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治稳定视域下的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2016-02-12冯宏良
冯宏良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建设研究院,天津300387)
对于社会政治稳定问题的研究,传统的观点一般把政治秩序性与持续性视为社会政治稳定的核心价值,而政治制度化水平则成为衡量政治秩序性的关键变量。实际上,对于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来说,其所追求的社会政治稳定不仅包含制度秩序这一外显形式,而且也包含了价值秩序这一隐性形式。国家意识形态所塑造的价值秩序也就构成了社会政治稳定的深层结构。
1 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社会政治稳定的价值秩序及塑造
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政治稳定的实现根本上依赖于在普遍价值共识基础上的制度化安排。霍布斯鲍姆认为:“国家通过把阶级冲突控制在一个稳定的制度与价值框架之内而将社会秩序合法化。”[1]15亨廷顿特别强调政治制度化对于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意义,其着眼点在于面对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政治参与不可避免的扩大,只有通过政治制度化并与之相适应,才能有效避免政治参与爆炸所引发的政治无序的风险。所以亨廷顿把秩序性与持续性视为社会政治稳定的核心价值。但与此同时,亨廷顿也特别强调政治价值的稳定对于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意义,他认为“现代化免不了带来异化、沉沦颓废和无常等一类新旧价值观念冲突造成的消极面,……新的价值观往往会破坏社交和权威的旧基础”[2]34-35。他同时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之所以能够提供有效的权威,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意识形态为政府合法性提供了依据[2]8。与亨廷顿的观点相似,另一位美国学者李普塞特也注意到了制度与价值对于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重要意义,认为“所有的复杂社会都是以内部高度的紧张和冲突为特征的,所以制度和价值观一致对这些社会的生存来说是必要的条件”[1]1,“价值合理性在经济与政治中的衰退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紧张与不稳定的根源”[1]31。
可见,社会政治稳定所追求的政治秩序内在地包含制度与价值两个层面,即制度秩序与价值秩序,两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一方面,制度安排作为一种协调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是以其内在具有的价值合理性与正当性为基础的,这种价值共识是任何一种制度安排得以长久存在的重要根据。缺乏价值合理性与正当性的制度安排显然不会实现具有政治稳定功能的利益协调,一种不合理非正当的制度安排往往激化利益冲突,甚至引发社会政治动荡。另一方面,作为制度灵魂的价值体系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独立存在的,其存在的意义是通过制度实践体现出来的,因而价值体系只有融入制度实践之中,才能体现其存在感。脱离了制度实践的抽象价值无法展现其现实影响力,从而导致人心凝聚与政治团结功能的退化,甚至社会精神秩序的解体,社会政治稳定局面必然受到冲击。
对于社会政治稳定来说,制度秩序是一种显性秩序和刚性秩序,具有规范性与强制性。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在一定的法律规则体系的基础上建构形成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为制度的权威性提供保障,任何不遵守制度安排的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制裁,制度在运行中通过一整套的规则、机制、程序以及执行机构等实施载体有效协调、化解社会冲突,从而实现社会政治运行的有序性。相对于制度秩序,价值秩序则是一种隐性秩序和柔性秩序,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价值秩序深植于人的心理和精神层面,表现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共有的一种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价值秩序不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但作为文化纽带却具有强大的社会团结功能,使人们在共同的价值体认中形成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为社会政治秩序的形成奠定精神基础。
因此,价值秩序构成社会政治稳定的深层结构。贝尔认为,“每个社会都设法建立一个意义系统,人们通过它们来显示自己与世界的联系”[3]197,意义系统对于建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意义系统紊乱甚至价值秩序崩溃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同时,从历史上看,价值冲突往往是导致社会政治冲突的重要原因。一种新的社会政治力量的崛起往往是以新的价值理念的提出为先导的,并依托这样一种新的价值观所产生的强大政治动员力量,通过激烈的社会抗争甚至暴力革命,以实现改造现有社会政治秩序的目标。
