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17条改革举措为教师“撑腰”
2016-02-13
天津教育 2016年5期
山东出台17条改革举措为教师“撑腰”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山东省最近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新举措,针对中小学教师编制、教师课时量标准、班主任工作量计算、职称评聘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配备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一次性推出5个方面17条改革举措。
针对中小学教师编制不够用问题,山东提高了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规定中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教师的考核激励机制,对教师能否专心从教起着重要的“指挥棒”作用。山东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综合考虑课程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制定和细化不同教师岗位的课时量标准,强化课时量在职称评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深入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并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
山东在改革中完善了中小学教职员工编制标准,规定中小学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将“师生比”转变为“班师比”,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教职员工的标准核定编制。按照这一办法,一所拥有6个年级的村小至少可以配备十四五名教师。
此外,山东还将实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在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设立一个特级教师岗位,面向县域公开竞聘,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补贴待遇,如调离农村学区一线教学岗位,则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加大短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用两年时间解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满足国家课程改革和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