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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推进农资市场化步伐

2016-02-16中国农资徐骞

中国农资 2016年50期
关键词:资源税农资关税

□《中国农资》记者 徐骞

新政推进农资市场化步伐

□《中国农资》记者 徐骞

2016年,涉及农资行业的新政接连不断,吹响了加快农资市场步伐的号角,且号角声越来越紧凑。这一年,中央一号文件“点名”种植结构调整,推动种植跟着市场走,农资跟着农业走;这一年,农业水价改革、《农田水利条例》先后出台,旨在提高农民节水意识,提升农业节水能力,势将利好水肥一体化发展;这一年,化肥用气价格全面市场化、“史上最严限超载令”抬升运价,习惯了优惠政策、优惠价格的企业还在手足无措,脱胎换骨高度市场化的企业依然生机勃勃;这一年,资源税完成改革、环境保护税法正式通过,资源型企业的“采富弃贫”成为过去,生产企业的环保大考就在眼前;这一年,新关税在岁尾解开面纱,低门槛下中国化肥的综合竞争力将接受检验……新政让中国农资行业迎来更多市场化的机遇与冲击,更为热爱农业、关心农民、投身农资的中国农资人填满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今天我们总结2016年深刻影响行业发展的八大新政,细数政策带来的变化和思考,与行业一道聆听这变革之年的改革旋律。

1 中央一号文件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具体到改革有三个核心原则: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保障农民合理收益。面对国内玉米产业倒挂的现状,国家发改委已明确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同时,相关政策还限制北方“镰刀弯”地区的玉米种植,要求地区加快种植结构调整。

回顾 种植结构调整不只是玉米种植面积简单减少的问题,更关乎到农业产业升级,牵涉到农民持续增产增收、土地流转能否继续、种植大户转型发展以及农资市场随之变化的一系列话题。粮价偏低,农资市场低迷,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必须适应新变化,加强企业的服务意识,由传统的商品销售向服务输出转变,为农民提供全程解决方案。当下,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正不断代替传统农民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他们需要农资产品,更需要农产品销售渠道和更真实的市场信息。正纠结于如何实现服务升级的农资企业或许已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期。

2 《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2号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用10年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回顾 土是农业之本,水是农业之基。《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剑锋直指科学利用水平较低、浪费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威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用水领域。行业认为,推进中的农业水价改革势必为水肥一体化相关企业带来重大利好。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技术和农机农艺节水技术,将迅速拉动对节水设备的需求,灌溉设施生产企业发展空间巨大。

3 《农田水利条例》

2016年6月,《农田水利条例》正式公布,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农田灌溉用水应当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通过市场机制和水价政策促进农业节水。《条例》还提出在灌区范围内实行计划用水,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监测,防止农业面源污染,鼓励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和措施。

回顾 在《农田水利条例》发布后,有行业人士提出:国家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也是在为节水农业推广开辟通道。“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将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0亿亩。如果说灌溉设施是农业的骨骼,水资源是农业的血液,那么化肥、农药无疑是其成长必需的营养元素。节水农业设施先行,随之而来的则是水溶肥、液体肥乃至原料肥行业的巨大商机。

4 《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今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做出具体安排,针对现行资源税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合理确定税率水平、合理设置税收优惠政策的总体部署。

回顾“从量”到“从价”的改变或将颠覆农资行业对于现有资源的价值判断和开发利用的具体方式,也势必对农资行业的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国内磷肥企业认为,新资源税有望引导国内磷矿资源开发从“采富弃贫”走向科学理性。钾肥企业则表示,资源税改革在短期内为低谷中的行业“松绑”,税费额度取决于市场让企业在调整产品价格时多了一重考量。

5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从9月21日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正式执行。根据新规定,6轴及6轴以上汽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而之前规定六轴及以上车辆总重量不超过55吨。这意味着在车皮净重相同的情况下,运货量将减少6吨,形同变相调涨运费单价。

回顾 自号称“史上最严限超载令”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后,国内许多地区公路运价提升,大量货源从公路回流铁路,在一段时间内增加了铁路运输负担,而煤炭、粮食等大宗货物季节性运输高峰的到来更让运力紧张进一步加剧。分析人士认为,走在市场化道路上的化肥行业,追求营销前移、渠道下移,也应重视仓储和运输的前移。由此看来,阻碍化肥从厂家到终端的不只是运力,产业链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潜力。说到底,连通化肥产业的“绿色通道”还要由化肥人自己开辟。

6 《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2016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通知指出,化肥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化肥气价改革的全面完成,也意味着化肥用气彻底告别“特殊”。

回顾 2013年以来,国内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以及除化肥企业用气外的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均已放开。经过几轮政策调整后,行业早已明确认识:化肥用气离开政策“保护伞”只是时间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意味着改革再向市场化目标迈进了一步。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将进一步提高供需双方市场化意识,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化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回顾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绿色税收”体系。专家认为:“开征环境保护税,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今年秋季以来,在中央环保督查的高压之下,国内化肥行业开工率出现明显下降,一些环保不合格企业或进入整顿,或接受处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出台后,铁腕治污势必常态化,化肥企业的节能减排能力需要进一步升级。

8 《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决定取消氮肥、磷肥等肥料的出口关税,并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出口关税。在2017年,中国除对出口氯化钾(从量600元/吨)、硫酸钾(从量600元/吨)、硝酸钾(从价5%)、含钾矿物肥(从价30%)、氮磷钾三元复合肥(从价20%)、磷钾二元复合肥(从价5%)等含钾元素的肥料征收关税外,其他肥料全部免征出口关税。

回顾 对于关税调整,行业普遍表示欢迎,但相对于部分人的高调乐观,更多的人对明年出口行情保持谨慎预期。云南云天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许定国表示:“关税降低在短期内不会鼓励企业多出口,出口更多取决于国际需求。汇率变化的影响可能要大于关税。美元强势可能会进一步压低国际肥料价格。”江苏华昌化工股份公司战略发展事务部部长李昊峰认为,此次关税调整,松绑减负是主要方向,但国内肥料企业的负担仍旧很重。一方面,已经取消出口关税的肥料品种应该在未来争取出口退税,进一步降低出口负担。另一方面,国内生产企业也必须在环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降低成本、降低消耗,从根本上提升中国化肥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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