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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思想一致”的探索及启示

2016-02-12何益忠

探索 2016年6期
关键词:全党中央民主

何益忠

(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1620)

一致是政党存在的基本前提。没有一定的思想一致和行动一致,政党将是一盘散沙。但是,如果片面强调思想一致、上下一律,禁止党内不同意见,又会导致思想固化、僵化。因此,怎样既保持一定的思想一致,又鼓励党内不同意见的表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一致,就成为维护政党团结统一、永葆政党生机活力的关键。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如何实现党内思想一致方面进行了艰辛探索。其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在当前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民主建设中吸取、借鉴。

1 民主革命时期,形成思想一致和鼓励不同意见表达的良好氛围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要求全党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保持思想一致。但是,对思想一致的重视既不排斥不同意见的正常表达,又没有否定党内讨论、批评的必要性。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围绕如何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这一基本问题,在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民主建设中,对什么是思想一致、怎样实现思想一致进行了初步探索。在这一过程中,尽管出现过盲目排斥不同意见,以“威权”“霸蛮”[1]54造成的“思想一致”,但中国共产党人逐渐克服了教条主义错误,在党内最终形成了既坚持思想一致,又鼓励不同意见表达的良好氛围。坚持思想一致与鼓励不同意见表达的有机统一,巩固了党的团结,激发了党员、党组织的创造活力,为民主革命胜利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组织保障。

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自建党始中国共产党就要求全党保持一定的思想一致。《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明确规定,党内任何出版物“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2]7。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党员必须“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及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要在言论上、行动上都“表现出来是共产主义者”“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2]91。1927年3月,罗亦农在《关于政治与本党工作方针》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思想一致”概念,同时强调,“每个同志对于区委所决定的一切政策,绝对不准有丝毫违反。各同志对于政治上及其他一切有关系的活动,绝对不准有个人的浪漫行动,都要先经区委之决定。”[3]250、251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人还特别强调要通过党内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党内的“思想一致”。瞿秋白认为,党的“统一意志”、党员对党组织的服从并不是说“党内不应当有意见的争执、批评和讨论”。相反,“铁的纪律,正要预先有详细谨慎的讨论和批评,然后大家共同服从多数的决议,这才是自觉的自愿的服从,而不是盲目的机械式的服从”[4]45。刘少奇也曾指出,“在一事未议决以前,均可自由地发表意见,若一经会议议决以后,则无论什么人均须服从”[5]6。事实上,党在创建时期,党内在“理论研究”和“实际运动”“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共产党和青年团关系、“分权”和“集权”[6]以及国共是否合作、如何合作等问题上的分歧,也确实是经过充分讨论乃至争论后才最终达成共识的。大革命时期,尽管党内存在一定程度的“家长制”现象,但也没有完全破坏党内讨论、争论的氛围,仍然发生过“如何对待工农运动以维持统一战线,从而实现革命的目标”的争论[7]。在这些论争中,争论双方基本都能心平气和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党内也不存在最高权威。更难得的是,大革命时期中央还多次主动征询各级组织对党内重大问题的意见。如四大召开前,中共中央曾两次致信“各区各地方委员会各独立组长”,要求就“工农,青年,国民党各种实际运动及党内教育上组织上”的问题发表意见,“同志个人有特别意见者可特别指令他写成意见书由委员会或组长汇寄中央局”[8]43,44。1927年初,中央又通知全党密切关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有关中国问题的决议案,重点讨论“中国革命非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主独裁制”“和民族资产阶级争领导权”“农民政纲”问题,“每个同志如有疑义或意见,都可写寄党报登载,以便共同讨论”。中共中央强调:“与其盲目一致而得到实际不一致,不如由意见不一致而得到实际一致!”[9]22-23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机会主义错误”成为众矢之的。在反思革命失败原因、批判机会主义错误的过程中,党内民主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党内讨论、批评得到进一步重视。八七会议通过的《告全党党员书》认为,中央之所以陷入机会主义的泥潭,其重要原因是党内的“宗法社会制度”“没有党内的生活,没有党内的舆论”“一切问题只由党的上层领袖决定,而‘首领’的意见不但总应当认为是必须服从的,而且总以为无条件的每次都是对的”[9]287。因此,《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提出党内“民权主义”口号,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在本次会议后,设法极慎密的进行党内的讨论”[9]305。

