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践育人的现状与路径构建
2016-02-12徐镇峰徐君莉
徐镇峰,徐君莉,林 炜
(集美大学音乐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学习是成长进步的阶梯,实践是提高本领的途径[1]。实践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育人是融学校、社会以及学生自我教育于一体的全新教育理念和育人方式,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它有利于大学生在更广阔的环境中学到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是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完善自我、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提高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1 实践育人的内涵阐释与基本特征
1.1 实践育人的内涵阐释
实践育人的相关理论,研究资料丰富,其内涵也在实践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张文显在《弘扬实践育人理念构建实践育人格局》中认为,实践育人是指在学生从第一课堂获得的理论知识和间接经验的基础上,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热情,通过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使他们成为具有信念坚定、高尚品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2]甘霖在《高校实践育人研究》一书中对实践育人做了如下定义: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开展的与学生专业学习和综合素质提高密切相关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3]申纪云在《高校实践育人的深度思考》中认为,“实践育人,可从三个方面来把握其本质要求。首先,实践育人遵循马克思主义教育基本规律。实践性是教育的本质属性。其次,实践育人是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发展的内在需要。第三、实践育人是现代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实践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系作用下,打破了传统的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二元对立格局,学生不仅可在第一课堂教育中接受理论知识,也可在第二课堂实践教育中实现自由发展。”[4]综合学者们的研究,可以这样界定实践育人,即实践育人是遵循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行合一观,以育人为根本出发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基于实践并向实践开放,根据社会需要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一种新型育人方式。
1.2 实践育人的基本特征
实践育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教育领域的生动体现,是教育的时代特征与教育价值理念的辩证统一。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实践育人具有自身鲜明的本质特性。一是实践性,即躬身践行,重在“做”。教育的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高校实践育人是高校师生共同参与的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性是其本质属性。即通过实践育人活动来达到教育人、培养人的目的,强调学生的身体力行,注重学生在亲身经历、亲身体验、亲身感受的育人活动过程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学生是否符合社会发展需要,能否真正掌握所学知识,能否做一个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关键还在于从实践中学习和体验。二是主体性。在实践育人活动中,学生是育人活动的主体,是活动的参与人和受益者,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发挥学生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实施、自主评价实践活动。教师在实践育人活动过程中仅仅起到搭建平台、提供支持和激励引导的作用。[5]三是综合性。实践育人是一个系统性、全面性复杂工程,涉及课堂内外、校园内外多种因素,需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它最终指向人的全面发展,即培养学生的多方面素质和能力。实践育人活动要从学生生活世界的综合性和学生的个性、多样性出发,随着学生生活环境及发展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四是开放性,即实践育人活动设计、实施、总结考评,都坚持动态开放的原则,实现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在形式上实现了教育时间、空间、内容和师生关系的全方位开放,高校实践育人逐步从封闭式教育向开放式教育转变。
2 高校实践育人的现状反思
2.1 高校实践育人取得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改进中加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首先,高校实践育人的地位日益凸显。高校实践育人理念的发展动力来自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现实的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思想,把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党的教育方针,将大学生社会实践列入高校的教学计划,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强调,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首次把“实践育人”以独立的概念提出,这标志着党和国家对于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认识进入到较为深入的层次。2012年,教育部、宣传部、文化部等部门联合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为高校进一步开展实践育人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标志着全社会对于高校实践育人的认知日趋成熟,实践育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次,实践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实践活动内容和载体日趋丰富,实践育人的保障机制日益形成。高校的实践教育曾经是小规模、自发组织且相对分散的组织活动,而目前的实践教育则是由国家和高校统一协调和安排的教育实践模式。大学生的初期实践制度相对松散,管理制度也相对不完善。目前,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实践育人制度和实施细则,对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均有一定的课时和学分的要求,还要求大学生参与实践教育活动要经过专门的课程培训,以掌握相关知识。从实践的各种形式来看,教学上的生产实践形式扩展到了专业实践、志愿服务、校外勤工助学、访问、参观、社会调查和军训等形式。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实践活动正在日趋系统化、制度化和长效化,高校实践育人理念逐步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深入人心,形成了地方党政领导重视、高校组织实施、教师主动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
2.2 高校实践育人存在的问题
高校实践育人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教育体制、高校扩招和高校办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高校实践育人还存在育人目标不够具体、过程流于形式和考评相对主观等问题。
2.2.1 实践育人目标不够具体
