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矿局科技平台建设出实招
2016-02-16周强杜佳音
◎周强 杜佳音
河南省地矿局科技平台建设出实招
◎周强 杜佳音
近日,河南省地矿局印发科技平台管理办法,加强科技平台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科技平台的科研成果质量,争取三年内,提交3~5项对河南省地质找矿、地质服务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五年内提交5~8项对河南省地质找矿、地质服务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性科研成果。
该局属单位科技平台主要包括省部级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质检中心、科技创新团队、产学研基地、创新战略联盟等研发机构,以及厅、局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0个产业科技创新平台。
根据管理办法,该局将重点支持研究方向超前、预期成果突出、区位优势明显的省级或国家级科技平台建设;对于运行良好的科技平台,将在经费上给予合理的补助;科技平台要依托单位承担的地质类项目,按规定提取相应的专项科研经费,进行专题科研。专项科研经费的提取比例为地质类项目经费的1%~3%,纳入该单位科技平台;当依托单位承担年度地质类项目较少时,每年应提供给科技平台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等经常性费用不少于50万元。对于局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项目,该局拿出专项资金作为项目的补贴资金注入该项目,以加强项目科技攻关。该局还鼓励科技平台对外与其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科技平台进行合作,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共同申报或承担科研项目,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及成果分享。
该局每年对评估优秀的省部级科技平台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地厅级科技平台给予30万元奖励,并在项目上给予倾斜;对评估不合格的科技平台,进行通报并给予两年时间整改,整改后再次评估不合格的,将向主管部门建议取消科技平台资格。(作者单位: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