现代国家的价值秩序一般是通过国家意识形态的力量塑造形成的,或者说,国家意识形态构成特定社会政治秩序的价值基础。意识形态对于价值秩序的塑造体现在两个层面:其一是国家层面,通过塑造政治信仰,国家意识形态成为维系政治凝聚力的精神纽带。意识形态作为一种价值学说体系,体现了对于未来理想社会的价值追求,当这种理想主义的价值追求成为人们普遍的共同信念,必将产生强大的政治凝聚力,这种政治凝聚力必然成为维系社会政治秩序的精神纽带。同时,作为“制度精神”的意识形态能够通过价值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论证,赋予现有制度秩序以合法性,从而有效增强人们的政治认同感,为社会政治稳定提供最大程度的社会支持。其二是社会层面,通过培育共同的道德与文化价值观,国家意识形态成为促进社会团结、实现社会整合的价值基础。现代社会具有多元化的显著特点,利益分化的背景之下,不同的阶级、阶层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自然会形成极具差异性的价值主张,与之相适应,思想文化领域就会出现多元化的社会思潮。尽管价值多元的形成具有其客观性,但缺乏价值整合的多元化必然使整个社会陷入价值分裂与思想混乱无序之中,因此,国家意识形态通过确立主导性价值规范,通过培育共同的道德与文化价值观,为实现社会团结和社会整合奠定价值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社会政治稳定价值基础的国家意识形态需要具备一种开放性与动态性的特质:一方面,国家意识形态体系在面对多元化社会思潮时,应该坚持开放性的姿态与胸襟,合理吸收借鉴其适应时代需要、反映民众价值诉求的合理成分,使国家意识形态持续保持最强大的凝聚力与感召力;另一方面,面对生产力发展推动下所展示出来的对于上层建筑变革的客观要求,国家意识形态体系也需要因应这种要求,通过价值体系的发展与创新,以达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的动态平衡。为此,就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建设“更具包容性的主流意识形态”[4]70-74。一旦意识形态成为一种封闭僵化的思想体系,就反而会阻碍制度创新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这就必然导致意识形态体系的生命力枯竭,并因其实践层面的负面效应而丧失社会认同,最终导致意识形态走向消亡。
2 意识形态作用于社会政治稳定的内在机制
意识形态作用于社会政治稳定的内在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凝聚机制。意识形态通过培育共同的社会价值观,从而有效增强社会凝聚力,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社会对于政治稳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被视为现代社会学奠基人之一的涂尔干就特别强调共同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对于社会团结的重要意义。涂尔干认为社会具有实体性与整体性,社会个体之间的相互结合和相互作用是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突出特征。社会团结是一种建立在共同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的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以结合或吸引为特征的联系状态。可见,社会团结实际上指的就是社会的凝聚力,构成其基础的则是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与共同道德规范,“社会凝聚来源于共同的信仰和感情”[5]234。社会分工的深化一方面促进了个人意识和个性的发展,并进一步造成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但另一方面,个人意识的觉醒与个性发展也会削弱集体意识,原来高度一致的共同价值规范对于个体成员的控制力量会弱化。面对原先的集体意识的弱化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价值根基被消解,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工所创造的“职业道德”会取代旧的集体意识,从而成为社会“有机团结”的基础。
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的开创者帕森斯同样强调了一致性的价值规范对于社会秩序建构的重要意义。帕森斯把“社会秩序何以可能”这一问题视为理论社会学的核心,为了回答这一问题,他以社会行动作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帕森斯特别强调社会行动的意志性与目标导向,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规范因素对于行动目标的确定以及手段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对马歇尔、帕累托、涂尔干以及韦伯思想的分析,帕森斯发现社会价值规范成为上述各派共同关注的问题,他们都承认规范取向与共有价值对于社会行动的重要影响,一致性的价值规范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基础[6]49-50。在后期提出的社会系统理论中,帕森斯进一步指出,社会系统是由行动者同其状态中的其他行动者之间稳定的制度化的角色关系构成的,社会系统依赖于角色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的互补性,互补性关系意味着互动双方权利与义务达到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而形成一致性的前提在于形成共同的价值规范,只有基于共同价值规范的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才能维系社会系统的稳定[7]224。总的来说,在现代社会学的形成时期,社会秩序问题一直是研究的重点,而对于共同价值观念以及道德规范在社会秩序形成中的价值与意义也存在着普遍共识。
国家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价值学说体系,对于塑造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具有重要作用。任何意识形态体系都内在包含了相应的价值追求与道德主张,这种价值追求与道德主张会在国家主导下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机制向社会领域渗透,并使之成为社会文化领域具有主导性的价值规范,从而标志着国家意识形态所塑造的价值规范成为把不同社会个体连接起来的精神纽带,这对于消解社会冲突、增强社会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社会将为政治稳定的实现提供良好外部环境,政治稳定意味着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状态,也就是说,国家的政策输出与来自社会的需求之间能够形成一种动态均衡,实现这样一种良性互动与动态均衡,需要一个具有广泛价值共识的社会条件,一个价值分裂、缺乏内聚力的社会显然不利于形成统一、理性的诉求,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会因此而失序、紊乱,带来社会政治的不稳定。
