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分析与展望
2016-02-17姜喜明长春吉宇建筑材料试验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长春130062
文/ 姜喜明 长春吉宇建筑材料试验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长春 130062
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分析与展望
文/ 姜喜明长春吉宇建筑材料试验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长春 130062
自建国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随着我国最近几年的大量城市化建设,我国的环境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国家通过对全国的环境和城市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后,对我国的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规划,以此适应我国的城市经济得快速发展。笔者根据我国目前的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发展历程,对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规划中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缺乏法律效力,而且法律的地位明显不足。环境保护的规划情况不能够符合要求,很多区和市都缺少相应的环境保护规则,这些规划本身存在衔接不够的特点,对于规划的使用情况也缺乏相应的监管。笔者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结合荷兰和美国的环境保护规划情况进行,对比,提出了我国进行环境保护规划的问题处理办法和相应的建议。
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发展历程;问题;国际借鉴
1、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是随着国家的环境情况逐渐进行的,刚开始是处于探索阶段,自1973年—1982年,在1973年我国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主要指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指导思想, 标志着我国环境规划工作的开始。然后就是从1983年—1988年的研究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对环境保护计划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并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提出了计划要求达到的相应目标。接着是1989年—1995年的发展阶段,并实现了技术路线向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的逐渐变化。最后就是自1996年至今的深化阶段,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了全面的重视,实现了对各项环境保护规划的全面落实和实施,确保了我国得环境保护规划符合要求。
2、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问题分析
2.1规划缺乏法律效力
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中曾经指出,《环境保护法》是我国重要的环境保护规划参考资料,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其他的很多发达国家都对此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而且有很多相应的其他法律进行控制。我国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文献只是对这些对环境保护规定了与法律相关的公定力、确定力和约束力,并实现了对法律的全面执行。这些对于环境保护规划有一定的影响,甚至导致其本身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了影响。
2.2 规划法律地位不足
通过对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分析得知,环境保护规划的地位是低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法律中的地位十分的不足,导致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受到影响,进而导致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的权威性首要影响。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划角度来看,我国的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总体布置并不能达到要求,而且需要对此进行全面的控制,并确保其能够发挥出本身的作用。
2.3设区的市缺少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同级进行审批的时候,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导致规划的协调性和执行力度受到影响。在进行设区的时候,如果缺少对城市的总体规划,而且土地的利用和总体规划等都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控制,就会导致设区缺乏相应的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影响设区市的整体环境控制。
2.4规划协调、衔接不够
我国的城市本身具有多样性,所以在进行规划协调的时候要进行综合的考虑,并将我国的城市环境多样性考虑在内,但从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情况分析得知,规划的体系和纵向横向的衔接不够。一般会导致各个区域和部门编制之间的相互脱节进而,导致机构的职能不完善,容易出现各种相关的衔接问题。
3、国外环境保护规划借鉴
3.1规划的法律保障
通过对发达国家的环境规划分析得知,一般在发达国家都是将这些与环境保护规划相关的法律和政府的行政法进行相应的联系。例如《美国政府绩效和成果法》在第三部中指出了对战略规划的制定要求,并明确指出每隔3-5年都要对此进行重新修订
3.2规划的实施保障
美国的环境保护署对于战略规划的内容进行分析,并将其看作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控制和考核方面,最终以此推动规划的实施和不断落实。在荷兰,国家的政策计划实施主要是政府和目标群体进行谈判然后进行盟约的签订。盟约具有较高的契约性质,而且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并以此实现对规划的实施和保障。
4、对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发展的建议
4.1完善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律机制
想要全面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规划情况,必须要首先启动对环境保护的规划立法工作,对《环境保护法》进行全面的修订,并提高环境保护规划中的法律地位。对于与环境规划法相关的内容,都要进行相应的法律控制,并确保所出台的法律都能够符合要求,制定的相应的程序和权利,确保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和约束性。
4.2设区的市编制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对于设区的市,要进行相应的编制,并确保在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规划的战略指导下进行。设区的市是从国家的战略角度出发,对于环境的宏观调控进行分析,并进行全局性的谋划,实现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之间的相互协调。如果在这期间出现了环境保护和其他规划之间的相互矛盾,就要在合适的时候对此进行修订和整改,确保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制度符合约束环境的根本要求。
4.3建立完善的实施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并以此实现对各级环境保护规划的全面评估。通过建立年度评估机制和跟踪评估机制,可以实现对评估的全面监控。然后要建立相应的行政问责制度,确保以此为政绩考核的依据。在此基础上,明确实施部门的情况,确保强化环境保护规划的作用,并增强其本身的可操作性,确保制定和审批的责任明确。另外还要加强对环境保护规划的公众参与性,以此提高环境保护规划的全国性和统一性,确保建立完善的实施监督机制,提高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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