但是,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建设、党内讨论和批评的实践探索却暗藏着某种危机。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先入为主地认为,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中央犯了机会主义错误,因此要求中国共产党按照共产国际的指示“改造”各级党组织,以清除机会主义的影响。作为“改造”手段之党内民主、党内讨论,是为了清算陈独秀的错误,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以便贯彻共产国际的“正确”路线,而不是在尊重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党内民主建设、党内讨论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以此形成党内思想新的一致。于是,在对“机会主义错误”的批判中,苏联经验、共产国际的指示很快被神圣化、教条化。结果导致中央在面对党内有关中国革命问题的不同意见时,理所当然地将其视为错误意见,并理直气壮把诸如“反对中央”“反对共产国际”“右倾”“尾巴主义”“机会主义”“取消派”等帽子扣在持不同意见同志的头上,并对他们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①具体见祝彦:《评陈独秀与“左”倾中央在“中东路事件”上的争论》,《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6年第2期;祝彦:《评陈独秀与“立三路线”的分歧和争论》,《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11期;陈鹤锦、王楠:《中共江苏“二大”与李立三“左”倾错误的形成和发展》,《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6期。。由此党内机械的思想一致束缚了党的创新活力,给中国革命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为我们如何正确处理党内思想一致留下了教训。

遵义会议后,特别是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中国共产党的生存和发展、中国革命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全党的智慧应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共产党人在党内民主建设中对党内思想一致进行了重新探索。1936年4月,刘少奇认为,党内关门主义错误抑制了“下层同志的自主性、创造性”,“在党内造成了害怕犯错误,害怕犯右倾,害怕说话,不敢放手工作,故意要表示‘左’些的现象”[10]9。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也强调:“大家有意见,有气,就应该打开窗户,让他们把气出完,把意见都说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同志,统一意志,集中意志,形成高度的集中。”[11]207

什么是思想一致呢?中国共产党认为思想一致就是全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上的一致,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的高度统一。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的基础。党成立后,就在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中要求党员认同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并号召全党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解决中国问题的能力。1939年5月,陈云还将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思想一致视为全世界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12]35。随后,刘少奇进一步指出:“党的统一的内容与实质就是马克思主义所造成的思想上的一致。这种思想上的一致是最基本的,没有这种一致,党的结合就不可能,党的一致就要破裂。”[10]321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刘少奇又强调,“党的组织上的统一,首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所造成的党员在思想上的一致为其前提的”[10]452,没有这种一致,党就不可能结合。因此七大党章规定,党要“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13]48。

党在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的高度统一就是各级组织、党员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党内多数同意通过的决议,不得有任何“反对组织反对上级党委的言论行动”。早在党成立初期,就有党内文献强调,党内重大问题在未决定前,党员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但在经过多数同意形成决议以后,就必须服从。任弼时也强调,党员当然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是“组织已经决定了的就要服从,而且要绝对地服从”[14]252。

由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因此党内思想一致也就要求全党在路线、方针和政策上服从党的中央。1938年10月,张闻天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地方党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的政治路线、决议与决定,不得有任何反对中央的言论与行动。”[15]7121941年7月,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阐述了服从中央的重要性。《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指出,伟大而艰难的革命事业要求“我们的党更进一步的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塞维克的党,要求全党党员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下面,团结起来,成为有组织的整体”[16]144。决定明确规定,党内“不允许任何党员和任何地方党部,有标新立异,自成系统,及对全国性问题任意对外发表主张的现象”[16]146。1942年7月,任弼时在《为什么要作出增强党性的决定》中认为,《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的中心思想是强调党的统一性和全党服从中央领导的重要性,全党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都应服从党的中央。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还对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级党委的政策和策略、违背统一意志和统一纪律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17]1332。

为了实现党内思想真正的一致,必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允许党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党成立后,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时,特别重视党员在党内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陈云指出,党员在“党内有发表意见的自由。在决议作出以前,有争论的自由;在决议作出以后,有保留不同意见的自由(但行动上必须服从)”[12]111。李维汉认为,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民主主义的集中制”,是因为党员“在党的会议上有对于党的政策与实际问题参加自由与切实的讨论之权利,在党的一定会议上有批评党的工作和工作者的权利”[18]。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中强调,召开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时,“必须保障一切代表在会议上有完全的发言权”,即不但有权赞成,而且有权反对与批评党委会及大多数代表所赞成的意见[19]352。

遵义会议后,中国共产党人不仅对党内思想一致进行了理论探索,而且还在实践中形成了既坚持思想一致又鼓励不同意见表达的良好氛围。坚持党内思想一致和鼓励不同意见表达的有机统一,增进了党的团结,调动了党员、党组织的积极性,为民主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组织保障。

2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思想一致方面出现了严重偏差

新中国建立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扬民主革命时期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围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等重大问题,就如何处理党内不同意见,怎样“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的一致进行了艰辛探索,并取得了诸多理论成果,也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但是,由于忽视制度建设,一些按照正常程序发表的不同意见被视为路线错误,部分持不同意见的同志还受到不公正对待,因此党内出现了以简单粗暴方式造成的思想一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仍然十分重视党内民主建设。1950年4月,中央决定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必须对于反映群众意见的批评采取热烈欢迎和坚决拥护的革命态度”[20]191。中央指出,“为了增强党的团结,我们党不但不允许缩小党内民主和缩小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且必须保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21]128。在中共八大上,邓小平又提出应将“党的民主生活提高到更高的水平”,“使党和国家的各种会议,特别是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争论的讲坛”[22]233-224。在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也指出,“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都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要真正把问题敞开,让群众说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家讲”[23]18。

