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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亮剑行动”交流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6-02-1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10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监察违法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铁雄

在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亮剑行动”交流推进会上的讲话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

这次会议是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亮剑行动”前一阶段取得的成效

开展“亮剑行动”是厅党组着眼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大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针对当前国土资源工作中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查处不及时、处置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采取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落实浙江省“十三五”国土资源发展纲要,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的一项有效载体和抓手。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年初省厅的统一部署,把“亮剑行动”作为执法监察工作总的抓手和主线,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具体来说,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选准了时机。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三改一拆”五年计划和“无违建县”创建的关键一年,省委明确提出,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响应省委号召、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举全系统之力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铁腕治违,可以说,是在关键时期的一场关键战役,意义十分重大。二是抓住了关键问题。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和未处置到位违法用地是当前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两大顽疾,也是我们工作的短板,困扰多年,始终难以有效破题。这次“亮剑行动”我们聚焦这两类违法用地突出问题,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敢于担当、主动出击,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啃下了一大批以前不愿啃、不敢啃、啃不动的硬骨头,可以说是抓住了治理违法用地的“牛鼻子”。三是采取了有效措施。我们通过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挂牌督办、联合拆违等措施,大力推进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各地都涌现出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有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借助“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等平台,把“亮剑行动”上升为政府行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有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与法院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拆违工作,促进非诉案件执行到位;有的地方积极借助“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媒体监督的力量,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扩大整治行动社会效果。四是改善了执法环境。各地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浙江卫视、浙江日报、浙江之声及中国国土资源报等媒体多次对“亮剑行动”进行宣传报导,提升了影响力,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

实践告诉我们,“亮剑行动”要取得成效,就必须亮出耕地保护的红牌,亮出国土干部的精气神,亮出执法监管的威慑力。因此,我们要坚定信心,鼓舞干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推动“亮剑行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清醒认识“亮剑行动”和当前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执法监察工作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评价。一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工作进度缓慢,违法用地问题整改率低,成效不够明显。如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有的市整改率达到80%以上,而个别市不到30%。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执法监察重心不够下沉、关口不够靠前,乡镇政府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责任还没有压实,违法用地源头防控不够到位,导致违法用地多发、易发。三是工作责任不够清晰。省、市、县、基层所四级各负什么样的执法监察职能,承担什么样的职责,还没有一套系统完整、清晰明了的规定,导致上下职能交叉、工作交织、重点混淆,有的缺位、有的错位、有的越位,降低了执法监察效能。四是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突出表现在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以罚代法。一罚了事、一罚了之的心理普遍存在,后续落不落实、执不执行不去追踪,导致失职渎职行为时有发生。

产生这些问题固然有法律法规层面、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但是,反思我们自身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苗头。从主观能动性来看,一些干部思想产生疲劳感,不愿担当,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消极应付,信心不足,精神状态松懈,工作热度下降;从工作理念来看,一些地方兴奋点聚焦在拆违数字上、聚焦在卫片比例上,实质性的亮点和成效不多,有的地方热衷于选择性执法,挑软柿子捏,拆易不拆难,困难面前绕着走;从工作方式来看,有的地方就执法抓执法,与规划管控、耕地保护、用地审批等工作互相隔绝,“老死不相往来”,更别说借助“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平安浙江考核等平台来推进土地执法工作。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部门眼睛只盯住卫片一张“片子”,一年就干一件事,一件事干一年;从执法手段来看,大都墨守成规、缺乏突破,改革勇气不足,创新能力不够,执法手段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执法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创新思路,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1.进一步抓好“亮剑行动”

“亮剑行动”不仅是考验我们打歼灭战,啃“硬骨头”的能力,更是考验我们打持久战,跑“马拉松”的耐力。对下一步工作,再强调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亮剑行动”是贯穿整个“十三五”的五年行动计划。这次会议,不仅是一次“亮剑行动”工作的推进会,也是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的会议。现在,党委政府知晓“亮剑行动”,相关部门配合“亮剑行动”,人民群众认可“亮剑行动”,总的来说,社会各界都关切、支持我们的“亮剑行动”,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能否打赢“亮剑行动”这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战役,就要看我们自己思想上是否真正重视、认识上是否真正到位、行动上是否动了真格。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要以“背水一战”的共识和担当,“破釜沉舟”的士气和动力,“勇往直前”的坚定和干劲,不断推动“亮剑行动”取得更大成效。二是要持之以恒地抓好违法问题整改。要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分步分类推进整改工作。今年重点要把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到位,该查处的要查处,该规范的要规范,该退还的要退还,并且要建章立制,彻底杜绝乱象。对未处置到位违法用地问题,要认真梳理,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对任务轻的地区,要求今年完成整治工作,整治任务重的,要排出作战图、时间表,确保在明年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三是要加快政策供给。前段时间,省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改进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并初步征求了省高院、省“三改一拆”办和有关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意见,今天会上发给大家再征求意见。这两个文件是今年“亮剑行动”的重大成果,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争取早日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促进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到位。