第二,政治认同机制。政治认同本质上表现为民众在一定政治价值共识基础上对自身所属政治体系的制度建构及其运行所持的一种积极肯定的评价与支持的情感。政治认同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反映了政治体系所获得的社会支持的程度,因而构成了政治稳定的前提与基础。虽然仅仅通过暴力的手段或者强制性的办法也可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实现某种程度的稳定,但这种缺乏政治认同的社会政治稳定显然是病态现象,是不可持续的。规范意义的社会政治稳定一般有赖于最低限度的政治认同的支持,“国家通过其主导政治思想的传播,主导政治价值观的灌输,以使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牢牢地扎根于人们的观念之中,形成政治认同感,使国家的政治稳定具有坚实的基础”[8]37-40。
政治认同的产生一方面决定于人们对自身所属政治体系制度实践效果的客观体认,只有在制度运行中充分展示出政治体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有效性,才会获得人们的认同与支持;另一方面也决定于相应政治价值共识能否形成,政治认同的产生需要政治建构及其运行所遵循的内在价值尺度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可。对于政治认同来说,制度绩效与价值共识都不可或缺,前者体现的是一种工具理性,后者体现的是一种价值理性,真正的政治认同必然是两者的统一。虽然,仅具有制度有效性或价值共识的政治体系,也可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获得政治认同,但都不可持续或不能持久。就前者来说,制度的有效性固然可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通过推动经济发展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但价值共识缺失所导致的道德无序、价值观混乱以及各种非正义必然降低人们的政治认同感;就后者来说,价值共识体现出政治体系的内在价值理念能够获得广泛支持,政治价值理念本质上表现为理想主义追求,因而这种对于未来的美好期待往往成为塑造政治认同的精神基础。但如果缺乏制度绩效的配合,价值理想的号召力就会弱化,价值共识就会瓦解。因此,制度绩效与价值共识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政治认同得以形成的内在根据。
在现代政治实践中,制度有效性可以通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国家政治运行的规范化等方面体现出来,而价值共识则是通过国家意识形态塑造形成的,意识形态的政治认同机制突出表现在能够赋予政治制度建构及运行以价值规范,并使之成为普遍的社会共识,从而形成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基础。在现代社会,民主制度架构下社会政治稳定的实现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强制性力量作为后盾,但其作用的发挥明显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社会政治稳定所追求的秩序目标具有其正当性的价值设定,仅仅通过强制性力量所塑造的政治秩序因缺乏道义基础而不可持续,“在不求助于合法化的情况下,没有一种政治系统能成功地保证大众的持久性忠诚,即保证其成员意志的遵从”[9]186。因此,合法性成为一定的政治体系长期存在的内在根据,而合法性的形成则来源于意识形态所塑造的价值共识,即社会的“制度模式根据社会系统价值基础被合法化”[10]161。国家意识形态体系的政治认同机制实质上就体现为通过塑造价值共识而对现有制度加以合法化的过程,这具体表现在这两个方面,即一方面国家意识形态通过给政治体系设定终极理想,以确立人们对于未来发展的共同价值追求,从而塑造了价值目标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国家意识形态通过设定政治运行的基本价值规范,为现有制度建构及其运行注入一整套政治理念,从而能够赢得人们对现有制度合理性的普遍认可。通过这样一种政治认同机制,国家意识形态为社会政治稳定的实现提供了深层的社会心理支持。
第三,政治整合机制。政治整合表现为国家将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分散性或具有分离倾向的社会利益主体和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纳入到统一的政治体系的过程,其实质在于通过有效调适社会政治分化与冲突从而实现政治秩序的目标。社会政治分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客观后果,现代化过程既表现为经济的增长和利益分化,也表现为多元化政治力量的形成以及政治理念的觉醒,在利益分化效应的影响之下,社会领域的阶层矛盾和社会冲突会持续增加。同时,在差异化的利益诉求与政治价值理念的影响之下,多元经济政治力量的离散化倾向如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以及世界范围内形形色色的打着“自治”旗号的国家分离主义运动等,都对于一体化的政治结构带来严重挑战,需要通过政治整合加以应对。可见,政治整合对于实现社会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有效的政治整合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
西方政治学把政治整合称之为“政治一体化”,美国学者迈伦·韦纳把政治一体化的用法概括为包括国家一体化、领土一体化、精英-群众一体化等五个方面,其中,维护社会秩序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价值一致和一个民族为某个共同目的组织起来的能力,构成政治一体化的重要内容[11]228。显然,韦纳把价值整合作为政治整合的基本方面,在他看来,有效的政治整合应以一定国家或民族形成一致性的价值为基础,因为最低限度的价值一致是形成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在人类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史进程中,不仅需要一定的经济、政治秩序,也需要一定的精神文化秩序以安顿自己的心灵。现代社会条件下,利益分化效应所催生的价值多元与观念差异已成为最基本的社会文化生态,如果人们思想选择的多样性、选择性与独立性带来的是精神秩序的紊乱、伦理道德秩序的坍塌,就必然会造成社会政治运行的规则失灵与混乱无序。国家意识形态所代表的主流价值观可以作为社会政治运行的精神纽带,为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价值整合的隐形力量。