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民主建设过程中,针对探索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现象。只有认真倾听不同意见,才能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决策,才能在正确决策基础上实现党的统一、巩固党的一致。邓小平指出,党内思想一致指的是全党在“基本原则问题上的思想一致”,而“在各种日常工作上,党员们的意见有某些不一致,不但是许可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22]248-249。同时,客观世界纷繁复杂,人们在认识世界的时候,不可避免带有主观性、存在局限性,可能犯错误。只有认真“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完全相反的意见,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八大的大会发言中,宋任穷也提出,各级党委在作出重大决定的时候,必须进行充分酝酿,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因为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也可能是代表群众的利益,反映群众的呼声,听取他们的意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避免片面性和错误[24]323-324。毛泽东则形象地将领导机关比喻为“加工厂”,党员群众的意见是原料,强调如果“没有数量上充分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成品来”[25]294。

与此同时,只有认真听取、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才能在正确决策的基础上实现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一致。既然不同意见的存在是正常现象,倾听不同意见还是作出正确决策、实现党内一致的必要前提,党的领导机关就必须认真听取党员和下级组织的不同意见,切实保障他们提出不同意见和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党的领导干部就必须特别注意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一的同志。邓小平指出:“各级领导同志要善于倾听反面意见,倾听不同意见;要听老实人的话,要听老实话。”[22]308陈云也要求领导干部要听反面的话,因为“不同的意见,常常由于领导人不虚心,人家不敢讲,不容易听到。所以,我们一定要虚心,多听不同的意见……要养成耐心听取不同意见的良好习惯”[26]188。刘少奇则强调:“任何一个党组织领导者都应该虚心倾听党员群众的意见,实行‘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绝对不许压制民主,更不许打击报复。”[21]412八大还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善于向广大的党员和干部学习,善于听取同级的和下级的不同意见,善于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组织关于政策问题的自由、切实的讨论,在纪律许可的范围内允许少数人保留自己的意见,允许下级向上级提出异议”[24]820。

在如何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处理不同意见问题上,毛泽东也进行过不懈的探索,并留下了不少在听取不同意见基础上进行正确决策的成功案例。如在如何处理富农问题上,毛泽东本已胸有成竹,但他并没有仓促决策,而是广泛征求不同意见。“碰到不同意见,不是加以批评,而是耐心倾听,接受其正确部分。”[27]1311957年2月,在回答“马克思主义能不能批评”这一尖锐问题时,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不怕批评的,马克思主义如果能被批评倒,能够证明马克思主义不是真理,那么这个东西就不行了。所以,不存在马克思主义可不可以批评的问题[28]629。1958年初,在拟定的《工作方法六十条》草稿时,毛泽东也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于下级所提出的不同意见,要能耐心听完,并加以考虑,不要一听到和自己不同的意见就生气,认为不尊重自己”[29]56-57。

但同样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在民主建设中忽视制度的作用,导致我们在处理不同意见时,特别容易受到领导人个人因素的左右。当毛泽东强调党内民主、提倡不同意见表达时,党内很快就形成了良好的民主氛围。当毛泽东开始以路线斗争思维对待党内不同意见、批评甚至错误处理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时,不仅无法纠正其错误,相反,毛泽东的个人错误迅速演变为全党错误。

事实上,早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毛泽东就开始以路线斗争思维看待他与邓子恢之间的农业合作化速度之争。毛泽东认为,邓子恢“从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出发”,“劝我们从目前合作化道路上‘赶快下马’……我们认为恰好相反,如果不赶快上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这里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一个要下马,一个要上马,却是表现了两条路线的分歧”[30]254。在此,正常的意见分歧被错误地拔高为路线之争,认识上的不同看法变成阶级立场问题。南宁会议前后,毛泽东又将“冒进”与“反冒进”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强调反冒进属于“政治问题”[28]769,并对周恩来等进行了不适当的批评。随着正常的民主生活逐渐遭到破坏,党内出现了以毛泽东个人意见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这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重大损失。

3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体制机制保障不同意见的正常表达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双重任务。如何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形成党内思想一致?如何在思想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实践、世情国情的变化继续解放思想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过程中,不仅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与中央保持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上升为全党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而且开始着重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党员、下级组织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坚持党内思想一致与鼓励不同意见表达的良性互动,既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又保证了党的生机活力。