实践育人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应该发挥其应有的德育教育功能,需要学校、学生和社会形成统一、科学的认识,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出发,明确实践活动的目标、地位和价值追求,并将已有的认识化作自觉的行动。当前,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和参与者对实践育人尚未完全达成共识,实践育人目标不够具体和统一,实施过程缺乏科学性和整体性。实践教学与实际存在脱节,目的性不够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实际成才需要存在着不匹配的现象,大学生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学习能力与沟通交流能力亟待加强。
2.2.2 实践育人过程流于形式
高校实践育人应当立足于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素质的提升和健全人格的培养。但是理性审视各高校实践活动,不难发现许多高校在开展实践育人工作时缺乏整体规划,在实践内容和形式上缺乏整体设计,系统性不强,缺乏实际的内容和详尽的计划,"临时抱佛脚"的情况比较普遍。还有部分高校把社会实践活动当成一种对外形象展示的政绩工程,注重媒体形象的展示和影响的扩大,拉横幅、发报道、上电视,追求"轰动效应",注重宏观层面的推进和督导,却对参与实践学生真实的内心感受和能力变化关注较少。
2.2.3 实践育人考评相对主观
目前,大多数高校假期社会实践以自主实践为主,因为学生对实践的认知程度不同,直接造成了其实践的效果各异。目前高校对于大学生参与实践的考评机制也多以实践报告为准,这就导致很多学生为了省时省力,就凭空捏造出一份实践报告以应付了事,高校的实践指导教师也基本只是通过实践报告来评定学生的实践效果。这些不科学的考评制度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大学生参与实践的热情和态度,大大扼杀其主动性和积极性,认为实践育人仅仅只是个形式,无法达到实践育人的理想效果。[6]
3 高校实践育人的多维路径构建
3.1 优化实验教学
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实践育人可称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补充和拓展,包括课堂教学、课程实验、主题教育、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军训和国防教育等教学型实践内容。[7]实践教学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的主渠道,全面系统的实践教学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当前高校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加强实践育人工作,高校要进一步优化实验教学环节,把实验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把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放在与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谋划、一起部署、统一实施。遵循实验课教学自身的规律,改变实验课在学科教学中的从属地位,根据专业特点合理设置实验课程。同时,可以有意识地增设一些障碍性实验,甚至可以开设跨学科和专业的选修实验,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结合大学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科学类课程应深入社会开展走访调研、辅以案例和情景模拟教学,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知、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判断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
3.2 深化拓展社会实践活动
近年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高校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但是,与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的期待,高校社会实践活动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首先要以“对接社会”的理念确定实践主题,项目化运作。其次要坚持分层推进,完善社会实践内容设计。以本科学生在校时间(四年)为标准,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及学生知识水平、接受能力不同,可分大学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规划实践活动内容。初期即大学一年级时期,中期即大二、大三阶段,后期即大学四年级阶段。初期以教育型实践、文化型实践和服务型实践为主;中期以专业型实践和创新创业型实践为主;后期以职业准备型实践为主。第三,突破“精英化”社会实践的局限,扩大实践活动参与面。最后要突破时空限制,校内与校外、集中与分散实践相结合。
3.3 提高专业见习实习质量
与学生择业就业相结合的实践育人,主要形式是就业见习实习。专业见习实习给予青年学生在就业前积累实际工作经验的良机,搭建了通向职场的过渡平台。通过参加就业见习实习,大学生经历了从校园生活到工作岗位的角色转变。一方面,在社会人才需求、职业定位、团队精神等方面都会有较为深入直观的了解,可以获得工作的技巧、增强职业规划能力;另一方面,对社会的认知度、个人能力素质、胜任岗位素质有了充分了解,能使学生在后续学习生活和求职择业过程不断充实完善自己,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高校相关部门要善于根据形势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加强见习实习基地建设,优化见习实习过程,构建长效机制。
3.4 协同创新创业,密切产学研用合作
产学研用合作是一种基于人才市场和产业需求为目标导向,高校和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实践育人模式,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原则在高等教育中的具体体现。在教育国际化、多元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态势下,高校应积极培育学生的“协同创新” 精神,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有益的创新创业实践,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使学生在学校具备主动学习和创造性学习能力。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作为实践育人的出发点,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坚持“双赢”原则,通过校企合作,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探求与用人单位“无缝对接式”联合培养人才之路,拓展学生的专业视野,给学生提供“荷枪实弹”的锻炼机会,真正做到学业、产业、研究三方面的有机结合。
3.5 完善实践育人保障体系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任何工作的成功开展都离不开坚实有力的保障机制。高校实践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各尽其责、共同参与。高校也应建立一个完善有力的实践育人专门机构,负责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实践育人服务,紧跟时代形势,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统一部署和安排实践活动方案、主题征集、内容确定、反馈、评估、总结和表彰,为实践育人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加强实践育人师资队伍建设,把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的能力和态度与他们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拓宽资金保障,通过校友捐助、企业投资等多种渠道筹措实践活动资金。借鉴德国的做法,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整合政府、企事业单位、高校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明确各方在实践育人中的责任、权益和义务,大力支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