗址保护和展示利用的要求,以及遗址分布的特征,将展示分为一个中心﹑两条轴线。以羲皇庙遗址为中心,两个轴线分布为南北向历史文化﹑历史景观展示轴:道士林—羲皇庙遗址—羲皇广场—太一坛—伏羲文化石刻长廊;东西向民俗文化展示轴:滚磨台遗址—东爷娘庙村—羲皇井—羲皇庙西侧民俗文化游览线。
展示主题以羲皇庙本体为核心,结合周边古村落﹑古树名木﹑伏羲文化﹑佛道儒宗教文化,以展现羲皇庙人文﹑历史以及建筑﹑艺术等方面的内容。陈列展示以文物本体﹑文物藏品﹑各类模型等为主体,特别应增加多媒体展示系统,以器物展示﹑模拟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内容为现存文物遗存原址展示,羲皇庙会所携带的济泗地区人们生活场景﹑民俗文化场景展示,伏羲太一青龙文化与祭祀展示,地域民俗文化及宗教展示,雕刻工艺﹑铸造技术等的陈列展示,爷娘庙村历史传统村落展示。
结语:
通过对邹城羲皇庙遗址的实例分析,可以总结出大遗址保护的几个要点:
(1)保护:大遗址规划范围内应综合考虑考古研究成果﹑生态环境现状和附近村镇建设现状等因素,分别设定不同的保护区划﹑制定管理规定,提升保护区划的合理性,增强文物保护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利用:在确保文物安全性的前提下,建立大遗址的展陈体系,丰富文物展示形象,改善周边的环境设施,充分展示文物价值。特别是要注重当地居民对大遗址保护的实际需求。
(3)管理:全面策划保护工作,制定分期计划,将文物保护有效纳入国家主导的文物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综合效益,使村镇建设和民众在文物保护中受益。
[1]周秀兰,《中华始祖太昊伏羲氏》,2009年9月.
[2]曲凌 雁宋韬,大遗址保护的困境与出路,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3]姚庆,浅析我国大遗址保护的发展历程,神州(下旬刊),2013,(10).
[4]陈同滨,中国大遗址保护与展示的多学科研究,文物报,2001.5.3.
[5]单霁翔.论中国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的整体保护[J],东南文化,2009,(02).
袁军,男,山东济南人,汉族,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建筑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