政治整合的本质在于对社会政治冲突的调适,西方冲突社会学派的代表学者科塞认为,冲突表现为价值观、信仰以及稀少的地位、权力和资源分配上的斗争,社会冲突的产生既有权力、地位和资源分配等物质层面的原因,也有价值观念和信仰的不一致等精神层面的原因。科塞还认为,基于物质层面原因的冲突可以发挥一种社会“安全阀”机制的作用,能够及时排泄积累的敌对情绪,因而对社会有一定益处,但涉及基本价值观或共同信念的冲突则是破坏性的[12]67。利益冲突是社会政治冲突的本质,任何一种社会政治冲突本质上都表现为利益的争夺,但利益冲突往往会在文化价值层面有所显示,从而使价值冲突成为社会利益冲突的精神形式。在此意义上,价值冲突构成社会政治冲突的深层结构,价值冲突对于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政治稳定具有价值观念的稳定性与内聚性的内在要求,价值冲突往往意味着价值共识的消解,非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增强,从而不断破坏社会政治内聚力的价值基础,成为动摇社会政治稳定的潜在危险。对于社会政治稳定来说,国家意识形态的政治整合机制本质上就是通过塑造共同的政治信仰与价值观从而形成制度内聚力与国家向心力,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制度精神”,体现出政治体系的核心价值追求,能够为社会政治制度的建构进行正当性论证,从而有效增强制度的内聚力,并为相应政治体系提供充分的社会支持。任何社会政治制度如果缺乏让人信服的正当性论证,就难以形成充分的社会支持,制度权威性的不足使政治稳定的社会基础往往比较脆弱。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作为一整套价值观念体系,能够为整个社会政治运行提供基本价值规范,从而在社会政治领域塑造出一种意义秩序,这样一种意义秩序能够成为超越多元政治理念差异、消解社会政治冲突的精神纽带,从而保持多元的经济政治力量对于统一国家的向心力与归属感。意义秩序的紊乱往往带来价值冲突、族群撕裂、道德伦理失范等消极后果,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这甚至会危及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现代政治框架内,意识形态的政治整合机制是通过政党功能的发挥体现出来的,因此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对于意识形态整合机制的实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 意识形态安全对于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特殊价值
从历史逻辑来看,国家意识形态始终是影响和制约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核心要素之一。从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正是在高度的意识形态化的政治氛围中,我们国家形成了一种通过政治动员以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赶超”战略。由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构存在生产力落后这一经济基础“先天不足”的内在缺陷,因而,如何运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制度优越性来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就成为现实的选择,政治动员模式就是这种选择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制度优越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运用计划手段实现的对于有限经济资源要素的整合使用,从而实现最大程度的经济效益;二是通过营造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政治氛围,一方面激发人们为实现共产主义美好理想而艰苦奋斗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试图背离国家政策导向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这两个层面相互支撑、相得益彰,前者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体现出优越性的制度形式,并通过计划经济体制的方式得以确立,后者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精神形式,并通过群众运动等政治动员方式展示出“改天换地”的强大实践力量。回顾历史就可以发现,建国以来的很长一个时期,我们国家依托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思想文化氛围所形成的政治动员,在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和政治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取得了超越生产力条件和历史阶段的非凡成就。但与此同时,高度的意识形态渲染所带来的思想狂热、违背规律等引发的经济发展危机,以及长达十年的“文革”也把国家引入了歧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政治不稳定。而这种经济、政治实践反过来也深刻影响着国家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并不可避免带来理想主义激情的消退和国家意识形态说服力和凝聚力的弱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以意识形态为支撑的政治动员模式,转向一种在对外开放中实现改革-发展-稳定动态平衡的发展策略,其内在逻辑在于: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破除发展障碍,以发展成效构筑社会政治稳定的物质基础,以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为改革与发展的顺利推进提供条件。