2.进一步改进执法理念

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我们要不断更新、改进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思路,这样才能正确引领执法监察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要强化大局理念。一方面,对外要坚持把执法监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虑,通过惩戒、遏制违法行为,形成倒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强全社会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减少违法用地。另一方面,对内要坚持把执法监察工作放到国土资源管理全局工作上来考虑,由重个案查处、轻宏观管理,转向既要重视对违法个案的查处,更要重视通过对违法案件的分析,总结违法行为规律,发现政策、管理上的漏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水平。二是要强化预防理念。当前,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仍然大量发生,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主要原因还在于对违法行为事前预防重视不够。在违法用地初始阶段不去制止,不去管控,到既成事实了,就要花百倍、千倍的成本去查处、拆除,难度大大增加,还容易激化矛盾。因此,我们必须把大量精力和工作做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预防、制止违法事实的形成前,做到执法监察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促进违法行为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减少违法用地既成事实。三是要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监察工作首当其冲。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的理念,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让每一项执法工作的程序、内容、标准都有章可循、无毛病可挑,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执法随意性和执法权的滥用。

3.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当前主要工作是要“建立两个清单,强调一项纪律”。一是要建立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执法监察工作职责,明确省、市、县、基层国土资源所各自履职重点和责任清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哪些责任、做哪些事情,详细载明,一目了然。总的考虑是,省厅主要抓指导、协调和督察,对特别重大的违法案件牵头查处;市局主要发挥督察作用,对卫片执法和案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地区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县局主要抓快速响应机制、案件查处和卫片执法工作;基层国土资源所抓好动态巡查机制,负责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报告等工作,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上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率。二是要建立履职尽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监察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时限、内容、要求和责任,促进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总的要求是“履职要依法,尽职要尽责”,写明白你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该做的没做到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该做的都做到了,应该予以免责。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在依法履职到位的前提下,应免予追究执法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和调动基层执法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三是要严明考核。当前浙江省违法违规用地之所以量多面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国土资源部门动态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是发现不及时,有的是制止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查处的不查处,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违法事态扩大,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有的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背后还有不正当利益关系。对这些不正之风,要坚决说“不”,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倒查机制,对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到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

改革创新是破解执法难题的第一动力和唯一出路,我们必须把创新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创新不断给执法监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一是要健全源头防控机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政府、基层国土资源所是执法监察工作的主战场、第一道防线。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是我们执法监察工作的第一目标。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切实履行好巡查的职责,把“四到场”的工作机制从村民建房扩大到所有建设用地项目,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坚决从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出现“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后果。要建立发现问题报告制度,争取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到乡镇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委托执法的办法,依托乡镇综合执法资源,提高基层防违控违的能力。二是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处置能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对违法行为快速反应、迅速制止,才能防止违法行为蔓延升级,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加强对违法行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管控,实现“反应得快、出击得准、制止得住、查处得了”。三是要建立督察机制,一级抓一级,强化督察作用。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督促尽职尽责、依法行政。督察可分综合督察、专项督察和专案督察,对该做到的没做到,应承担责任,实行问责、追责,只有这样,才能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责任抓起来,把依法行政的旗子高高举起来。四是要建立执法监察反馈机制。查处案件是手段,预防违法是目的。执法监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分析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特点,从中发现带有倾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反馈到国土资源管理的前端环节,查找“批、供、用、补、查”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防范违法、改进管理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五是要创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明年开始,全省将开展全覆盖的半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增加检查的密度和频次,及早发现违法,及早查处整改,促进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下放一级,由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省厅抓好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要综合施策,将卫片执法的结果与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挂钩、联动,有奖有罚,真正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

5.进一步重视队伍建设

执法监察队伍是做好这项工作的组织保障,要切切实实抓好队伍,管好队伍,带好队伍。一是要配强配齐执法监察队伍。重视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把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选拔到执法监察队伍中来。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除了上述五项机制外,还有综合执法、系统执法和委托执法等问题要切实处理好,做到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三是要选好“领头羊”。要把年富力强、敢于担当、法治意识强、责任意识强,善打硬仗的干部选到执法监察局长、队长岗位上来。四是执法监察工作和法规工作要各司其职。有的地方虽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但是要做到既有协作,也有分工,裁判员和运动员要分开。五是要抓好廉政建设。重视这支队伍尤其是基层违法违纪问题频发的问题,敢抓敢管,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亮剑行动”首战告捷,但更大的挑战、更重的任务还在等待着我们。我们要保持韧劲,持续发力,把执法监察工作做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推动“亮剑行动”取得更大成果,为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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