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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调研报告

2016-02-12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10期
关键词:为官不为干部工作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

“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调研报告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

近期,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调研活动的要求,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干部群众、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广泛了解大家对“为官不为”问题的看法,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经过归纳和总结,分析了“为官不为”的表现、成因、危害,并提出相关治理对策。

一、近年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以五查五比五树立为重点,提升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五查、五比、五树立”活动。五查:查思想、查意识、查作风、查效率、查自律。五比:即比学习、比干劲、比创业、比精神、比先进。五树立:树立敬业精神、树立创新意识、树立法制意识、树立服务意识、树立效率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用于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和精神,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办事高效、人民放心”的基层国土资源队伍。

(二)以年度考核两扩一分为重点,加大考核力度

在年度考核中推行“两扩一分”, 做到“考时紧张,考后努力”:将述职述廉范围扩大至中层干部,除自身职责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外,还特别强调围绕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拒绝吃请、送礼等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汇报,综合分析梳理反馈测评结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将民主测评范围扩大至全体工作人员,从绩效、业务、廉政等方面进行测评,让更多的对象在赛场“赛马”,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并实行分类评议,将评议对象分为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技师、合同制职工四类,以提高评议对象的可评性。

(三)以强化监督,为民谋利为重点,杜绝违纪行为

牢牢把握“谋民利、解民忧、帮民需”的工作圆心,制定细化便民利民措施,落实首问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执法办案质量监督、规范投诉处理等制度,不断优化“整合流程、一口受理、网络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提供全方位的金牌服务。同时,以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为监督检查重点,实施集中定期督查、重点抽查、实地暗访、全程跟踪、检查质量的基础上,以“实时申报更新”为抓手,实现了对工作人员廉政、作风情况的动态、全覆盖监督。

二、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以及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机制的情况

(一)注重选题立项

“在重点中选难点、在风险点中选焦点”,抓住选题立项这个关键,采取党组点题、纪检组与业务科所沟通商定的办法,针对敏感领域和薄弱环节统一立项开展“盯、逼、查”效能监察,强化进程纠偏,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在忠诚履职、廉洁履职上做好表率。

(二)完善作风考评

通过构建立体综合的作风追踪考评体系,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项考察、“公述民评”、谈心谈话、效能投诉等结果串联到“全年干部职工作风追踪管理工作”中。作风追踪考核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以巩固作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成果。

(三)探索提醒机制

本着健全轻微过错自纠、提前警示预防机制的要求,探索建立提醒机制,采用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在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防微杜渐,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运用温情式、人性化、个性化的教育方式,以谈心提醒为重点,提高超前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患于未然。

三、围绕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表现形式、存在问题

少数党员干部感慨“为官不易”,没有了干劲;个别党员干部吐槽省市部门在简政放权中“事放人不放”,工作压力过大,“多干多错”,丢了精气神。要整治这种“在其位不谋其政,讲清廉而不担当,求干净却不干事”的不良风气和“为官不为”“权力休眠”现象。

1.“不想为”。有的干部因收入低、福利缩水,缺乏激励措施,导致工作热情减退;有的干部因长期得不到提拔使用,心理失衡,进取意识淡化,办事慢慢吞吞、拖拖拉拉;有的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遇事绕着走,能躲就躲、能推就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

2.“不会为”。有的干部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有的干部在打“擦边球”“闯红灯”,靠请吃办事情等传统手法不能用的情况下,解决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导致工作质量低下。

3.“不敢为”。有的干部因怕碰红线、触规则,凡事犹豫不决,战战兢兢,不表态,不决断,生怕树叶打破头。有的干部“看摊子、守位子”思想严重,只要不影响自己位子的事情,不闻不问。有的干部怕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责任,凡事顾头顾尾、缩手缩脚、奉行“好人主义”。

(二)明确措施、严肃整改

牢牢把握“有为才会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鲜明导向,雷厉风行地向“庸、懒、散、混”等“为官不为”现象亮剑、开刀,努力营造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1.明确整治内容。围绕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四大类型,重点对20种“不作为”进行画像: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落实不到位、不催不报告;四是简单“应付”、交差了事;五是电话调度、遥控指挥;六是知难而退、回避矛盾;七是怕担风险,不敢碰硬;八是监督不力,当“老好人”;九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十是疏于学习,束手无策;十一是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往外推;十二是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十三是有分工无合作,相互推诿;十四是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的事不上心;十五是纪律涣散、不务正业;十六是心思不在工作上,得过且过;十七是抓工作只重表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十八是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十九是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影响正常工作;二十是开展工作讲价钱,完成任务讲条件。

2.明确整治措施。一是抓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作为党员干部的价值导向,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倡导奋发进取、积极作为精神。二是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AB岗、限时办结等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来规范职务行为,强化工作纪律的刚性约束。健全和落实准确反映干部作风、工作政绩和办事能力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干部履职尽责的激励作用,把“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三是抓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将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的重点,与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措施结合起来,延伸触角,主动出击,对不遵守纪律和规矩的行为严肃处理。