改革、开放、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动态平衡与良性循环,体现了国家发展策略上的新思维,其本质在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寻求经济绩效意义上的合法性证明,从而淡化意识形态因素对于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但实际上,从近40年的改革开放历史进程来看,改革发展的每一步,都始终伴随着意识形态的争论。改革的启动就是通过一场旨在冲破意识形态束缚的思想解放运动拉开帷幕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在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上,也是通过破除“姓资”和“姓社”的分歧,才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可以说,“左”与右的意识形态纷争贯穿于整个改革开放进程,弥散于改革的各个层面和重要环节。针对意识形态纷争对于改革的干扰,邓小平曾提出“不争论”,试图以此淡化改革进程中的意识形态影响,但意识形态始终是制约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关键变量和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这是因为,作为制度精神的国家意识形态,规定了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根本价值指向,这既是改革开放决策所具有的政治合法性的内在依据,同时也是这一政策获得人们支持的精神推动力量。因此,强调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属性就必然会凸显国家意识形态的价值与影响。
从现实逻辑来看,全球化、市场化和网络化的“三化”叠加效应,越来越凸显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对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特殊重要性。
首先,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实现始终面临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西化”“分化”的政治风险,尤其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后所形成的“两制”关系失衡,更加剧了这一威胁和风险。马克思在描述早期资产阶级开辟世界市场过程中所形成的全球化萌芽现象时曾深刻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13]35可见,全球化是一个全面性的历史进程,在此过程中,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竞争不仅表现为经济、军事、科技等国家硬实力的较量,而且表现为文化价值观为核心的国家软实力的较量。借助文化交流的方式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已成为某些西方国家对别国进行“和平演变”的主要策略。有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文化扩张战略越来越具有高技术化、多样化、强势化、政治化、直接化的新特点,这些国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信息霸权和文化霸权,以经济贸易为载体,借助人权外交、民主外交等手段,在文化经济交流中传播西方政治文化,进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14]246-272。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刻也没有停止对于中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如何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防范和化解西方国家“和平演变”的风险,构成我国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战略性考量。
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后,全球范围内“两制”关系的严重失衡,这使我国所面临的来自于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威胁进一步加剧。“两制”关系的失衡既表现为制度格局的失衡,也表现为文化格局的失衡。从前者来看,“苏东剧变”造成了资本主义的制度性扩张和社会主义国家数量的锐减,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进入低潮,其实质表现为在意识形态的较量中资本主义占据上风而社会主义遭受严重挫折的现实,从而在根本上造成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强势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弱势。当时以福山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喊出了“历史终结”的论调,提出西方国家的自由民主制度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15]7-12。这必然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与凝聚力带来挑战。由于意识形态是政治合法性的基本依据,意识形态权威性与说服力的弱化以及意识形态吸引力与凝聚力的下降实质上就意味着政治合法性的不足,进而会带来政治认同的危机,这无疑给我国政治稳定带来巨大风险;从后者来看,文化是制度的灵魂,因而,这种文化失衡格局的形成只不过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格局失衡的必然后果与反映。东西方文化格局的失衡,使得文化交流中形成了资本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强势话语。在西方学术界,普遍存在以西方普世价值或普世文化整合各民族文化的研究倾向,如赫姆林克提出“文化同步化”主张,认为文化同步化的进程就意味着一种宗主国文化与接收国文化相互沟通、相互融合,使传统的人文价值的单一向度迅速消失[16]55)。法国学者英格哈德则直言不讳地宣称:“全球化无疑是西方现代文明扩张的伟大结局。”