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2016-02-13
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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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采用ISO 14001:2015代替GB/T 24001—2004
2016-10-13发布 2017-05-01实施
主要技术性变化
采用了ISO/IEC导则第1部分附件SL中的高阶结构;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提出了战略环境管理的思维;
采用了基于风险的思维;
强化了领导的作用;
承诺从污染预防扩展到保护环境;
强调将环境管理体系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更加强调提升环境绩效;
明确要求运用生命周期观点;
细化了内、外部信息交流的要求;更加强调履行合规义务;
对文件化信息的要求更加灵活。
标准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组织能够用于提升其环境绩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该标准可供寻求以系统的方式管理其环境责任的组织使用,从而为“环境支柱”的可持续性做出贡献。
该标准可帮助组织实现其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这些结果将为环境、组织自身和相关方带来价值。与组织的环境方针保持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包括:
提升环境绩效;履行合规义务;实现环境目标。
该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类型和性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基于生命周期观点所确定的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该标准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该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环境管理,然而,只有当该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到满足,组织才能声明符合该标准。
标准内容
该标准符合ISO对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一个高阶结构,相同的核心正文,以及具有核心定义的通用术语,目的是方便使用者实施多个ISO管理体系标准。
该标准不包含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例如:质量、职业健康安全,能源或财务管理。然而,该标准使组织能够运用共同的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将其环境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整合。
该标准包括了评价符合性所需的要求。任何有愿望的组织均可能通过以下方式证实符合该标准: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例如:顾客),对其符合性进行确认;
寻求组织的外部机构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附录A 提供了解释性信息以防止对该标准要求的错误理解。附录B 显示了该标准与以往版本之间的对应情况。有关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指南包含在GB/T 24004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