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将耕地保护列入粮食安全县(市)长责任制范围
2016-02-17姬红超
资源导刊 2016年5期
◎姬红超
许昌市将耕地保护列入粮食安全县(市)长责任制范围
◎姬红超
近日,许昌市出台《粮食安全县(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市政府将对各县(市)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粮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情况、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等多项考核指标的牵头或配合部门,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考核工作组,制定考核细则,经审核汇总形成年度考核方案,每年1月31日前印发至各县(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实施考核时,市考核工作组组成联合检查小组,组长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县级领导担任。联合检查小组将深入被考核单位,对照年度考核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粮食安全工作逐项评分。
《粮食安全县(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出台,是该市进一步促进县(市)政府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
(作者单位:许昌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