3.明确整治责任。突出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一是成立整治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纳入“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二是纳入主体责任,把整治“为官不为”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对“为官不为”问题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坚持严查严管,抓早抓小,常抓不懈。按照媒体曝光和网络反映问题不放过、实名举报问题不放过、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问题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的要求,严肃查处,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加大监督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明确整治要求。重点通过思想发动、谈心谈话、自查自纠、调研督查、健全机制五个环节,合理安排、抓好结合、协调推进,真正做到“通过思想发动,教育转化一批;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提醒一批;通过自查自纠,调整处理一批;通过调研督查,查处纠正一批;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一批”,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等“为官不为”的现象和不敢担当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成效显著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先后获得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先进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杭州市“廉洁杭州你我同行”廉洁文化微作品征集评选优秀奖、杭州市文明单位、西湖区宣传思想文化创新奖、西湖区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奖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蝉联西湖区“群众满意单位”荣誉称号,连续四年在杭州市国土系统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实现了浙江省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浙江省规范化国土资源所大满贯。

四、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以及制定“为官不为”行为界限标准的意见建议

(一)“为官不为”的分析

1.理念信念“淡化”。“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党的宗旨意识淡化。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党的根本宗旨越来越淡薄。

2.履职能力“退化”。平时更多的陷于业务工作中,与时俱进抓学习不够,拓展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由于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

3.责任意识“弱化”。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

4.制度构建“虚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懒庸之疾,根本在制度缺失。目前,一些考核显失公平合理,加之行政、参公、事业三类编制交流渠道的堵塞,导致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使一些年富力强、敢想敢干的干部心理失衡,激情耗尽,成为懒政的代表。另一方面缺乏严格的庸懒散浮拖问责机制,导致个别干部的这种懒庸之疾游离于制度之外,无人管理。

(二)“为官不为”的危害

“为官不为”这一风气的形成和蔓延与“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背道而驰,是“四风”问题的另一“变种”。从某种意义上讲,“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是不愿担当、不敢担当、失职渎职的表现,危害极大。

1.为官不为,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职能部门作为政府行为的行使者,承担着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责任。如果不作为,该做的不做,那就是失职失责,这样容易让群众对政府不满意,对行使政府权力的党不满意,进而加深党群矛盾,从而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2.为官不为,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党员干部不作为,导致人民群众对其不信任,甚至出现“仇官”等现象,给党和国家带来极大的危害。

3.为官不为,缺乏责任担当。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肩上的责任就越重,需要担当的事情就越多。如果缺少担当,在其位却不谋其政,是对工作、对群众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为官不为就是失职,堪比贪污腐败!它影响党群关系、社会稳定、国家的发展,我们不能小觑它的危害。

(三)“为官不为”的治理

1.端正思想,引导为官有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指示要求,加大对焦裕禄、孔繁森式勤政廉政党员干部的宣传力度,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树立“学、比、赶、超”的氛围。同时,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既要继续开展现场警示,帮助党员干部算好政治账、声誉账、家庭账,又要通过举办廉政图片展、廉政作品演出、专题片展播等形式,弘扬廉政文化,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一是进一步鲜明用人导向。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以工作实绩说话,大力提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调整不敢担当、不作为、不称职干部,狠刹“不为”之风。二是进一步规范选任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把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和监督问责“四个关口”,纪检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做好廉洁性审查,防止带病提拔,必须严格落实竞争上岗的程序要求,为选拔干部把好关、拉好闸。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站在保护干部、教育干部的角度,充分运用谈话教育、制度约束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管;除了对干部8小时以内的监管外,还要将“生活圈”“社交圈”和8小时外活动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3.完善考评,奖励有为敢为。完善考评机制,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者心寒。奖励大有可为者。要有刚性的评价机制,能定量地确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让这部分人得到重奖和重用,让在岗无建树、安于现状的平者“让位”,让碌碌无为、不思进取的庸者“下课”。适当提升工资和福利待遇,有利于稳定军心,起到激励人心、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4.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深入分析当前制度建设的薄弱点、关键点、空白点,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着力构建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要狠抓制度落实,在完善“实体规定”的同时,配套“程序规定”,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约束力。同时,完善公务接待、出差补助发放等配套制度,出台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管理、违反上班纪律处理办法和作风问责办法等实施细则,形成“全覆盖”的作风建设制度框架体系。

5.严肃问责,督促必须作为。作风建设要重点整治顶风违纪、为官不为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三类问题,要紧盯这些重点问题,实行常态化明察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通报曝光庸懒散浮拖典型案例,调整撤换不适应现职的领导干部、不主动履职的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查处跑风漏气、恶意诬告、程序不严、欺瞒组织问题,加大力度整治“三超两乱”、选用把关不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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