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来风
2016-02-13
八面来风
国办发布2016 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要求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对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提出如下要求:
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筹资和社保水平调整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医保统筹层次提升至地市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相关工作。研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国家统筹安排,2016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办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大病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落实承办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政策。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指导地方规范开展工作。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措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制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广地方成功经验,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支持开展日间手术等。
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指导保险业加强产品创新,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不断完善优化试点方案。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健全健康保险相关监管制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
(人社部官网)
人社部: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人社部近日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确保参保职工生育待遇水平不降低。主要目的是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合并实施的初步思路是保留险种,一体化运行管理。即保留原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通过实行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及基金管理,统一医疗服务和经办管理等措施,提高效率,确保职工生育待遇水平不降低,进一步维护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
国家统计局:我国人口为13.7亿
国家统计局4月20日发布的《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为137349万人,家庭户40947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10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五年共增加3377万人,增长2.52%,年平均增长率为0.50%。从年龄构成看,人口老龄化呈上升趋势。0—14岁人口为22696万人,占16.52%;15—59岁人口为92471万人,占67.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2182万人,占16.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374万人,占10.47%;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89个百分点。此外,城镇化率持续提升,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6750万人,占55.88%。同“六普”相比,上升6.20个百分点。
(人民日报)
泰和:三险费基专项稽核促基金增收
为实现基金应缴尽缴、应收尽收,自2016年元月起,江西省泰和县医保局成立缴费基数专项稽核工作组,深入126个用人单位实地稽核,要求各用人单位据实报送单位全体职工名单和月工资发放表,成功督促13家企业三险参保及缴费,对核实存在少报漏报瞒报现象的7家参保单位进行规范调整。截至一季度末,职工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2.19%、150.4%和84.6%。
(泰和县医疗保险局 徐晓梅)
(本栏目责任编辑:李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