[17]4西方价值观被视为“普世价值”向世界推广,并在现实中不断展示其强大影响力,这必然给我国文化安全带来严峻挑战。文化安全构筑了社会政治稳定的价值根基,如果没有了文化安全,就意味着凝聚社会的精神纽带的断裂,这必然使社会政治运行因缺乏意义秩序而陷入紊乱,因此,文化安全对于社会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国来说,一方面,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对于传统文化积极因素的传承与发展,没有有效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文化安全方面的积极功能;另一方面,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以及马克思主义与优秀传统文化的整合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难题。因此,在“西强我弱”的世界文化格局之下,我们更需要通过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以实现文化安全,从而为实现社会政治稳定奠定价值基础。
其次,市场化改革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重大突破,从而不可避免会使社会政治稳定面临意识形态调整的巨大冲击。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国家侧重于运用革命理想主义教育的方式来凝聚人心、动员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通过革命理想主义教育所激发的奉献精神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力量,这种精神激励方式的有效性与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规定性高度契合、相得益彰。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激励原则的普遍运用所产生的逐利倾向和利益分化效应,深刻影响了社会主义价值与信念的现实影响力。市场化过程中的利益分化效应与逐利倾向,在思想文化以及道德领域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逐所自发形成的功利主义思想,消解着理想主义的价值追求,人们的逐利冲动往往产生对基本道德规范的破坏力,从而导致社会道德滑坡甚至道德秩序的解体。社会生活领域理想主义淡化、功利主义抬头以及社会道德败坏,必然持续恶化社会主义信仰生成的社会文化环境。这种状况如果从社会领域蔓延至政治领域,就会导致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缺失,从而造成社会主义信仰的深刻危机。
信仰危机与社会领域的价值观念多元化对于社会政治稳定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在政治领域,信仰危机往往意味着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软力量”对于执政党的约束效应减弱,从而使腐败加剧,并导致政府权威的下降。这使得社会政治稳定缺乏强有力的政治主导力量。另一方面,在社会领域,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不同信仰的社会群体之间更容易发生冲突,部分信仰迷失的人们缺乏生活的意义感,精神的迷失和沉沦无疑是潜藏的不稳定因素。这同时也使得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难以实现,因为“对任何一个政权来说,意识形态都是软力量,是政府和社会沟通的最有效手段”,“两者之间一旦缺失软力量,那么双方的关系很容易体现为‘硬碰硬’,即暴力对暴力”[18]130-131。在此背景下,能否以一元整合多元,从而确立国家意识形态在思想文化领域的主导地位,就成为我们考察社会政治稳定的价值基础是否稳固的关键变量。
最后,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外部舆论环境发生了复杂变化。在舆论场变迁与政治传播变革的背景下,社会政治稳定的实现越来越依赖于主流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思想共识。社会政治稳定既表现为一种稳定、持续而有效的制度秩序,也表现为一种内部和谐、具有充分思想共识的精神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规定,制度秩序的紊乱或者精神秩序的解体都会引发社会政治不稳定现象。任何社会的精神秩序都是在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下塑造形成的,因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是形成精神秩序的关键。在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媒时代,国家运用媒体工具掌握了充分的舆论主导权,通过大众传媒来塑造以主流意识形态为主导的精神秩序是非常成功和有效的,而网络时代的到来和新媒体的出现给传统的精神秩序塑造带来巨大冲击。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舆论场发生了深刻变迁,网络舆论场快速崛起,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复杂变化,主流意识形态对于舆论的主导性受到严重挑战。一方面,互联网已成为意识形态争夺的“没有硝烟的战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凭借信息技术优势对中国进行价值观输出和意识形态渗透,渲染和放大我国存在的社会问题,煽动社会不满情绪,借机诋毁、批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民族传统文化,以此来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的异质性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影响力。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人们具有了进行自主意见表达的广阔空间,但在非理性的社会心态影响下,网络舆论场众生喧嚣、泥沙俱下,充斥着各种情绪的宣泄,并表现出强烈的排斥主流的心理逆反倾向。在此背景下,如何因应网络时代政治传播变革的客观要求,创新意识形态表达方式和宣传策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融入,从而在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下塑造网络舆论场的思想共识与精神秩序,这是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新课题。
