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毛皮动物产业发展
——以山东省诸城市为例
2016-02-17李术梅刘跃光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杨景晁山东省畜牧总站王贵升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文|李术梅 刘跃光(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杨景晁(山东省畜牧总站)王贵升(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新形势下的毛皮动物产业发展
——以山东省诸城市为例
文|李术梅 刘跃光(山东省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杨景晁(山东省畜牧总站)王贵升(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毛皮动物养殖业作为山东省诸城市畜牧业的主导产业之一,养殖规模约占全国的1/4,年出栏数量近1000万只,是名副其实的毛皮动物养殖大市。历经30多年的发展壮大,毛皮动物养殖业已经由过去的小生产,逐渐转变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大产业,产业发展的集中度和规模优势突出。
一、毛皮动物产业发展现状
1.产业基础优势突出。诸城市毛皮动物养殖产业呈现出产业规模大、饲养数量多、养殖收益高、园区养殖集中等特点。规模养殖比重大。2015年存栏毛皮动物199万只,出栏960万只,实现销售收入10多亿元。当前全市毛皮动物规模养殖场户4000多家,建成毛皮动物养殖园区120处,占地约2万亩。辐射带动能力强。诸城市毛皮动物规模养殖逐渐从密州街道、龙都街道、舜王街道、昌城镇等集中区域,向周边及边远镇街延伸的趋势,产业遍布诸城全境,并向周边胶州市、高密市、五莲县等县市辐射发展。
2.裘皮贸易逐渐规范。按照“补链、建链、强链”的产业发展思路,积极发展毛皮动物裘皮流通贸易服务。加快建设毛皮动物交易市场,投资2000万元建成了诸城市毛皮动物交易市场,解决了养殖户毛皮动物卖难的问题,规范了毛皮动物市场交易行为。同时,在养殖集中区域龙都街道、舜王街道,建设了两处季节性毛皮动物交易市场,满足养殖户、皮货商的皮张交易所需。创新裘皮流通贸易形式,由大森林合作社发起设立的山东省首家裘皮交易中心,利用互联网直接报价、公平配对、第三方结算的方式,实现“互联网+农产品+金融”非标准化多种交易模式,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了诸城毛皮交易安全迅捷的交收平台,引领了诸城毛皮动物产业发展方向。
3.精深加工逐渐兴起。大力发展裘皮服装制造业,利用当前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积极引进裘皮服装加工企业。加快裘皮精深加工创新模式,积极与国内国际裘皮贸易商合作,建设了3万多平方米的诸城市裘皮创业园一处,创业园汇集裘皮加工、展销、裘皮分级交易等贸易功能。
4.副产品资源化利用增强。毛皮动物副产品主要包括胴体和粪便。全市年排放毛皮动物粪便约30万吨,目前全市规模以上有机肥生产企业3家,年利用的毛皮动物粪便量5万吨左右,主要的处理方式以发酵制肥为主。对于每年取皮后产生的大量貂、狐胴体,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主要的处理方式用作毛皮动物的饲料交叉饲喂,这部分大约占到貂狐胴体数量的60%左右;另一部分貂狐胴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和炼制了工业用油。
二、毛皮动物产业发展遇到的问题
1.产业链不完善。养殖环节作为产业链的基础,已经形成产业规模,但诸城市在皮张加工、成衣制造等环节尚属空白,产业链条无法延伸,成为制约诸城市毛皮动物产业提升的瓶颈和发展的短板。据调查,水貂皮经过鞣制加工拍卖后,产品增加70~80元利润,支持产业链延伸的空间和利润较大。丹麦、美国等毛皮动物产业发达国家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从上游的养殖、饲料供应、技术研发、水貂拍卖,延伸到时装设计、品牌开发和销售均特别完善。
2.行业缺乏标准。水貂、狐狸等毛皮动物的用途有别于其他畜禽,其主要以生产裘皮为目的。国家林业局出台的《毛皮野生动物(兽类)驯养繁育利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林护发〔2005〕91号),主要针对貂、狐等毛皮动物养殖、皮张加工作出相应规定,而生产过程中的标准执行、产品检验检疫及副产品的利用,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造成了毛皮动物生产的不标准、不规范,基层执法人员执法尴尬的境遇。
3.缺乏自律性组织。诸城市的毛皮动物产业,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部分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但在整个产业体系中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行业组织,来统领诸城市的毛皮动物产业发展,行业的管理仍处于一种不规范的状态。而丹麦、美国等毛皮动物产业发达国家,由各自国家毛皮动物养殖协会统一领导,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非常规范有序,产业规模结构合理。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1.严格养殖环节准入标准。积极试点毛皮动物养殖准入制度,制定出台相关准入标准,规范养殖环节均衡发展。突出“养殖三区”规划,暂缓对毛皮动物养殖用地审批,着力调控行业无序发展,借助市场消解过剩产能。落实禁养区无兽原则,按计划分步骤关停禁养区内所有毛皮动物养殖场户。限养殖区、适养区内毛皮动物养殖场(区)全面推行环保达标生产。
2.成立行业自律性组织。积极引导毛皮动物从业者、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组建行业商会,搭建技术交流、信息沟通、产品销售和行业自律的平台,实现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利益共同维护和抱团取暖的目的,形成政府抓监管、商会管自律的毛皮动物产业规范发展新机制。充分发挥商会在毛皮动物产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好各成员的利益需求,解决好产业各环节的矛盾问题,协调好行业间的各方关系,传达好政府的政策法规,搭建好市场交易的平台,引领好产业发展的方向,发挥好自我约束的能力,使商会成为行业的好帮手、政府的好助手,真正促进全市毛皮动物产业持续、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3.搭建加工贸易服务平台。拓展延伸产业链条,走高附加值的产业发展道路。积极发展裘皮拍卖交易模式,搭建我们的裘皮拍卖市场,借鉴国际裘皮拍卖交易经验和学习我国香港地区毛皮拍卖会的成功做法,加快推进裘皮拍卖行发展,掌握诸城市毛皮价格主动权,抢占毛皮行业的话语权,形成具备一定影响力的裘皮拍卖市场。同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在新疆中哈自贸区开辟服装批发渠道,辐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国外市场。
4.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着力加强对毛皮动物产业的规范和管理,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切实推进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业的规范发展。要严格许可管理,对从事毛皮动物养殖的养殖场进行许可审核审批,严肃查处取缔违法违规养殖。严格动物防疫检疫,认真做好毛皮动物疫病防控。要加强取皮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毛皮动物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加强对毛皮动物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产品流通秩序,打击违规违法毛皮动物交易。
5.出台技术标准和制度。针对水貂、狐狸等野生毛皮动物的养殖、屠宰管理方面的标准及规章较少,作为基层指导毛皮动物生产的技术部门经常遇到“无章可循、无标可用”的尴尬境遇。希望从国家层面上加快出台相关的毛皮动物养殖标准、屠宰检疫标准以及处理毛皮动物尸体的技术规范,促进行业向“绿色养殖、文明加工、规范利用”方向发展,确保在基层生产实践中能够有章可循。
6.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在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未出台之前,希望省级层面对毛皮动物胴体的无害化处理出台相应的补助政策。制定毛皮动物胴体的无害处理补贴标准,或参照病死兔补贴标准1.2元/千克,或按照0.5元/只的无害化处理标准进行补贴,建议该项补助经费纳入到省级病死畜禽无害处理补贴经费预算。同时,积极开展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处理试点工作,将山东省内的毛皮动物养殖大县,作为首批试点县市开展胴体无害化处理补贴试点,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广该项工作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