改革开放初期,党内极“左”思潮尚未完全克服,社会上又出现了诋毁社会主义制度、否定党的领导的自由化思潮。为此,邓小平强调,在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同时,必须加强党的纪律。邓小平认为,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还将全党服从中央作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工作部门和党员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的决定,不能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中共十二大党章总纲在论及党的建设时,首先强调的就是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在阐述统一思想时,又一次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统一思想,就是进一步实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而党的政治纪律就是“每一名党员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基础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新时期党内对“中央权威”的强调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治理整顿。1988年9月,邓小平指出,改革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如果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党的十四大报告正式提出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问题。报告指出,每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决不允许有任何破坏和分裂党的行为存在。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则将维护中央权威与中央保持一致概括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视为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随后,我党又指出,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2015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进一步将“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明确规定为党内政治纪律所禁止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内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在强调党内一致、维护中央权威,要求全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党内不同意见的正常表达,特别强调通过制度建设保障党员、党组织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粉碎“四人帮”后,为了打破“文革”造成的思想僵化局面,中央要求全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因此,全党应该按照毛泽东倡导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让党员群众讲话、提意见。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指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努力造成和保持让人当面提意见包括尖锐意见而进行从容讨论的气氛”,要善于集中不同意见,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还特别强调,反对某个同志的某个意见,不等于反对这个同志,反对某个领导机关的某个同志,不等于反对这个组织,不等于反领导,更不等于反党[31]114-115。十二大党章又重申,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和报刊上参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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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倡不同意见的正常表达,党在新时期特别注重通过制度建设,在体制机制上保障党员、下级组织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1981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的通知》。要求县以上党委常委必须每半年开一次生活会,要在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此后,中央曾多次发文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进行规范。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民主生活会后,要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1992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力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指出,要积极疏通和拓宽下级组织和党员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意见的渠道。十四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在民主集中制建设中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接着,中央先后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级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选拔任用时必须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新世纪以来,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各级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意见,要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又强调,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提出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党内民主,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

与此同时,党内法规也加强了对党员表达权的保障。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发表意见和保留自己意见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也指出,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要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特别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内“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等都属于违纪行为,将按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党内民主建设、民主集中制实践中,既提倡不同意见表达,又要求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维护中央权威。思想一致与不同意见表达的良性互动维护了全党的团结统一,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

4 启示

如何实现党内思想一致,如何正确处理思想一致与不同意见之间的关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必须正视的实践问题。党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建设过程中围绕党内思想一致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走过不少弯路,也留下很多宝贵财富。梳理这个艰难曲折的历程,对当前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民主建设有很大启示。

4.1 在党的思想建设中,必须守住思想一致的底线

党内思想一致是党内在指导思想上的一致,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尊重、服从多数意见基础上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高度统一。党在创建时期,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之所以能够创建中国共产党,是因为他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上,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解决中国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存在思想上的一致。今天,由于有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的一致,更多的中国人才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上,尽管允许党员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有权按照一定程序向上级反映自己的不同意见。但很显然,如果不切实保证全体党员、各级党组织严格贯彻执行党内多数通过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团结统一就无法做到,党的奋斗目标也会无法实现。

4.2 党的思想一致是动态的,而非静止的、僵化的一致

4.3 党内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现象

在坚持党内思想一致时不能简单地以“路线斗争”思维对待不同意见,必须尊重党员的表达权,鼓励不同意见的正常表达。党内不同意见是客观世界的复杂性、个体存在的多样性和认识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是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历史表明,粗暴地对待不同意见,简单地以“路线斗争”思维方式处理不同意见,不仅无法“消灭”不同意见,反而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危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同时,表达不同意见是现代民主政治赋予党员的正当权利;认真听取不同意见是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必要前提。各级党组织只有不断拓宽不同意见的表达渠道,进一步从制度上保护党员的表达权,才能顺应党内民主的发展潮流,进而实现正确领导。

4.4 在提倡不同意见表达时,必须以制度确立明晰的表达边界

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其表达权不仅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保护,而且还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为此,应该通过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切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确立明晰的表达边界,使每一名党员清楚哪些意见可以表达、哪些意见不可以表达;在什么范围内可以表达、在什么范围内不可以表达以及表达时应当遵循的程序等。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合法表达的保护力度、对违法表达的处罚力度,以养成良好的表达规则意识。

参考文献:

[1]任建树,等.陈独秀著作选:第3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2]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3]罗亦农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5]刘少奇选集(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6]周良书.中共创建时期党内的几次争论[J].安徽史学,2006(3):32-37.

[7]张学成.大革命后期中共党内关于工农运动与统一战线问题的争论[J].党史研究与教学,2012(4):67-72.

[8]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上)[G].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

[9]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党校.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13]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从一大—十六大)[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14]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任弼时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15]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16]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17]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8]罗迈.论党的组织结构与民主集中制[J].共产党人,1939(2):27-35.

[19]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

[2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21]刘少奇选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24]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G].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5]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6]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陈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7]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28]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2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3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3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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