4 结论
社会政治稳定所追求的政治秩序内在包含制度与价值两个层面,制度安排作为一种协调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是以其内在具有的价值合理性与正当性为基础的,这种价值共识是任何一种制度安排得以长久存在的重要根据。作为制度灵魂的价值体系只有融入制度实践之中,才能体现其存在感。制度秩序是一种带有强制性与规范性的刚性秩序,这表现为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在一定的法律规则体系的基础上建构形成的,通过一整套的规则、机制、程序以及执行机构等实施载体有效协调、化解社会冲突,从而实现社会政治运行的有序性。价值秩序是一种隐形与柔性秩序,这表现为人所共有的价值观念与精神追求,深植于人的心理深处,构成社会政治稳定的深层结构。现代国家的价值秩序是通过国家意识形态的力量塑造形成的:在国家层面,通过塑造政治信仰,国家意识形态成为维系政治凝聚力的精神纽带;在社会层面,通过培育共同的道德与文化价值观,国家意识形态成为促进社会团结、实现社会整合的价值基础。国家意识形态的政治稳定功能体现为三个方面的内在机制:一是社会凝聚机制,国家意识形态所塑造的价值规范成为把不同社会个体连接起来的精神纽带,从而提升社会凝聚力,这有助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与动态均衡;二是政治认同机制,国家意识形态能够通过塑造价值共识为现存社会政治秩序提供充分的合法性论证,从而为社会政治稳定注入深层的社会心理支持;三是政治整合机制,国家意识形态能够通过塑造共同的政治信仰与价值观,从而为社会政治稳定提供制度内聚力和国家向心力,有效防范现代化过程中生成的分散性利益团体或政治力量所产生的破坏力。从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来看,意识形态争论始终是影响和制约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关键要素之一,在全球化、市场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条件下,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实现既面临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西化”“分化”的政治风险,也面临着改革以来的意识形态调整、网络舆论场的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的压力,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对于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实现尤其具有特殊的价值。
参考文献:
[1]西摩·马丁·李普塞特.一致与冲突[M].张华青,林恒增,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2]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刘为,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3]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赵一凡,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4]朱光磊,于丹.中国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双重挑战与政治稳定[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3):70-74.
[5]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6]塔尔科特·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M].张明德,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7]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8]马振超.转型期的意识形态安全与政治稳定[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1(3):37-40.
[9]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M].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10]T·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M].梁向阳,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11]格林斯坦,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M].储复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12]刘易斯·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M].孙立平,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4]张骥.中国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战略[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15]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M].黄胜强,许铭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6]金民卿.文化全球化与中国大众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7]王列,杨雪冬.全球化与世界[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18]郑永年.民主,中国如何选择[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